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标准检验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简称标准局、标检局),前身为1930年成立的“全国度量衡局”,是中华民国之国家最高检验机关,负责中华民国国家标准、度量衡和商品检验等工作。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本文内容是关于2012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行政院组织改造。
随著实施进程的推进,部份资料可能尚未修正,详见WikiProject:中华民国政府。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ureauofStandards,MetrologyandInspection,MOEA(英语)中华民国政府机构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局徽基本信息机关类型中央三级行政机关所属部门经济部员额总局:548人所属机关:626人年度预算额新台币17.71亿元(2013年)授权法源经济部组织法、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组织条例主要官员局长暂缺副局长陈玲慧、谢翰璋主任秘书赖俊杰任命者经济部部长任期无任期保障组织编制内部单位7组、6室、1中心、6分局成立沿革成立日期1930年前身机关全国度量衡局、经济部中央标准局联络信息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总局大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4号25°02′33″N121°31′15″E/25.04251°N121.52093°E/25.04251;121.52093坐标:25°02′33″N121°31′15″E/25.04251°N121.52093°E/25.04251;121.52093电话+88622343-1700网站www.bsmi.gov.tw备注经济部改组为经济及能源部后,将更名为“经济及能源部标准检验局”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简称标准局、标检局),前身为1930年成立的“全国度量衡局”,是中华民国之国家最高检验机关,负责中华民国国家标准、度量衡和商品检验等工作。
目录
1沿革
2组织
3地址
4负责业务
5相关条目
6外部链接
沿革[编辑]
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在《工商部行政纲要》中明定,全国各重要口岸设立商品检验局。
1915年1月7日,北洋政府公布《权度法》。
1929年春,国民政府工商部设立上海商品检验局。
1929年2月16日,国民政府制定公布《度量衡法》。
1930年1月1日,《度量衡法》施行。
1930年4月10日,工商部公布《商品检验暂行条例》。
1930年10月,“全国度量衡局”成立,隶属实业部,掌理全国度量衡统一事宜,首任局长吴承洛。
1931年,实业部设立“工业标准委员会”。
1932年,工业标准委员会并入度量衡局,隔年恢复设置。
国民政府公布《商品检验法》及《实业部商品检验局组织条例》,于广州、天津、汉口、大连相继设立商品检验局。
1944年5月29日,国民政府公布施行《专利法》。
1945年中华民国接管台湾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将台湾日治时期之肥料、植物、米谷、罐头、茶叶等检验机构合并成立“台湾省农林厅检验局”。
1946年9月24日,国民政府公布施行《标准法》。
1947年,公布《经济部中央标准局组织条例》,度量衡局及工业标准委员会合并成立“经济部中央标准局”。
1959年,台湾省政府将“农林厅检验局”与“建设厅工业试验所”合并成立“台湾省检验局”,经济部并授权统一执行商品检验与动植物检疫。
1967年7月1日,台湾省检验局改隶经济部,更名为“经济部商品检验局”。
1986年,动植物检疫业务移交行政院农业委员会。
1987年5月5日,经济部中央标准局委托工业技术研究院筹建之度量衡国家标准实验室正式启用。
1988年《度量衡器制造及修理业之检校设备标准》及《经济部中央标准局度量衡器型式认证审查委员会设置要点》公布。
1999年1月26日,经济部中央标准局的标准、度量衡业务移拨至经济部商品检验局,并改制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原经济部中央标准局的商标、专利业务与内政部著作权委员会的著作权业务,合并成立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未来经济部改组为经济及能源部后,更名为“经济及能源部标准检验局”。
组织[编辑]
经济部商品检验局商品检验标识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商品检验标识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台中分局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基隆分局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高雄分局
行政部门
法务室
秘书室
资讯室
会计室
人事室
政风室
业务单位
第一组:标准制定推行;
第二组:农畜水产品、化工检验行政;
第三组:机电检验行政;
第四组:度量衡行政;
第五组:企划、检验行政管理、验证与国际合作;
第六组:检验技术;
第七组:度量衡检定、检查、校正、纠纷鉴定;
资料中心:提供国内外标准资料搜集、管理与服务。
分局
基隆分局
新竹分局
台中分局
台南分局
高雄分局
花莲分局
地址[编辑]
基隆分局
基隆市仁爱区港西街8号
02-24231151
新竹分局
新竹市民族路109巷14号
03-5427011
台中分局
台中市南区工学路70号
04-22612161
台南分局
台南市北门路1段179号
06-2264101
高雄分局
高雄市苓雅区海边路50号
07-2511151
花莲分局
花莲县花莲市海岸路19号
03-822-1121~3
负责业务[编辑]
国家标准(参见中华民国国家标准)
度量衡
商品检验业务
管理系统验证
相关条目[编辑]
中华民国国家标准
外部链接[编辑]
(繁体中文)(英文)经济部标准检验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查论编 中华民国经济部所属机关署
水利署
局
能源局
矿务局
工业局
产业园区管理局
台中分局
中港分局
高雄分局
屏东分局
国际贸易局
智财局
标检局
处
中小企业处
研究机构能源研究所国营企业
台湾电力
台湾中油
台湾自来水
台湾糖业
主管事业
中国钢铁
台湾造船
汉翔公司
台盐实业
主管财团法人
设研院
工研院
金属中心
中经院
车辆中心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經濟部標準檢驗局&oldid=73795903”
分类:中华民国经济部1930年建立台北市中正区的政府机关标准制订机构隐藏分类:维基数据不存在坐标数据的页面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未登录讨论贡献创建账号登录
命名空间
条目讨论
简体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阅读编辑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分类索引特色内容新闻动态最近更改随机条目资助维基百科
帮助
帮助维基社群方针与指引互助客栈知识问答字词转换IRC即时聊天联络我们关于维基百科
工具
链入页面相关更改上传文件特殊页面固定链接页面信息引用本页维基数据项目
打印/导出
下载为PDF可打印版本
在其他项目中
维基共享资源
其他语言
English
编辑链接
延伸文章資訊
- 1BSMI(台灣標準檢驗局)_安規認證基本知識介紹 - 儀器維修
BSMI 是台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英文“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的縮寫。
- 2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
- 3BSMI認證簡介 - 關於立銘科技有限公司
BSMI 是臺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英文“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的縮寫。 根據經濟部公告,從2005 年7 月1 日起,進...
- 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
出處/學術領域, 中文詞彙, 英文詞彙. 雙語詞彙-公告詞彙 中央機關銜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M...
- 5英譯法規中文內容(Chinese Content)
第 2 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依本法第三條規定指定公告前,得對應施檢驗商品之訂定、修正、廢止或其他重大檢驗事項之公告作業先辦理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