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價徵收—和舊制徵收不同的新思維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三、 說明:. 舊制徵收係以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地政機關公告之公告土地現值. 為基礎,而市價徵收市價之查估,實務上委由地政機關或不動產估價師. 皆有,內政部配合修正「 ... 你的BOTsupportID:<3711403641096881242>如您無法使用這個頁面請將以上錯誤訊息以文字方式轉寄至[email protected]資訊科程小姐聯絡電話7531356[GoBack]
延伸文章資訊
- 1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作業手冊 - 內政部
101年1月4日土地徵收條例修正公布,其中第30條規定:「被徵. 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 共設施保留地,應按 ...
- 2現行土地徵收補償市價實務面問題之探討 - 南投縣政府
為限,所估之市價不一定有相同地價水準。 三、 應區分協議價購市價與徵收補償市價查估. 方法不同;取得土地性質不同。不動產估價. 師依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查估 ...
- 39/1日起土地徵收將依市價補償民眾權益更有保障 - 新竹縣政府
- 4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需用土地人未及於前項期限前提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徵收範圍市價查估作業所需資料者,應提供查估之市價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協調直轄市、縣(市)主管 ...
- 59月1日起土地徵收由「公告現值加成」改以「市價」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