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教學遺體捐贈: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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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教學遺體捐贈:問與答
問:遺體捐贈有條件限制嗎?
答:有:
一、需要您的親屬同意,才可以捐贈。
親屬順序如下:
u配偶 v子女 w父母 x兄弟姊妹
二、必須是16歲以上自然死亡或病故者。
若16歲以下適宜捐贈者,需有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三、中心會依各校需求,評估是否適合捐贈。
問:在台無親屬者,可以辦理捐贈嗎?
答:可以,請書面指定在台友人為聯絡人,經地方法院公證處公證。
問:已經簽了器官捐贈志願書,可否再簽大體捐贈志願書嗎?
答:捐贈者如果發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