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金可不併入遺產計算、免繳遺產稅?專家 - 今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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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保險法》第112條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以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 ... 在今天看見明天 ×
延伸文章資訊
- 1保險金免課遺產稅有撇步7大地雷快閃開 - 工商時報
《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都是被繼承人,而且保險金有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保單,都不用計入遺產總額。
- 2保單免繳遺產稅有撇步 - 聯合報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官員表示,如果保單上約定,在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可以不計入遺產總額,也就是不必課 ...
- 3符合不計入遺產總額之保險給付 - 財政部全球資訊網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如果該被繼承人死亡時保險公司給付所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經稽徵機關按實質課稅原則認定係屬遺產,亦即無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 ...
- 4被繼承人投保保單在遺產稅應如何申報 - 高雄國稅局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僅限於父母(被繼承人)同為要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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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可不用計入遺產總額,不過國稅局若認定,這張保單的性質、投保目的有逃稅的意圖,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