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調整投保薪資,避免受罰並維護勞工權益。 -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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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員工薪資有變動時申報調整投保薪資的時機,勞保局說明,如果員工薪資在當年2月至7月變動時,投保單位最遲應於當年8月底前申報調整;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變動時,則最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歷史新聞 開發婦女二度就業,充分有效運用中高齡婦女人力資源 實驗室化學品管理 本會尚無將現行工時制度修正為每週工時上限為四十小時之計畫 勞委會與桃園縣政府聯合檢查,呼籲廠場重視職場安全,確保生產順利 國內勞資關係現況及重要業務推動情形 鑄造業請注意鑄造砂心乾燥作業之安全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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