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社事件 - 華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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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領導人莫那魯道自殺外,參與行動的部落幾遭滅族,霧社事件是日本統治台灣期間最後一次 ... 台灣台中州能高郡霧社. 事件結果. 參與行動的部落幾遭滅族. 事件起因. 霧社事件霧社事件是台灣受日本統治時期發生在台灣台中州能高郡霧社(今屬南投縣仁愛鄉)的抗日行動。

事件是由于當地賽德克族(馬赫坡社),因為不滿台灣總督府與地方政府的壓迫而發起,犧牲人數近千人,僅次于西來庵事件。

事件領導人莫那魯道自殺外,參與行動的部落幾遭滅族,霧社事件是日本統治台灣期間最後一次激烈的台灣反抗行動。

台灣總督府于此事件之處理方式遭日本帝國議會強烈質疑,總督石冢英藏與總務長官人見次郎等人遭到撤換。

事件名稱霧社事件發生時間1930年10月27日-12月1日發生地點台灣台中州能高郡霧社事件結果參與行動的部落幾遭滅族事件起因當地部落不滿總督府的壓迫而起事基本簡介1930年10月27日,在日本佔領下的台灣島,發生了血腥的霧社事件。

這場原住民與日本人之間大沖突,在當時的中國大陸並沒有引起太大的關註,因為此時台灣正處于日據時期。

1895年,一紙《馬關條約》讓台灣淪為日本的殖民地。

對于台灣,日本也算是苦心經營,1919年開始,日本政府在這一美麗寶島上,開始建造各項基礎設施,比如自來水、電力、公路、鐵路、醫療、教育等等,不過對于台灣的原住民來說,日本人的掠奪是多于建設。

事件經歷事件背景​台灣的原住民沒有土地所有權的觀念,他們採用遊耕,打獵的時候又跟著獵物跑,所以重視的是土地的使用權。

而日本是個現代體製的國家,他們認為土地的資源如果認定不是私人所有,就要成為公有,這樣一來,原住民生活的空間日漸狹窄。

霧社事件的爆發並非偶然,而是此前長愁短恨的多年積怨所致。

霧社位處台灣中部,風景優美,交通發達,曾經是日本的山地模範部落,也是日本人控製中央山脈的重要基地,不過在日本人的眼中,霧社的賽德克族人無非是蕃族蠻人,化外之流。

1930年10月27日,是台灣神社大祭典,霧社地方照例舉行一年一度的盛大運動會,賽德克族人認為這是起義的最好時機。

第二天,賽德克族人利用運動會,升旗唱國歌為信號,沖進會場,發動總攻擊,殺死日本人總計134人。

事件發生之後,日本人立即調動大批警察與軍隊,在日本正規陸軍及警察的進攻之下,抗日霧社的泰雅人退守斷崖絕壁,地形險要的山林洞窟。

然而他們最終還是為日軍所攻破。

霧社起義的六個社當中,能作戰的壯丁共1236人,最後有644人死亡,其中290人自殺。

賽德克族人是以上吊的方法自殺的,從當時日本人所拍攝的照片可以看到,一棵吊了很多人,以至于樹枝都彎曲下垂。

有的婦女為了讓男子沒有後顧之憂而勇敢作戰,就自己先自殺,十分地悲壯。

霧社首領莫那·魯道看到大勢已去,把妻子打死,也在山洞中自殺,他的屍體沒有完全腐化,有一半變成了木乃伊。

1933年他的遺骸被日本人意外尋獲,日本人將其送至台北帝國大學,土俗人種研究室作為學術標本。

1974年,國立台灣大學在其族人和長老強烈的要求下,莫那·魯道的骨骸,方返還霧社的“山胞抗日起義紀念碑”下葬。

文化背景為了同化“蕃人”,日本人將當地的原住民兒童送入“蕃童教育所”,使他們接受奴化教育,並將其中優秀者送入平地的中等學校,招收這些青年當教師和“巡查”,還送青年人和部落頭目到日本參觀,接受“文明洗禮”。

正因為如此,當局將霧社視為“模範蕃地”,時常有官府要人來此視察。

正是這“模範蕃地”,爆發了日本佔領台灣時期原住民最大規模的武裝起義。

1930年高山族霧社起義的領導者莫那魯道是一位抗日的老英雄。

莫那魯道的兒子達拉奧自幼接受父親的教育,對日本人有很深的仇恨,特別是他年輕時自己親眼看到過抗日義軍英勇奮戰慷慨犧牲的悲壯場面,內心深處很早就萌發了復仇的思想。

長大以後,他曾一度離開台灣,出國參觀,成長了不少見識。

回到台灣後,受民主運動的影響,思想更逐漸成熟。

他無時無刻不在等待著時機,準備發動新的抗日武裝起義。

發生背景1895年後,以武力控製台灣的日本人,並未依循清治時期“擅入番界則死”的互不侵犯傳統政策。

而為了礦藏、樟腦與木材,在山區大肆開發。

並從樟腦採集中獲得大筆財富,且成為台灣總督府的重要財源。

同時,日人積極的推行柔剛並濟之“理番”政策。

于柔的方面,霧社設定蕃人公學校或蕃童教育所圖消弭出草等原住民習慣。

剛的方面則是為了開發山地資源,修築道路派駐軍警等。

此處,所謂的“柔剛並濟”僅是日本人單方面的認定,原住民並不認同。

原住民積年累月的被壓迫剝削,強製勞役、遲發工錢及日本人誘奸山地婦女而後遺棄。

時代背景1915年日本對台灣原住民強力鎮壓後(1910年~1915年日本實行「五年理蕃計畫」),霧社即成為山地模範部落。

霧社位于南投縣仁愛鄉,終年氣候涼爽,山翠水碧,交通發達,是一個世外桃源,是日本人控製中央山脈的重要基地。

日本人在此設立學校、郵局、警察局、旅館、醫療機構、樟腦會社等。

日本人認為台灣既歸屬日本,土地及森林資源當然亦屬于日本,所以限製原住民的生活空間及狩獵空間。

在霧社一帶大興土木準備充分開發山林資源,並且利用原住民從事各種勞役工作,勞役工作非常辛苦,比如要求原住民把砍下來的樹扛回來,以避免損壞樹枝,而勞役工作未能配合原住民農耕及打獵期,使其農耕活動及狩獵活動受到影響。

日本人又故意到原住民發源聖地「西仔希克」去採伐建築用材,如此種種是故,讓原住民對日本人埋下仇恨。

另外,日人為了防止原住民抗日意識,並且加強對原住民的控製,所以鼓勵駐在山地的日本警察和原住民頭目的女兒結婚,也就是「和蕃」政策;然而日本警察對原住民婦女常有始亂終棄的情形,例如莫那魯道的妹妹即遭此不幸,莫那魯道因此痛恨日本人。

還有,日本人極不尊重原住民婦女,時常玩弄原住民婦女,甚至欺騙原住民婦女至日本從事賣娼工作,使得原住民對日本人的仇恨更是加深。

事件起因遠因日本人將台灣的原住民統稱為“蕃人”,視其為“野蠻人”。

由于原住民居住的山林地帶蘊藏著大量日本殖民者需要的寶貴資源,所以,日本佔據台灣後不久,即開始製定對這些原住民的征服計畫。

從1906年開始,殖民當局先是採取了設定隘勇、地雷、電網等措施對付原住民,繼而又于1910年開始動用大批軍隊、警察對原住民進行了連續5年的“討伐”。

經過血腥的征服,日本殖民者逐步在原住民居住的地區建立起統治,並開始對這些地區進行極為殘酷的剝削和掠奪。

日本殖民者在台灣建立起來的完全是警察政治。

警察對台灣民眾的一切生活領域都有幹預的權力。

在平地的警察,盡管凶惡,但多少還要受到殖民當局標榜“文明統治”的法律限製。

而在山地的警察則不必接受什麽訓練,更沒有什麽限製,完全是無法無天的警察世界。

警察對于“蕃人”可以任意進行搜查、辱罵甚至毒打。

警察隨意強迫他們無償從事修路、建橋等繁重的苦役。

對于受僱從事伐木、運輸等勞作的原住民,警察還要從中克扣工錢。

一些好色的警察,更是隨意欺侮、奸淫原住民婦女。

有的警察娶原住民婦女為妻,一旦調任,即將其妻拋棄。

這些警察被稱為“草地皇帝”,原住民對他們恨之入骨。

1930年霧社事件的爆發,正是殖民當局對原住民的殘酷統治所造成的。

近因霧社暴動的起因是日本殖民主義者在霧社大興土木,強迫高山族人民進入馬赫坡社附近的森林砍伐巨木,興修他們的神社。

霧社高山族人民主要靠狩獵與農耕為生,視森林為聖地,視巨木為守護神,砍伐巨樹使馬赫坡等社的民眾感到驚恐萬分,恐由此遭到神的懲罰,自然不肯乖乖地服從日本人的命令。

何況山高路險,警察為使樹木完好,不允許將樹木拖地而走,竟迫使當地民眾肩扛手抬,沉重的勞役更使他們無法忍受。

當日本警察用槍口和鞭子逼著他們上山的時候,他們內心深處的憤恨達到了極點,起義已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

因此當有人提出不如趁此舉行起義的時候,一貫對日本人欺壓忍氣吞聲的頭目莫那·魯道也下定決心要與日本人拼個死活。

1930年10月7日上午,莫那·魯道的兒子達拉奧結婚,居民正在聚集喝酒慶祝,恰逢日警吉村途徑這裏。

達拉奧友好地斟滿一碗酒請吉村喝。

這本是當地尊敬客人的一種禮節。

沒想到,驕橫的吉村竟用手杖將達拉奧手中的碗打掉,還揮舞手杖打人。

達拉奧受此侮辱,怒不可遏,他和弟弟巴沙奧一齊沖上去,把吉村掀翻在地,狠狠地打了一頓。

莫那·魯道曾去過日本“觀光”。

他在日本見到的警察並不像在台灣的日本警察那樣凶惡,由此對日本警察的壓迫更為不滿。

此時他見吉村如此,也忍不住心中的怒火,和家人一起動手將吉村痛打了一頓。

第二天,日本警察以“侮辱官憲”的罪名將達拉奧拘押拷打。

莫那·魯道恐日警乘此製造事端,牽連其他人,就攜帶禮品親自向吉村賠禮道歉。

但吉村不依不饒,口口聲聲要嚴辦他們。

日本警察平時對原住民經常無故拷打拘押,吉村的一番話更使莫那·魯道一家感到走投無路,大禍即將臨頭。

莫那·魯道知道日本人決不肯善罷甘休,于是就決定領導民眾發動武裝起義。

經過緊張的準備,他們選定在10月27日正式發動。

莫那·魯道在周圍各社頗有威望。

在下決心起義之後,就秘密進行聯絡,勃阿倫、荷戈、羅得夫、太羅萬、束庫等社頭目都表示全力支持莫那·魯道的起義決定。

起義還得到花岡一郎、花岡二郎的積極策應。

花岡一郎和花岡二郎都是受過日本人精心培養的原住民青年,花岡一郎還曾進入台中師範學校學習。

因成績優秀,他們分別被錄用為“蕃童教師”和乙種巡查。

他們本非兄弟,由于日本人誇耀所謂“同化”蕃人的成績,被改了名字。

盡管他們比起一般原住民所處的地位要高,但是他們在接受了近代教育後,更加感到日本殖民統治對于台灣民眾的壓迫和歧視。

所以,當周圍諸社決定起義時,他們毫不猶豫地與自己同胞站在一起。

由于他們熟悉霧社警察分布的情況,對于起義迅速取得戰績起了重要的作用。

[2-3]第一次霧社事件事件爆發日軍的各種壓迫,終于讓原住民同胞忍無可忍,決定在1930年10月27日起義。

1930年10月27日,日本政府為紀念北白川宮能久親王(明治天皇的弟弟)死于台灣而舉行「台灣神社祭」,霧社地區照例舉行運動會,賽德克族人認為這是發動起義的好時機;于是莫那魯道率領6個部落的族人,趁著清晨破曉時分,山地警察及其家眷尚在酣睡之時,首先發難,其後兵分多路,分成數隊陸續襲擊日本人所在據點,並切斷所有對外交通及通訊設備。

此一抗暴事件爆發後,「台灣總督府」緊急調派台灣各地之警察與軍隊進攻霧社,鎮壓起義山胞。

29日,日本人攻克霧社,抗日原住民分成兩線退守部落,莫那魯道率領其中一線于31日在馬赫坡社與日人對決。

到11月2日馬赫坡社被日人佔領後,起義原住民退入山中苦戰;為了避免消耗糧食,並且讓勇士無後顧之憂和日人對抗,婦女們更帶著幼童一起上吊自殺。

12月初,對日作戰已經超過40天,勇士們陷入飢寒交迫、彈盡援絕的窘境,莫那魯道見大勢已去,遂于妻兒死後,在斷崖上持槍自殺。

霧社地區的賽德克人,認為其祖先誕生于巨木之中,故在面對死亡煎熬時,選擇上吊于巨木之下,讓靈魂回歸祖靈。

從當時日本人所拍攝的照片可以看到,一棵樹木吊死了很多人,悲慘不已。

莫那魯道屍體沒有完全腐化,一半變成木乃伊,在霧社事件4年後,被狩獵的山胞發現,日本人將其送到台北帝大當作人類學標本。

民國62年中華民國政府將其遺骸恭回霧社安葬,並建有霧社起義碑,以供世人永遠緬懷。

事件綜述日本昭和5年(1930年)10月27日,殖民地政府為紀念北白川宮能久親王而舉行台灣神社祭。

于霧社地區舉行聯合運動會,此時日人警備松弛。

賽德克族霧社群(即德奇達雅群)之馬赫坡、荷歌、波亞倫、斯庫、羅多夫、塔羅灣等6部落抗日的賽德克族等共約1,200人(戰鬥人員僅300多人),趁霧社地區晚秋季節之破曉時分,由霧社群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首先發難,分數隊襲擊附近的警察分駐所十三處,並同時襲擊霧社警察分室、學校、郵政局、日本人宿舍等,切斷通往外地的電話線,此次行動獲得槍支180挺和彈葯23,037發。

共殺死日本人134名(包含婦孺)、及誤殺2位著日人服裝的台灣人,並殺傷215人。

擔任日本警察的賽德克族人花岡一郎,選擇全家自殺沒有參加起事。

日本殖民政府竟以“以夷製夷”的方式,驅使其他原住民擔任第一線鎮壓武裝部隊。

雙方交戰此事件爆發後,震驚日本人,殖民地政府立即進行軍事行動。

下令緊急調派台灣各地之警察隊與軍隊進攻霧社。

除派屏東第八飛行連隊之飛機,到霧社山區實施偵察和威嚇飛行外,並調派台中州、台南州、台北州、花蓮港廳之駐軍往埔裏、霧社前進,進攻發起事件之原住民。

抗日六部落族人退回各部落後,分成“塔洛灣”及“馬赫坡”二條戰線。

塔洛灣戰線由荷歌社頭目“塔達歐·諾幹”率領,馬赫坡戰線由“莫那魯道”率領。

1930年10月31日與日人軍警部隊對決後,除馬赫坡社外其他部落都被日人佔領。

抗日主力退到馬赫坡社,其餘散在各溪溪谷。

11月2曰馬赫坡社被軍警佔領後,起事原住民完全退入山中,大部份退至馬赫坡、塔羅灣兩溪溪谷,利用懸崖絕壁的有利地勢與日方作戰。

1930年11月5日,日軍台南大隊在馬赫坡社東南方高地附近,死傷頗重。

遂增派部隊配備機關槍、飛機,並以飛機投擲違反國際公約之“糜爛性毒氣彈”(路易斯毒氣彈),對躲藏在密林中的抗日原住民進行攻擊。

在糧食彈葯皆有限的情況下,抗日原住民退守馬赫坡岩窟,不是戰死就是在巨木下自縊。

最後莫那魯道眼見大勢已去,持槍自殺。

而在內山岩窟的兒子塔達歐莫那不接受招降,與被迫前來招降的妹妹訣別後自盡。

傷亡人數事件結束後的統計:遭日軍攻擊致死者364名,自殺者225人,被拘禁者265名,另外有約500名原住民投降。

日人出動包含台灣軍司令部、守備隊司令部、台北步兵第一聯隊等等軍隊,約1194名,另外還有1,306名警察部隊。

根據事後日方戰報顯示,軍警共戰死28名、受傷26名,協助日軍的原住民戰死22名、受傷19名。

在進行了為期四十餘日的大小戰鬥後,事件才算結束。

第二次霧社事件事件起因第一次霧社事件之幸存者,被安置于“保護蕃收容所”。

在日本警方“道澤駐在所”鼓勵下,再次有216人不幸死于非命。

1930年11月10日道澤群總頭目泰目·瓦利斯被抗日的原住民殺死,讓道澤群懷恨在心。

更由于霧社事件日人利用各部落之間的敵對,使用“以夷製夷”策略,利誘脅逼此二部族組成“味方蕃”襲擊隊,投入戰事,造成霧社各族群之間的仇怨擴大。

但是因日本政府決定從輕處分霧社事件的參與者,造成道澤群憤恨不平,4月25日,道澤群的壯丁組成襲擊隊,攻擊霧社事件餘生者居住的容所,被殺死及自殺者共216人。

達到報仇目的的道澤群襲擊隊員,共砍下101個首級,提回道澤駐在所向日警“繳功”。

此保護蕃收容所襲擊事件被稱作第二次霧社事件。

後續迫害事件前霧社是總督府理番政策的重點地區,盡管如此還是出現了大規模的反抗。

因此總督府修正了台灣原住民的歧視政策,並且加速皇民化教育,對原住民做思想(洗腦)教育。

並將原住民強製遷移到平地定居,過農耕生活。

但到了1939年,日本人興建了萬大水庫,原住民耕地遭到淹沒,心血付諸流水。

日本人又將原住民族人集體遷到北港溪中遊台地,取名為中原社。

而原居于霧社地區的賽德克族人,全部被移居到北港溪流域。

日本當局對于他們還不放心,又強迫他們遷離霧社到埔裏北面的川中島,繼續進行持續的壓迫。

1937年這六社殘眾隻剩下230人。

抗日英雄莫那魯道(MonaRudao)1882年出生于霧社,是賽德克族馬赫坡社人,為馬赫坡首領魯道巴伊(RudaoBai)的長子,于1930年10月27日領導霧社族人起義抗日,爆發震驚島內外的「霧社事件」,1930年12月1日,莫那魯道持槍自盡。

霧社概況地理位置霧社位于台灣島中部,屬于台中州的能高郡(今南投縣),它東有海拔3300多米的能高山,西南離風景秀麗的日月潭僅幾十公裏,是個資源豐富、交通便利、情勢險要的地方。

霧社一帶世代居住著高山族中賽德克族謝塔喀的分支,共有馬赫坡、勃阿倫、荷戈、羅得夫、太羅萬、束庫等12社共有500多戶,2000多人口。

社是高山族的基層組織,相當于部落。

居住人民這一帶原住民彪悍善戰。

1910年日本當局為征服這一地區,曾出動1000多警察並動用大炮才達到目的。

霧社高山族人民具有光榮的抗日鬥爭傳統,早在日本殖民統治建立之初,他們就進行過不屈不撓的鬥爭,協助過徐驤、劉永福領導的抗日義軍。

抗日義軍失敗後,他們又幫助過柯鐵領導的鐵國山抗日軍。

資源豐富霧社森林資源十分豐富。

為掠奪這裏的資源,殖民當局修建了輕便鐵路和公路,逐漸使這一帶得到開發。

1930年前後,霧社已經成為山地的一個小鎮。

這裏是日本殖民當局對高山族聚居區進行統治的中心之一,設有能高郡警察課分室(相當于分局),下設18個警察駐在所(相當于派出所),還設有郵電局、製葯公司、物產交易所和蕃童公學(招收高山族學生的國小)等,還有日本人開的醫療所、旅館、雜貨店等等,住有日本人36戶,157人。

事件意義自日本佔據台灣之後,殖民當局採取了所謂“威撫並用”的“理蕃政策”。

這個政策的中心是通過建立最為野蠻的警察製度,使用最殘忍的屠殺手段來迫使原住民屈服。

即使是所謂“教化”,也同樣是通過高壓手段來實現的。

所以像霧社這樣的所謂接受殖民當局“教化”的“模範蕃地”爆發反抗也就是必然的了。

霧社起義是反抗日本殖民當局殘酷統治和壓榨政策的一次大爆發。

霧社參加起義的諸部落隻有千餘人,卻敢于起來反抗殖民當局。

面對凶惡的殖民者,寧可戰死也不投降。

這充分說明了包括原住民在內的台灣民眾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不屈不撓精神。

日本當局為了盡快地鎮壓起義,不惜動用包括毒氣彈在內的武器對付隻有非常簡陋武器的起義民眾,更加顯示出日本在台灣統治的殘暴。

霧社起義對殖民當局的打擊也是很大的。

當局使用毒氣的行徑,遭到島內島外的同聲譴責。

台灣農民組合、民眾黨都發表聲明、傳單譴責使用毒氣是非人道的行為;上海反帝大同盟發表宣言支持霧社人民的起義。

當時的總督石冢英藏和台中州知事引咎辭職。

霧社起義是中華民族反侵略鬥爭史、台灣人民抗日史上光輝的一頁!現在,霧社已重建為“大同村”(原賽德克族謝塔喀群已被滅絕),成為台灣全省重要文史遺跡之一,村中多有紀念建築供人訪古憑吊。

在霧社入口公路左邊斜坡有一座“觀櫻台”,是春天賞櫻之極佳眺望點。

觀櫻台畔豎起一座高大石坊,名為“褒義坊”,額題“碧血英風”,坊柱刻對聯兩副,其一曰:抗暴殲敵九百人壯烈捐生長埋碧血褒忠愍難億萬世英靈如在永勵黃魂褒義坊後建一座巨大的“霧社起義殉難紀念碑”,即400位烈士埋骨之所。

紀念碑四周遍植松、杉和櫻樹,已鬱然成林。

後人追思國民政府將日本人殉難紀念碑拆毀,改立原住民紀念碑。

現在的霧社(屬南投縣仁愛鄉)當地設有霧社事件紀念公園。

台灣公共電視台曾于2004年製作電視系列劇“風中緋櫻”,即敘述這段故事;另長期關懷原住民的作家鍾肇政亦著有長篇小說《馬黑坡風雲》描寫此事件。

為紀念奮勇維護家園的原住民英雄,發揚日治時期原住民反對日本政府殖民暴政的英勇氣節,台灣中央銀行在2001年7月發行以莫那魯道為肖像的硬幣以茲紀念,面額為20元。

正面圖案為台灣原住民抗日英雄莫那魯道半側面肖像。

2008年末,台灣史上最賣座自製電影《海角七號》的導演魏德聖,新拍攝的紀念影片《賽德克·巴萊》已于2011年9月9日在台灣上映。

該片已于2012年5月10日在內陸上映。

台史學者張炎憲觀察,台灣人于日本殖民時期的反抗運動,是以1915年的西來庵事件為分界。

前期自1895年至1915年,是武裝抗日運動時期;後期自1915年至1945年,是政治抗日運動時期,如台灣文化協會林獻堂赴日請願設立台灣自治議會。

據總督府統計,殖民時期,台灣當地的武裝抗日行動共有14起;與朝鮮所發生的五百多起的情形相比,差距頗大,甚至朝鮮人更將曾任朝鮮統監的伊藤博文暗殺于中國哈爾濱車站。

長期研究台、朝鮮殖民史的中研院研究員、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周婉窈認為,朝鮮是個國家,台灣不是,所以朝鮮人有國破家亡的切膚之痛,因而各地群起反抗,台灣沒有。

但也有學者論及,官方隻言及反抗日本統治求生。

但事實上並不完全隻是如此,也是一種希望能與祖靈結合的求死事件。

當莫那·魯道動手將妻子打死時,是希望將妻子送回到了祖靈的家。

當眾人自殺之時,心中並沒有對敵人的恨意而是平靜迎向祖靈。

與其說是自殺,倒不如說比較類似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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