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毒品,也是禁藥,該怎麼處罰? – 一起讀判決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藥事法第83條第1項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 ... 跳至內容區 1一月20211一月2021一起讀判決刑事 是毒品,也是禁藥,該怎麼處罰? 2020年12月30日,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做出裁定,這個案子涉及當被告轉讓甲基安非他命時,如果同時構成藥事法跟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處罰規定時,應該怎麼適用法律的問題。

甲基安非他命是禁藥,也是毒品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