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規則辦法 - 中華民國品質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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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規則辦法. 中華民國品質學會各類品質專業人員認證考試 111年上半年考試日期如下:. 111年6月18日(星期六) : 品質技術師(CQT)、服務品質專業師(CSQP)、軟體測試 ... 站內查詢 進階查詢 網站導覽聯絡方式English  關於我們會員申請品質課程介紹認證考試 年度考試日期 各種考試介紹 考試規則辦法 近期考試線上報名 重認證作業 放榜名單 考試查詢系統 考試問題Q&A品質月刊及書籍品質學報品質獎國際交流品質芳鄰工作委員會品質知識社群廣告看板意見Q&A企業徵才服務 現在位置首頁認證考試考試規則辦法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考試規則辦法 中華民國品質學會各類品質專業人員認證考試111年上半年考試日期如下: 111年6月18日(星期六):    品質技術師(CQT)、服務品質專業師(CSQP)、軟體測試工程師(CSTE)、軟體品質工程師(CSQE)111年6月11日(星期六):   品質管理師(CQM)、品質顧問師(CQC)、品質工程師(CQE)、可靠度工程師(CRE)、AI品質工程師(CAIQE)。

鑑定考試(品質管理師及品質顧問師不適用):   於各類考試介紹之學歷及工作年資不符合者參加本項鑑定考試,甲、乙兩個單元成績均合格時發給鑑定合格證明(而非資格認證証書),俟其條件符合時,再經申請核給資格認證證書,並酌收證書審查費陸佰元。

考試規則辦法: 一、報名手續:   1.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學會網站報名並將其有關證明文件(影本)郵寄(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75號10樓)或傳真(02)23627663本學會考試委員會收。

  2.准考證於考試前一週以平信寄發。

  3.如學經歷證明文件不合或証件不齊時,則視為報考鑑定考試,另有疑義時,考試委員會以e-mail或電話通知報考人。

二、報名費:   1.分甲、乙兩個單元,每一單元報名費依考試類別分會員價(含團體會員及個人會員)及非會員價,凡已繳報名費因故不能前來應試者,應在考試前15天以書面提出申請退費,依規定退費一半,逾期概不退還(註:疫情隔離/確診者不在此限,可全額退費)。

2.繳費方式:       (1)郵寄現款或支票至本學會(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75號10樓)      (2)郵政劃撥至本學會帳戶「0005343-4」號,戶名:中華民國品質學會      (3)ATM轉帳:玉山銀行(銀行代號808),帳號:99560+00+身分證號(不含英文9碼)。

(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交易明細表請妥善保存,不需郵寄至本學會) 三、考試要則: 1.考試時間分上下午兩階段考試(品質管理師及品質顧問師只有上午時段) 2.各科目為選擇題 3.考試時可攜帶參考書籍(但不得翻閱模擬試題)及計算機。

計算機規定參照國家考試,不可使用具有程式記憶功能之款式,請參考考選部公告款式。

不得與他人合用或互相傳閱交談,並禁止抄題。

4.使用2B鉛筆作答    5.請攜帶有照片之身份証件應試。

6.其他依試場規則辦理。

四、成績評定:     1.考試後1個月內評分並個別寄發成績通知單。

    2.每一單元以100分為滿分,成績在60分(含)以上者為合格。

    3.合格單元(只過一個單元者)之成績有效保留期限為3年。

    4.其他依試場規則辦理 五、重考:      凡未達合格標準分數之單元,得於保留年限內重考,重考時仍須按規定報名並繳納報名費。

六、合格證書:       甲乙兩個單元成績全部合格者(含重考者),由本學會於考試後兩個月寄發合格證書,証書有效期限為5年,屆時則依本學會公佈之資格認證考試重認證辦法辦理,以維持其証書之有效。

祇有一個單元合格者,不發合格證書。

上項證書不另收費用 有任何疑問者可依下列方式洽詢: 1.撥打(02)2363-1344分機12 2.e-mail至[email protected] 3.學會意見信箱留言 4.親赴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七十五號十樓本學會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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