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臺灣的貞節牌坊與節孝祠– 臺灣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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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社會相當重視婦女持節侍孝,「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婦女被要求要永遠對自己的丈夫守貞。
雖然臺灣地處邊陲,清代臺灣地區的婦女,相對於中國有較多的自由,不至於動輒得咎,然而,儘管「臺灣舊俗,寬於婦責」,但是傳統禮教規範對臺灣社會,仍有深切的影響力。
隨著臺灣各地逐漸開發,傳統的道德標準深入人心,官方開始有了旌表婦女的措施,考核方式以婦女的德行良窳為標準,分為貞、孝、節、烈四種名目。
清代臺灣被表彰的女性人數,不斷攀升,1691年蔣毓英修《臺灣府志》的時候,僅列了貞節烈女6人,這些人多半是鄭氏王朝的女性;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