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登錄 - 臺中市政府陳情整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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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府各項防疫措施、疫情訊息及防疫QA等詳細資訊,可至本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專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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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陳情案件以真實案件為限,與市政無關之建議,情緒批評、惡意攻擊、謾罵等,恕不服務。

三、經查證所留姓名或住址、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位址屬偽冒、匿名虛報不實者,本府得不予處理。

四、如未填具真實姓名或相關資料,因而引發之法律責任,當事人應負全責。

五、您所填寫的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蒐集、處理及合理利用,請您確認並詳閱系統首頁「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六、案件送出後,為確認您的E-mail無登錄錯誤、未遭他人冒用及後續可收到回覆,請盡速至個人信箱點選確認信。

如未點選確認信,本府將無法收件。

如您於6個日曆天內未點選確認信,系統將再次補寄確認信,惟若仍未獲您的確認,該筆資料將於滿7個日曆天後刪除。

七、建議加入台中e指通會員,可享用更便捷的操作流程,好處有: (1)免填寫個人資料:系統將自動帶入註冊時的個人資料。

(2)免確認:案件送出後即自動成案,不用再到電子信箱做確認。

(3)免記憶:在「我的案件」中,可查詢透過台中e指通錄案的案件進度。

八、如您的填寫內容或身分有保密之需要,基於資通安全風險考量,建議您改以書面並加註「保密」字樣,郵寄至陳情事項之主管機關為宜。

您所填寫的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不對外公開,僅供承辦單位業務上聯繫,回覆及本府分析使用;另主旨、內容等非個人資料欄位,後續提供市政分析,作為施政參考。

我已閱讀臺中市政府陳情整合平台使用說明及服務流程,並同意。

開始登錄案件 本系統服務流程圖如下: 【流程圖詳述】 步驟一: 進入陳情整合平台 步驟二: (一)如您非台中e指通會員: 1.案件登錄 2.填寫陳情內容、個人資料 3.案件送出 4.系統自動寄發確認信 5.市民點選確認信(註1) (二)如您是台中e指通會員: 1.登入台中e指通會員 2.案件登錄 3.填寫陳情內容,系統自動帶入台中e指通之個人資料 4.案件送出 步驟三: 本府正式受理 步驟四: 系統寄發承辦機關資訊及案件編號 步驟五: 承辦機關處理中,民眾亦可查詢陳情案件處理情形(註2) 步驟六: 結案或展期(案件展期,有留信箱者,系統將寄信通知民眾) 步驟七: 本府回覆處理情形及結果 步驟八: 填寫滿意度調查(註3) 註1-系統自動發送「確認信」機制乃為確認您所提供之電子信箱無誤並防止遭他人冒用。

如您於案件登錄後,未收到確認信,請查詢您的電子信箱垃圾信件夾並進行確認,或至系統首頁「案件查詢」中重新寄送確認信;如所填寫之電子信箱有誤致無法收到確認信,請重新登錄案件。

   註2-民眾透過本平台或1999錄案之案件,皆可由本平台查詢案件進度,說明如下: 1.非台中e指通會員:可使用登錄案件時所填寫之電子信箱及查詢密碼查詢,至本平台【案件查詢】功能查詢案件進度。

2.致電1999案件:可使用1999話務人員提供之案件編號及民眾所留電話查詢,至本平台【案件查詢】功能查詢案件進度。

3.台中e指通會員:若是登入台中e指通會員所錄案的案件,可在登入台中e指通會員後,至本平台【我的案件】功能查詢案件進度。

註3-透過陳情整合平台登錄之案件,於機關回覆信(E-mail)中將提供滿意度調查連結,供民眾填寫。

取消 親愛的市民,您好: 如欲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建議至本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逕行通報或參考相關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裁罰基準及處理則)。

下一步 前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 取消 案件登錄 ::: 首頁>案件登錄 選擇分類 案件內容 登錄個人資料 案件送出完成 註 緊急報案請撥110、救災救護請撥119、家暴性侵請撥113、台電服務請撥1911、台水服務請撥1910、國稅業務(如綜所稅、營所稅)請撥0800-000321按1。

為加速案件處理速度,請務必以一件E-mail反映一件事情。

若有二件以上之事情,請分別立案。

陳情事項請簡潔明確表達,並以真實案件為限,與市政無關之建議、情緒批評、惡意攻擊、謾罵等,恕不服務。

經查證所留姓名或住址、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位址屬偽冒、匿名虛報不實者,本府得不予處理。

如點選分類為派工案類,該案之分類及地點等非個資欄位,將公開於1999臺中市民一碼通內頁。

案件送出後,請盡速至個人信箱點選確認信。

倘未點選確認信,本府將無法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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