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出養尋親服務(第21-1條)::兒少權法條文介紹::兒少權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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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孩子Until we meet again  今年兒童節前夕,政府大動作修正兒少權法,當中除了托嬰中心裝設監視器、死因回溯、不適任黑名單等大眾關注的焦點外,其實還有新增一個讓被收養的小孩可以尋找原生家庭,「尋親服務」的修正條文,這是多年來兒盟努力促成修法的成果。

 此條文的起源是兒盟在收出養實務服務中, 發現很多被收養人與出養人在尋親過程中, 受限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無法申請到原始全戶出生謄本,缺乏足夠的尋親線索可以找尋親人。

因此,在106年3月,我們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1條之1,要求衛福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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