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文化學系- 學士班系外選修學分相關規定 - 東吳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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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若於畢業前申請放棄雙主修、輔系及學程身分,核准修讀之系所及其課程若符合本規定第一項,即可承認為系外選修學分。

放棄者不需填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系統會自動列抵 ... 東吳大學 網站地圖 更多連結 德國文化學系facebook 電子化校園系統 校務行政資訊系統 東吳大學Moodle數位平台 德語學習平台LernplattformDaF 東吳大學中正圖書館 語言教學中心 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事務處 明斯特大學UniversitätMünster 學系介紹VorstellungderFakultät 成立宗旨Niederlassungszweck 教育目標Lehrziele 學系沿革Fakultätsgeschichte 教學特色Unterrichtsmerkmale 生涯發展Karriereentwicklung 相關法規 翻譯工作成果ErfolgeinderÜbersetzungsarbeit 系委員會 教職員工 110學年專任教師 110學年兼任教師 110學年導師課輔時間 行政人員 最新消息 一般公告 碩士班公告 學術活動 學士班 學士班德語課程暨專業課程教學目標介紹 學士班德語課程教學目標-中文說明 學士班課程地圖 學士班110學年新生手冊 學士班選課須知 學士班系外選修學分相關規定 德文系預修及擋修規定 學士班相關表單下載 德文系選修課程人工加選登記公告 各學年必選修科目表 學士班導生聚申辦流程SOP(學生版) 東吳大學外文能力畢業標準德文檢定類對照表 碩士班 碩士班課程教學目標介紹 碩士班教育目標與課程設計說明 碩士班課程地圖&職涯進路圖 碩士班110學年新生手冊 碩士班相關法規 碩士班相關表單 碩士班學位考試流程及注意事項 碩士生獎助學金 碩士班歷屆學位論文 碩士班問與答 碩士班德語翻譯作品:譯介人生 招生資訊 碩士班 學士班 實習資訊 暑期實習公告 學生實習心得 德國文化走廊 德國生活文化講座 德國文化部落格INK_Deutsch 德文系110級畢業成果展相關影片 學士班赴德進修計畫 111學年(110學年入學新生)赴德進修 教與學資源 學習資源 德語學習平台 德國文化學系電子報 常見問題 系辦公室相關訊息 借用軟體、圖書、教室相關規定 借用器材(Ex:麥克風、攝影設備) 選課、請假相關事項 畢業門檻(英文、資訊、美育、德文) 赴國外交換相關 聯絡我們 獎助學金公告區 首頁 學士班 學士班系外選修學分相關規定   東吳大學德文系系外選修學分相關規定  2020.12.10更新 一、本系至多承認學生修讀外系(非本系開設課程)或跨領域學程(無該學程身分者)科目16學分。

選修前請先詢問開課單位選課規定,不論必修或選修課程皆可視為系外選修。

若選修科目為全學年課程,則需上下學期修讀完畢且成績及格才可承認學分。

二、修讀進修班之課程(如商學進修學士班)均不承認為系外選修。

三、欲查詢全校選修之課程是否予以承認為系外選修,請至註課組→課程及教室資訊→歷年課程資料(含各學系師資連結)→項次3「各系承認畢業學分之通識、廣博、全校性選修及選修軍訓科目」,依欲修習學年查詢。

四、依東吳大學教務處 99 年 7 月1 日公告之「深耕英文I、II 課程選課相關說明」:選課條件為需有東吳英檢(缺考不算)或校外英檢考試(已至學系註記)紀錄者,不論通過與否均可於系統登記選讀。

99 學年度(含)以後不列入畢業學分。

五、修畢校定外文學分,再選修之外文課程可列為系外選修學分。

    EX(1)A 生(104學年度入學)修畢英文(一)及英文(二)共 10 學分,又另選讀外文日文(一)讀本及日文(一)語練,因外文皆為全學年課程,上下學期皆修讀完畢後可承認為系外選修學分。

    EX(2)B 生(105學年度入學)修畢日文(一)及日文(二)共 10 學分,又另選讀西班牙文(一),因為全學年課程,上下修習完畢後可承認為系外選修學分。

    EX(3)C生赴德進修前,修了日文(一),去德國只修了下學期英文(二),回東吳後要修完日文(二)或上學期英文(二),才可承認外文(二)為系外選修。

六、選修體育運動代表隊或任何具有學分之體育選修,皆不承認為系外選修學分。

七、若於畢業前申請放棄雙主修、輔系及學程身分,核准修讀之系所及其課程若符合本規定第一項,即可承認為系外選修學分。

放棄者不需填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系統會自動列抵。

八、依據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四條規定:「修讀雙主修學生,所修他學系之必修科目與本學系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得由本學系決定抵免為該系之科目學分,若所修他學系之必修科目性質不同者,得依各學系規定抵免為外系選修學分,併計入本學系規定之最低畢業學分。

」,修讀雙主修課程最高可列抵16學分為系外選修學分,其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頁下載,並於畢業前完成抵免手續。

九、依據本校學士班修讀輔系辦法第六條規定:「修讀輔系課程最高可列抵十學分為外系選修學分,且與主學系課程合併計算成績。

」其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頁下載,並於畢業前完成抵免手續。

十、依據本校公告東吳大學學生修讀跨領域學程辦法第四條:「選修跨領域學程 學生應修畢各該跨領域學程所規定之專業(門)必、選修科目至少二十學分,其中至少應有十學分不屬於學生主學系、加修雙主修及輔系之必修科目。

」及第十一條:「主學系必、選修科目得抵為跨領域學程科目,跨領域學程科目得抵為主學系選修科目,兩者互抵至多十學分。

」修讀跨領域學程(鑑識學程與綠色科學與永續發展學程除外)者,其所修讀之跨領域學程學分最高可列抵10學分為系外選修,其抵免科目學分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頁下載,並於畢業前完成抵免手續。

十一、商學院開設的跨領域學程(財務金融、金融科技、國貿管理全英語、財經全英語)之「商學基礎課程」非該學程之必選修課程,可直接列抵為系外選修,不限於上述第十項之10學分內。

十二、有教育學程身分者,不可抵免教育學程為系外選修;若放棄教育學程,其所修之及格學分,則可以列抵為系外選修。

十三、若同時具有輔系及跨領域學程身分者,其所修學分可列抵至多 16 學分為系外選修。

      EX(1)C 生於 106學年核准修讀哲學系為輔系及創意人文學程,該生可選擇分別以輔系身份抵免 8 學分,及以學程身分抵免 8 學分。

十四、選註表中有註明可以抵畢業學分的資訊能力,即可抵系外選修。

十五、自105學年起,系上承認的通識課程,可以當系外選修;但外語學院開設的通識課程則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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