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拋棄繼承應檢附那些文件?_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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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09-05-29 · 更新日期:109-11-02 ·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家事紀錄科. 搜尋: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快捷列 停止拍賣 停止應買 服務專區 繼承收養 ::: 首頁 服務專區 繼承收養 繼承專區 拋棄繼承 聲明拋棄繼承應檢附那些文件?_0452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家事聲請狀(聲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應於狀末加蓋印鑑章,且須與後附之印鑑證明相符)。

  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限正本且記事欄勿省略)或死亡證明書。

  聲請人之最新戶籍謄本(限正本且記事欄勿省略)、印鑑證明(各聲請人均須向戶政事務所申請一份,滿七歲之未成年人亦須申請,且須與聲請狀上之印文相符);若拋棄繼承人為未成年人者,另須檢附其法定代理人之戶籍謄本、印鑑證明。

  完整繼承系統表(第一至第四順位繼承人,均須詳載,並註明出生年月日、各人是否尚生存或已死亡)。

  已通知次順位繼承人之證明文件,即通知之存證信函、回執及被通知人戶籍謄本。

  法定代理人為未成年子女拋棄繼承者,法定代理人為子女利益聲明拋棄之切結書(應於狀末加蓋印鑑章)。

  聲請費用新臺幣1000元。

【家事聲請狀(拋棄繼承)及其應備文件(含繼承系統表、法定代理人為未成年子女利益聲明拋棄之切結書)例稿下載,請參書狀範例-家事事件書狀-家事繼承書狀】 發布日期:109-05-29 更新日期:109-11-02 發布單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家事紀錄科 認識本院 本院沿革 關於院長 本院組織 本院管轄 活動紀要 地址電話 位置交通 樓層平面圖 政府資訊公開 關於法官 法官事務分配 本院各庭分案要點 法官專業法庭 民事法官名錄 刑事普通庭法官名錄 強制處分庭法官名錄 刑事審查庭法官名錄 刑事簡易庭法官名錄 少年法官名錄 家事法官名錄 板橋簡易庭法官名錄 三重簡易庭法官名錄 行政訴訟庭法官名錄 民事執行處法官名錄 新聞公告 新聞稿 即時澄清新聞 公示送達 徵人啟事 採購資訊 其他資訊 停止拍賣公告 停止應買公告 公示催告 業務簡介 民事 勞動事件 訴訟外ADR 家事 少年 刑事 行政訴訟 公證業務 提存業務 登記業務 司法會計 司法統計 政風專區 性騷擾防治專區 查詢服務 法學資料檢索 裁判書查詢 裁判主文公告 案件進度查詢 開庭進度查詢 庭期表查詢 名冊專區 義務辯護專區 案件相關查詢 司法公告查詢 其他查詢服務 便民服務 聯合服務中心 視訊諮詢服務 視訊開庭 訴訟須知 書狀範例 常見問答 多元繳費服務 徵收費用標準 閱卷聲請 系統服務 與民有約 電子檔案上傳區 調閱電子筆錄 多元繳費平台 督促程序自動化平台 防疫訊息 其他便民服務 問卷調查 書狀範例 司法院書狀範例 本院書狀範例 常見問答 司法院常見問答 本院常見問答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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