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因公殉職死亡配偶領取半俸規定修改,兩條缺一不可,1.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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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這次年改還有一個對現役更惡毒的條款,軍人因公殉職死亡配偶領取半俸規定 ... 歲,所以當大家把焦點聚在損失多少錢的當下,現役同袍已經被出賣了還不自知~悲哀啊 登入使用教學關於聯絡我們Line:@cofactsGoogleTranslate轉貼:這次年改還有一個對現役更惡毒的條款,軍人因公殉職死亡配偶領取半俸規定修改,兩條缺一不可,1.須結婚10年以上2.配偶須55歲後始可領取。

你為國家賣命就是相信你國家會照顧我家人,結果搞這種惡毒條款,所以摔機的年輕飛官配偶都要吃土了,這樣年輕軍人哪一個結婚超過10年,就算超過10年還得等到55歲,所以當大家把焦點聚在損失多少錢的當下,現役同袍已經被出賣了還不自知~悲哀啊~慟~[國防部長嚴德發先生:年改現役軍人第一批受害就是這次黑鷹受難者眷屬們]。

年改後,這次八位因公殉職的將,士官們,大概除參謀總長夫人符合條件外,其他七位眷屬幾乎沒有符合條件的了,這些國軍袍澤們,情何以堪啊~?#台灣政治、政黨#優惠措施、新法規、政策宣導近31日27次瀏覽因為這個群組常常傳謠言,這個人自己說他被Facebook所有社團禁言只剩這裡可以發。

10我要查核闢謠我想補充分享我要查核闢謠此次黑鷹失事殉職的年輕飛官用的是《軍人撫卹條例》,沒有結婚時間和配偶年齡的限制,也沒有因為年改修改。

訊息裡說的「1.須結婚10年以上2.配偶須55歲後始可領取」,是《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裡,軍官、士官在「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期間死亡」時,給予終身「遺屬年金」的規定。

「服役期間」的因公殉職,並不適用這個規定唷。

資料佐證台灣事實查核中心-【錯誤】網傳「這次年改還有一個對現役遗眷更惡毒的條款:軍人因公殉職死亡,配偶領取半俸規定修改,兩條缺一不可,1.須結婚10年以上2.配偶須55歲後始可領取」?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858【錯誤】網傳「這次年改還有一個對現役更惡毒的條款:軍人因公殉職死亡,配偶領取半俸規定修改,兩條缺一不可,1.須結婚10年以上2.配偶須55歲後始可領取」?網傳「這次年改還有一個對現役更惡毒的條款:軍人因公殉職死亡,配偶領取半俸規定修改,兩條缺一不可,1.須結婚10年以上2.配偶須55歲後始可領取」,經查: 軍人因公殉職死亡,給付遺族的撫卹金是依據《軍人撫卹條例》,其中並未有配偶結婚時間、請領年齡之限制。

因此,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背景 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指出:「這次年改還有一個對現役更惡毒的條款:軍人因公殉職死亡,配偶領取半俸規定修改,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858假的。

年滿五十五歲之配偶,以其婚姻關係累積存續十年以上且未再婚者,給與終身。

但因身心障礙而無工作能力或於領俸人員退伍除役生效時已有婚姻關係存續之未再婚之配偶,不受支領年齡限制。

資料佐證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F0040020&FLNO=37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37-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軍官、士官於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期間死亡者,自死亡之次月起停發,另 依其死亡時之退除給與基準,發給遺屬一次金。

其規定如下: 一、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未滿一年者,發給退伍金總額。

二、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發給其退伍金餘額。

但退 伍金餘額,低於退伍金總額之半數時,仍照半數發給之。

三、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三年以上者,發給其退伍金餘額,並發給相當於 同等級之現役人員六個基數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F0040020&FLNO=37傳言錯誤。

正確的是:軍人因公殉職死亡,給付遺族的撫卹金是依據《軍人撫卹條例》,並沒有配偶結婚時間、請領年齡之限制。

且《軍人撫卹條例》關於因公殉職死亡的撫恤金領取規定,並未經過修改。

資料佐證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858【錯誤】網傳「這次年改還有一個對現役更惡毒的條款:軍人因公殉職死亡,配偶領取半俸規定修改,兩條缺一不可,1.須結婚10年以上2.配偶須55歲後始可領取」?網傳「這次年改還有一個對現役更惡毒的條款:軍人因公殉職死亡,配偶領取半俸規定修改,兩條缺一不可,1.須結婚10年以上2.配偶須55歲後始可領取」,經查: 軍人因公殉職死亡,給付遺族的撫卹金是依據《軍人撫卹條例》,其中並未有配偶結婚時間、請領年齡之限制。

因此,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背景 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指出:「這次年改還有一個對現役更惡毒的條款:軍人因公殉職死亡,配偶領取半俸規定修改,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858以上內容由「Cofacts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CC授權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4.0(CCBY-SA4.0)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

其實這次年改還有一個對現役更惡毒的條款,軍人因公殉職死亡配偶領取半俸規定修改,兩條缺一不可,1.須結婚10年以上2.配偶須55歲後始可領取。

你為國家賣命就是相信你國家會照顧我家人,結果搞這種惡毒條款,所以上次兩個摔機的飛官配偶都要吃土了,這樣年輕哪一個結婚超過10年,就算超過10年還得等到55歲,所以當大家把焦點聚在損失多少錢的當下,現役同袍已經被出賣了還不自知~悲哀啊被回報4次|2份回應|1,565天前冷血的法律殘酷的蔡英文 今天繼續在八百臨時會所,服務退伍袍澤填寫訴願書,聽到幾個制度殺人的冷血案例,有義務與責任公諸於世,讓社會大眾一起評論,請蔡英文吞回妳那句沒有人性的文青話「沒有人會因為改革而活不下去」。

依修正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7條 現役軍人亡故,配偶領取半俸,沒有服役年資及婚姻條件限制。

退役軍人配偶半俸發放標準,對已具婚姻關係或於退役後結婚亡故者,其配偶支領半俸,須有10年婚姻關係及年滿55歲才能領取。

陸官53期一位志工弟妹告訴我,近期有幾位同學往生,遺眷結婚大都超過10年但年齡未滿55歲,依這條修正的冷血法案,連原法案應有的半俸都刪除了,她們要如何活下去? 假定這位遺眷今年45歲,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滿55歲之後才發給半俸,上有公婆、父母、下有子女,連半俸都取消,請問蔡英文、賴清德、林萬億、嚴德發、邱國正,未來10年這一家人如何活下去? 第二種更冷血的結果,遺眷未滿55歲,一毛錢都不發了,終此一生只有靠自己了,國家這樣對待退伍軍人,冷血拋棄遺眷,今後誰願意嫁給軍人?哪個父母敢把女兒嫁給軍人? 退伍軍人一定要好好保重身體,至少要活到太太55歲以後才能走人;現役軍人只能禱告,退役後一定要活到太太55歲以後才能往生,否則就對不起太太、子女,因為退伍後國家就不會管你們死活! 審理法案過程中,我們透過國民黨立委極力爭取刪除這條冷血法條,仍然被民進黨多數暴力強行通過,國防部長官們,制度殺人莫此為甚,你們對得起這些遺眷嗎?現役軍人不會擔心害怕嗎? 吳斯懷By張成大被回報1次|1份回應|1,564天前LINE機器人查謠言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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