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十字路口:舉牌人朝不保夕的勞動真相 - 報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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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派報社給舉牌人的日薪是800元,是我打聽到台北市最高的行情,也有750元的,但若丟失牌子還要扣薪500元。
基本上,舉牌工作僅僅每個禮拜六、日才有,很 ...
贊助深度×開放×非營利贊助訂閱深度×開放×非營利贊助訂閱深度×開放×非營利評論專題攝影多媒體議題都市窮活調查報導〉一個人的十字路口舉牌人朝不保夕的勞動真相人權.社會12/15/2015文字王立柔攝影余志偉血汗勞工勞權產業薪資人權.社會12/15/2015文字王立柔攝影余志偉血汗勞工勞權產業薪資人權.社會12/15/2015文字王立柔攝影余志偉血汗勞工勞權產業薪資2015年7月中旬,我借用朋友的身分證前往聯合派報社應徵「舉牌人」的工作,展開2個月的化身採訪,總共有6個週末站在台北市內湖區大潤發附近的路口。
令人難熬的其實不是34度高溫,而是一種被放置在烈暑中心、「無所遁逃」的感覺。
無雲的晴空很大很大,我很小很小,周遭的一切遮蔽物都退得很遠,只能一面尋找最省力的姿勢,一面感覺自己漸漸退化成一隻遲緩的爬蟲類,孤單地接受這個天氣全部的關注。
偶爾與經過的機車騎士對到幾個眼光,那眼光又倏忽即逝,完全稱不上人與人的互動。
第一回:活著的度量衡舉牌人在街頭要克服氣候環境還算容易,最難面對的是路人的忽視與自身的孤寂,同時將自己放在可能被勞動剝削的風險當中。
(攝影/余志偉)派報社窩在台北市首都飯店後方一彎小小的巷弄裡,簡單幾個辦公桌之外,地上堆疊著大批大批的傳單、海報,整個空間貌似倉庫,散發著紙與塵的味道,一支支超過2公尺長的木牌則擱在外面的走廊。
舉牌人的任務正是站在路口,拿著這些印有漂亮大樓照片的牌子,一方面為建案宣傳,一方面藉由牌子上的箭頭,為有興趣的路人指引銷售中心的方向。
每個建案及銷售中心所在位置不同,需要的廣告人力也不等,像遠雄紐約和御東方這2個建案就各有6支牌子,在台北市算是一般的數量,而新北市一些地方的動線長,有時候為了指引一個銷售中心的方向,用得到10支牌子。
很難數算台北市一個週末共有多少舉牌人,但這算是一間大的派報社,每個禮拜都有40、50名以中老年男性為主的舉牌人殊途同歸。
他們不似白領上班族那樣頭面整齊,而是非常草莽、底層的氣味,大多擁有紅褐色的皮膚、刻著粗礪紋路的臉。
有人鼓鼓的背包彷彿所有家當都在裡面,厚厚的布面左拼右接,一問之下才知道他自行縫了又補;有人則穿著開口笑的鞋子,捆著兩條黃色橡皮筋,就算接好了鞋子的下巴。
我還見過一個舉牌人有次往雙手套了兩個透明塑膠袋,作為我這輩子看過最陽春的手套,以防被支撐牌子的木柱扎傷。
既然年輕女生在這裡是稀有動物,我免不了要預想一套劇本,好回應奇異的眼光。
「你還是學生嗎?」派報社櫃臺小姐試探地問。
「剛畢業,來台北找工作。
」「是喔,你哪裡人啊?」「台南。
」「你台南?我也台南,你什麼路?」聽到關鍵字,旁邊來拿海報的一位阿姨興奮大叫。
這隨口一問讓我心驚肉跳,兩秒後才以雲淡風輕的口吻,奮力背出朋友的戶籍地址。
當然不能記錯,載有正確答案的那張身分證就在櫃檯小姐的手上呢。
就這樣熬過幾回合再平凡不過,卻教人腦力激盪不停的對話之後,我正式成為這個小世界的新成員。
這間派報社給舉牌人的日薪是800元,是我打聽到台北市最高的行情,也有750元的,但若丟失牌子還要扣薪500元。
基本上,舉牌工作僅僅每個禮拜六、日才有,很難想像如果只討這行飯,如何只靠著週薪1,600元生活?Fill1舉牌人每日工作時程圖(整理/王立柔;製圖/殷子衿)但確實很多人就是如此。
其實從前從前,他們往往有過一份足以維生的穩定工作。
有位54歲的阿伯講起還在扛冷氣的日子,每到旺季,一個月賺個至少3萬6千元不是問題,但後來就做不動了。
也有阿伯誇口說他念過大學,還在公務機關教過國標舞,但怎麼流轉到今天的位置,他沒有著墨。
其實原因不外乎幾個:年紀太大、外型口條皆不討喜。
不少人被便利商店或速食店打槍過,徹徹底底與服務業絕緣,到就業服務中心求助,眼看窗口人員很和善,心頭一暖,等到自己的條件鍵入電腦、搜尋匹配工作之後,篩選出來的結果剩沒幾個,又墮入異常的冰冷。
也因此,雖然每個人對於這份工作的感受不盡相同,有的認為「不是人幹的」,有的覺得輕鬆,大抵上都很珍惜這個機會,認為這至少是唯一願意接納他的工作。
成為舉牌人確實不需要通過什麼門檻,這裡有些人是遊民,有些人則是康復之家的收容者,其中有個缺了一隻手肘的瘦高男人,大面積的燒燙傷疤痕覆蓋在他攣縮變形的肢體與臉孔。
處於壯年的舉牌工相對少了很多,他們平常往往有其他工作,有的人南北跑,哪裡有工作機會哪裡去,多是到工地當臨時工,還有人平日待在北部其他縣市的染布工廠,週末清晨再搭火車趕往台北。
當然,也有人正值失業期,每週花個兩天以時間換取金錢,對生活加減有幫助,但他們都意識到這不能夠是唯一的收入來源。
即使錢不能買到一切,為譏刺貪財庸俗的人,甚至有銅臭一說,但人在缺錢的時候撐不起那個鼻子,錢聞起來純然是生存的香味。
越沒有錢,沒事的時候心思就越釘在分分角角,隨時掂量著眼前的東西「多少錢」。
有天早上,我喝著一杯便利商店的冰咖啡。
「這個⋯⋯要45元吧?」舉牌同事用一種珍貴的語氣問話,幾乎讓我覺得自己奢侈。
過了一陣子,我買了罐裝咖啡給較為熟稔的幾個人。
「這一罐不是要25塊嗎?」「你這樣就花了100塊耶!唉,幹嘛花錢啦!」他們計算得飛快,替我不忍。
錢到了舉牌人的手上,怎麼就變得那麼薄?這條產業鏈的上下游是建設公司→代銷公司→派報社→舉牌人,我向兩位代銷業者打聽目前市場的一般行情。
Fill1(整理/王立柔;製圖/殷子衿)「假如一個案子的總銷售金額是10億元⋯⋯」代銷業者隨口舉例就是10億元這樣的天文數字,原來,在接到建設公司發包的廣告業務後,代銷公司可以向建設公司請款的費率是建案總銷售金額的5%~6%,代銷公司再花其中的二分之一當成本,按照不同的廣告類型,把業務轉發給不同的廣告代理商。
派報、定點舉牌只是一個小小的項目,有時候只佔廣告業務的十分之一,而代銷公司發包給派報社之後,派報社再找來臨時工。
就舉牌這份工作,代銷公司供應的價碼大約是一天1,200元,派報社抽走三分之一,舉牌工實領最多800元左右。
錢於是變薄了,裝在小小的白色信封袋裡,收在派報社的櫃臺旁,等著被一雙一雙散發汗味的手掌捧起。
一個下工後的傍晚,一票人擠進貨車往信封袋前進,路途中遙遙望見身姿驕傲的101大樓。
「你們有去過101嗎?那個上去好像要500塊欸!」「要500塊?」「500塊!而且不能穿拖鞋,會有人把你請出來!」「那個要500塊欸⋯⋯」舉牌一整天的疲憊隨後淹上來,對話不再繼續,一雙雙眼睛對著夕陽裡遙遠的101安安靜靜地發楞。
而我只是在想,這同一個城市裡究竟並存著多少套「活著」的度量衡,不曉得從101觀景台上能不能看得清楚。
第二回:有錢的壞人與沒錢的好人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16舉牌人的一天,早上7:54。
(攝影/余志偉)現在想起來,那個上午好似一片朦朧。
勉強要辨認的話,大約就是一個晴朗而無風的早上,我與其他的舉牌人正在停車場集合,曬著太陽閒扯淡。
直到派報社一位副理走來宣布「上個禮拜,台北市有個舉牌人被車撞死,大家自己在外面小心」,我最清晰的印象就只剩死亡。
努力回想副理接著發表的談話,裡頭除了眼觀四面、耳聽八方之類的「安全提醒」,就沒有更進一步的實際資訊了,像是事情怎麼發生的?後續怎麼處理?舉牌人的工作暗藏危險,狂風一來容易和牌子一起仆街,如果我們真的出事要怎麼辦?雖然事情不是發生在這間派報社,從副理那些不著邊際的話語裡,拼湊出來的仍然是兩個訊息:一、不管發生什麼事,千錯萬錯都是你們的錯。
二、不必去想真的出事怎麼辦,這個工作就是沒保障。
半小時後,我和7、8個阿伯屈膝坐在貨車裡,與牌子一起被載往工作地點。
起初很安靜,直到車子被一個紅燈攔住的時候,才終於有人發了話,大家便七嘴八舌開始討論「舉牌人撞死事件」,沒說話的也耳目靈動起來。
「聽說是站在內湖的。
」「對、對,就現在這個路口。
」「啊為什麼會被撞?他是不是有喝酒?」「沒啦!過馬路沒注意看啦。
」「他一定有喝酒。
」「沒啦!」「真是,自己出去都不注意,大概是休息的時候過馬路闖紅燈。
」「闖紅燈喔,那能怪誰?」「他一定有喝酒,嘖,喝酒要怪誰。
」然後這起事件就在大家各自的幻想中結案了。
其實每個人都是今天第一次聽到消息,但每個人講起來都彷彿剛從現場回來似的,且所有的猜測浮出的就是兩個訊息:一、不管發生什麼事,千錯萬錯都是我們的錯。
二、不必去想真的出事怎麼辦,這個工作就是沒保障。
我試圖探出一些焦慮或質疑,像是「下次如果輪到我怎麼辦」、「派報社真的不用賠錢嗎」,但這裡沒有這樣的假設,大家都急著把責任攬到勞工這方,好像自圓其說一樣地放下心,然後又可以去應對一個又一個沒有保障的明天了。
我來到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向協會成員劉念雲、楊國楨提出這些觀察。
劉念雲見怪不怪地說,其實很多來協會求助的工人,一開始也都認為「是自己的問題」。
0:000:00舉牌人朝不保夕的勞動真相/工傷協會成員劉念雲工傷協會成員劉念雲表示,許多到協會求助的工人,多半認為問題出在自己。
(錄音/余志偉)「很多人的狀況已經不只是『朝生暮死』了,是連要怎樣的朝生暮死都不敢想。
可是很奇怪,假設沒有後路,不是應該想說現在要拿更多嗎,拿個2,000塊再死,還是拿個800塊再死?所以最根本的問題是,勞動者今天有沒有想過由他自己來決定這件事情?」楊國楨也提出社會運動者的困境,「到底用什麼方法可以提醒到一個勞動者的『勞動意識』?有時候,即使勞工自己也知道環境有問題,還是要等到真的職災了、很嚴重了才來求助。
越弱勢者越覺得自己就是這樣,過了今天就沒明天,也無暇去想這些問題。
」0:000:00舉牌人朝不保夕的勞動真相/工傷協會成員楊國楨工傷協會成員楊國楨認為,社會運動者最大的難題在於,如何喚醒勞動者的「勞動意識」。
(錄音/余志偉)那一天我回家後,重新翻了翻道格.麥亞當的《自由之夏》。
時序回到1964年夏天,地點拉到美國北方,將近一千名的白人大學生自願赴密西西比州從事黑人選民登記。
這些年輕人是既得利益但尚未腐化的一群,渾身漲著道德使命感、正義感與理想性,是一群坐擁豐厚資源的「憤青」,燦爛、自信而趾高氣昂,滿心相信能改變世界,也相信世界應該被改變。
這些年輕人在書中,亦是這麼被描述的:「他們很少有人真的了解這個世界與他們過去的經驗有多麼不同。
他們從未見識過啃噬生命的貧窮、政府帶頭違法以及辱沒人性的社會階級限制,這些都是密西西比黑人日常生活中稀鬆平常的事。
他們也未曾面對令人難以釋懷的恐懼,以及這些情況必然隨之造成的心理效果──讓人精神萎靡的宿命觀。
」這種「精神萎靡的宿命觀」,講難聽一點或許就是「奴性」,但觀察到舉牌人的逆來順受之後,這個字眼仍然顯得太刺激了。
畢竟很多現象其來有自。
試想,從小生長在金字塔頂端的「人生勝利組」與人生盡是不如意的「魯蛇」,誰更容易相信自己可以主宰環境?學法律的菁英與欠缺法律知識的勞工面臨權益受損之際,誰會意識到手邊有武器能進行攻防?這間派報社裡有個很愛找我講話的陳阿伯,一天到晚抱怨「這個工作不是人做的!會越做越爛!」但派報社人員對他大聲時,他亦不敢表露情緒。
他最大的嗜好就是隨手翻翻《孽鏡台》這樣的「佛學」小冊子,裡面記載著「鐵衣」、「刺嘴」、「灌藥」等滿滿的刑罰。
他著迷於地獄,嘴裡常常數著做錯什麼事情要受什麼處罰,卻鮮少論及做對什麼事情能得到什麼褒賞,更別提這些處罰或褒賞,都不是活著的時候能領到的,無法影響他眉睫下的生活。
另一位韓裔台籍的王阿伯則是每次聊天,平均三句話就會拉回他的觀世音大道理,對於任何現象都自有他的一套解釋,比方說容貌姣好的人必定是上輩子不出惡語,彩券中獎的人不過是等到了他的福分,鴿子之所以是鴿子,則是因為前世「亂搞男女關係」。
有一次,身邊的人幾乎是憂慮地問,「這輩子已經那麼難過了,還有下輩子?」只見他淡然而篤定地說,「這輩子沒過好,希望下輩子過好一點。
」至於這輩子為什麼「過不好」?一個人能夠企及怎樣的教育程度、社經地位,不可否認有個人的努力在其中,但更大一部份是靠著資源堆疊出來的,不管那個資源是經濟還是文化資本。
因此,被這麼多的宿命觀包圍,最尷尬的時刻莫過於他們擁著我,忙著替我「找頭路」。
「你可以去做服務業啊,超市收銀台、餐廳都很好,可以吹冷氣,不用曬太陽。
」「去當空姐啦,那才是適合你的工作。
」「趕快去考公務員,你有念到大學,一定考得上,反正先考上再說,以後就是鐵飯碗。
」「你在這邊久了,說不定派報社願意用你,讓你進辦公室做。
」每次被這些「熱心」夾擊,我都含糊其詞搪塞過去。
其實在劇本裡,我不至於設定自己到一個太慘的角色,也沒有隱瞞「大學學歷」這件事,而只要一提到大學,他們往往毫不掩飾地驚嘆「哇!好厲害喔!」「好棒喔!」「聽妳講話就知道教育水準很高。
」第一次聽見這些話,有那麼一點毛骨悚然,因為這些聲音裡面,完完全全只是一種善意的羨慕和讚賞,不帶任何一絲絲的妒忌、不平衡或怨懟,只希望趕快把我推到我「應得」的位置上,這些人彷彿完全相信自己本來就是另一種生物,本來就活該在一個瀕臨生存底線的世界⋯⋯那是一種「相信自己只值這樣」的狀態。
最受階級之害的人,常常就是最信奉階級的人,這件事本身又是階級的後果。
於是這群勞工一面拿著有問題但他們看不懂的契約,被資方欺騙著說毫無保障,流放在制度的高牆之外,對於能象徵牆內的一切事物,又仍然那麼廣泛地崇拜著。
比起兩位寄熱望於輪迴的阿伯,有一位舉牌人阿給(化名)對於自己的一生,有比較不那麼虛幻的分析。
「我學歷只有高中,考不上大學,也沒有其他專長⋯⋯我覺得我就是一無是處,一生整個很失敗,好像一直都沒有想清楚,沒好好規劃過前途,不斷走岔、走岔。
現在這個工作願意用我,我已經很感謝了。
」她的眼神飄往遠處,更像在對自己說話。
「你指的『失敗』是什麼?」「就是像現在這樣,需要靠別人的救濟才能過日子,也不確定有沒有錢可以養老。
」「唉,看看那些富商、政治明星,理論上是『成功』啦,但哪一天被發現賣黑心食品的賣黑心食品,貪汙的貪污,名聲掃地、鋃鐺入獄,這樣他們算成功還是失敗?」我試著安慰她。
「可是他們有錢哪,」阿給注視著我,淡淡地回了這麼一句。
阿給並不是勢利的人,她自己就忍受過許多勢利的人,包括虐待自己的手足,以及她遇過的壞老闆,「我可以看得出來,他們都是很現實的人,很重視錢,就是太重視錢了,對人說翻臉就翻臉⋯⋯只是我也搞不懂這社會是怎樣,好像比較有錢的人都是這種嘴臉?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像他們這樣的價值觀,反而是有錢的?」她的聲線平穩,沒有不滿的起伏,只是直直地向她身處的世界發射一個純粹的疑問。
這令我想起最近填過的一項網路問卷,旨在探討人們對於「魯蛇(Loser)」以及「溫拿(Winner)」的定義及看法,最後一題問著,你認為怎樣的人算是溫拿?我寫在問卷上的答案是,「大家都口口聲聲說要『做自己』,但如果有選擇的話,還是想成為的那種人。
」靈光一閃,我沿著阿給的疑惑丟回這個問題,「『有錢的壞人』和『沒有錢的好人』,你願意當哪一個?」「沒有錢的好人,」阿給在一秒之內就回答我。
即使在派報社的日子結束以後,我還是常常玩味著這個答案,玩味著何謂選擇,何謂尊嚴,何謂贏家。
我不曉得阿給的答案,究竟證明了「仗義半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的理論,又或者她仍然相信自己只值這樣、「太守本分」了呢?第三回:我偷了我的契約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13代銷公司人員到舉牌員工作現場要求簽到。
(攝影/王立柔)到派報社臥底、從事舉牌工作的第一天早晨,這個環境很顯然就有哪裡不對勁。
當我一拿起手機,想要拍攝牆上的「安全須知」(工作守則)時,整個派報社裡的人都驚聲尖叫著阻止。
接著,一位副理遞來半張A4大小的「承攬契約書」,直接翻到背面,要我在「乙方」的空白欄簽名。
理所當然翻回正面,才看兩行,一隻手又伸過來翻面。
「來,簽這裡!」「呃我先讀一下,」藏不住聲音裡的些微抗議。
「好!讀一下!」對方先是愣了兩秒,很快從善如流,卻多看了我一眼,並且在旁邊盯著我讀。
就在他察覺我的可疑的同時,我也察覺到,會來這裡打工的人,通常是不讀的,對他們來說也沒必要讀,因為讀了又能怎樣?我被盯得不自在,只好隨便瞥幾眼就乖乖畫押,偏又不死心開口,「我可以自己留一份嗎?」「你要幹嘛?」聽得出來,對方這次真的很警戒。
我趕緊扮起天真無知少女貌,呆呆地說,「沒有啊,我只是想說,這種東西不是都要自己留一份嗎?」「喔!」他鬆了口氣,「不用啦,這個東西不可以給你們外流,怕同業看到。
」把這張紙弄回來,成了我2015年的新心願。
但每一次上工,見得著這份契約的時機只有早上簽到一次、傍晚領錢一次,中間相隔8小時,只能滿腹鬼胎在外舉牌,運籌帷幄,靜待下回再戰。
直到第五週的時候,我終於趁著前後剛好沒別人,櫃臺人員低頭處理文件時,在一份報紙的遮掩下,摸走了一張空白的契約。
轉身離開時,連加速的心跳都在嘲笑著:作為一個勞動者,這種東西居然得用「偷」的?假承攬真僱傭,迴避《勞基法》雇主責任很難斷言派報社之所以不准我們持有契約,「怕同業看到」是不是純粹的藉口,肯定的是,這份「承攬契約書」並不適用於舉牌人的勞務型態。
《民法》把勞務契約分為3大類:僱傭、承攬和委任。
承攬說白了就是一種「我只要做出成果就可以拿到報酬,你管我怎麼做」的勞務型態,承攬人享有很高的獨立性,不受定作人的指揮監督,也可以自行決定工作地點、流程及強度等,承攬人甚至可以再承攬出去,叫別人替他做。
日常生活中其實有很多承攬的例子,像是阿姨買了一匹布,請裁縫師做衣服,或是雜誌工作者找人設計封面等。
至於僱傭,勞工既不能找人代班,也不能隨心所欲地進行工作,必須在一定或不定的期限內替雇主服勞務,得到報酬。
一般人最熟悉的朝九晚五上班族,就是僱傭。
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受到《勞基法》規範的只有僱傭關係,也就是說,如果把一項符合僱傭性質的工作誤導為承攬契約,雇主有迴避《勞基法》相關責任之嫌,包括正常工時、基本工資、資遣費、退休金、休息/假、職業災害補償等規定,也跳過了《勞工保險條例》所規範的強制納保。
蒐集相關法條以及法律見解之後,我約了常常替勞工團體義務辯護的丁穩勝律師,向他歷歷描述舉牌人一天的工作流程,想確認這是不是「假承攬」。
0:000:00舉牌人朝不保夕的勞動真相/律師丁穩勝律師丁穩勝指出,不只弱勢勞工,專業的法律系學生也可能搞不懂承攬契約書的合約定性。
(錄音/余志偉)「早上的集合時間固定。
」「必須簽到。
」「被指派工作地點、分發工作項目。
」「有一定的工作方式,就算用繩子綁緊牌子,人也不可以走開。
」「工作時間固定。
」「每個整點休息10分鐘,午休半小時。
」丁律師終於忍不住笑出聲,「連休息時間都規定了,還不是僱傭喔?」「但,派報社會不會主張說這個工作只有週末才有,每次也不是所有人都會來,一日一簽的承攬契約是性質所需?」我不放心再追問。
「不會啊,僱傭關係裡也有部分工時制啊,又不一定要每天來上班8小時,《勞基法》第2條關於工資的規定就提到計時制,他其實能以『永久不定期』為原則雇用舉牌工啊。
」丁律師又揮揮我複印給他的契約,「這種我看過很多了啦,都是一些律師幫雇主規避《勞基法》所寫的,有些汽車業務、保險業務、清潔工⋯⋯全部都寫成承攬契約。
」原來,雇主先找律師寫出一份像模像樣的契約,讓第一線勞工看了不疑有他,騙在起跑點上,達到預防訴訟的目的。
我回想實際接觸的狀況,「真的耶,我曾經故意問過好幾個舉牌人,工作時如果中暑、車禍怎麼辦?他們都異口同聲說,沒怎麼辦啊,算自己家的事,還說出去外面自己要注意,這個工作就是沒保障。
」我更驚覺,每一次簽完「乙方」之後,派報社就立刻把契約收回去了,「甲方」那一欄永遠空白,換句話說,舉牌人從來不曉得自己在跟誰簽約,而這就影響了證據的形成。
「你們先簽,而且拿不到契約,未來若發生爭議,派報社大可以補簽甲方再拿出來,補簽的好處就是自行決定要由哪一間公司來面對訴訟,賺錢的就不要應訴嘛!讓賠錢的、快倒的、沒財產的當冤大頭就好,就算判賠也賠不出來。
這樣的案例我碰過很多啊,最弱勢的工人都這樣,最後要告誰都不知道。
」我慘然無語,心想,別說亂填了,整疊契約燒掉也沒人知道啊!丁律師接著安慰似地補充,倒也不是沒有打贏官司的案例,他看過好幾起「假承攬真僱傭」的爭議或職災,都在民事法庭上被認定為真實僱傭關係,因此根據《勞基法》,雇主該給當事人的資遣費還是要給、該補償的醫藥費還是要補償。
「問題是,落到這步田地的勞工,怎麼會知道要去打官司?怎麼有能力打官司?」我仍然不樂觀。
「確實,不少案例是法律扶助基金會介入⋯⋯」丁律師也點點頭。
剝削早就開始了,從何修正起?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Fill117舉牌群像。
(攝影/余志偉)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遇過不少「假承攬真僱傭」的案例,我把舉牌人的問題帶去跟他們談。
聽到我說自己連簽約對象是誰都搞不清楚時,協會成員劉念雲很不給面子地,笑了。
「哈哈哈你看看,你完了。
」「我覺得很糗。
」「怎麼會糗呢?這樣也好,你就知道一旦進到這個環境裡,連你是個大學生也只能乖乖照做,多問兩句可能就不用做了,講什麼『法』,都是『假』的。
」劉念雲的意思其實不是法律問題不重要,「捍衛勞動權益」也不僅僅是運動口號而已,正因為想要實踐,她才點出其中的無力感。
8月中旬,蘇迪勒颱風侵襲的那個週六,除了吹出歪腰郵筒,也吹掉了舉牌人賺錢的機會,並把我往這種無力感吹得更近了一點。
那是週日,風雨平息的一大早,派報社又聚集著等待上工的人,有一個來自康復之家的舉牌人簽到後,立即開口借支當日薪水的200元,派報社人員不耐煩說「等一下!」她就坐到門外小心翼翼等待,還沒拿到錢,就不敢走。
過了幾天,《商業周刊》登了一篇主筆評論〈颱風天禁叫外賣,其實是在傷害勞工〉,在網路上被罵翻,理由很簡單,「生命權怎麼可以擺在勞動效益的後面?」這是一個很讓人同意的論點,但在家盯著電腦螢幕的同時,我也鮮明地想起那個等待的姿態,心裡很清楚,如果派報社在颱風天仍然需要舉牌工,她一定還是會去的。
另外一個早晨,一個幾乎每週都來的遊民渾身酒氣,鼻子上還掛著被人揍過的血,神情恍惚,不斷喃喃自語。
看他走路不穩的樣子,我突然慶幸起派報社「規定」喝酒不能上工。
轉念又想,這樣他就沒有錢了。
而那一天,派報社還是讓他去舉牌了。
人性是立體的,可恨之中或許也有可貴,那一天直到回程,這件事情都還縈繞我心──到底是派報社知道他有需求,故意放水,或是派報社根本不至於也不需要操心到他的安危?我思索良久,都無法通往答案,卻因思索的本身明白一件事情:如果是前者,頂多是一個自由心證的答案,如果是後者,卻是一個有證據支持的答案。
也因此,「講什麼『法』,都是『假』的」這種感觸,並不是對「反剝削」產生困惑,也不是弄擰邏輯的評論,只是去做舉牌工的人,不少是失業者、遊民或社會福利機構的收容者,老弱病殘集大成,裡面有些人是一天不做就沒錢可用,隔天第一件事是預支當日工資的四分之一才能吃飯的,在他們簽約的那個當下,重點已經不是那份契約有什麼問題、是否享有勞健保,重點是就算賣身,就算踏前一步刀山油鍋,還是得簽,因為他們需要那曝曬一天之後的800塊錢,這才是底層勞工的真實處境。
剝削早就發生了,從某些勞工之所以需要冒著危險出現在某些地方,或硬著頭皮接受某些條件開始,「生命權」就已經依存在「必須被剝削」之上了。
那麼究竟要從哪一個環節修正起,才能真正捍衛「生命權」?0:000:00舉牌人朝不保夕的勞動真相/舉牌人心聲1一位只擁有這份收入的舉牌人,很感激派報社給他這個機會,但也坦承這份工作毫無保障。
(經過變聲處理,錄音/余志偉)0:000:00舉牌人朝不保夕的勞動真相/舉牌人心聲2舉牌時站在店家門前會被嫌惡,最喜歡看路上迎娶的車隊,因為知道當天是好日子,心情也會跟著好起來。
(經過變聲處理,錄音/余志偉)0:000:00舉牌人朝不保夕的勞動真相/舉牌人心聲3舉牌人洪小姐談起自己曾遭警察驅趕,身心俱疲。
(錄音/余志偉)第四回:羅馬不是一天可以顛覆在台北市政府5樓的一個小會談室裡,勞動局職業安全科科長李進欽攤開一張統計表格。
我驚訝地發現,原來台北市勞動局過去3年曾針對「暑期高溫作業」進行勞動檢查,「舉牌員」正是其中一類對象。
那張表格顯示,勞動局曾經一年檢查了最多14家派報社、通知改善共10次。
「通知改善是要他們改善什麼?」「要求派報社提供舉牌員飲水和座椅。
」「可是沒有啊,我今年去臥底的這家就沒有改善,路上看一看就知道其他家到現在也都沒有改善。
」這張表格也顯示,每一年的「裁罰次數」都是0。
「要求限期改善之後,勞動局多久以後會回去複查嗎?沒有改善的話就開罰?」「說真的,礙於人力,除非又接獲勞工申訴才會再去看⋯⋯」李科長坦言。
剛剛的驚喜很快就被澆熄。
這個狀況裡所牽涉的「人力」,指的是過去3年勞檢處職業衛生科的人力,而當時確實只有不到10人,有待檢查的行業也不只這一行。
但我更在意的是,勞動局似乎沒有辦法處理最根本的勞務關係認定,沒有辦法告訴派報社說「欸,你們跟舉牌員明明就是僱傭關係,麥擱騙人家是承攬了,從此以後乖乖遵守《勞基法》吧,」只從枝微末節的飲水、座椅下手。
問題是,「假承攬真僱傭」的手段就是為了迴避雇主責任,這樣的雇主還會在乎勞工的飲水和座椅嗎?對於這項疑問,勞動基準科科長葉建能表示,很少有勞工會針對「假承攬真僱傭」這種問題來申訴,多半是很具體地、直接指出自己被侵害了什麼權益,例如薪資、工時等。
而對於勞動局來說,勞工簽的是什麼契約不重要,因為勞動局會做實質認定,假使明明是僱傭卻簽了承攬,勞動局還是會要求雇主負起應有的責任。
「可是我還是覺得,勞工簽的是什麼契約很重要。
」我回想了過去幾個月接觸的狀況。
「嗯?」「因為對勞工而言,他拿到什麼契約,常常就決定他相信自己有什麼權益;一旦相信這個工作就是沒保障,就算發生問題,他根本不會去申訴,也就走不到勞動局實質認定這一步。
」當部分雇主逃避責任已經成為一種現象,勞動局能不能不只是處理個案,或單純從職業安全的角度下手,而是全面清查不適用的勞務關係呢?針對這個層次的問題,還是得進入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的辦公室好好談。
0:000:00舉牌人朝不保夕的勞動真相/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如果法院判認這張(承攬契約)有效,我們去說的各種雇傭關係就會輸」。
(錄音/余志偉)賴香伶首先分析說,當整個經濟大環境越來越差、企業越來越節省成本時,最快衝擊到的就是邊緣的勞工,像派報、舉牌這類人形廣告就是這10年內漸漸產生的趨勢,屬於「非典型勞動」的一種。
全國的非典型勞動人口大約70萬,台北市至少佔了三分之一,也就是20幾萬。
「從救援的角度,我們要有好幾個系統,不可能只靠勞動檢查。
台北市有這麼多行業,總共有至少12萬家事業單位,若真要一家一家勞檢,可以說10年輪一次,勞動檢查人力永遠都不會夠。
勞動檢查比較像是威嚇性的手段,而不是改造整體環境的工具。
」承認勞檢的局限後,她接著說下去,「要談工具的話,得善用《職業安全衛生法》,這會是一個比較好進場的法令,另外一個我們可以做的,就是把沒有投保的公司送勞保局,讓勞保局去開罰。
」「但,勞動局要發現哪些公司沒有投保,或者環境安全有問題,不是也要透過勞檢嗎?」「還有接獲申訴啊!勞工自己來申訴當然很好,不必我們主動去查了才發現,而且勞工就算匿名,只要把地點、爭議細節寫明確一點,我們還是會去查。
我們沒辦法說查了這一次就整體改善,但可以說你違反哪一條就罰多少錢。
下一次假如又有人來申訴,就再罰一次。
」不過賴香伶也直言,「罰到他怕」這種事情不可能發生,要一個事業單位因為被抓到、被罰,從此以後就變得完全合理,在歷史上從未發生過,一般來講,資方不但不會怕,還會不斷換名字、換老闆,尤其像派報社這種設立成本很低的公司。
就這一行來講,她認為從職業工會施力可能是比較好的方法。
賴香伶也提到,即使勞動局可以裁罰,可以實質認定是不是僱傭關係,就法律上而言,勞資雙方到底屬於哪一種勞務關係,還是要透過訴訟才能得到最後確認,無法全部由勞動局說了算。
走到那一步的時候,關鍵就變成勞資兩造的舉證攻防,而這往往不容易。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得從這個環境的立體面去揭露問題,把面向鋪開,而不是單純鎖在『僱傭關係』這一點,否則到了法院那一關,其實常常出問題。
之前有個按摩業的例子,我們勞動局主張是僱傭關係,認為店家有管理按摩師的事實,認為他們之間有從屬性,法院卻判定是承攬。
我們輸了,且很怕這個案子變成通例⋯⋯」賴香伶苦笑起來,「有時候不要去訴訟還好,我們還可以協助訂定合理的工作規則,訴訟後反而有問題。
」Fill1勞工遭遇職場問題時,究竟要如何救濟自己的權益?(攝影/余志偉)一路談下來,勞動局對於勞工們遭遇的種種狀況,似乎並非完全無解,但民間的感受仍然有落差,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成員楊國楨就曾抱怨,「根據我的調解經驗,勞動局就很消極啊,今天這個勞工跟雇主有爭議,例如薪資拿不夠,調解之後雇主還是不給,死不認帳,勞動局也沒有進行後續的裁罰,還是很被動地等勞工不甘願、自己再去檢舉。
」聽到《報導者》打算實際檢舉派報社看看,桃園產業總工會的一位成員也建議,「你們如果要檢舉的話,有爭議的地方不僅要蒐證,最好要能『反證』,要有一些能夠一翻兩瞪眼的東西;比方說,假如你想證明派報社有指揮、監督舉牌工的事實,你最好還要去『挑戰』他的指揮監督權,譬如故意違反他的指令,讓他很明確跟你說不行,不然他可能會說你就算不聽,他其實也沒有真的對你怎樣啊。
」不過,這些民間組織與勞動局或多或少都曾提到,整體勞工的勞動意識必須提升,這也是改造勞動環境的一個重要系統。
賴香伶說,「我自己是覺得,勞工教育有一部份一定要跟社區大學結合,另外,台北市勞動局目前正在跟教育局談,打算推動高中職的勞教札根計畫,首先要跟學生談勞動的價值,接著就是台灣的勞動法規範,以及職場上自我保護的觀念。
」這個「勞教扎根計畫」是她今年接任局長後推行的政策,希望將勞動教育納入高中職的正式課程。
這套教材在2015年10月底之前已經大致定稿,編寫者是常常走上街頭,為社會議題發聲的大直高中公民老師黃益中。
黃益中受訪時表示,「教育才是根本!」他搭配公民科的部分課程主題,把關廠工人案、蛋塔工場惡性倒閉事件、外籍移工權益通通融進教材,希望最快可以明年上路。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羅馬也不是一天可以顛覆;勞動環境的問題需要慢慢撼動,從教育著手似乎是一絲微光,只是那光能延伸到哪裡,就是必須長期檢驗下去的事情了⋯⋯第五回:道高一尺魔高一丈Fill1聯合派報社10月底遭檢舉後,11月初即「解散」,但直到12月初仍在運作。
(攝影/鐘聖雄)「我們永遠很難把人『救』到我們滿意的程度,但如果連一家(公司)都改不了,就會變成通則,就會永遠都改不掉了。
」這句話出自工傷協會成員劉念雲口中,是我在這系列訪談裡印象很深刻的一段。
就媒體的角色而言,無法直接參與運動尋求改變,但想知道一般勞工面對職場問題時,到底能不能透過體制內的途徑,順利救濟自身權益?於是,在結束勞動局的訪談之後,《報導者》於10月22日悄悄開啟了這項實驗。
我就跟一般民眾一樣,用自己的名字前往台北市勞動局的網站,透過「勞資信箱」對聯合形象有限公司(聯合派報社)提起申訴。
一開始,一切看起來似乎很美好⋯⋯在這封申訴函裡,我首先質疑聯合派報社與舉牌工簽訂「承攬契約書」是否恰當?我指出,派報社實質指揮、監督舉牌工的工作流程,明確規範集合、簽到、休息時間及工作方式等,明顯與承攬性質不符,有「假承攬真僱傭」、迴避《勞基法》雇主責任之嫌,譬如說聯合派報社目前就沒有替舉牌工投勞健保,國定假日的薪資也沒有依法加倍。
我也提醒勞動局,這家派報社在簽訂書面契約時,只要求舉牌工簽訂「乙方」,自己卻保持「甲方」空白,更不允許舉牌工持有契約,那未來如果遇到爭議,派報社或許就能逃脫責任?非常欣喜的是,我很快就在10月30日收到勞動局的回函:「有關您申訴『聯合形象有限公司』涉違反勞動法令一案,本局已派員實施勞動檢查並依法妥處。
」哇,申訴後才一個禮拜,就已經實施勞動檢查了!高興之餘,11月5日的時候又打電話向程姓承辦人員詢問案件進度。
電話那邊傳來一個溫柔有耐心的女聲,在這通談話裡,她又詳細詢問我舉牌人的工作日程、是否要簽到、幾點簽到、簽契約的頻率等細節。
她也告訴我,勞動局人員10月底前往聯合派報社進行勞動檢查時,要求派報社出示勞工的出勤紀錄,派報社卻說還沒準備好,於是勞動局要求派報社11月12日之前補資料,若勞動局最後發現舉牌工與派報社的關係真的是僱傭,而非承攬,就會依法開罰。
由於我的申訴函提到有關勞健保的事務,勞動局也依權責歸屬,把這起申訴轉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衛福部中央健保署處理。
到這裡為止,一切看起來都很美好,社會的運作彷彿就跟中學公民課本教的一樣,有一定穩當的程序,人民可以經由這個程序獲得該獲得的保障。
檢舉後兩星期,派報社解散?直到11月20日我再次收到台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的信件,才打破這個幻夢。
「有關您申訴『聯合形象有限公司』涉違反勞動法令一案,處理情形如下:查該事業單位目前業已登記解散,致使本局無法實施勞動檢查⋯⋯」這間派報社解散了?晴天霹靂之下,我跑到經濟部的網站查詢,聯合形象有限公司的「公司狀況」確實寫著「解散」。
沒過幾天,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衛福部中央健保署的信件也分別來了,內容一致都是「查該公司104年11月6日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解散在案,本案因申訴主體已不存在,無從查處。
」我第二度打電話給這個案件的勞動局程姓承辦人,想釐清事態何以崩壞至此。
她在電話那端依然溫柔有耐心,對於自己負責的案件也記憶鮮明,我只講了申訴的公司名字,沒給案號,她就歷歷數說來龍去脈。
她表示,勞動局人員10月底前往聯合派報社的時候,派報社說暫時無法提供資料,勞動局就給他們兩週的寬限期,沒想到期限還沒到,派報社就在11月初的時候打電話告訴勞動局說,他們其實正在辦理解散手續。
等到11月中,也就是提供資料的真正期限到了,派報社負責人李正言還親自到勞動局一趟表示,派報社已經於11月6日解散完畢。
整個申訴案件就此結案。
聽到這裡,我耳邊隱隱響起勞動局長賴香伶在上一次訪談時說的話:「要一個事業單位因為被抓到、被罰,從此以後就變得完全合理,在歷史上從未發生過,一般來講,資方不但不會怕,還會不斷換名字、換老闆,尤其像派報社這種設立成本很低的公司。
」於是我又在電話中向承辦人質疑,「這種狀況,不都是公司換個名字繼續開嗎?」「我們目前查的狀態是解散了,針對你要申訴的部分無法續查⋯⋯」「請問勞動局之前有遇過這種狀況嗎?這不是很常見?」「我們這裡是勞動檢查,基本上沒辦法去追究後續狀況是怎樣⋯⋯」「那我(勞工)如果真的跟公司有爭議要怎麼辦,之後要走調解程序嗎,但派報社現在又不具有公司身分,有辦法找他們來嗎?」「嗯⋯⋯確實有困難,因為他們已經處於解散,就算他們不出席也沒有辦法。
」「這樣不是惡性倒閉嗎?」「可能也算吧。
」承辦人苦笑著說。
而她稍後也坦言,「就算查到有違法事實,他已經處於解散狀態,我們也不能再處罰他」。
無力地結束這段談話,不到5分鐘,我忍不住又播了一通電話回去。
「我只是感覺好像使不太上什麼力耶!他們11月初都跟你們說在收了,勞動局好像也無法及時做什麼?」「嗯⋯⋯確實這部分是這樣,因為他們是有限公司,除非是獨資,然後你們後來也找到他們後來的流向,才可能續查。
譬如你未來發現有同一個雇主,也能夠舉證說他是另起爐灶,有相關事證,你就可以用新的事業單位來申訴。
」我終於靜靜地掛上電話,感覺先前訪問過的勞工團體的「預言」一項一項被印證:勞工必須一次又一次主動申訴,勞動局才會積極續查。
勞工在過程中得自己想辦法舉證。
事實上,勞動局長賴香伶在前陣子的訪談裡也有一則預言:勞檢人員前往事業單位進行第一次檢查時,總是遇到對方推託,然後勞動局就得給對方2個禮拜的寬限期。
問題是,在這兩個禮拜裡,勞檢人員並不會再主動追蹤受檢單位,那麼受檢單位若要動手腳、就地解散,究竟要如何防範?就算勞工查出這間公司有借殼還魂的事實,對「新」公司提起申訴,會不會又是同樣的公式再演算一次?假解散,真運作Fill1原本派報社醒目的招牌已經撤下,但實際上派報社運作正常。
(攝影/余志偉)11月底的週末早晨,我悄悄到派報社所在位址查看。
鐵門拉下了,招牌卸下了,但門前仍聚集著大批舉牌工,由一樣的派報社總監指派工作。
這間宣稱11月6日就已解散的派報社,明擺著與被檢舉前幾乎一樣的風景。
隔了幾天,我以記者身分打電話給聯合派報社。
有趣的是,這間「解散」的公司電話也沒換。
「喂你好,是聯合派報社嗎?」「是。
」咦,不是解散了?「我們從勞動局那邊得知,你們最近遇到一次檢查,不知道後來狀況怎樣,聽說你們解散了?」「對,解散了。
」咦,怎麼又解散了?「所以你們現在不叫聯合派報社?」「對。
」「那現在的名字是?」「就沒有了。
」「所以你們現在沒有在營業了?」「對。
」撒完一連串的謊之後,對方匆匆結束了這通電話。
從假承攬、真僱傭,到假解散、真運作。
這些真真假假,主管勞工權益的行政單位並非沒有遇過,卻始終拿資方沒皮條。
但如何明辨,或許只是多到現場一次,以及多打一通電話而已。
非典型舉牌人──邊談戀愛邊舉牌各家派報社的勞動環境其實有細微的差異。
有些派報社與《報導者》臥底的派報社不同,對於舉牌人的要求不嚴,不勉強舉牌人對牌子「隨侍在側」,只要在附近看著即可,中途偶爾換人代班也無所謂,給予舉牌人較自由的工作空間。
於是我才有機會闖進這樣一個奇異的場景:台北市新莊區的一處高架橋下,年僅17歲的蕾蕾坐在地上,手邊放著一只籠子,籠子裡是一隻巴掌大的蜜袋鼯。
蜜袋鼯還年幼,隔一段時間就需要蘋果乾的餵食,需要衛生紙輕輕拭去排泄物。
當蕾蕾這麼做的時候,神情顯得特別沉穩,動作不疾不徐,如同她耐心陪伴大她一歲的男友仁傑渡過一天的舉牌時光。
他倆是透過線上遊戲認識的,交往幾個月,感情就好到不像話。
與蕾蕾比起來,仁傑的個性較為外放、稚氣,聊起他在台北海洋技術學院輪機系學到的東西,他立刻打開手機滑出一張又一張照片,得意地介紹他自行焊接的氣缸頭架等成品,蕾蕾只是在旁靜靜地微笑著,而臉書大頭貼裡與蕾蕾靠在一起的仁傑也微笑著。
每一個週末早晨,仁傑先把牌子與電線桿綁牢在一起,再窩到蕾蕾所在的高架橋下,守著牌子和彼此。
放眼週遭沒什麼店面,也沒什麼人,來來往往只有車輛。
紅男綠女,人世繁華,這兩顆繽紛年少的心竟棲息在如此單調的時空裡。
然而因為愛情,他們看起來並不荒涼。
非典型舉牌人──帶著「加味的」上工(文/余志偉)王桑坐在店門外的摩托車上,看上去年紀不大,卻感覺出來在這個區域很資深。
搭聊之下才知道他當舉牌人已經10年,從早期的A字板到現在的T字牌他都經歷過,現在已經六十好幾,孫子也有好幾個。
問他為什麼來當舉牌人,豪氣的閩南語脫口而出:「在家裡會喝死,出來加減賺一點。
」他說他不像其他人,平常在工地有固定打工,算是可以維持生計,出來做舉牌人是消磨時間外加賺零用錢,以他資深的經歷來看,這份工作他還得心應手。
第一次雨天認識王桑後,跟他約第二次碰面,那天太陽也來湊熱鬧,氣溫有點高張。
一看到王桑,他便開口:「少年耶,等一下中午一起吃飯吧?」我掛慮工作都還沒進行,不斷推辭,但王桑不這麼想,「我們邊吃邊聊,不要一直問我。
」來到旁邊的便利店,「少年耶,天氣這麼熱,喝啤酒好了,要大罐還小的,一罐夠不夠?」王桑一次拿了三罐,「少年耶,這三罐都是你的,我的是這瓶,」王桑打開寶特瓶蓋咕嚕咕嚕喝了幾口,接著跟我說:「這是加味的!」我一直以為他是在喝開水,沒想到是「酒」。
感覺酒精濃度沒讓他暈醺,卻讓王桑打開話匣子,「人生為了什麼?就是為了吃飯。
你不要看我這個樣子,我以前可是有二把刷子的。
」原來王桑年輕時走過江湖路,早年還被送進過綠島監獄,雖然半信半疑,但他說得鉅細靡遺、歷歷在目,也不由得相信七八分。
回台灣後跟一位江湖路上的大哥到大陸投資做車床,那時中國要台灣資金與技術,每天招待他們夜夜笙歌、酒醉金迷,等到他們覺醒,土地、廠房、技術、員工全被中國吞掉。
虧本回台灣想再試試江湖路,沒想到風氣大變,過去道上的守信重義全都蕩然無存,他也就徹底放棄這條路,「少年耶,要看一個人要有多忠、多信、多誠,就看他有沒有孝順父母,如果沒有,那他都是騙人的!」一頓飯一個小時不到,不但問完工作要蒐集的答案,更閱覽王桑的「豐功偉業」,「你說我的故事是不是可以拍一部電影?要是我有錢,找人來拍我的故事,肯定會賣座。
你聽了那麼多,不然劇本給你寫?」是不是能寫個電影劇本,我不清楚,但是王桑說來有滋有味,早已讓我沈醉在那個歲月的故事裡。
索引第一回:活著的度量衡第二回:有錢的壞人與沒錢的好人第三回:我偷了我的契約第四回:羅馬不是一天可以顛覆第五回: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非典型舉牌人──邊談戀愛邊舉牌非典型舉牌人──帶著「加味的」上工人權.社會12/15/2015文字王立柔攝影余志偉血汗勞工勞權產業薪資用行動支持報導者獨立的精神,是自由思想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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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觀光局的統計,自2008年起,陸客在台灣旅遊意外,共有390人受傷、90人死亡,而搭乘遊覽車造成死傷就有273人受傷、25人死亡,若再加上這次24名陸客罹難,等於有7成的傷者與5成4的死亡者,都是搭乘遊覽車所引起。
2016/7/21評論張烽益/血汗旅遊+血汗勞動=陸客團悲劇2016/7/21影像許村旭/上班族的一日進了籠子,就像被按月撥入的薪資帳戶束縛,而且有喪命的可能。
當初畢業或退伍,我們就像籠裡的老鼠,被撲鼻香氣的雞排炸物誘入,從此再也不能脫身,只有任其宰割。
自由的空氣漸漸稀薄,仰望天空的時間正在倒數⋯⋯。
地表上的普世價值:辛勤工作供人延續溫飽,維持保有生命尊嚴,進而改變社經地位,創造與實踐物競天擇的生命差異,世代循環不熄。
汲汲營營的財閥逐利下的兩岸上班族的一日,循此邏輯,現實炎涼的疲乏無奈,換個面孔,月復月、年復年一張張交熾掠過。
2016/4/22影像許村旭/上班族的一日2016/4/22人權.社會【不再讓你孤單】上篇:否定他人的痛苦,與殺人無異你不能否定一個人的痛苦。
我覺得很少人可以理解到一件事情就是,如果你的整個人生都是痛苦的時候,人家否定你的痛苦,基本上是否定你所有的人生。
2016/7/18人權.社會【不再讓你孤單】上篇:否定他人的痛苦,與殺人無異2016/7/18評論黃怡翎/華航空服員罷工初勝,翻轉過勞之島的戰爭才開始從過去紅眼航班的混亂排班,到現在的苛扣工時、被迫簽訂「責任制」工時,華航空服員的「積怨已久,忍無可忍」,終讓罷工行動迅速展開,連即將退休的空服員也紛紛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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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瓦西人可否知道,全世界最好的茶葉,來自他們手上?2016/6/20國際.兩岸印度阿薩姆紅茶背後的剝削故事2016/6/20人權.社會歡迎歸隊!社會眼光的確是更生人回歸主流社會的門檻。
大部分更生人都是假釋出獄,就算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了,也時不時要找觀護人報到,假請多了,公司自然知道更生人的身分,鄙視、異樣的眼光便會接踵而至,意志力不夠強的人很容易就打退堂鼓。
2016/2/22人權.社會歡迎歸隊!2016/2/22載入更多文章《報導者》是台灣第一個由公益基金會成立的網路媒體,秉持深度、開放、非營利的精神,致力於公共領域調查報導,與社會共同打造多元進步的媒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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