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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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鄭氏時期以軍隊屯駐、墾田自給之措施。

始於1661年(永曆15年)6月鄭成功頒布開墾令,7月遣發各鎮歸汛,以左先鋒駐紮北路新港仔(今苗栗縣後龍鎮)至竹塹(今新竹市)間。

其後,援勦後鎮、後衝鎮、智武鎮、英兵鎮、虎衛右鎮相繼駐紮屯墾,以中衝、義武、左衝、前衝、遊兵等鎮駐紮南路鳳山、觀音山(今高雄縣(註1)大社鄉(註2)翠屏村),各給6個月俸役銀作為資本,所開墾之田園稱營盤田。

在屯墾初期,左先鋒鎮先駐竹塹,再調紮半線(今彰化市);調援勦後鎮、後衝鎮駐紮竹塹、大甲一帶,為北路屯田最北地區。

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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