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行政法院竟比大法官更忠於司法獨立?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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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內政部以婦聯會未依《政黨法》轉型為政黨為由,廢止婦聯會等四十多個政治團體的立案,並要求所有財產清算充公。

婦聯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五月判決停止執行;內政部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近日裁定駁回。

理由是,憲法保障人民有集會結社之自由,政府約制人民團體的法律不能踰越憲法。

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這是中小學生都知道的民主常識。

但民進黨卻胡亂修改《政黨法》,強迫所有政治團體都要轉登記為政黨,嚴重戕害人民結社自由。

政治團體若不遵從惡法改組,就要被強迫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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