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眾常見問題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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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製無人機(含航模)由申請人至「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相關連結)」在「登錄」功能,先在型號欄位自行命名輸入後再註冊。

問題三:遙控無人機需要申請 ... ::: 首頁 民航業務無人機專區問答集一般民眾常見問題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友善列印 分享 facebook line plurk twitter 小字級 中字級 大字級 民航業務 航空運輸業務 民用航空運輸業 普通航空業 航空貨運承攬業 空廚業 航空貨物集散站 航空站地勤業 自由貿易港區 業者申辦資訊 WTO/GATS相關資料 航空器飛航權責劃分表 航空站及飛行場 航空站 民營飛行場 臺北飛航情報區 飛航服務 電子式飛航指南 航空氣象服務網 航空器 航空器檢定 維修廠 航空器及航材進口 國籍航空器型別及出廠製造日期(機齡)一覽表 適航指令資料庫查詢 航空器SDR事件改正及預防 適航公告 人員檢定 航空人員訓練機構設立 航空人員證照檢定 航空英語檢定專區 航空人員體檢專區 航空人員檢定證新版更換作業說明會議資料 熱氣球專區 無人機專區 超輕型載具專區 民用航空法類 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請見07-03A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超輕型載具罰則 申請超輕型載具飛航作業流程圖 超輕型載具進口 超輕型載具活動場地所需淨空範圍 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超輕型載具起降場使用其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可供超輕型載具使用之活動場地資料 超輕型載具空域申請程序及申請表 超輕型載具空域資料 超輕型載具活動指導手冊編訂範本 超輕型載具相關民航通告 超輕型載具檢驗作業程序 申請超輕型載具製造廠作業流程圖 超輕型載具製造廠審查作業程序 飛行員航空知識手冊 超輕型載具技術考驗程序 超輕型載具測驗工作委託公告 109年度超輕載具測驗與檢驗人員訓練課程講義 110年度超輕載具測驗與檢驗人員訓練課程講義 一般民眾常見問題 問題一:一般民眾休閒娛樂無人機是否需要註冊? 一般民眾所有的最大起飛重量250g以上無人機應使用一般民眾憑證或健保卡辦理線上註冊,並將註冊號碼標明於無人機上,註冊號碼效期為2年。

問題二:自製無人機要註冊嗎? 自製無人機(含航模)由申請人至「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相關連結)」在「登錄」功能,先在型號欄位自行命名輸入後再註冊。

問題三:遙控無人機需要申請檢驗嗎? 最大起飛重量25kg以上具導航設備之遙控無人機,須辦理檢驗;25kg以下(含航模)或最大起飛重量25kg以上不具導航設備之遙控無人機,於註冊前需完成產品登錄,毋須送檢。

問題四:一般民眾操作無人機需持有操作證嗎? 操作重量2公斤以下(航模15公斤)之遙控無人機不需持有操作證,2公斤以上、未達15公斤須通過學科測驗取得普通操作證,有效期限為2年,屆期換證不需重新測驗。

問題五:為何一般民眾不得排除人群聚集或夜拍之操作限制? 考量人群聚集或室外集會遊行區域,產生危害生命與財產安全之風險等級較高,應以限制範圍內以保障第三人安全,由於夜間辨識度不佳仍有一定程度之限制,故一般民眾不得排除操作限制。

問題六:為何一般民眾不得申請紅區飛行? 一般民眾以休閒娛樂飛行為主,縣市政府均定期重新檢視所轄增加適合開放區域,應在綠區飛行並遵守操作限制以降低相關風險。

問題七:如何增加無人機操作訓練場地及業餘自拍飛行? 各縣市政府持續增加開放綠區,包括郊區、山區或河濱公園等區域,一般民眾活動、訓練、業餘自拍則可於綠區從事一般飛行。

問題八:無人機測驗場地是否會增加? 一般民眾報考普通操作證只需通過學科測驗,北、中、南均有考場,法人業務使用專業操作證需加考術科,目前民航局核可無人機之合格測驗場地分布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苗栗、台中、雲林、台南、宜蘭、花蓮、屏東等,尚有測驗考場正評估核准中。

問題九:一般民眾從事活動一定要投保嗎?為何沒有強制投保?如果想主動投保,有那家產險公司販售? 不用;因為一般民眾在目視範圍及相關規範下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並不被視為執行業務,其活動性質屬休閒娛樂,相關風險應以自我管理為主,故不強制投保責任保險,惟基於自身及他人風險考量,建議操作人主動投保。

目前,富邦產險公司有販售相關個人責任險商品,如有投保需求,可洽詢該公司。

問題十:學、術科測驗已繳費後,是否可以變更測驗機構(考場)或日期? 學、術科測驗報名每次僅能選擇一個梯次,已繳費後不可更改報名級別與測驗機構(考場)。

測驗日期異動原則如下: 1.測驗日如遇天然災害(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或其他天然災害),請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之標準,若測驗機構所在地停止辦公,則自動取消當日測驗,考生請於恢復上班日重新登入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測驗異動管理」查詢並選擇同一測驗機構之其他場次報名。

2.若測驗機構所在地照常辦公,但因居住所在地或途中所經縣(市)停止上班上課致使無法出席當日測驗者,請於恢復上班日以電子郵件向報名之測驗機構申請改期(電子郵件地址請由准考證上查詢),內容應註明申請人姓名/身分證號/准考證號/測驗日/聯絡電話等資訊並於主旨註明「因颱風申請改期」,申請通過後測驗機構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再次登入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測驗異動資訊」中,查詢並選擇同一測驗機構之其他場次報名。

3.若因個人原因無法出席當日測驗,請以電子郵件向報名之測驗機構申請改期(電子郵件地址請由准考證上查詢),內容應註明申請人姓名/身分證號/准考證號/測驗日/聯絡電話等資訊並於主旨註明「申請改期」,申請通過後測驗機構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再次登入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測驗異動管理」中,查詢並選擇同一測驗機構之其他場次報名。

4.於測驗日前申請改期者,可選擇原測驗日2週後之場次;測驗當日缺席者,可選擇原測驗日4週後之場次。

問題十一:術科測驗及格後,應如何申辦取得操作證?(110.11.29更新) 術科測驗及格後,當場會發給「術科合格通知書」,其成績由各地考場交寄測驗報告表至民航局,經審核確認並將成績登錄完成後,應考人即可以個人身份登入「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相關連結)」查詢術科測驗結果,若評分狀態為「通過」,即可線上申請核發操作證。

應考人申請核發業務時,請上傳個人清晰相片(例:清晰正面二吋大頭照、證件照片,切勿使用生活照等不符合身分證、護照規定之格式),並儘速完成繳費確認系統狀態顯示「已繳費」,民航局將依序核發,如有文件不符或未備齊者,將影響申辦時程。

系統狀態顯示「已核發」則為文件檢核通過,且準備製作操作證。

完成後系統狀態則顯示「已製證」,並以掛號郵寄至個人通訊地址。

問題十二:109年10月1日以後,首次報名遙控無人機術科測驗,是否有指定的體格檢查機構?可以從何處下載體格檢查證明文件?(110.9.7更新) 1.首次報名遙控無人機術科測驗應考者,應依據普通小型車體檢認定標準,並經公路監理機關指定之醫療院所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或經民用航空人員體格檢查合格,並取得有效證明文件。

2.於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進行術科測驗報名時,以文件上傳功能上傳本人合格之體格檢查證明書(正、反面)電子檔(PDF、JPG、PNG等格式)。

3.已考取專業操作證增加術科測驗項目者(測驗加簽)時,無需再次上傳體格檢查證明書。

4.最大起飛重量150公斤以下之遙控無人機操作人體格標準已修正為依據普通小型車體檢認定標準,因此請使用「普通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並至公路監理機關指定之醫療院所或教學醫院進行檢查即可。

問題十三:遙控無人機術科測驗,專業基本級可使用的遙控無人機規格? 1.專業基本級(I2)使用各類最大起飛重量未達二公斤可進入「手動模式」或「姿態模式」之工作機(任務機)。

2.專業基本級(I)需使用標準樣機,其規格如下: 構造 考試機(樣機)基本性能諸元 無人飛機 矩形機翼、翼展介於一百八十公分至二百公分 翼弦長:介於二十八公分至三十三公分 起飛重量:≧6.5公斤 無人直昇機 旋翼半徑介於七十公分至九十公分 起飛重量:≧4.5公斤 無人多旋翼機 對角馬達之軸心距離介於九十公分至一百一十公分 起飛重量:≧4公斤  問題十四:自然人購買遙控無人機時,應注意事項為何。

購入遙控無人機後,應先檢視包裝或盒內所附之遙控無人機產品標示,並確實依照說明辦理註冊及取得合格操作證,尤應注意標示所列之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等。

問題十五:自然人是否可使用FPV飛行眼鏡操作穿越機進行休閒娛樂活動? 自然人使用FPV飛行眼鏡操作穿越機(即FPV第一人稱飛行,FirstPersonView),應於視距範圍內從事,操作人旁應配置觀察員,以確認於視距內操作,並事先協調溝通方式及機器故障/碰撞等緊急處置程序。

活動應在綠區等合法範圍內從事,以確保休閒娛樂安全。

問題十六:遙控無人機管理事項眾多,各項內容常涉及不同法律規定,遙控無人機管理法規架構為何? 民用航空法是民用航空領域最主要的法律規範,針對遙控無人機其法律架構說明如下: 法律:由立法院定之。

民用航空法第9章之2為「遙控無人機專章」。

其內容對註冊、檢驗、操作人員測驗、操作限制、活動申請、保險等均有原則性規定,並授權交通部訂定「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遙控無人機檢驗及操作人員測驗委託辦法」2個法規命令。

法規命令:由交通部依據民用航空法之授權,針對註冊(銷)、射頻識別、檢驗、認可、維修與檢查、試飛、操作人員年齡限制、體格檢查與操作證之發給、飛航活動之申請資格、設備與核准程序、操作限制、活動許可、費用收取、製造者與進口者之登錄及責任、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處理與通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等,訂定「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

對於註冊、檢驗、認可及操作人員測驗等業務,民航局得委託機關(構)、團體或個人辦理之;其受委託者之資格、責任、監督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訂定「遙控無人機檢驗及操作人員測驗委託辦法」作具體規定。

行政規則:為明確對遙控無人機所有人或操作人違反民用航空法之裁罰標準,由民航局訂定「遙控無人機所有人操作人違反民用航空相關法規量罰標準表」,作為行政處分裁量的依據。

行政指導:民航局為讓外界對「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具體執行方式能有所瞭解,編有7份民航通告(相關內容可參考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問答集>第99條之17管理規則篇問題三)作為實際作業指引。

問題十七: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警戒期間,受影響之遙控無人機學、術科測驗有哪些配合措施?(110.9.7更新) 學/術科測驗部分,本局已於8月6日發布相關作法如下: (1)110年8月19日起重新恢復遙控無人機學、術科測驗報名,為保障110年5月15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疫情提升警戒至第三級期間,受影響之考生(完成報名程序列為「請假」者)之權益,恢復報名起前三天(8月16日至18日),系統將優先開放這些考生重新報名並挑選時間,一般考生19日起報名。

(2)基於防疫考量,考試時考場需符合民航局訂定之防疫措施,所有監考人員必須施打疫苗或取得醫療院所3日內之篩檢陰性證明,民航局才會同意登場監考,不符合此規定的考場或考官,將暫時不列入使用或派遣。

由於「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規定通過學科測驗的考生,必須於一年內完成術科考試,受到考試暫停辦理影響,部分考生已超過規定期限,為保障此類考生權益,已著手修正相關規定,待法制作業完成後,相關效期可於提出申請核准後展延。

問題十八:學術科測驗合格者,未於30日內申請遙控無人機操作證,應該如何依規定辦理相關作業?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22條「遙控無人機操作證申請者應於測驗合格完成日起三十日內,檢附學、術科測驗合格文件向民航局申請發證。

但有正當理由,並申請民航局核准延展者,不在此限」,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1.操作證申請期限與流程: (1)普通操作證:應於學科測驗通過日起30日內至「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相關連結)」提出操作證申請,並於申請日起30日內繳交操作證費用完成申請。

(2)專業操作證:通過學科測驗後須於一年內完成術科測驗,並於術科測驗通過日起30日內至「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相關連結)」提出操作證申請,另於申請日起30日內繳交操作證費用完成申請。

2.若超過30日未完成操作證申請者,請以E-mail方式提出『主旨:申請操作證延展-OOO』,內文提供以下資訊寄至遙控無人機信[email protected]: (1)考生姓名 (2)身分證字號 (3)申請之證照類別(普通/專業) (4)未於30日內完成申請之正當理由 延展完成後,請考生於30日  內至系統重新辦理操作證申請流程。

問題十九:專業操作證簡化有哪些?(110.9.7新增) 報考專業證照者不需具普通操作證經歷。

簡化報考者經歷資格: (1)報考Ib級者,縮減為須領有la操作證1個月以上經歷。

(2)報考IIc級者,改為須領有基本II級或lb級操作證3個月以上經歷。

(3)報考基本lll級者,縮減為須領有llc級操作證3個月以上經歷。

術科測驗基本級l級,開放使用符合lb(15-25公斤)規格之無人機應考。

問題二十:遙控無人機專業操作證體檢應注意事項有哪些?(110.11.29新增) 請使用「普通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依據普通小型車體檢認定標準辦理,經公路監理機關指定之醫療院所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

切記不可使用「機車駕駛執照登記書」。

體檢時應注意視力應檢查左、右眼與雙眼視力等項目;體能測驗檢查夜視、視野等項目。

問題二十一:註冊過的遙控無人機該如何註銷?(110.12.20新增) 遙控無人機所有人因遙控無人機遺失、毀損、停止使用而申辦註銷,可登入「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相關連結)後點選「遙控無人機註冊」/「註冊異動查詢(註銷)」/輸入註冊時間並查詢/點選「明細」/右下角「註銷」鈕/填選原因並送出,即可進行註銷。

辦理註銷後可再點選「遙控無人機註冊」/「列印註冊清單」確認該筆無人機是否註銷。

問題二十二:為何操作證持有人每二年要執行一次換證測驗,而不像勞動部技術士技能檢定證書或汽機車駕照可終身使用免更換?(111.3.1新增) 遙控無人機操作證與汽機車駕照或技術士技能檢定證書的立法管制目的不同。

遙控無人機操作證以飛航安全為目的,非經取得操作證,「無法」從事無人機活動。

勞動部技術士技能檢定為公證性質,法規上通常並不排除其他「未獲公證」同性質人員從事相關業務,如餐飲、室內裝修等。

汽機車駕照近年來因駕駛資格能力普及且其有效性可藉行動監理機制查驗,自102年起75歲以下普通駕照已無效期限制;職業駕照則維持每3年定期審驗之規定。

一、普通操作證:普通操作證因其權利僅限於綠區並遵守操作限制,風險程度較低,每二年屆期後僅需於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以簡易程序完成換證。

二、專業操作證:專業操作證因其權利可於400呎以上有人機飛航空域執行業務,並可從事視距外、夜間、人群上空等各項操作限制之活動,風險程度較高,屆期換證除以測驗確保操作證持有人熟悉法規與技術外,並應重新辦理體格檢查,以確保適當的體格條件。

(一)專業操作證(未達25公斤):遙控無人機技術與應用迅速發展、法規亦持續滾動檢討,不同機型在操作技巧及系統知識上亦有相當差異,故專業操作證(未達25公斤)辦理換證時,以學科測驗確保人員能熟悉並掌握相關知識。

(二)專業操作證(25公斤以上):最大起飛重量25公斤以上遙控無人機系統較為複雜,其操作人應保有熟練操作技巧,針對此級別操作證辦理換證時,除學科測驗外將加考術科測驗,以確保人員保持適當操作技術。

問題二十三:操作證有效期限屆滿二年,該如何申辦換證?(111.3.1新增) 一、普通操作證屆期換證:持有人於原證屆期日前90日即可以自然人身分登入「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點選「屆期換證操作證申請」>上傳照片>繳交證照費用,即可完成屆期換證申請。

二、專業操作證屆期換證: (一)持有未達25公斤重量級別者應通過「屆期換證學科測驗」。

(二)持有25公斤以上重量級別者,於屆期換證學科測驗通過後須加考「屆期換證術科測驗」。

(三)持有人於原證屆期日前120日可登入系統報名90日內之學、術科測驗場次。

(四)測驗合格後再次登入系統>點選「屆期換證操作證申請」>上傳照片及體格檢查合格證明>繳交證照費用,完成屆期換證申請。

***辦理換證測驗詳細說明可參考「遙控無人機操作證測驗與給證須知」(相關連結)第六點「屆期換證」 問題二十四:民航局如何確保無人機術科測驗的公平性?(111.4.15新增) 各地術科測驗考場多有開辦教學課程或執行訓練專案,並由監評人員(考官)擔任教練以培養合格操作人員。

民航局為維護測驗的公平性,特別規定學員如於原訓練場地報考術科測驗,考場應確實依照「教學與測驗明確分離」規定,不得安排原教練擔任監評人員(考官),以為利益迴避,並由考場要求所屬人員確實執行。

問題二十五: 持有學習操作證者,在普通或專業操作證持有人指導下進從事飛航活動,應有哪些注意事項?(111.4.15新增) 持有學習操作證者在持有普通或專業操作證者從旁指導下從事飛航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指導者持有普通操作證時,可操作最大起飛重量15公斤以下之遙控無人機,並應於綠區、遵守操作限制(如:高度未逾400呎、不得於夜間與目視範圍外作業…等)從事飛航活動。

二、指導者持有專業操作證時,可依指導者證照級別(基本/高級)、最大起飛重量(2/15/25公斤)及例外限制排除項目(G1/G2/G3)操作遙控無人機,如於紅區或執行操作限制項目教學時,應由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向本局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飛航活動申請並獲同意或許可後,始得從教學。

最後更新日期:2022/04/1409:06 TOP ["HostName"]:caawe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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