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新聞-為賺12000元借帳戶供詐騙賠了帳戶又折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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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姓女子(化名,28歲,住清水區南寧里)於去年年初把名下3個帳戶出租給詐騙集團,以獲取每月每帳戶1萬2000元之報酬,然而事後不僅沒拿到錢,反而還遭被害人求償24萬元, ... 進入內容區塊 :::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ENGLISH | 兒童版 | RSS 全文檢索 良民證 , 失物 , 罰單 , 家暴 , 酒駕 ::: 訊息中心 ::: 首頁 > 訊息中心 > 警政新聞 _ FB Twittet google line 友善列印 字級設定: 大 中 小 警政新聞 中央內容區塊 清水分局 秘書室  新聞類 106-08-18 為賺12000元借帳戶供詐騙賠了帳戶又折銀 詳細內容 周姓女子(化名,28歲,住清水區南寧里)於去年年初把名下3個帳戶出租給詐騙集團,以獲取每月每帳戶1萬2000元之報酬,然而事後不僅沒拿到錢,反而還遭被害人求償24萬元,周女直呼得不償失,後悔莫及! 經警方調查,周姓女子於去年1月4日見Line網路刊登借用帳戶廣告,因缺錢花用,遂與詐騙集團成員詢問出借報酬事宜,並於同日依詐騙集團成員之指示,以超商寄貨方式,將名下3個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寄予詐騙集團成員,俟該詐騙集團成員取得資料後即開始利用其「租借」來的銀行帳戶,詐騙多名受害者,共詐得36萬餘元,受害者多達10人,後續經法院判決,周女須賠償24萬餘元予被害人,周女很哀怨地表示,只賣了3個帳戶,沒拿到報酬,還要賠償20多萬元,因小失大真是得不償失! 臺中地院依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判處周女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有刑事人員分析,詐騙集團往往透過謀職繳交資料或借用等名義,騙取人頭帳戶,但只要被害人一報案,該帳戶就會成為警示帳戶,戶頭很難長久使用,所謂「租借」帳戶,研判只是當事人脫罪之詞或詐騙集團向周女租借帳戶的說詞。

清水分局分局長郭順德提醒民眾勿隨意出售提供帳戶,許多人因為急需用錢,或者想要賺點外快,都會受到詐騙集團誘惑,「租借」自己的帳戶讓對方進行不法詐騙行為,但也會因此而犯法;呼籲民眾切勿聽信任何不明人士之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轉帳、匯款,如有接獲不明來電自稱公務員、電信公司、網拍商家或其他單位團體,且要求繳費、操作ATM或超商平台列印繳費單據、購買點數等關鍵字,即屬詐騙手法,應立即撥打165或110查證,清水分局關心您。

106-08-18 為賺12000元借帳戶供詐騙賠了帳戶又折銀 往前 往後 相關圖片 106-08-18 為賺12000元借帳戶供詐騙賠了帳戶又折銀 回列表頁 瀏覽人次:7868人 更新日期:106-08-18 點選收合 訊息中心 警政新聞 活動訊息 忠愛園地 人事公告 招標資訊 分局簡介 大事記 歷史沿革 主管介紹 關於我們 宣導專區 犯罪預防 交通宣導 少年安全 婦幼安全 社區治安 人事專區 志工專區 政令宣導 檔案應用 防空避難專區 資訊公開 政府資訊公開 臺中市政府OPENDATA 統計資訊 便民服務 申辦服務 常見問答 法規查詢 臺中市警政相關詞彙 網站服務 民意廣場 意見信箱 交通違規檢舉 陳情進度查詢 相關連結 隱私權政策 資訊安全宣告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地址:436219臺中市清水區鰲峰路23號交通位置圖(含交通資訊及停車資訊)電話:04-26220044傳真:04-26233998 辦公時間:內勤週一至週五8:00-17:00,午休時間:12:00-13:00,彈性上下班時間:8:00-8:30、13:00-13:30、17:00-17:30;外勤全年無休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全球資訊網版權所有©2017 統一編號:56504708 瀏覽器建議使用IE10.0以上版本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x768 更新日期:民國111年09月27日│累計瀏覽人數:120683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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