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微型保險-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微型保險係提供經濟弱勢或特定身分者基本人身保險保障,以填補政府社會保險或社會救助機制不足之缺口,茲說明如下:. (一) 可投保微型保險之資格包含:. 無配偶且全年綜合 ... 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金管會 銀行局 證期局 保險局 檢查局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常見問答| 聯絡我們| 雙語詞彙| | | 字級: 小 中 大 搜尋 搜尋 關鍵字 地震保險 | 強制車險 | 旅平險 | RBC 法規檢索 回首頁 機關介紹 首長簡介 組織架構 首長言論集 沿革 機關聯絡資訊 影音平台 公告資訊 新聞稿與即時新聞澄清 重大政策 榮譽專區 招標資訊 國際活動 重要公告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徵才資訊 裁罰案件 法規資訊 最新法令函釋 法規草案預告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行政規則 保險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金融資訊 保險業務資訊揭露維護 統計資料 資訊圖像化 出版品 消費者園地 金融智慧網 清理專區 定型化契約範本 保險犯罪防制 消費者保護 實務上死亡人壽保險金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案例及其參考特徵 便民服務 民意信箱 就業資訊 政風園地 申辦案件流程 保險申訴 服務聯繫 表單下載 雙語詞彙 人身保險商品Q&A問答集 金管會保險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專區 專區說明 壽險公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專區 產險公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專區 保險公司因應(COVID-19)疫情保戶服務相關便民措施、防疫相關保險商品網址及服務專線彙總表 金管會新聞稿及重要函文 壽險業辦理保單借款優惠利率紓困方案資訊專區 防疫保險常見問題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對外關係文書MOU 法規及行政規則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施政計畫 研究報告 預決算書及會計報告 訴願決定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委員會議紀錄 遊說法專區 政策宣導廣告專區 內部控制聲明書 性別主流化專區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 施政個案計畫 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 業務主題專區 保險輔助人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住宅火災及地震保險 保險業風險資本額制度 保險商品審查 保險核心原則ICPs 微型保險 青年度假打工專區 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區 致敬山海保險挺您 OIU專區 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統計資料 新南向政策專區 IFRS17&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接軌專區 相關單位連結 保險公司 保險相關網站 外國保險相關網站 其他政府網站及相關活動專區 政府相關連結 English 機關介紹 首長簡介 組織架構 首長言論集 沿革 機關聯絡資訊 影音平台 公告資訊 新聞稿與即時新聞澄清 重大政策 榮譽專區 招標資訊 國際活動 重要公告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徵才資訊 裁罰案件 法規資訊 最新法令函釋 法規草案預告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行政規則 保險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金融資訊 保險業務資訊揭露維護 統計資料 資訊圖像化 出版品 消費者園地 金融智慧網 清理專區 定型化契約範本 保險犯罪防制 消費者保護 實務上死亡人壽保險金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案例及其參考特徵 便民服務 民意信箱 就業資訊 政風園地 申辦案件流程 保險申訴 服務聯繫 表單下載 雙語詞彙 人身保險商品Q&A問答集 金管會保險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專區 專區說明 壽險公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專區 產險公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專區 保險公司因應(COVID-19)疫情保戶服務相關便民措施、防疫相關保險商品網址及服務專線彙總表 金管會新聞稿及重要函文 壽險業辦理保單借款優惠利率紓困方案資訊專區 防疫保險常見問題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對外關係文書MOU 法規及行政規則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施政計畫 研究報告 預決算書及會計報告 訴願決定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委員會議紀錄 遊說法專區 政策宣導廣告專區 內部控制聲明書 性別主流化專區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 施政個案計畫 公共設施維護管理資訊 業務主題專區 保險輔助人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住宅火災及地震保險 保險業風險資本額制度 保險商品審查 保險核心原則ICPs 微型保險 青年度假打工專區 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區 致敬山海保險挺您 OIU專區 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統計資料 新南向政策專區 IFRS17&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接軌專區 相關單位連結 保險公司 保險相關網站 外國保險相關網站 其他政府網站及相關活動專區 政府相關連結 ::: 業務主題專區 保險輔助人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住宅火災及地震保險 保險業風險資本額制度 保險商品審查 保險核心原則ICPs 微型保險 認識微型保險 影音專區 實例說明 新聞稿 相關法令 宣導活動 性別統計 周邊單位微型保險專區 資料下載 青年度假打工專區 保險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區 致敬山海保險挺您 OIU專區 OIU相關法規命令 OIU表單 OIU行政規則及相關函令 OIU統計資料 OIU稅式支出評估報告 OIU租稅優惠實施成效評估 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統計資料 新南向政策專區 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輸出保險部分 我國保險業與新南向國家互設據點及參股情形 IFRS17&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接軌專區 概要 相關文件/研究報告 新聞稿 相關網站連結 ::: 回首頁 推動微型保險 推動微型保險 _ fb g+ line Twitter 友善列印 回上頁 中央內容區塊   一、緣起:   為使弱勢民眾得以低保費獲得基本保險保障,避免因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使家中經濟陷入困境,並鼓勵保險業者善盡社會責任,本會於98年7月發布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業務應注意事項,並於103年6月、107年12月、110年1月修正,擴大微型保險保護傘,以建構更為健全之社會安全網。

  二、微型保險簡介:   微型保險係提供經濟弱勢或特定身分者基本人身保險保障,以填補政府社會保險或社會救助機制不足之缺口,茲說明如下: (一)可投保微型保險之資格包含: 無配偶且全年綜合所得在新臺幣三十五萬元以下者或其家庭成員。

但其家庭成員有配偶,且該夫妻二人之全年綜合所得逾新臺幣七十萬元者,不適用本款規定。

屬於夫妻二人之全年綜合所得在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家庭之家庭成員。

具有原住民身分法規定之原住民身分,或具有合法立案之原住民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或為各該團體或機構服務對象,或各該對象之家庭成員。

具有合法立案之漁民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或持有漁船船員手冊之本國籍漁業從業人或取得我國永久居留證之外國籍漁業從業人,或各該對象之家庭成員。

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投保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

為合法立案之社會福利慈善團體或機構之服務對象或其家庭成員。

屬於內政部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實施對象家庭之家庭成員。

屬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或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家庭成員。

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義之身心障礙者,或具有合法立案之身心障礙者相關人民團體或機構成員身分或為各該團體或機構服務對象,或各該對象之家庭成員。

符合老人福利法規定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老人或其家庭成員。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經濟弱勢者或特定身分者。

(二)保險金額:   個別被保險人累計投保微型人壽保險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累計投保微型傷害保險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累計投保微型傷害醫療保險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3萬元。

(三)商品種類及保險期間:   微型保險商品之種類限定為一年期之傳統型定期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及以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理賠方式辦理之一年期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

因微型保險商品設計內容不含生存或滿期給付之設計,可使保費大幅降低。

(四)投保方式:   以微型保險投保規劃而言,首先須確認是否符合微型保險之投保資格,其次則為確認投保方式,目前微型保險投保方式包含下列三種: 個人投保:可直接或透過業務員向保險公司投保。

集體投保:必須透過代理投保單位向保險公司投保,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

團體投保:必須透過團體向保險公司投保,要保人為團體組織,被保險人為團體成員。

三、本會為推動微型保險採取之相關措施 (一)監理誘因:   為鼓勵保險公司推廣微型保險,保險公司辦理微型保險業務符合一定條件者,得有優先審查申請案及核准制保險商品改以備查方式送審等獎勵、推動績效優良者可享有較低安定基金差別費率、提高國外投資額度、另亦放寬保險公司首張微型保險商品得採備查方式辦理及舉辦微型保險競賽,公開表揚積極推廣之績優保險公司等措施。

(二)強化微型保險宣導:   本會於103至106年間分別舉辦公益路跑園遊會、草地野餐音樂會暨園遊會及千人彩繪暨園遊會,並於107年於全國北、中、南、東部辦理全國巡迴講座等宣導活動,以寓教於樂的方式提醒民眾應善加運用保險機制,並提倡正確保險保障觀念;同時,考量中華郵政公司所屬郵局遍及全國,較其他保險業者更具接近偏鄉經濟弱勢及特定族群之優勢,本會於106年2月函請該公司協助加強推廣微型保險。

另本會並責成產、壽險公會(含保險業)及保發中心辦理微型保險相關宣導活動。

(三)加強與相關政府機關協調聯繫:   微型保險承保對象為經濟弱勢與特定身分族群,惟具投保資格者資訊不易掌握,為有效提升目標族群與保險業者對接效率,本會除分別去函主管權責涉及較多微型保險目標族群之原民會、衛生福利部及易掌握與接觸轄內目標族群所在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請該等機關協助宣導微型保險外,並於106至108年間偕同產、壽險公會拜會地方縣市政府,以瞭解地方縣市政府於微型保險之推動情形及實務推動所面臨之困難,並建立渠與本會暨產、壽險公會之聯繫管道,109年則協助地方縣市政府解決實務及法令疑義,經本會加強聯繫,相關縣市政府皆已開辦微型保險或擴大納保對象。

(四)請公會建立微型保險媒合平台:   產、壽險公會已建立所屬會員公司與社福團體之微型保險媒合機制平台,並由壽險公會擔任保險業窗口,俾供有微型保險相關投保需求之政府機關、社福團體洽詢。

(五)修正相關規定:   為推廣微型保險業務,本會於103年6月26日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應注意事項,放寬微型保險投保資格納入農民及提高經濟弱勢者所得上限、擴大商品種類增加傷害醫療保險、增列各級地方政府得擔任代理投保單位;並於107年12月25日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應注意事項,放寬投保資格至各該對象之家庭成員,以照顧經濟弱勢單親家庭及特定身分者之家庭成員;嗣於110年1月19日修正保險業辦理微型保險應注意事項,放寬投保資格至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高齡者及其家庭成員,以強化微型保險對於高齡者之保險保障。

  四、未來推動展望   展望未來,為提升微型保險之普及性,除持續進行相關宣導及競賽表揚活動外,將持續提供相關監理誘因提升業者推動意願,並規劃強化跨機關合作,協助解決法令與實務疑義,同時持續督促產、壽險公會發揮微型保險媒合平台功能,加強宣導及媒合供需,以消弭微型保險供需落差。

瀏覽人次: 45283   更新日期: 2021-04-30 回到頁首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