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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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英語:Secretary-general)為政府機關、政黨或非營利社團法人(NPO)中經常設置的高階職位之一,通常為機關團體中的幕僚長,承組織首長(委員長、理事長、幹事長、會長、政黨領袖等)之命總管行政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並可依狀況設置副秘書長以輔佐秘書長職務。

類似古代的長史這一官職。

若組織有秘書處、室則另有該處首長或秘書長兼任。

秘書長一職的名稱,可能隨著各地的民情而有不同的稱呼。

立法院等民意機關內的黨團則稱為書記長,各級法院則稱為書記官長,傳統民營組織(例:農會)亦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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