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十六章拾穗 - 〔返回講道資料總索引〕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這則箴言的意義,可能與第9節的類似,但看重的事實在於:人類一切謀算的自由,都只是在事件中推展 ... 【箴十六19】「心裡謙卑與窮乏人來往,強如將擄物與驕傲人同分。

〔返回首頁|返回本書目錄〕   箴言第十六章拾穗   【箴十六1】「心中的謀算在乎人,舌頭的應對由於耶和華。

」    謀事在人,成事在神;AV曲解了希伯來文,原意是將人與神相對的(在乎人……由於耶和華)。

所以和合本、RSV作心中的謀算在乎人。

謀算或「預備」(AV、RV)這個字所提示的意義是:將事物安排就序,也就是說,擺陣預備作戰(創十四8),或擺放柴火(創二十二9)。

這則箴言的意義,可能與第9節的類似,但看重的事實在於:人類一切謀算的自由,都只是在事件中推展神的計畫。

參,列王紀上十二24:「這事出於我。

」——《丁道爾聖經注釋》        人心中會有謀算,但實行的時候,詳細地說出來的時候,便應驗神的計劃。

──《箴言雷氏研讀本》         本章大部分節數中,上下句均同義,而前面各章的節數多為反義。

──《串珠聖經註釋》         本章寫作體裁,大半未用對比,而是直接的訓誨,每句中仍分上下行,但意義相同(看“《箴言的寫作體裁”條》。

本節指出人可以計畫,但把計畫完成,須靠神的幫助;即“謀事在人,成事的神”。

──《啟導本箴言註釋》   【箴十六1~9】本段的論題是神以及祂對人類活動最終的控制。

──《箴言雷氏研讀本》         除了第8節之外,每節經文都使用了“耶和華”這一名稱,信仰色彩濃厚,特別強調了聖徒的生命主體是神。

生命的誕生與成長,宇宙的起源與維持等,這世界充滿神秘,人的力量實在是不足掛齒。

縱觀一個人的一生,也可以知道從出生到死去,有很多事情都是事與願違。

因此聖經將聖徒的生活比作管家,而對管家而言,最重要的是順服家主(太20:8;路12:42;多1:7;彼前4:10)。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1~11】論神的主權。

──《串珠聖經註釋》   【箴十六1~33】勸勉人要將萬事交托耶和華。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2】「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    在天平上稱量;二十一2幾乎完全一模一樣,但十二15a有個發人深省的差別。

——《丁道爾聖經注釋》         “心”。

即品行或性情。

──《箴言雷氏研讀本》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可比對保羅的經歷(林前4:4)。

──《串珠聖經註釋》         神不看表面,祂衡量人內心的動機。

──《啟導本箴言註釋》         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 對人而言,最危險的陷阱,莫過於以自己的價值標準判斷一切事情,就是怎麼也不承認絕對永恆的真理,而根據自己所處的環境或立場,判斷或決定一切。

人類這樣的驕傲意志,起源于亞當與夏娃違背神的命令之時(創3:6)。

神不僅察看人的外在生活與行為,並且察看內心的動機與意願,甚至看穿人所不知的隱而未現的罪惡(來4:12)。

因此,若有人說自己無罪,實在是自欺,且證明真理不在他的心中(約壹1:8)。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3】「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

」         交托是信心的行為。

――倪柝聲    神可信靠的手;我們的作為與謀算(AV、RV「思想」),若不只是我們自己的,也是祂的,就只有更加輕省(交託直譯為「輥去」,像詩三十七5一樣62),更能成就。

——《丁道爾聖經注釋》         要把你的重擔交託耶和華;這些重擔或會使你憂慮,對神來說卻沒有什麼大不了。

──《箴言雷氏研讀本》         「交托」:原是描寫滾石輥動。

──《串珠聖經註釋》         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華: “交托”意味著完全依賴。

意指要尊神為生命的主人,並與神相交,將一切憂慮與未來之事,均交托給神並信靠祂(詩37:5;彼前5:7)。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4】「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

」    「有為尊榮,有為羞辱」 AV(「全都是為了祂自己」)是誤導人的,這句話字面的意義是「每一件事都是為了它的答案」,其意思可以是「……為了它的目的」或「……為了它的相對物」。

最後一個字──禍患,也就是「患難」(RSV)──大概的意思可能是指惡人所受的苦或他們所造成的苦難:參約伯記三十八23;以賽亞書五十四16。

一般的意義是:在神的世界中,至終沒有不正中標的的結局,每一樣東西必定都有某種用處,也切合於它恰當的命運,此處並不意味著神是邪惡的源頭:雅各書一13、17。

——《丁道爾聖經注釋》         “各適其用”。

或譯作:為了它們和祂自己的目標,包括為惡人的審判之日造了惡人。

──《箴言雷氏研讀本》         下半節指惡人有必然的結局。

──《串珠聖經註釋》         神造的萬物各有其用處,祂是人生也是宇宙的主宰,賞罰分明。

祂有時藉惡人彰顯祂的大能(出九16),但惡人難逃刑罰(雅一15,17)。

──《啟導本箴言註釋》         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 若不是神的旨意,連一隻鳥都不會落在地上,與此同時,一切被造物都有其存在的意義(太10:29)。

甚至連那些敵擋神的惡人,也為神的萬事互相效力的計畫而存在(羅8:28)。

但聖經並不認為神製造惡。

整個人類歷史可以說是關於救贖的大型電視劇。

聖經教導我們,神終極的計畫與關心就是拯救其子民,神為了救贖計畫而忍耐那些被比喻為“稗子”(太13:29)或“震怒的器皿”(羅9:22)的邪惡勢力,直到審判的日子。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5】「凡心裡驕傲的,為耶和華所憎惡,雖然聯手,他必不免受罰。

」    神所恨惡的態度;驕傲的人在箴言中乃是置身於最壞的行列中,在六17之「七樣可憎惡的事」中名列榜首。

這種人無疑會為了自己與行淫之人(六29)、作假見證之人(十九5),和類似淫婦之罪人不同而感謝神,卻沒有想到自己也必定會和他們一起受審判。

也見第18、19節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314,Name=驕傲或謙卑(十六18、19)}。

——《丁道爾聖經注釋》         “連手”。

比較第十一章21節及其腳註。

──《箴言雷氏研讀本》         「聯手」:聯盟。

──《串珠聖經註釋》         “聯手”:看十一21注。

本節下半是說:“可以確定的是:他必不免受罰”。

──《啟導本箴言註釋》   【箴十六6】「因憐憫誠實,罪孽得贖,敬畏耶和華的,遠離惡事。

」    真誠的宗教;這二行說明憐憫(h]esed[)與誠實(更好是像RSV一樣譯作「忠誠與信實」)在這裏乃是人的,而不是神的。

參二十28。

「得除」(AV、RV)=得贖(和合、RSV)。

這並不是否定恩典,而是一個具有特色的要求:「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丁道爾聖經注釋》         “憐憫”。

忠貞的愛。

“誠實”。

信實。

人類的罪得贖,是由於神忠貞的愛和信實。

敬畏耶和華能使人在受引誘時遠離罪惡。

──《箴言雷氏研讀本》         「憐憫誠實」:信仰的內涵,是神對選民的基本要求,並非得救之途徑。

這是真正悔改的人應有的表現,正如下半節所言,敬畏神的人會遠離罪惡。

──《串珠聖經註釋》         神喜悅人能愛人(“憐憫”)又誠實。

信神的人若肯認罪,又能遵行神旨,神會赦免其罪,不予責罰(賽一18~19;結十八23,30~32)。

從這角度說,憐憫、誠實使罪“得贖”,也就是能止息神的忿怒。

但不可誤以為靠憐憫、誠實可以得救。

得救須靠神的恩典和人的信心(弗二8)。

──《啟導本箴言註釋》   【箴十六7】「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

」    「神若幫助我們……」聖經其他地方(如:約十五18起),顯示出這並非一條一成不變的定律,但卻是鼓勵人不要懼怕。

「要顧念神的旨意,而不是人的意願;祂能處理你所懼怕的人!」參二十九25。

——《丁道爾聖經注釋》   【箴十六8】「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    無論如何,總要諴實;與十五16相近的一個訓誨,以絕對道德化的詞語來陳述後者以福祉來說明之事,見分題研究:「神與人{\LinkToBook:TopicID=111,Name=神與人}」,原書第27~32頁。

——《丁道爾聖經注釋》         “財利”指收入。

──《箴言雷氏研讀本》         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雖然財利不多較為貧窮,只要行公義,就勝過那些多有財富的人。

凡世上的財寶,根本上都是服務於人,惟有將財寶使用在彼此造就或當用之處時,才有真正的價值與意義。

但是,許多人都已淪為錢財的奴隸,把別人視為剝削的物件,最後還沒有享受財富所帶來之喜悅,就黯然死去。

這是現代社會主次顛倒的代表性實例,也是人類悲劇的重要因素之一。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9】「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

」    神合宜的引導;與第1節類似的這節經文用指引這個字來說明它特殊的論點,這個希伯來文(參12節「堅立」)暗示出神不僅是最後的決斷者,也是最準確的。

見二十24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424,Name=既定的路線(二十24)};參耶利米書十23的告白與詩篇一一九133的禱告。

——《丁道爾聖經注釋》   【箴十六10】「王的嘴中有神語,審判之時,他的口必不差錯。

」    「多給誰」神語(和合、AV、RV)直譯為「占卜」,表達出這個人說話時的定奪性。

這則箴言因而也是提醒君王所受到的要求(……他的口必不差錯)。

舊約聖經從未支持君王不能犯錯的觀念;相反的,他乃是一個在權柄底下的人:申命記十七18~20。

——《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語”。

這是指君王的話語有最終的決定權。

因此,他必須十分小心,在判決時不容有誤。

──《箴言雷氏研讀本》         「有神語」:斷案有神的智慧。

──《串珠聖經註釋》   【箴十六10 王的嘴中有神諭】由於王說話比一般平民的話更有分量,這就成為了君主的主要責任之一。

阿希卡爾形容統治者的說話是「兩刃的劍」。

沒有人會對王所說的話提出異議。

因此作為國家和神明的代言人,統治者必定不可侵犯平民的權益,或容許不公之事發生。

如此,善辯之農夫對法老說:「你是我的主,我最後的指望,我惟一的審判者。

」──《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十六10~15】君王的責任。

──《箴言雷氏研讀本》   【箴十六11】「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屬耶和華,囊中一切法碼都為他所定。

」    神與交易;有些法碼和天平是由王的權柄而標準化的(參,撒下十四26),因此也是約定俗成的了。

它們的權柄在此又更往回追溯一步。

有助於公平交易的設計,即使是最微不足道,也都是屬於神的;就像政府所指派之最微小的差役一樣(羅十三6)。

即使是將買賣與救恩並列的利未記十九36,也幾乎沒有像這裏一樣顯著。

關於消極的一面,見十一1,二十10、23。

——《丁道爾聖經注釋》         神關注和反對不公平的商業行為。

──《箴言雷氏研讀本》   【箴十六11 天平和法碼】請參看十一章1節的注釋。

按照埃及的《亡經》,靈魂在接受來生神明審判之前,他的「清白誓言」也包括了他沒有使用過虛假天平和法碼的話。

──《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箴十六12】「作惡,為王所憎惡,因國位是靠公義堅立。

」         統治者的第一德性或統治原理就是公義。

作為神的代理人,統治者行事應公正無私。

惟有以公義治理國家時,國家才會欣欣向榮,統治者也會得到百姓的信賴,國位才會堅立。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12~13王上好的益虛】這兩則箴言是建立在一個假設上:王的心思是正確的──良心既末聾聵(12b節),也不昧於實話(13b節)。

既然大部分人都在某個方面使用權柄,而且企圖將憎惡與喜悅的合適對象互換,這則箴言就不只具有理論上的益處而已,且是十分實用。

第12b節重複出現在二十五5,見二十五1~7,十四34。

——《丁道爾聖經注釋》   【箴十六13】「公義的嘴為王所喜悅,說正直話的,為王所喜愛。

」   【箴十六14】「王的震怒如殺人的使者,但智慧人能止息王怒。

」         使王平靜而不激怒祂,是明智的做法。

──《箴言雷氏研讀本》   【箴十六14~15王的權勢】這一組箴言可能是應用在其他百姓身上,多於王的身上,像第12、13節一樣。

我們絕大多數人都擁有幾乎隨意可以造成某些人悲傷或快樂的力量,就像這裏所說的一樣,而且都可能扮演相當暴虐、令人不寒而慄的角色。

至於屬下這方面,見十九12{\LinkToBook:TopicID=384,Name=獅子與甘露(十九12)},二十2{\LinkToBook:TopicID=402,Name=不識時務(二十2)},二十五15{\LinkToBook:TopicID=516,Name=安靜的堅持(二十五15)}的註釋。

——《丁道爾聖經注釋》   【箴十六15】「王的臉光使人有生命,王的恩典好像春雲時雨。

」         “春雲時雨”。

即春天的雨,能保證農作物的長成。

──《箴言雷氏研讀本》         「春雲時雨」:春雨之雲。

春雨使農作物長成,可以收割。

──《串珠聖經註釋》         王的臉光……好像春雲時雨: 本節與14節相關,七十士譯本譯為“蒙王喜悅者好像春雲時雨”。

在古代專制君主國家,處處可見因王不合情理的怒氣,致使許多人橫遭慘禍的事例。

故有智慧地輔佐君王並使之施行仁政的人,可使王面帶喜色,施恩于舉國之民。

他們可比作秋收時期,使農作物成熟的秋雨(珥2:23)。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16】「得智慧勝似得金子;選聰明強如選銀子。

」         將智慧: 將智慧比作金子,將聰明比作銀子,暗示若定意要辯出價值的輕重,智慧略勝一籌。

若說聰明超越單純的知識(Know-how)而近于理性,智慧則可以說是洞察事物終極真相的能力,尤其是指認識神的知識(1:7)。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17】「正直人的道,是遠離惡事;謹守己路的,是保全性命。

」    我們可能可以將惡事的意思解釋為「不幸的事」,而「魂」(AV、RV)只是指性命(和合、RSV)而已──在這種情形下,這則箴言的論點與十五19是一樣的:純正使一個人的路徑平穩順暢。

但遠離惡事(和合、AV、RV)這個片語也出現在第6節,那裏的上下文證實這乃是指道德上的邪惡,所以這則箴言的意思是:成功的大道包括避開錯誤的途徑在內,以及持續行走在這條正直的道路上──當一個人這樣做,他就是正護守著自己的全人。

參二10起,十一3。

——《丁道爾聖經注釋》   【箴十六18】「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         驕傲在敗壞以先: 這句話以隱喻法加添了文學風韻。

本書主要是從人與神的關係上,談論了驕傲(11:2;18:12)。

與驕傲相反的是謙卑,謙卑並不是指盲目低頭,內中包含著因基督而享有的無限自豪與自負(腓3:3;雅1:10)<耶43:2,謙卑與驕傲>。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18~19驕傲或謙卑】驕傲之所以特別邪惡,乃在於它與智慧的頭一個原則(敬畏耶和華)和兩大誡命相反。

所以驕傲的人與自己(八36)、與他的鄰舍(十三10)、與耶和華(十六5)都不搭調。

敗壞有可能適當地從任何地方而來。

也見十八12。

——《丁道爾聖經注釋》   【箴十六19】「心裡謙卑與窮乏人來往,強如將擄物與驕傲人同分。

」         在謙卑與驕傲之間,並在窮乏人與富足人之間引伸出一個對比。

富者『同分擄物』。

這是指他們分配他們從罪行所獲得的東西(請比較一13-14);而且在字裏行間領會言外之意,意味他們掠奪的就是窮人的東西。

雖然這言論既非指謙卑便等於貧窮,亦非指驕傲便等於財富,它卻暗示驕傲人決不會屈尊幫助窮人;謙卑人則會。

――《每日研經叢書》         謙卑地與卑微的人來往,比透過不正當的手段與驕傲人一起致富為好。

──《箴言雷氏研讀本》   【箴十六20】「謹守訓言的,必得好處,倚靠耶和華的,便為有福。

」         「訓言」:神的訓誨。

──《串珠聖經註釋》   【箴十六21】「心中有智慧,必稱為通達人;嘴中的甜言,加增人的學問。

」         “通達人”即有辨別能力的人。

“學問”。

更可作:說服力。

──《箴言雷氏研讀本》         下半節指出智慧教師的教導有方,使學生明白吸收,學問得以增長。

──《串珠聖經註釋》         加增人的學問: 俗話講“玉不琢,不成器”,縱使擁有卓越的才華,若不能有效地使用就是徒然。

耶穌比喻聖徒是照亮世界的燈(太5:15)。

保羅將教會比作基督的身體,強調從聖善的知識到物質財富,聖徒都當彼此分享(林前10:17;12:12)。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22】「人有智慧就有生命的泉源,愚昧人必被愚昧懲治。

」         “生命的泉源”。

即屬靈生命力的源頭。

“懲治”。

借行為來教訓。

──《箴言雷氏研讀本》   【箴十六23】「智慧人的心教訓他的口,又使他的嘴增長學問。

」         “學問”。

更可作:說服力。

──《箴言雷氏研讀本》   【箴十六24】「良言如同蜂房,使心覺甘甜,使骨得醫治。

」         「蜂房」:蜂蜜(參撒上14:29有關約拿單的經歷)。

──《串珠聖經註釋》   【箴十六25】「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

」         重複第十四章12節的話。

參看那節經文的腳註。

──《箴言雷氏研讀本》         看十四12注。

──《啟導本箴言註釋》   【箴十六26】「勞力人的胃口使他勞力,因為他的口腹催逼他。

」    和合本與AV失落了這一節的要點,而RSV表達得很好:勞力人的胃口「為他」勞力,他的口腹催逼他。

這裡所說為人效力的乃是勞力,所以Knox譯作:「苦工再沒有比胃口更好的朋友了,飢餓催逼一個人努力作工。

」這是可喜的現實主義(參,帖後三10~12)。

然而,論及誘因的話並非到此而已,參以弗所書四28,六7。

——《丁道爾聖經注釋》         饑餓催使人作工,但重要的是饑餓不應是工作的動機,所以聖經教導:“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四28)。

保羅也說:“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以吃飯”(帖後三10)。

──《啟導本箴言註釋》         勞力人的胃口使他勞力: “胃口”含有“靈魂”、“呼息”、“欲望”等意思。

本節譯為“胃口”,其意義深遠。

因為欲望可以說是一切行為的原動力。

弗羅伊得(1856-1939)曾說,人完全被生物學層次的欲望所支配。

但聖經特別強調了,人的原動力應該是對神與聖靈的饑渴(加5:17)。

倘若有像饑渴的鹿切慕溪水般思慕神的恩典、渴求屬靈的糧食,生命之糧耶穌必充充滿滿地賜予他(詩42:1;約6:58)。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27】「匪徒圖謀奸惡,嘴上仿佛有燒焦的火。

」         「嘴上彷佛有燒焦的火」:匪徒的言語像焚燒的火,叫聽者受害。

──《串珠聖經註釋》         “燒焦的火”亦作“灼熱的火”,喻惡人的言語譭謗傷人如烈焰灼身。

──《啟導本箴言註釋》   【箴十六28】「乖僻人播散紛爭;傳舌的離間密友。

」   【箴十六29】「強暴人誘惑鄰舍,領他走不善之道。

」   【箴十六30】「眼目緊合的,圖謀乖僻;嘴唇緊閉的,成就邪惡。

」         “眼目緊合”。

即眨眼,使眼色。

“嘴唇緊閉”。

即不說一句話便傳達了惡意。

許多邪惡與乖僻都是不用說一句話便能傳播。

──《箴言雷氏研讀本》         “嘴唇緊閉”亦作“縮攏嘴”或“噘嘴”,為圖謀邪惡的表示。

──《啟導本箴言註釋》         為了圖謀惡事而緊閉眼目或嘴唇的,無異於行了那惡事。

這與耶穌所說,看見婦女動淫念的就等於犯了姦淫的話語,有著密切的聯繫(太5:28)。

因此,比起修飾外表,聖徒當努力使內心誠實。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31】「白髮是榮耀的冠冕,在公義的道上,必能得著。

」         「在公義的道上,必能得著」:公義的人可以長壽。

──《串珠聖經註釋》         老年人頭上閃著美麗的銀絲,是大自然給他的冠冕,為一生行走在公義的道上的獎賞,應得到人的尊敬(參利十九32)。

(當然也有例外,《約伯記》二十一7就是一例)。

──《啟導本箴言註釋》   【箴十六32】「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

」         不輕易發怒的: 這裡的“怒”不是指義憤,而是指神經質的激動。

本書將這種怒氣和愚昧視為同等(22:24;29:8,11;30:33)。

怒氣只會麻痹判斷力,助長惡性循環,除此之外全無益處。

治服己心的: 這種人不易受到喜怒哀樂的影響,他的靈魂不會為貪婪與世上的風浪所左右,他的判斷力更不會被世事所混淆,只是心裡平穩安靜。

本節教導我們,幸福並不是肉眼所能見的數量問題,乃是肉眼所不能見之靈魂的品質問題,作事不可鼠目寸光,乃要高瞻遠矚,誠實完工才是智舉。

──《聖經精讀本》   【箴十六33】「簽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

」    籤在舊約聖經中的用法顯示出:這則箴言(與十八18)並不是說到神控制一切隨便發生的事,而是說祂定奪那些以合宜的方式向祂求問之事。

地是「掣籤」(書十四1、2)分得的,聖殿中的服事也是如此(代上二十五8),或許烏陵和土明就是籤。

但意味深長的是,神最後一次使用這個方法,是在五旬節前的最後一件事(徒一26);從此以後,祂不再把祂的教會當作是「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之「僕人」,而用這種方式引導她:參使徒行傳十三2,十五25、28。

──《丁道爾聖經註釋》         “定事”。

更可作:每一個決定。

神有權管轄人類的事務。

看似巧合的事,事實上是神之完全計劃的一部分。

──《箴言雷氏研讀本》         「簽放在懷裡」:描寫大祭司用衣服上的烏陵土明求問神的旨意;人儘管抽籤問卜,判斷的卻是耶和華。

本節回應首段所強調的教訓。

──《串珠聖經註釋》         此處的“簽”為兜在長袍利的石子,抖到地上來決事(參拿一7;徒一26)。

世上萬事在神手中,非決于機會(1,3節)。

──《啟導本箴言註釋》   【箴十六33 簽】有關決定過程使用拈鬮或抽籤的討論,可參看:撒母耳記上十四40~43的注釋。

這是占卜法的一種,背後的假設是神會決定抽籤的結果,而回答所提出的問題(通常非「是」即「否」)。

──《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思想問題(第16章)】 1 中國人常用「良心」來判斷自己的道德水準。

你認為這種判斷會否有偏差的可能?是否符合聖經的看法?參2節;羅2:15;林前4:4;提前4:2。

2 有學者認為交托(3)上主隱含著願意放棄自己打算的意思。

你是否樂意放棄「自我」,追隨神的心意? 3 基督徒對國家元首應有怎樣的態度?一個理想的元首應有那些表現呢?參10,12-15節;羅13:1-7。

4 智者的操練是「攻克己身」(32),排除思維中的邪惡和私欲。

禁食、祈禱、勞動等都是操練的方法。

你對「攻克己身」的功課學會了多少?西2:20-23的教訓與林前9:24-27保羅的經歷如何協調? ──《串珠聖經註釋》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