2、安樂死的定義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意指好的、幸福的,“thanatos”則代表死亡,因此Euthanatos原意是指善終、好死、舒適無痛的死亡。

至於安樂死詞義的歷史性發展,西方從古希臘時代至十七、八世紀,一直是以「 ... 植物人與安樂死 一、何謂植物人?何謂安樂死? 1、植物人的定義:    什麼是植物人?“植物人”在國際醫學界通行的定義是“持續性植物狀態(persistentvegetativestatus)”,簡稱PVS。

所謂植物生存狀態常常是因顱腦外傷或其他原因,如溺水、中風、窒息等大腦缺血缺氧、神經元退行性改變等導致的長期意識障礙,表現為病人對環境毫無反應,完全喪失對自身和周圍的認知能力﹔病人雖能吞咽食物、入睡和覺醒,但無黑夜白天之分,不能隨意移動肢體,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能保留軀體生存的基本功能,如新陳代謝、生長發育。

  PVS與“腦死亡”又有區別,“腦死亡”病人是永遠不可能存活的,其主要特征是自主呼吸停止、腦干反射消失。

而PVS患者有自主呼吸,脈搏、血壓、體溫可以正常,但無任何言語、意識、思維能力。

他們的這種“植物狀態”,其實是一種特殊的昏迷狀態。

因病人有時能睜眼環視,貌似清醒,故又有“清醒昏迷”之稱。

什麼樣的人能被定義為PVS,目前國際學術界尚有不同意見。

有人認為持續昏迷3個月以上,也有人認為要持續昏迷6個月以上,但大多數觀點堅持認為當持續昏迷超過12個月以上,才能被定義為“植物人”。

2、安樂死的定義: 安樂死(euthanasia)一詞源於希臘文Euthanatos,在希臘語中“eu” 意指好的、幸福的,“thanatos”則代表死亡,因此Euthanatos原意是指善終、好死、舒適無痛的死亡。

至於安樂死詞義的歷史性發展,西方從古希臘時代至十七、八世紀,一直是以「理想的善終、平安、舒服、自然而無痛苦的死亡」之意義,來理解安樂死。

然隨工業革命及醫學的長足進步後,安樂死也發展出新的現代意義--藉醫學科技的干預加速或導致病人死亡 。

並產生相關名詞,如「尊嚴死」、「協助自殺」、「仁慈殺害」等,這些名詞常和安樂死併用因而造成混亂。

故為規避討論時混淆其意,當代學術界乃建立一套精確的分類與定義。

在當代,安樂死的根本定義是﹕為了消除一切痛苦而「有所作為」或「有所不為」,而這些作為或不為本身都會導致死亡,或因有意圖執行而導致死亡。

二、討論問題: 1、你們對於植物人進行安樂死的這麼動作有什麼看法? 反方: 站在反對植物人安樂死的立場,我認為生命是神聖的,我們應當十分珍惜,因此當還有一絲希望的時候,決不能輕言放棄,而且一個人的生死,不應由外人來決定,否則身為人的尊嚴全失,如此一來人跟動物有何差別? 另一方面,以醫療的道德來說,開放安樂死,將會對醫療道德造成莫大的衝擊,我們可以預知社會上將會出現許多過度使用安樂死的案件出現,也就是說,明明還可以醫治,但因為法律上許可安樂死的執行,醫生就會輕易選擇安樂死來終結病人的生命,這其實不只是醫德的問題,而是「謀殺」等法律上可怕的問題! 正方: 一般說來,植物人的家屬應該都不會想要放棄任何一個可以搶救的機會,但有時候卻因為經濟及身心的疲憊,使家屬不得不選擇安樂死的方式,來結束雙方的痛苦。

植物人一個簡單的眨眼、動動手指頭等小動作,在醫學上會被解讀成沒有意義的反射動作,但是對家屬而言,卻會當成一種無言的溝通與默契。

的確有少數的病患,在親情的召喚之下,又甦醒過來;不過殘酷的是,大部份的植物人只能日復一日的躺在病床上,讓家屬面對不可知的未來、反覆的照護工作、與沉重的經濟壓力,因此有些人會要求讓病患回家,或者順其自然的死亡。

這種決定既痛苦又無奈,但從另一種角度來觀察,卻也是逼不得已的選擇。

當一個人疾病纏身,救治無望,為免除軀體和精神上的痛苦,安樂死可以是理想的一種死 亡方式。

在這情況之下,病人往往有厭世輕生之念,但在沒有得到技術和藥物的協助下, 自萌短見只能換來更大的苦痛。

生老病死是自然的規律,與其痛苦地活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