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0學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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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三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三名,且109學年度德行、學業、體育成績均在六十分以上者,得提出申請。

(二) ... 【獎助學金】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0學年度獎學金名額及申請條件公告」 發佈單位:註冊組 發佈人員:註冊組長 發佈時間:2021-09-0516:12:39 附件: 說明:一、申請資格:(一)基本成績條件1.109學年度全學年度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80分以上。

無德行成績等第者,請於申請表「德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請簡述)。

2.109學年度全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80分以上。

但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得為70分以上。

3.109學年度全學年度體育成績平均須在70分以上。

請於申請表填寫最近學年度體育成績,並檢附該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無體育成績等第者,請於申請表勾選原因。

4. 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三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三名,且109學年度德行、學業、體育成績均在六十分以上者,得提出申請。

 (二)可申請獎學金其他附帶條件請參閱附件 二、申請期限及方式:如有同學符合資格且欲申請本獎學金,請於110年10月8日(星期五)前洽詢教務處註冊組。

三、相關申請資料,請參閱附加檔案及基金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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