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規定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一、勞保條例規定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離職、退會、結(退)訓之當日填寫退保表寄(送)至本局辦理 ... ::: 首頁 業務專區 勞工保險 承保業務 投保單位 退保規定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分享 facebook line plurk twitter 列印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