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臺南市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自治條例」 - 台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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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條 本市財團法人之申請設立許可,應向主管機關提出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捐助章程或遺囑影本。
三、捐助財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
四、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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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臺南市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自治條例」
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法制處
公布機關:
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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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條 本市財團法人之申請設立許可,應向主管機關提出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捐助章程或遺囑影本。 三、捐助財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 四、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