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辦法 - 第二屆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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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22 TAxT桃園科技藝術節」開幕記者會進行頒獎。

正式演出. 2022年 9至10月(暫定). 得獎作品 首演. 配合「2022 TAxT桃園科技藝術節」檔期進行演出。

PARTICIPATE 徵件辦法 HOME  keyboard_arrow_right  徵件辦法  keyboard_arrow_right  徵件說明 徵件說明 l競賽主題l 1.以新媒體藝術結合表演藝術(音樂、戲劇、舞蹈等)之跨域作品為徵件類型。

2.鼓勵善用科技媒介,如:5G、AI、聲響裝置、無人機、感測器、電腦動畫、虛擬實境、影像偵測等數位媒體技術,進行跨域結合。

3.主題不拘,結合5G應用相關技術發展者尤佳。

        l作業時程l   階段 預定時程 項目 詳細辦法 徵件階段 2021年9月20日~11月20日 開放徵件 1.以投件資料備齊並上傳完成至網路時間為準。

2.截止日後,恕不接受補件。

初審階段 2021年11月21日~11月30日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自投件作品中選出競技組6件,新秀組12件。

2021年12月13日~12月15日 第二階段-簡報審查 1.2021年12月13日團隊於桃園展演中心進行15分鐘的簡報詢答。

2.評審依據簡報審查結果,擇定競技組2件、新秀組4件作品進入下一階段複審,入圍結果於2021年12月15日公告。

2021年12月15日 ~2022年4月1日 初審入圍團隊訪視及輔導 入圍新秀組團隊需接受輔導委員2次創作輔導。

入圍競技組團隊需接受輔導委員1次訪視。

複審階段   2022年4月14日 複審試演 於桃園展演中心演出10-15分鐘精彩片段。

評審團自參與試演團隊中選出3件作品並於2022年5月4日公告得獎名單。

2022年6月13日~6月26日 得獎團隊廣藝廳TryOut 得獎團隊依照廣藝廳檔期安排,進行為期兩週技術測試,競技組與新秀組得獎團隊可彼此觀摩並受輔導委員訪視及創作輔導。

2022年7至8月 得獎團隊訪視及輔導 得獎團隊需接受輔導委員的最終訪視及創作輔導。

頒獎典禮 2022年 9至10月(暫定) 得獎作品頒獎 於「2022TAxT桃園科技藝術節」開幕記者會進行頒獎。

正式演出 2022年9至10月(暫定) 得獎作品首演 配合「2022TAxT桃園科技藝術節」檔期進行演出。

        l評審辦法l     評審小組   由長期關注科技藝術之產業製作人、創作者、策展人、機構負責人組成,評審委員初、複審各7人,邀請黃文浩、王連晟、王柏偉、王文儀、姚立群、孫平、魏琬容、邱誌勇、符宏征等人擔任,並由計畫主持人楊忠衡綜理評選事宜。

  審查方式   書審:由計畫主持人楊忠衡統籌評審小組,且依照評分規格進行內部審查,競技組篩選出至少6組;新秀組篩選出至少12組(不限定個人或團體投件)。

  初審:由書審通過之18組參賽團隊,進行簡報初審,評審小組將自競技組中評選出2組及新秀組中評選出4組進入複審,入圍團隊各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獎金,評審團將另外依據企畫內容核定競技組15萬元及新秀組10萬元之創作補助費,以進行複審演出製作。

不出席複審表演者視同放棄複審資格、複審獎金及創作補助費。

  複審:由6組入圍團隊進行每組10至15分鐘實地競演,由評審小組合議競技組首獎及新秀組首獎、貳獎名單,並報請主辦機關核定公告。

  創作首演:三組得獎者應完成至少一場首演,競技組每場次演出長度須達30分鐘。

新秀組每場次演出長度須達20分鐘。

以上「第二屆桃園科技表演藝術獎」得獎作品,將有機會另獲得「文策院特別獎」(獎金新臺幣30萬元)。

        l評分標準l   初審 標準 比重 1 計畫原創性及藝術性 40% 2 計畫可執行性 30% 3 預算暨期程合理性 20% 4 結合5G特色 5% 5 簡報與答詢 5%   複審 標準 比重 1 計畫原創性及藝術性 50% 2 展演整體可執行性 30% 3 跨界展演團隊專業分工表現 15% 4 結合5G特色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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