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 奬學金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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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110學年度上學期. 奬學金名稱:, 111年儒鴻教育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系所:. 申請身份:. 名額:. 全國獎助名額共一百名。

年度: 110學年度上學期 奬學金名稱: 111年儒鴻教育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系所: 申請身份: 名額: 全國獎助名額共一百名。

金額: 每名錄取者獲頒獎助學金壹拾萬元整。

  申請條件: 成績要求 操行要求 申請資格: (一)申請本獎助學金者,須具備條件:  1.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大專或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者。

一般標準修業年限為碩士班二年、大專四年;延畢生不可申請。

2.英文能力測驗達一定標準以上之證明,詳參申請資格(三)。

  3.學校操行成績80分以上。

  4.學校學業成績平均分數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之四十內。

  (二)申請本獎助學金有符合以下條件者,優先錄取:  1.鄉鎮市公所(含)以上之政府機關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3.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或因其他緊急事故致使家庭生活及經濟陷於困境,經政府相關社福單位、社福機構等推薦證明者。

4.申請人直系尊親屬為儒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職員工。

  (三)英文能力檢定標準(以109/04/01後核發之證書為有效) 需繳表件: ( 第7、8、9項非必要) 1.申請書 2.身分證正反面掃描檔。

3.在學證明掃描檔。

4.申請人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掃描檔。

5.最近兩學期之成績單正本掃描檔(一年級學生檢附最近一學期),成績單上未記載操行成績者,需另附操行成績資料正本掃描檔。

6.英語能力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書正本掃描檔,考試日期以109/04/01後為有 效。

7.低收入戶證明:須提出鄉鎮市公所(含)以上之政府機關發給之正式「低收入戶證明書」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掃描檔,此正本須在有效期間內。

若以村、里、鄰長發給之清寒證明申請者,視為申請無效。

8.特殊境遇家庭證明:主管機關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之正式函文掃描檔。

9.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

送件地點: 學生自行線上申請 截止日期: 2022/3/31 公告日期: 2021/10/21 表單下載: 111年儒鴻教育獎助學金辦... 相關連結: http://foundation.eclat.com.tw/eclat_foundation03-2.html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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