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沒借據討得回來嗎?律師教你借據以外兩種重要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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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ct Page01 10, 2019 | 債務糾紛借錢最怕對方翻臉不認帳。
有時借錢沒寫借據、沒簽契約、只有口頭約定,這時候怎麼證明有借錢就很困難。
要證明欠錢不還,應該提出借款契約證明;如果沒有契約,其他匯款紀錄、對話紀錄等間接資料,也有機會做為證據,向對方討回欠款。
借款契約,在法律上的定義叫做「消費借貸」,意思是你借東西給別人消費,別人再還你相同品質、數量或種類的東西就好。
有些契約,法律規定要有「書面契約」才算成立,例如房屋所有權移轉契約(參考民法第758條)、人事保證契約(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