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050727北市教育局持續擴大稽查補習班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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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教育局持續擴大稽查補習班違規經營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幼兒園業務,違者將依法裁處6-30萬元罰鍰並命其立即停辦】 【臺北報導】補習班核准立案後應依核准科目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公告資訊 最新消息 公文公告 新聞稿 相關報告 活動花絮 機關介紹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首長介紹 大事紀 聯絡資訊 策略地圖 臺北市教育簡介 臺北教育力 科室業務 綜合企劃科 中等教育科 國小教育科 學前教育科 特殊教育科 終身教育科 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工程及財產科 資訊教育科 軍訓室 督學室 人事室 會計室 秘書室 政風室 統計室 聯絡資訊 相關連結 政府資訊公開 公民參與會議資訊 公共工程公民參與專區 歷年教育年鑑 性別主流化專區 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委員名單 歷次專案小組會議紀錄 歷年推動性平工作成果報告 性別統計 性別平等資料庫主題服務網站 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 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FB粉絲專頁 臺北市性別平等教育網 常見問答 重要政策宣導 一般常見問題 台北通 申請案件 學校合併或停辦資訊公告專區 國中合併或停辦資訊公告 國小合併或停辦資訊公告 臺北市語文競賽專區 各組實施計畫 語文競賽線上報名系統 國小組成績公告 國高中組成績公告 教師組成績公告 社會組成績公告 全國語文競賽 樂齡學習專區 最新消息 關於樂齡 樂齡學習據點 重大施政成果 臺北市音樂與圖書中心興建資訊公開平臺 工程簡介 預算編列 資訊公開 工程進度 110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專區 臺北市110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臺北市110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臺北市110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 臺北市110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師暨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 臺北市110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教育願景 單一陳情 申辦資訊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臺北卡 下方連結 本站使用正體字 教育局電話分機一覽表 政府網站開放資料宣告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上方連結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教育願景 單一陳情 申辦資訊 常見問答 雙語詞彙 臺北卡 字級 小 中 大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公告資訊 最新消息 公文公告 新聞稿 相關報告 活動花絮 機關介紹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首長介紹 大事紀 聯絡資訊 策略地圖 臺北市教育簡介 臺北教育力 科室業務 綜合企劃科 中等教育科 國小教育科 學前教育科 特殊教育科 終身教育科 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工程及財產科 資訊教育科 軍訓室 督學室 人事室 會計室 秘書室 政風室 統計室 聯絡資訊 相關連結 政府資訊公開 公民參與會議資訊 公共工程公民參與專區 歷年教育年鑑 性別主流化專區 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委員名單 歷次專案小組會議紀錄 歷年推動性平工作成果報告 性別統計 性別平等資料庫主題服務網站 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 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FB粉絲專頁 臺北市性別平等教育網 常見問答 重要政策宣導 一般常見問題 台北通 申請案件 學校合併或停辦資訊公告專區 國中合併或停辦資訊公告 國小合併或停辦資訊公告 臺北市語文競賽專區 各組實施計畫 語文競賽線上報名系統 國小組成績公告 國高中組成績公告 教師組成績公告 社會組成績公告 全國語文競賽 樂齡學習專區 最新消息 關於樂齡 樂齡學習據點 重大施政成果 臺北市音樂與圖書中心興建資訊公開平臺 工程簡介 預算編列 資訊公開 工程進度 110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專區 臺北市110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臺北市110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臺北市110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 臺北市110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師暨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 臺北市110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窗] ::: 新聞稿 一般公告 幼兒園 國小 國中 高中職 終身教育 成果發表 首頁 公告資訊 新聞稿 終身教育 終身教育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另開新視窗] 注音 :::新聞稿1050727北市教育局持續擴大稽查補習班違規經營兒童課照中心及幼兒園,違者將依法裁處6-30萬元罰鍰並命其立即停辦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發稿日期:105年7月27日】業務聯絡:教育局終身教育科穆科長慧儀1999轉6424薛家欣股長1999轉6424新聞聯絡:教育局綜合企劃科陳秉熙研究員1999轉6338;0930936532【主題:教育局持續擴大稽查補習班違規經營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幼兒園業務,違者將依法裁處6-30萬元罰鍰並命其立即停辦】【臺北報導】補習班核准立案後應依核准科目辦理補習業務,立案班址不得從事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幼兒園業務,亦不得舉辦戶外教學活動。

為保障幼童身心健康及發展,本巿各補習班招收2-6歲以下幼兒及6-12歲國小學齡兒童,不得以「安親」、「課後照顧」、「幼兒園」等名義辦理托育業務並提供生活照顧服務,例如提供餐食、午睡、幼兒教保服務及課業輔導,或設置寢室寢具、廚房火爐等。

另為保障幼童安全,教育局亦全面禁止補習班在班舍以外之地點辦理各式教學、旅遊或營隊等活動。

教育局將持續擴大稽查補習班違規經營課後照顧中心及幼兒園業務,凡經查獲屬實者,除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5條及「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35條規定處以糾正及限期整頓改善處分,如情節嚴重者,不排除停止招生,甚至撤銷立案處分;針對該班負責人經營非屬補習班業務(幼兒園及課照中心),另將分別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6-3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倘屆期未改善或再次查獲者,將按次處罰之。

由於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各自依不同的法令及設置標準核准立案,惟因3者提供之服務內容及招收對象互有重疊,部分不良業者以設立補習班從事課後照顧及幼兒教保服務,不僅影響幼童之身心發展及教養權益,亦嚴重損害合法立案課照中心及幼兒園業者經營權益。

因補教相關法規並未明確訂定補習班違規經營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幼兒園之認定標準,違規構成要件須以個案作現場認定,爰增加稽查員現場稽查之困難。

教育局業積極向教育部建議修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對於6歲以下、6-12歲及12歲以上不同年齡層之設班條件限制,以避免業者以設立標準較低的補習班,從事幼兒教保或兒童課後照顧業務。

相關檔案 1050726以補習班名義違法經營安親.校外教學-新聞稿 odt(7.93KB) 點閱數:2515 資料更新:105-07-2712:17 資料檢視:105-07-2712:17 資料維護: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發布日期:105-07-27 回上一頁 ::: 公告資訊 最新消息 公文公告 新聞稿 相關報告 活動花絮 機關介紹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首長介紹 大事紀 聯絡資訊 策略地圖 臺北市教育簡介 臺北教育力 科室業務 綜合企劃科 中等教育科 國小教育科 學前教育科 特殊教育科 終身教育科 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工程及財產科 資訊教育科 軍訓室 督學室 人事室 會計室 秘書室 政風室 統計室 聯絡資訊 相關連結 政府資訊公開 公民參與會議資訊 公共工程公民參與專區 歷年教育年鑑 性別主流化專區 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委員名單 歷次專案小組會議紀錄 歷年推動性平工作成果報告 性別統計 性別平等資料庫主題服務網站 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 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FB粉絲專頁 臺北市性別平等教育網 常見問答 重要政策宣導 一般常見問題 台北通 申請案件 學校合併或停辦資訊公告專區 國中合併或停辦資訊公告 國小合併或停辦資訊公告 臺北市語文競賽專區 各組實施計畫 語文競賽線上報名系統 國小組成績公告 國高中組成績公告 教師組成績公告 社會組成績公告 全國語文競賽 樂齡學習專區 最新消息 關於樂齡 樂齡學習據點 重大施政成果 臺北市音樂與圖書中心興建資訊公開平臺 工程簡介 預算編列 資訊公開 工程進度 110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專區 臺北市110學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臺北市110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臺北市110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 臺北市110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師暨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 臺北市110年度專任運動教練甄選 下方連結 本站使用正體字 教育局電話分機一覽表 政府網站開放資料宣告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更新日期110-12-06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電話: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         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外縣市撥打為使用者付費 服務時間:上午8:30-下午5:30 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024x76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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