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63-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一、確認起重機具之額定荷重,使所吊荷物之重量在額定荷重值以下。

· 二、檢視荷物之形狀、大小及材質等特性,以估算荷物重量,或查明其實際重量,並選用適當吊掛用具及採取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63條 雇主對於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之勞工,應使其辦理下列事項:一、確認起重機具之額定荷重,使所吊荷物之重量在額定荷重值以下。

二、檢視荷物之形狀、大小及材質等特性,以估算荷物重量,或查明其實際重量,並選用適當吊掛用具及採取正確吊掛方法。

三、估測荷物重心位置,以決定吊具懸掛荷物之適當位置。

四、起吊作業前,先行確認其使用之鋼索、吊鏈等吊掛用具之強度、規格、安全率等之符合性;並檢點吊掛用具,汰換不良品,將堪用品與廢棄品隔離放置,避免混用。

五、起吊作業時,以鋼索、吊鏈等穩妥固定荷物,懸掛於吊具後,再通知起重機具操作者開始進行起吊作業。

六、當荷物起吊離地後,不得以手碰觸荷物,並於荷物剛離地面時,引導起重機具暫停動作,以確認荷物之懸掛有無傾斜、鬆脫等異狀。

七、確認吊運路線,並警示、清空擅入吊運路線範圍內之無關人員。

八、與起重機具操作者確認指揮手勢,引導起重機具吊升荷物及水平運行。

九、確認荷物之放置場所,決定其排列、放置及堆疊方法。

十、引導荷物下降至地面。

確認荷物之排列、放置安定後,將吊掛用具卸離荷物。

十一、其他有關起重吊掛作業安全事項。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