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紀錄」的用法- 夏老師的部落格
文章推薦指數: 80 %
兩年前,本人貼了一篇《紀錄與記錄》」乙文(註一)提及: ... 擔任記載會議內容的人寫成「紀錄」,而他的主管則改成「記錄」,承辦人持行政院的公文 ...
Contents...
udn網路城邦
夏老師的部落格 (到舊版)
夏老師是一位公文達人,樂於解答網友有關公文的問題!本人從事「文書作業」演講多年,如機關團體邀請本人前往有關「文書作業」相關報告,可先以電郵聯繫,我的電郵是:[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
文章相簿訪客簿
精選
確認「紀錄」的用法
2019/04/1922:44
瀏覽14,671
迴響2
推薦23
引用0
確認「紀錄」的用法 日前,行政院行文所屬各機關,確認職司記載會議內容的專責人員為「紀錄」。
行政院如此慎重其事,想必是許多機關詢問,因而做了統一解釋,以便有所依循,而免困惑。
開會時,要有主持人,也要有一位記載會議內容的人,這個人究竟是「紀錄」?還是「記錄」?一直困擾許多人。
兩年前,本人貼了一篇《紀錄與記錄》」乙文(註一)提及:主張「紀錄」者,著重在做紀錄的那個人;主張「記錄」者,著重在做紀錄的那件事,本人比較認同前者說法,理由是:對應「主席」那個人,「紀錄」也是指做紀錄的那個人。
截至目前為止,該文高達55,900人次瀏覽,居部落格「熱門瀏覽」的第4名,可見網友的重視程度。
如今,行政院做了統一解釋,想必可以定爭止紛。
公文有「簡、淺、明、確」的要求,所謂「確」就是精準用字,因而《文書處理手冊》附有統一用字表(註二)及統一用語表(註三),旨在明辨用字及用語的正訛,讓公文表達更加精準。
依照「統一用字表」的說明,除紀錄(名詞)及記錄(動詞)外,尚有雇員(名詞)及僱用(動詞),計畫(名詞)及規劃(動詞)…等,都必須分辨其詞性與用法。
惟本人擔任主管期間,遇到部屬混搭使用時,大都不會刻意修改,有時還是尊重承辦人的用字習慣。
有許多辭典敘明「紀錄」與「記錄」二詞相通,因而無須為此過於堅持。
試想,當承辦人依照行政院函示,把擔任記載會議內容的人寫成「紀錄」,而他的主管則改成「記錄」,承辦人持行政院的公文向主管理論,結果讓主管難堪,承辦人雖一時感到得意,但以後呢?主管及部屬之間的關係,會變得比較好,還是比較壞。
若是為了一個支微末節的文字,造成彼此間的芥蒂,實在「划不來」! 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理應處理國家重大政策,為一個「紀錄的用法」而正式發函,難免讓人覺得「小題大做」。
依《印信條例》第9條規定,行政院秘書長頒有印信,依法也可以對外行文(註四),類似這種瑣事,以行政院秘書長發函即可,甚至於由行政院秘書處發書函亦無不可。
註一:參閱【紀錄與記錄】乙文。
註二:參閱【公文常見的錯別字-統一用字篇】乙文。
註三:參閱【公文常見的錯別字-統一用語篇】乙文。
註四:參閱【秘書長何以有印信】乙文。
行政院108年4月3日函請各機關,爾後擔任記載會議內容的人,要用「紀錄」二字。
開會時,「紀錄」及「記錄」都有人使用,惟對應「主席」那個人,「紀錄」也是指做紀錄的那個人,似乎言之成理。
多年前,行政院為了要不要在「鈞」或「貴」之前空一格,也曾經函請各機關查照,但若為體現民主精神,而不再空一格以示尊敬,用「行政院函」還有幾分道理。
如今,行政院為了「紀錄」乙詞,而正式對外發文,難免讓人感覺「小題大做」。
回覆
推薦引用
有誰引用
我要引用
引用網址
列印
全站分類:知識學習|
檔案分享
自訂分類:公文用語
上一則:108年身障特考公文用語下一則:108年初等考試公文用語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勘、堪、戡三字的用法
2樓.
chad2020/08/2823:13
1.會議紀錄如將職司記載議事人員改為【記事】應該更為淺顯,即會議紀錄裡,主席、出席、列席都作動詞解,則應採記錄;況用紀錄,其與議事記載文件之統稱【紀錄】者,容有可議。
2.網路翻查院屬單位所公布紀錄仍見使用【記錄】者,可見莫衷一是、看法非一。
([email protected])
紀錄與記錄的用法及說法,各所有本,各單位會議紀錄也很分歧,而公文用字及用語,須有統一的規定。
所以,行政院才會慎重其事地正式行文各機關學校,確認「紀錄」的用法;否則,「紀錄與記錄」如何使用?何勞最高行政機關關心此事。
夏老師於2020/08/2909:58回覆
1樓.
魚魚2019/12/0700:26
行政院現在誰當院長?會發生這種事真是一點也不奇怪!
酬庸的權力遠遠大於專業文官。
謝謝回應。
夏老師於2020/08/2909:58回覆
會員登入
+=
※請計算輸入數字
送出迴響
加入好友
推薦部落格
訂閱關注
留言給他
夏老師
部落格推薦:98
等級:8
點閱人氣:6,497,587本日人氣:2,159
文章創作:840 相簿數:1
輸入關鍵字:
搜尋
prev
8月(4)
7月(5)
6月(6)
5月(6)
4月(4)
3月(5)
2月(5)
1月(6)
12月(6)
11月(5)
10月(5)
9月(5)
8月(5)
7月(6)
6月(5)
5月(5)
4月(5)
3月(5)
2月(5)
1月(6)
12月(6)
11月(4)
10月(5)
9月(4)
8月(6)
7月(6)
6月(5)
5月(2)
最新發表
最新回應
最新推薦
熱門瀏覽
熱門回應
熱門推薦
勘、堪、戡三字的用法
東京奧運的省思
微解封下的九份
低級錯誤
構樹
和平島
重修國文課
九份與焿子寮
茉莉花
涸轍枯魚
人算不如天算
愛の祈り
將心輕放,到蘭嶼走一趟(瑀璇)
當下廢除死刑之我見
早安,月亮
情書
搞笑的哈布
《心夏》
緣若不深不要強求
黃金榮景不再
黃色西瓜
RSS部落格聯播
▲top
本部落格刊登之內容為作者個人自行提供上傳,不代表udn立場。
刊登網站廣告︱關於我們︱常見問題︱服務條款︱著作權聲明︱隱私權聲明︱客服
Poweredbyudn.com
粉絲團
udn部落格
延伸文章資訊
- 1名詞時要用「紀錄」, 動詞時則用「記錄」。 - 隨意窩
辭典多將「紀錄」與「記錄」視為通同,其中「紀錄」既為名詞,亦為動詞,然而根據行政院公布的〈法律統一用字表〉的規定,凡作為名詞時要用「紀錄」,作動詞時則 ...
- 2紀錄記錄公文
紀錄與記錄的用法及說法,各所有本,各單位會議紀錄也很分歧,而公文用字及用語,須有統一的規定。所以,行政院才會慎重其事地正式行文各機關學校,確認「紀錄」的 ...
- 3確認「紀錄」的用法- 夏老師的部落格
兩年前,本人貼了一篇《紀錄與記錄》」乙文(註一)提及: ... 擔任記載會議內容的人寫成「紀錄」,而他的主管則改成「記錄」,承辦人持行政院的公文 ...
- 4教育部函轉行政院有關會議紀錄中之相關用字規定如說明
... 年07版)-附錄2_法律統一用字表所列「紀錄」/名詞、「記錄」/動詞。 ... 為求機關公文用字正確並有一致性規範,有關會議紀錄中應載明《職司記載 ...
- 5函轉行政院為求機關公文用字正確並有一致性規範,有關會議 ...
函轉行政院為求機關公文用字正確並有一致性規範,有關會議紀錄中應載明職司記載會議內容之專責人員為名詞, 應依「法律統一用字表」有關名詞用「紀錄」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