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之重點整理 - 公職王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精彩片段: 壹、家事事件法施行後,如何涵攝適用? 一、Step 1-定性家事事件之種類,如非屬甲、乙、丙、丁、戊類之事件,則以家事事件法第3條第6項所規定「其他應由 ...
瀏覽人次:
21,410,219人次
會員登入│會員專區│服務中心│購物小幫手
│查訂單│
購物車
│
結帳
保成‧學儒公職輔考機構
首頁
考試介紹
線上刊物
法律新聞雜誌
法規補給
線上購物
班系網站
考取經驗談
平時測驗
高普/初等/地方特考│司法特考│警察特考│一般警察特考│鐵路特考│國營事業招考│警察學校│教職考試│專技高普考│原住民特考
解讀釋字密碼│權威著作精研│熱門時事解析│實務見解掃描
時事借鏡.考點分析│經典案例.解題架構│學說實務.專欄評析│判解函釋.精要整理│綜合法學必讀
台北保成│台中學儒│台南學儒│高雄學儒│屏東學儒│
金榜函授│
保成出版社
台北保成│
台中學儒│
台南學儒│
高雄學儒│
屏東學儒│
金榜函授│保成出版社
首頁>本期目錄
>學說實務.專欄評析
面授學員服務
時事借鏡.考點分析經典案例.解題架構學說實務.專欄評析判解函釋.精要整理綜合法學必讀
舊期期刊查詢
本期訂閱辦法
台北保成Facebook
台中學儒Facebook
台南學儒Facebook
高雄學儒Facebook
屏東學儒Facebook
家事事件法之重點整理
作者:
法豆
學經歷:
律師高考及格
專長:
論著:
相關論著
精彩片段:
壹、家事事件法施行後,如何涵攝適用?
一、Step1-定性家事事件之種類,如非屬甲、乙、丙、丁、戊類之事件,則以家事事件法第3條第6項所規定「其他應由法院處理之家事事件」涵攝
(一)甲、乙、丙、丁、戊類之事件如何區分:
1.具訟爭性:
(1)當事人對程序標的有部分處分權+不需法官裁量-乙類(公益性較弱的形成之訴)。
(2)當事人對程序標的無處分權-甲類(確認之訴)。
2.準訟爭性:
(1)需法官裁量-戊類(公益性強的給付之訴)。
(2)與家事事件有密切關係之財產事件-丙類(公益性弱的給付之訴)。
3.不具訟爭性+當事人對程序標的無處分權-丁類:
(1)不需調解前置;家事事件法第23條。
(2)公益性較強之形成之訴。
(二)其他應由法院處理之家事事件所指為何?
1.請求返還代墊之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事件(台灣高院99家上235判決):
又本件被上訴人劉玉純依民法第179條及離婚協議書之約定,請求上訴人給付過去代墊之未成年子女扶養費部分,本質上屬於父母離婚後有關撫養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所生之爭訟,與一般民事財產權爭事件尚有不同;其中代墊扶養費金額之認定,復與渠等未成年子女扶養權利之酌定及行使攸關,與家事事件法總則第1條所揭櫫為保障性別地位平等、謀求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及健全社會共同生活之立法目的一致,性質上應屬家事事件無疑。
檔案下載:
(要登入會員才能下載)
人氣:11802
屏東學廬:103原住民四等一般...屏東學廬:103監所考取幸福分...屏東學廬:104郵局內勤(櫃台...
平台政策規範│網路交易安全│服務中心│購物幫手
面授學員服務
LOD線上預約
LOD預約流程
班級課表下載
課程異動公告
講義教材進度
各項資料下載
各班問題反應區
函授學員服務
課程特色
寄發流程
學員須知
經銷門市
出貨時間
專屬教材
考試情報
公職考試
就業考試
證照考試
教職升學
線上刊物
解讀釋字密碼
權威著作精研
熱門時事解析
實務見解掃描
出版社售後服務
網路書局
勘誤補充
法律新聞雜誌
考取經驗談
影音專區
學儒公職資訊網∣台北保成∣台中學儒∣台南學儒∣高雄學儒∣屏東學儒∣金榜函授
∣保成.學儒出版社∣公職王∣公益網站
本網站由保成學儒維運管理著作權所有,未經同意請勿任意轉載、連結、發行或刊登他處,以免觸法。
Copyright©by2012public.com.twAllRightsReserved.
延伸文章資訊
- 1「家事事件法」具有哪些特色? - 天秤座法律網
- 2家事事件法之重點整理 - 公職王
精彩片段: 壹、家事事件法施行後,如何涵攝適用? 一、Step 1-定性家事事件之種類,如非屬甲、乙、丙、丁、戊類之事件,則以家事事件法第3條第6項所規定「其他應由 ...
- 3清官可斷家務事 淺談家事事件法(上)
- 4家事事件法爭點整理(2版) - 博客來
書名:家事事件法爭點整理(2版),語言:繁體中文,ISBN:9789865260132,頁數:264,出版社:學稔出版社,作者:逍遙,出版日期:2021/02/08,類別:考試用書.
- 5家事事件法焦點掃描
家事事件法係規範所有民法及相關特別法(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等)所涉夫妻、父母子女、家庭成員等人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