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白話文小學堂》偷帶豬肉罰百萬何時開始?「自公布日施行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但這些「生效」的相關規定,究竟是寫在哪裡呢? ... 年4月27日立院三讀、5月26日總統公布,但最後一條第1項寫著「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即時 熱門 政治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TAIPEITIMES 求職 爆 Search 自由電子報 自由評論網 評論首頁 政經 社會 生活 國際 名人 言論 專欄 媒體 投書 自由評論網粉絲團 自由影音 即時 熱門 政治 社會 生活 國際 地方 蒐奇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健康 地產 專區 服務 自由電子報APP 自由電子報粉絲團 自由電子報Line 自由電子報Twitter 熱門新訊 評論 > 專欄 法律白話文小學堂》偷帶豬肉罰百萬何時開始?「自公布日施行」那句話是騙你的!? 2018年農委會發布了關於非洲豬瘟的「警訊通知」,訊息中的「違者可罰100萬元」也成為部分媒體關注的焦點,主張那時「總統府都還沒有公告這項修正條文,亦即修正條文尚未生效。

」但這些「生效」的相關規定,究竟是寫在哪裡呢? 法律白話文小學堂 2019/01/0212:46 偷帶豬肉罰百萬何時開始?「自公布日施行」那句話是騙你的!?圖為:遭到海關查獲行李中夾帶肉製品。

(台北關提供) ◎高睿甫/因為想賣春所以對法律鑽牛角尖的程式設計師 摘要:日前農委會關於非洲豬瘟的警訊通知提到「違者可罰100萬元」因法規當時未生效而遭批評,本文將說明法規的生效日如何計算,以及相關的憲法程序。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先說答案:總統公布的後兩天,也就是現在已經生效。

2018年12月12日中午農委會發布了關於非洲豬瘟的「警訊通知」,除了因為被誤認為「國家級警報」1而引起熱議,訊息中的「違者可罰100萬元」也成為部分媒體關注的焦點,主張那時「總統府都還沒有公告這項修正條文,亦即修正條文尚未生效。

」2但這些「生效」的相關規定,究竟是寫在哪裡呢? 2018年12月12日中午農委會發布了關於非洲豬瘟的「警訊通知」。

(資料照) 首先要知道法律的制定、修正、廢止的程序,除了立法院三讀之外,還必須要經總統公布,這規定在憲法第170條: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4條也說: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簡言之,未經總統公布的,就不能稱為憲法上的法律。

就目前的憲政運作來看,也就是沒有效力的意思。

那麼,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8條寫著「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那應該就是總統公布的那天生效吧?卻也不是。

竟然不是!?這大概是筆者學法律到現在覺得最莫名其妙的事情了。

實際的生效時間規定,寫在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嗯這很弔詭,白話來說就是:法條說公布那天生效,可是卻不是公布的那天就生效。

考量到法律的公布需要時間才能讓大眾與各機關週知,所以留點緩衝時間似乎也合理。

雖然乍看字面上自我矛盾是很怪,但總之規定是這樣子,我國目前法制也是這樣運作。

要留意的是「自公布日起算」和「第三日起發生效力」這兩個環節——立法院三讀的日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總統公布的日期。

●以這次攜肉入境罰百萬的條文(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1條)為例,公布日是12月12日。

●那麼12/12就是「起算日」,12/13是「第二日」,12/14是「第三日」。

●又由於「第三日『起』發生效力」,所以是12/14的00:00開始生效。

總統府於2018年12月12日所公告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修正案」條文。

(網路截圖) 這裡還要留意的地方有二: ●其一是,這個時間其實也沒有很久。

一般認為「三天」是72小時,但由於是公布日起算,實際上又幾乎會在上班時間公布,所以通常已經扣掉半天了;再加上是第三日「起」發生效力,所以從「公布」到「生效」的時間,其實只有隔一天半,並不會是72小時。

●其二是,生活中我們計算期間,並不是這樣的。

跟中央法規標準法那條不一樣。

如我們算還錢的日子,是用民法第120條第2項的計算方式: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

依照民法的規定,12/12跟人說「限你三日內還錢」,那麼這個還錢的期限其實是12/15的24:00(或說12/16的00:00)。

另一個理解方式是:「『第三』日」(third)屬於「序數」,跟「『三』日內」(three)屬於「基數」在概念上並不相同。

「中央法規標準法的算法跟民法不一樣」的這件事,其實也造成一些小困擾。

1980年時還因為財政部跟行政法院吵架,而讓行政院對司法院聲請統一解釋,做成了釋字第161號,而且竟然還有三份不同意見書呢。

附論一:三讀通過之後,總統能不能不公布? 憲法第72條規定: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第57條第3款則是關於法律窒礙難行時的「覆議」規定) 簡言之,總統有在收到後十日內公布的憲法義務(這個「十日內」是用類似民法的算法),違反的話就是違憲,可以做為彈劾的理由(但彈劾總統的門檻很高,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7項)。

不過,歷任總統幾乎都有立院三讀後超過十天才公布法律的情形(也可能是立法院太晚送公文到總統府),而且通常就算出亂子也不會是因為這個環節,所以這個憲法義務沒有很受重視。

附論二:法規只能在公布/發布日生效嗎? 不一定。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4條說: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法規定有施行日期」的例子如刑事補償法(原為冤獄賠償法),雖然2011年6月13日立院三讀、7月6日總統公布,不過最後一條寫著「本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一日施行。

」所以在那天之前,仍然是適用舊法(即冤獄賠償法)。

「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的例子則如個人資料保護法,2010年4月27日立院三讀、5月26日總統公布,但最後一條第1項寫著「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因此其實是由行政院自己決定何時上路。

當年這個版本的個資法也是經典,行政院一開始不請總統提覆議,且也遲不決定施行日期,一直到2015年年底,立法院再次修正部分條文並經總統公告後,行政院才公告新法於2016年3月上路,算來拖了將近六年。

註:1. NCC〈災防告警訊息種類有哪些?〉 2. 中時〈農委會發假新聞?帶肉回國要罰100萬!於法無據〉 不用抽不用搶現在用APP看新聞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Linbay好油》禁廚餘養豬:現在沒能力做,疫情爆發後就會有能力做? 自由開講》連豬瘟都控制不了!誰敢跟你「兩岸一家親」 法操》【豬瘟疫情蔓延】過年紅包準備金!檢舉獎金最高500萬元!! 一級嘴砲》豬瘟簡訊high翻天,基層現況有誰憐? 編輯精選 社論》戳破投降主義的偽裝術 自由廣場》(鏗鏘集)羅漢咖的政黨 自由廣場》藥品供應鏈危機應召開國是會議因應 新聞線上》陳時中的三十% 自由開講》「兩蔣旗」讓正統蔣家情何以堪? 德瑞克說碳金融》第三十六講:生質燃料是甚麼?讓我「E5」「E10」地告訴你 最新文章 胡,怎麼說》藍白黨重炒誑語妄言陳時中擋疫苗,只是再自打兩張爛白臉! 漫遊藝術史》「亞洲的地獄與幽魂」亞洲要塞:台灣當代藝術與在地文化的策展構思(上) 健康醫療網》男子嘴巴破皮1年就醫檢查驚罹口腔癌 自由廣場》提升全民國防意識解除槍枝恐懼症 自由廣場》(鏗鏘集)羅漢咖的政黨 熱門文章 星期專論》中國對台灣的假戰及其真實意圖 胡,怎麼說》見笑轉生氣!朱立倫、柯文哲為何都被問到「怒」爆? 胡,怎麼說》從「清零」、「楊丞琳吃不起海鮮」,看透中共背後圖謀什麼? 胡,怎麼說》藍白黨重炒誑語妄言陳時中擋疫苗,只是再自打兩張爛白臉! 神奇海獅先生》女王過世了,信守一個一輩子的承諾! 政經 社會 生活 國際 名人 言論 專欄 媒體 投書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