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说尊重生命的时候 -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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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道德当我们说尊重生命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说什么?我们为什么要尊重生命?所谓尊重是什么意思?所谓生命又是什么意思?关注者35被浏览19,338关注问题写回答邀请回答好问题41条评论分享4个回答默认排序知乎用户84人赞同了该回答唯有人格值得尊重。
有人格:活人有生命,死人无生命,都值得尊重。
无人格:禽兽虫豸有生命,桌椅板凳无生命,都不值得尊重。
----------------------------------------------------------------------------不应该尊重生命.生命是美好的东西,而尊重一个美好的东西,有错吗?有错.因为尊重生命没有意义因为尊重生命根本做不到.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无论是人是兽,生命需要的是珍惜,而绝对不是尊重.不要滥用了"尊重"这个词尊重是人类独有的情感,尊重是一个很重的词汇,能对得起尊重这个词汇的事物很少,不出这两个范围人格/神格.或者说"三才天地人","天地君亲师".对于不承认神格的我说,唯有人格是值得尊重的.生养我的父母,于我有教诲的师友,于我有恩之人,都配得上我的尊敬.法律值得我尊重,因为法律是人类文明所定义的规则.精美工艺品值得我尊敬,因为它凝结了匠人的心血和人格.国家集体,甚至是有些企业也值得我尊重,因为它是人格的聚合.而对于不值得尊敬的人,我们一般斥之为"禽兽",换言之是有生命无人格之物.因为鸟/兽/鱼/虫是不值得人去尊重的.是的,尊重和生命扯不上关系,尊重只和人有关.当我想把花盆里的芦荟换成仙人掌时,我会把芦荟连根拔起,扔到垃圾桶里,从来不会想,这是否是对生命的亵渎.当我为了睡一个好觉这个一己之私而剥夺屋里几只蚊子的生命时,从来不会想这是否残忍.当我为了一顿饭而杀鸡宰羊时,从来不会想这是否是对生命的践踏.因为生命来源于自然界,自然界对生命本就充满了亵渎残忍践踏,不承认这一点,就不容于自然界.而需要受到尊重,完全不能被亵渎残忍践踏轻视的东西则是人格.我已故外公的照片,一直放到最显眼的位置.虽然他已经不具备生命了,但他的人格的象征,不允许半点马虎.让自然界的归自然界,人类文明的归人类文明.从自然界角度来看,"尊重"是人类文明自己产生的幺蛾子,不要反馈给自然界,人家自然界生命真的不稀罕:如果我是一条狗,我宁愿你把我各种亵渎以后,留我一条狗命,放我在泥潭里自由自在玩耍;也不愿意你把我毕恭毕敬的杀了,然后毕恭毕敬的供奉在庙堂之上.才疏学浅.我只在当代的催泪散文中看到过"尊重生命"这个概念.无论是先秦诸子还是后世的儒释道,都没有类似"尊重生命"这种说法.唯一稍有沾边的概念是日本神道的"万物有灵"的思想.但那其实是尊重的神格,仍然不是生命.所以对于"尊重生命"这种找不到来源的概念,我都不知从何反驳起.--------------------------------------------------------------------“尊重生命”一句话,只是道德攻击的武器而已,没有任何积极意义。
你居然吃狗肉,你不尊重生命!你居然支持动物实验,不尊重生命!在他自己大快朵颐吃肉,夏天拍蚊子时,从来没想过要尊重生命。
编辑于2015-07-1623:27赞同8417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坐看云起时关注3人赞同了该回答以往的圣人已经对天下的万事万物都进行了深刻的研究思考,认为还没有比人类的生命更为有价值的事物。
对于一个人的生命来说,象耳朵、眼睛、鼻子、嘴巴这些类型的东西,只不过是生命这个本体所需要役使的工具而已。
也许耳朵会喜好悦耳的声音,眼睛会喜好眩目的颜色,鼻子会喜好芬芳的气味,嘴巴会喜好可口的滋味,但如果这些喜好对于生命这个本体有了妨碍,那么就应该打住。
这是因为造物主制造生命时的原则就这样:处于各种功能位置的器官不应该有它私自的欲望,仅仅利于某个器官的生存活动就不能允许其作为。
由此看来,耳朵、眼睛、鼻子、嘴巴这些类型的东西,它们自己是不能擅自行动的,而必须是对其有一个制约的机制。
这样一个道理,引申到国家领域,和所设立官职的情况也一样,绝对不能让官员们自做主张来进行公务活动,而必须有一个完善的机制来对其公务行为进行制约,这才是真正的能让人类生命价值得到应有尊重的政治之术。
尧帝在位的时候,曾经想过要将天下托付给子州之父这个人。
子州之父回答说:“哈哈,要说让我来做天子也是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不过,我现在有因思虑过度而引起的神经官能症,刚刚在想要把这毛病治好,看来我这人忙自己的事情还忙不过来呢,哪里会有空闲去治理天下啊?”因此就拒绝了尧帝的建议。
对于子州之父来说,经过衡量之后,天下对于他来说是一个负担不起的重负,他不愿意用这个负担不起的重负来压跨自己,尊重了自己的生命价值,而超出这个意义范围,自然这也是尊重了他人的生命价值。
这个故事又说出了这样一个道理:只有那些不愿意以天下为理由,来损害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的生命价值的人,才能够担当天下,才可以托付天下。
越国人连续三次杀掉了他们的国君,作为下一个王位继承人的王子搜吓得跑了,一路狂奔逃到了一个叫“丹穴”的岩洞里面藏匿起来。
这时,越国再没有其他王位继承人可以做国君了,国人们就到处搜索,终于找到蛛丝马迹跟踪到了“丹穴”。
这要命啊,王子搜躲在岩洞里面坚决不肯出来,越国人也真够狠,你不出来我就烟薰。
王子搜坚持不了终于给“搜”出来了,一出来马上就给人架住往国君专用车上拖,王子搜挣扎无效后给拖上了车,无奈之下,只好仰天大叫道:“王啊王啊!王个铲铲啊!能不能把我扔掉去另外找一个人啊?”王子搜并不是害怕做国王,而是害怕做国王将可能招致的生命危险。
象王子搜这样的人,经过那样的事情,可以说他绝对已经了解了生命的重要价值意义了,也绝对认识到以国家为理由来伤害生命价值有多么可怕了,有了这样的教训,他也不会做出以国家为理由来伤害生命价值的事情了,这也是为什么越国人一定要得到他,并以他为国君的理由。
这个道理反过来就是:那些以“天下为己任”,叫嚷要牺牲生命价值来达到天下目的国家目的的人,当他们达到目的以后,也绝对不会尊重生命价值的。
鲁国的国王听说颜阖这个人是一个有道之士,就叫人带上支票前去请他出山。
来自中央的领导干部的专车到达的时候,颜阖穿着件粗布衣服还在马路边上放牛呢。
他看见中央领导干部来了,知道是找自己的,就回家去在门口的路上拦着。
干部说:“喂!颜阖住这里吗?”颜阖回答说:“好象颜阖就是住在这里。
”这位干部马上就要将支票托转交给颜阖,自己好早点回城里去交差。
颜阖说:“我也搞不太清楚这里是不是颜阖住的地方,我们都再打听一下,搞清楚了再说,免得领导您犯错误。
”这位干部四处转了转,打听得那里还真是颜阖住家的地方,又转了回去。
而颜阖呢?已经走了人搬了家了。
颜阖之所以会躲避起来,并不是说他就不喜欢有钱和有地位这种事情本身,而是因为他在这个事件中感觉到自己的生命价值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而厌恶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
世上那些能够管几个人的人,常常会因为自己有钱有权,在那些有道之士的面前也表现出高人一等的姿态,他们无法理解有道之士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更甚于富贵,而有道之士也看不惯他们那种高高在上的样子,这种状况,真是社会的悲哀啊!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体悟到政治之道的真谛:所谓政治之道,最初始的最真实的内涵,不过就是在尊重生命价值的前提之下,如何保存生命本体的途径;政治之道走到了表面走到了末端,才会被异化为治理国家的途径;而政治之道被毁坏陷入了烂泥坑,才会被异化为达致天下太平的途径。
由此看来,今天帝王所标榜的功业,在古代圣人看来不过是不务正业所做出的事情而已,而那些所谓功业,并不是能够完善生命本体保存生命价值的本真的政治之道。
但是,在今天,被世俗认为是精英的那些人,他们却主张用危及生命本体安全、抛弃生命价值作为手段,来为某个外在的目的服务。
那么请问:他们这样究竟是要达到一个怎样的社会目的?而又要用什么来到这个社会目的呢?古代圣人对于一切人类行为,都要弄清楚“要达到什么目的?”与“用什么来达到这个目的?”这两个问题。
假设今天有人用随侯的宝珠做弹丸去打岩上的麻雀,人们就都会讥笑他,那么为什么要讥笑他呢?因为在这里,被用来做手段的事物的价值是那样的贵重,而当作目的的事物的价值却是那样的轻微啊!就象开篇谈到的那样,生命的价值是无上地贵重的,难道我们只重视随侯的宝珠的价值而不重视生命的价值吗?难道我们要象那些“精英”一样可以让最贵重的生命来服务于一个外在的目的吗?以上是从社会整体角度来看待尊重生命价值这个要求,那么,对于具体的人来说,又如何呢?先哲子华(西元纪元前360年,他曾经前往游说韩国君主韩昭侯)先生也注意到人类个体的生存状况存在着差异这个事实,他对这个事实进行了分析和归类,并结合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状态,总结说:“全生是一种上佳的状态;亏生是要差一些的状态;死亡是更要差一些的状态;迫生是一种比死还要糟糕的状态。
”我们在前面谈到的生命价值无上地贵重、要尊重生命价值,对个体而言,也就是保持其“全生”这样一种生存状态而言的。
按照子华先生的理论:“全生”,是指人类生命个体各个官能需求都恰如其分得到满足;“亏生”,是指人类生命个体官能需求只能部份得到满足,“亏生”的状态所以出现来自于对生命价值的尊重不够,“亏生”的程度取决于对生命价值的不尊重程度,“亏生”的状态越严重,就反映对生命价值的愈发不尊重;“死亡”,对于这个人类生命个体的状态还缺乏了解,大概是和没有出生的时候情况差不多;“迫生”,是指人类生命个体各个官能需求都没有得到恰当的满足,而得到的又刚好是这些器官所不需要的、甚至是排斥的,也就是所谓不得自由、遭受耻辱地活着。
对于个人来说,在通常情况下,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将他不应该遭受的强加于他。
而将某人不应该遭受的强加给某人,只是“迫生”的一种情况,“迫生”状态本身还不仅仅是只包括这种屈辱的情况,因此理论上认为,“迫生”的状态对于人来说,比起死亡还要可怕。
如何从经验来证实前述的说法呢?打个比方来说:耳朵听到不愿意听的声音,就不如没有听见;眼睛见到不愿意见到的形象,就不如没有见到。
因此,在打雷的时候人们会捂住耳朵不去听,闪电的时候人们会闭上眼睛不去看。
同理可见,人的各种官能需求,都是当其知道非常厌恶的东西一定要强加给它的,就会下意识的采取拒绝感知其存在的态度,却往往不能拒绝掉,而能够完全地拒绝感知外界强加的事物,不过就是死亡,因此,经验也证明“迫生”状态不如死亡。
喜欢吃肉,不是喜欢吃死耗子;喜欢喝酒,不是喜欢喝苦酒;尊重生命的价值,不是将生命置于“迫生”的状态。
附原文《吕氏春秋贵生》二曰:圣人深虑天下,莫贵於生。
夫耳目鼻口,生之役也。
耳虽欲声,目虽欲色,鼻虽欲芬香,口虽欲滋味,害於生则止。
在四官者不欲,利於生者则弗为。
由此观之,耳目鼻口不得擅行,必有所制。
譬之若官职,不得擅为,必有所制。
此贵生之术也。
尧以天下让於子州支父,子州支父对曰:“以我为天子犹可也。
虽然,我适有幽忧之病,方将治之,未暇在天下也。
”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於他物乎?惟不以天下害其生者也,可以托天下。
越人三世杀其君,王子搜患之,逃乎丹穴。
越国无君,求王子搜而不得,从之丹穴。
王子搜不肯出。
越人薰之以艾,乘之以王舆。
王子搜援绥登车,仰天而呼曰:“君乎!独不可以舍我乎?”王子搜非恶为君也,恶为君之患也。
若王子搜者,可谓不以国伤其生矣。
此固越人之所欲得而为君也。
鲁君闻颜阖得道之人也,使人以币先焉。
颜阖守闾,鹿布之衣,而自饭牛。
鲁君之使者至,颜阖自对之。
使者曰:“此颜阖之家邪?”颜阖对曰:“此阖之家也。
”使者致币,颜阖对曰:“恐听缪而遗使者罪,不若审之。
”使者还反审之,复来求之,则不得已。
故若颜阖者,非恶富贵也,由重生恶之也。
世之人主多以富贵骄得道之人,其不相知,岂不悲哉?故曰:道之真,以持身;其绪馀,以为国家;其土苴,以治天下。
由此观之,帝王之功,圣人之馀事也,非所以完身养生之道也。
今世俗之君子,危身弃生以徇物,彼且奚以此之也?彼且奚以此为也?凡圣人之动作也,必察其所以之与其所以为。
今有人於此,以随侯之珠弹千仞之雀,世必笑之。
是何也?所用重,所要轻也。
夫生,岂特随侯珠之重也哉!子华子曰:“全生为上,亏生次之,死次之,迫生为下。
”故所谓尊生者,全生之谓;所谓全生者,六欲皆得其宜也。
所谓亏生者,六欲分得其宜也。
亏生则於其尊之者薄矣。
其亏弥甚者也,其尊弥薄。
所谓死者,无有所以知,复其未生也。
所谓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也,皆获其所甚恶者。
服是也,辱是也。
辱莫大於不义,故不义,迫生也。
而迫生非独不义也,故曰迫生不若死。
奚以知其然也?耳闻所恶,不若无闻;目见所恶,不若无见。
故雷则掩耳,电则掩目,此其比也。
凡六欲者,皆知其所甚恶,而必不得免,不若无有所以知。
无有所以知者,死之谓也,故迫生不若死。
嗜肉者,非腐鼠之谓也;嗜酒者,非败酒之谓也;尊生者,非迫生之谓也。
发布于2020-12-2319:23赞同3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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