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是指那些?如何辦理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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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並呼籲營業人要注意贈品價值若超過1,000元者,應依規定開立並申報免扣繳憑單;若在20,010元以上者,則應按10%扣繳稅款,開立並申報扣繳憑單,以免違規受罰。
延伸文章資訊
- 1尾牙中獎還要被扣稅?禮品獎金超過「這金額」一律先扣10%
當中獎人屬於上述身分,且尾牙抽到的獎金或獎品價值超過2萬元時,扣繳義務人就應該要依給付全額「預先扣繳」10%的稅款,並按實申報。
- 2受贈人姓名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無償贈品或機會中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 元(即新台幣1,001 元以上)者,依法無須扣繳所得稅,但需列單申報所得。 □ 外籍人士(無中華民國國籍且 ...
- 3機會中獎回覆函 - 台新銀行
法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 元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所. 得贈品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 元整,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之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
- 4「浴見你X微溫幸福抽獎活動」領獎確認書
扣繳稅款未超過2,000元,免扣繳(外籍人士不適用)。 2.所得稅:依稅法規定,中獎贈品或獎金都算所得,全年所中獎的獎品價值超過市價1,000元,年度 ...
- 5綜合所得稅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另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13條規定,扣繳義務人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不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得免依本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