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 淡江大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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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網路查詢成績後三週內,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書面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

成績複查表格(ATRX-Q03-001-FM026)請至網址(開新視窗): http://www.acad.tku ... ::: 回首頁 | 淡江大學 | 教務處首頁 | 網站導覽 | 友善列印 | Login | English 註冊組 :::Q&A學籍業務相關成績業務相關 ::: Q&A(成績)成績單申購問題:  Q. 如何申購中、英文成績單? A. 1.網路申購:上網至註冊組「成績單網路申購系統」登錄訂單:    http://emall.tku.edu.tw/grade/,訂單成立後7日內請透過ATM、網路銀行或至華南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款等方式完成轉帳或繳款。

2.現場申請:請至行政大樓大廳自動販賣機購買申請單。

 (1)中文歷年成績單:可即時自販賣機的取件孔領取。

 (2)中文單學年學期成績單(限在校生申請):可即時自販賣機的取件孔領取。

   (3)英文歷年成績單:持申請聯至註冊組各承辦窗口辦理。

  3.郵寄申請:請將下列資料郵寄至淡江大學註冊組:  (1)成績單申請表(中文-ATRX-Q03-001-FM027、英文-ATRX-Q03-001-FM020)。

   申請表請至網頁下載:教務處/ 註冊組/表格下載/成績業務相關。

 (2)郵政匯票(請購買郵政匯票,匯票抬頭為淡江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3)回郵信封。

4.便利商店7-11:持自然人憑證至ibon操作申請。

(限畢業/離校日期在民國80年以後的校友,且僅提供國內收件之成績單申請) 成績相關問題: Q. 學期成績有疑問應如何辦理? A. 開放網路查詢成績後三週內,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書面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

成績複查表格(ATRX-Q03-001-FM026)請至網址(開新視窗):http://www.acad.tku.edu.tw/註冊組/「表格下載」擷取。

Q. 如何計算平均成績?何謂GPA?如何計算? A. 平均成績計算方式: 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學生學期修習成績積分(成績乘以學分數)總和除以學分數總和。

2.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各學期(含暑修)修習成績積分總和除以學分數總和。

3.GPA:將學業成績平均換算為等級點數表示:  (1)新制(102學年度第2學期在校生起適用)         A(80~100分)4點、B(70~79分)3點、C(65~69分)2點、D(60~64分)1點、        F(59分以下)0點  (2)舊制        A(80~100分)4點、B(70~79分)3點、C(60~69分)2點、D(50~59分)1點、         E(49分以下)0點。

4.GPA計算方式:學生修習學分數與其點數乘積之總和除以總修習學分數。

Q. 成績名次證明至何處辦理? A. 1.請至註冊組網頁下載「學業成績及名次證明書」並填寫基本資料後至A210室成績業務承辦窗口辦理。

2.畢業生排名不會異動,在校生及應屆畢業生依排名統計截止日不同可能會有異動。

3.仍在學之研究生不提供成績排名。

Q. 暑修成績是否計入學期成績平均? A. 暑修成績不計入當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但計入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學分抵免問題: Q. 如何辦理學分抵免? A. 1.新生及轉學復轉系生於開學時辦理;轉學生及進學班新生於現場註冊時,先至各系諮詢抵免科目並繳交原校成績單正本(成績單上請註明新系級、學號)。

2.依規定時間上網填寫抵免資料。

3.加退選前上網查詢審核結果。

4.學分抵免辦理以一次為限,均限於入學當學期辦理。

Q. 轉系生是否需辦理抵免? A. 轉系前曾辦理抵免之入學生(含轉學生、新生),於轉系核准就讀之學期,如需改抵則於當學期開學一週內辦理,各系初審後送註冊組複審(抵免學分數仍以原轉入年級之學分數為限);一般轉系生不需辦理抵免,轉系前所修習科目(科目名稱或學期序與轉入系不相同者)欲申請認抵為轉入系之必修科目者,可填寫「學生替代科目申請表(ATRX-Q03-001-FM025),經各系審核後送註冊組複審。

學分相關問題: Q. 大四生如何查詢畢業、缺修學分問題? A. 於開學後開放大四生上網查詢缺修學分表或至註冊組查詢。

Q. 什麼是英語能力檢定畢業門檻?如何通過? A. 1.本校日間學制學士班學生須通過相當於全民英語檢定(GEPT)中級初試以上者始得畢業;以英語為母語之外國學生,得向所屬學系、學位學程申請英語能力認證通過,亦視為通過畢業門檻。

2.已報考但未通過相當於全民英語檢定(GEPT)中級初試以上者,學士班學生得於大三起,修習「進修英文」二學分之替代課程且成績及格始得畢業,惟該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數,且成績不列入學期學業成績及歷年學業成績平均計算。

3.本校各學院、系、所得另訂定較高之英語能力檢定標準及替代課程,替代課程處理方式與「進修英文」相同。

4.學生須至「外語能力檢定資料登錄暨審核系統」登錄檢定成績,且須將成績單或證書正本送系所審查。

5.通過畢業門檻者,應向所屬學系所提出通過認證,始得領取學位證書,第一學期應於1月31日前提出通過認證,第二學期應於9月30日前提出通過認證。

Q. 修習外國語文學門(Q群)須注意什麼? A. 1.適用畢審年度為103學年度以前(含)者,須修足同一語文之(一)、(二)共8學分且及格後始符合修畢條件。

例如修習英文課程者須修習英文(一)、英文(二),修習日文課程者須修習日文(一)、日文(二)。

2.適用畢審年度為104學年度起者,請依「淡江大學學生修讀外國語文學門課程實施要點」辦理。

3.外國語文學院各系不得修習與本系相關之語文課程。

例如英文系學生不得修習英文(一)、英文(二),日文系學生不得修習日文(一)、日文(二)等。

Q. 修習學習與發展學門(N群)須注意什麼? A. 1.須修習必修課程「大學學習」1學分通過後始得符合修畢條件。

2.大二(含)以上未取得「大學學習」學分者,得以N群課程替代。

Q. 社團課程之學分計算條件為何? A. 1.「社團學習與實作」課程分為「入門課程、活動參與、活動執行」三大部分,日間部學生待三部分皆及格或通過後,方取得本課程1學分(計入修習「入門課程」之學期累計實得學分);進學班修習進學班開課之「入門課程」及格,即取得本課程1學分。

2.重複修習「活動參與」或「活動執行」者,僅各紀錄一次成績。

3.詳細規定請查閱「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社團學習與實作課程專區」。

Q. 降級轉系生降轉當年是否需修體育? A. 畢業條件中,大學部體育須修6次,106學年度入學新生起須修4次,降轉當年是否修習,因各生狀況不一,請自行查核。

Q. 重覆修習相同科目(科目名稱、學期序均相同)是否計入畢業學分? A. 不計入畢業學分,但計入總修、實得、累計實得學分中,故核算畢業學分時須自行扣減,以免畢業學分不足,無法按時畢業。

Q. 修習下列科目之學分是否計入畢業學分? 1.體育選修課程(101學年度前選修,102學年度起停開) 2.運動休閒與競技實務課程之學分 3.二年級軍訓課程(101學年度第1學期前選修,101學年度第2學期起停開) 4.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之學分 A. 不計入畢業學分,但計入總修、實得、累計實得學分中,故核算畢業學分時須自行扣減。

Q. 哪些科目學分不計入大學部本系畢業學分? A. 以下科目學分不計入大學部本系畢業學分: 1.各系不承認為畢業學分之科目。

(請洽詢各系) 2.重複修習科目。

(選課時請自行檢查是否已修習過該課程) 3.體育選修課程。

(101學年度前選修,102學年度起停開) 4.運動休閒與競技實務課程之學分。

5.二年級軍訓課程。

(101學年度第1學期前選修,101學年度第2學期起停開) 6.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之學分。

7.外語能力檢定替代課程,例如進修英文、進修日文等。

8.國際處開設暑期英語加強班相關課程(僅部份學院承認學分,請洽詢各所屬學系)。

9.日間學制學生「社團學習與實作」僅通過「入門課程」,尚未通過「活動參與」及「活動執行」者、詳細規定請查閱「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社團學習與實作課程專區」。

10.教育學程學分。

11.輔系、雙主修學分。

12.修習遠距教學課程學分,逾畢業總學分數二分之一學分者。

13.修習運動與生活概論、山野活動與環境探索、運動志工精神與服務三科,只承認2學分為畢業學分。

Q. 如何才能畢業? A. 1.修滿各系規定之必修科目(學分)、畢業學分、本系選修學分數。

2.修足修業年限(大學部8學期、建築系10學期、二年制在職專班4-6學期)。

3.最後一學期無退學紀錄。

4.符合校、院、學系訂定之其他畢業條件。

5.具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資格的同學另須修足規定之應修科目學分。

(1)輔系:各學系輔系應修科目表所列科目學分,詳細規定請查閱修讀輔系辦法。

(2)雙主修:各學系必修科目表的專業必修科目學分,詳細規定請查閱 修讀雙主修辦法。

(中文系、教科系另有規定) (3)教育學程;請逕洽師資培育中心。

6.具所屬學系及(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資格同學,必須均符合畢業條件始能畢業,欲停修(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者,須辦理放棄;教育學程欲移轉資格至研究所繼續修習者,須至師培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否則雖達所屬學系畢業條件,仍無法領取學位證書。

7.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學生,以同等學力資格入學者,應在規定之修業年限內增加其應修之畢業學分,請詳學則第43條第3項。

Q. 大學部提前畢業條件為何?(105年8月起申請者適用) A. 依學則第47條規定: 1.應修學分全部修滿(含必修及選修)。

2.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3.操行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4.名次在該系該年級該班學生數前10%以內;轉學生自轉入年級起為計算標準。

5.符合校、院、學系、學位學程訂定之畢業條件。

並須符合學則第43條修業年限規定:大學畢業生入學者,其修業年限不得少於一年;專科畢業生入學者,其修業年限不得少於二年。

Q. 提前畢業何時可提出申請? A. 提前一學年(三下)畢業者於8月申請,提前一學期(四上)畢業者於2月申請。

輔系、雙主修相關問題: Q. 如何修習輔系課程? A. 請至輔系學系洽詢並領取通過申請學年度之輔系應修科目表,依規定修習。

Q. 如何修習雙主修課程? A. 請至雙主修學系洽詢並領取通過申請學年度之必修科目表,須修習雙主修系之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學分(教科系及中文系另有規定);修讀外語學院各系為雙主修,則需通過雙主修學系所訂定之外語能力檢定標準。

Q. 未申請輔系及雙主修的同學是否可以先修課? A. 可以,請參考相關辦法修讀學分,惟修習科目及學分須依申請通過當學年度之規定為準。

Q. 輔系科目表中之應修科目已為原本系必修課程時應如何修課? A. 應修習輔系之其他必修課程抵充之;如其他必修課程學分數不足抵充其學分差額時,得經輔系主任核准,修習該輔系之選修課程抵充之。

Q. 雙主修學系之應修科目已為本系必修課程時應如何修課? A. 1.依「淡江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3條規定,已修習及格之主修學系系訂必修科目若與加修學系系訂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由加修學系決定得否兼充為加修學系之科目學分;已修習及格之加修學系系訂必修科目若與主修學系系訂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由主修學系決定得否兼充為本學系之科目學分。

如有兼充後學分不足者,應指定替代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並檢具書面報告送教務處備查。

2.教科系、中文系等另有規定之學系,需洽詢各系。

Q.輔系或雙主修系學分,可否算入主修學系畢業學分? A. 輔系或雙主修系學分,不計入主修學系畢業學分計算。

放棄輔系或雙主修資格後,已修習及格之學分是否計入主修學系畢業學分,依主修學系規定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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