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保育法沿革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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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野生動物保育法 EN. 公布日期:, 民國78 年06 月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2 年01 月2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野生動物保育目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沿革 友善列印 沿革 法規名稱: 野生動物保育法 EN 公布日期: 民國78年06月23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2年01月23日 法規類別: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野生動物保育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附帶決議)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12431號令修正公布第24、36條條文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70172574號公告本法有關海洋野生動物保育之中央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變更為「海洋委員會」;第2條、第4條第2項、第5條至第9條、第10條第2項、第3項、第4項序文、第11條、第12條第1項、第2項、第4項、第5項、第13條至第15條、第17條第2項、第3項、第18條第1項第2款、第2項、第3項、第19條第1項第7款、第2項、第20條、第21條第1項序文、第6款、第2項、第21條之1第2項、第22條第2項、第3項、第23條、第24條第1項、第3項、第6項、第25條至第28條、第31條至第35條、第36條第2項、第38條、第40條、第41條第1項第2款、第42條第1項第2款、第50條第1項第3款、第51條第3款、第7款、第51條之1、第52條第3項、第4項、第53條、第55條、第56條所列有關海洋野生動物保育之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事項,改由「海洋委員會」管轄       7.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66561號令修正公布第35、40條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8041號令修正公布第21、24、25、51條條文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75891號令修正公布第40、41、57條條文;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016551號令修正公布第21、22條條文;並增訂第21-1、51-1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09100075690號令修正公布第2條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總統(83)華總(一)義字第6525號令修正公布全文57條;並自公告日起施行       1.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總統(78)華總(一)義字第3266號令制定公布全文4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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