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漏水「一定」是樓上出錢修?過來人翻法條:不要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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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是許多公寓大樓住戶的惡夢,有網友就請教大家,「樓下發現漏水,一定是樓上住戶要負完全的修繕責任嗎?」引發正反意見論戰,最後更直接致電詢問市 ...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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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是許多公寓大樓住戶的惡夢,有網友就請教大家,「樓下發現漏水,一定是樓上住戶要負完全的修繕責任嗎?」引發正反意見論戰,最後更直接致電詢問市府建管處的人員,才得到最具公信力的答覆。

有網友在「Mobile01」論壇以「請問樓下漏水,樓上要負所有修繕責任嗎?」為題發文,該網友表示,樓下住戶反映漏水,但他在自家浴室完全看不出漏水跡象。

結果管理員拍了管線照後,要求原PO自己找水電把管線修好。

但原PO納悶的是,交屋才兩年多的新房,他也沒重新裝潢整修,樓下漏水真的是完全得他自己負責嗎?▲網友請教大家,「樓下發現漏水,一定是樓上住戶要負完全的修繕責任嗎?」引發正反意見論戰。

(圖/翻攝自Mobile01論壇)有一派網友認為沒錯,「樓下漏就是樓上負責」,「真的樓下漏是樓上責任,自認倒楣吧」、「你家管子漏就是100%權責」、「如果是你家漏水你會不會找樓上?」、「誰家的設備漏水就該負起賠償的責任」、「乖乖吞了吧,誰叫你們是樓上」。

但也有人翻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認為應該樓上樓下共同負擔,除非漏水可以直接歸責於樓上住戶。

雙方各執一詞,最終原PO自己打電話給建管處人員,得到了政府單位的回答。

建管處人員表示,如果樓上樓下都沒改建過房子,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法條精神,在無可歸責於某一方情況下,費用應由雙方共同負擔。

但更重要的是,原PO交屋才兩年多,可找消保官向建商申訴,協調由建商負起維修責任。

(編輯:倪浩軒) 查看原始文章 宅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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