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 - 中文百科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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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人民出版社於1964年出版。
他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的性質、任務、方針、原則、內容、組織形式、工作制度、作風、方法以及政治工作 ...
《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人民出版社於1964年出版。
他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的性質、任務、方針、原則、內容、組織形式、工作制度、作風、方法以及政治工作與各方面關係的法規性檔案。
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針,依據中國共產黨的綱領、路線和軍隊的宗旨、任務制訂。
由總則和若干單項條例組成。
基本信息名稱:《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作者: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英文名:"ThePLAPoliticalWork"類別:圖書>軍事>政治價格:16.00元語種:中文出版社:人民出版社頁數:81頁開本:32開出版時間:1964年8月1日裝幀:平裝簡介:這個條例鮮明地體現了毛澤東思想,總結了幾十年來軍隊政治工作的豐富經驗,闡明了軍隊政治工作的重大原則,繼承和發揚了人民解放軍的優良傳統,是我軍政治工作的法規和行動準則。
其他:印數:20千冊簡介《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1963年3月27日 中共中央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
指出,這個條例鮮明地體現了毛澤東思想,總結了幾十年來軍隊政治工作的豐富經驗,闡明了軍隊政治工作的重大原則,繼承和發揚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優良傳統,是中國軍政治工作的法規和行動準則。
簡述1963年3月發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
這部條例是1963年3月由中共中央批准發布的,體例結構上與1954年條例相比變化不大。
這一部條例的最大特點是,高度重視加強基層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
儘管條例受到“左”的指導思想的影響,但總體說來,1963年的《政工條例》在加強和改進這一時期我軍政治工作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1963年3月發布的全文Zhongguo Renmin Jiefangjun Zhengzhi Gongzuo Tiaoli《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Reulations for the CPLA on Political Work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的性質、任務、方針、原則、內容、組織形式、工作制度、作風、方法以及政治工作與各方面關係的法規性檔案。
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針,依據中國共產黨的綱領、路線和軍隊的宗旨、任務制訂。
由總則和若干單項條例組成。
產生和發展1930年冬,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第一次頒發《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
這個條例,是在借鑑蘇聯紅軍的經驗,繼承中國國民革命軍北伐戰爭時期政治工作的傳統,總結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制訂的,由總則和政治指導員、政治委員、政治處、軍及師政治部、軍區及集團軍政治部、總政治部、黨的連支部及團委、黨務委員會、青年團、政治機關及黨部與地方黨部關係等10個單項條例組成。
1932年修訂頒發的《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增加了軍團政治部、軍分區政治部、學校政治機關、醫院政治機關、赤衛軍政治機關、兵站政治機關、戰士通訊處、俱樂部列寧室、政治戰士等 9個條例。
抗日戰爭時期,為保證中國共產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堅持八路軍、新四軍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中獨立自主的地位,繼承和發揚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總結抗戰中的政治工作經驗,並藉以影響抗日的友軍,八路軍(即第十八集團軍)政治部於1938年頒發了《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1942年經過修訂又重新頒發《中國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第八路軍)政治工作條例(草案)》。
這個條例強調指出:第十八集團軍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軍隊;政治工作就是黨的工作,是革命軍隊的生命線;政治委員是黨的代表,政治部是黨的機關;支部工作為一切政治工作的基礎;政治工作的基本內容是提高軍隊的戰鬥力,求得官兵一致、軍民一致,團結友軍,瓦解敵軍,以爭取抗日戰爭的最後勝利。
解放戰爭時期,為總結新式整軍運動、黨委制、支部工作等新經驗,軍委總政治部於1949年12月頒發了《中國人民解放軍黨委會條例(草案)》、《中國人民解放軍連隊支部工作條例(草案)》、《中國人民解放軍革命軍人委員會條例(草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人民解放軍發展成為諸軍種、兵種的合成軍隊,為加強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軍隊政治工作,保證軍隊革命化、正規化、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於1954年 4月15日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草案)》。
《條例》包括:總則和中國共產黨軍隊委員會、政治委員、總政治部、一級軍區政治部、省軍區政治部、軍政治部、師政治部、團政治處、營政治教導員、政治協理員、連隊政治指導員,中國共產黨連隊支部、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連隊支部、連隊俱樂部、學校政治部(處)、海軍艦艇部隊政治工作、空軍飛行大隊政治工作、醫院政治工作、革命軍人代表會議等19個條例。
1963年3月27日,由中共中央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將軍政治部工作條例和師政治部工作條例合為一個條例,將省軍區政治部工作條例改為省軍區、軍分區政治部工作條例,增寫了縣(市)人民武裝部政治工作條例,恢復了連隊革命軍人委員會條例,撤銷了革命軍人代表會議和連隊俱樂部工作條例。
1978年7月18日,由中共中央頒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增加了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營)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
1983年1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訂印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試行本),除原有條例外,增加了中國共產黨軍隊紀律檢查委員會條例、中國共產黨軍隊機關支部工作條例。
基本內容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發展的各個歷史時期,隨著革命鬥爭形勢的發展和軍隊建設的需要,對政治工作條例作過多次修訂。
每次修訂都以古田會議決議確定的人民軍隊建設的原則為依據,繼承和發揚了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總結、充實了新內容和新經驗。
條例規定的基本內容有:①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性質、宗旨和任務。
②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設和政治工作的指針。
③中國人民解放軍必須置於中國共產黨的絕對領導之下,一切行動聽從黨中央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指揮。
④在團以上部隊和相當於團以上的單位建立黨的委員會,連隊建立黨支部。
黨委統一的集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是黨對軍隊領導的根本制度。
省軍區、軍分區、縣(市)人民武裝部實行軍事系統和地方黨的委員會的雙重領導制度。
⑤政治工作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生命線。
政治工作就是黨的工作。
政治機關就是黨的工作機關。
⑥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教育部隊,保持軍隊的無產階級性質,貫徹執行黨的綱領、路線、方針、政策,維護軍隊高度的集中統一和嚴格的紀律,增強軍隊內部和外部的團結,提高部隊的戰鬥力,保證完成黨和國家賦予軍隊的一切任務。
⑦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保持和發揚黨的理論聯繫實際、密切聯繫民眾、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優良作風。
堅持民眾路線,實行領導和民眾相結合、一般號召和個別指導相結合的方法。
⑧在團以上部隊和相當於團以上的單位設立政治委員和政治機關,在營和相當於營的單位設立政治教導員,在連隊和相當於連隊的基層單位設立政治指導員,在團以上的機關部門根據需要設立政治協理員,並規定了他們的工作許可權和職責。
⑨政治工作人員的條件和要求。
吳夫向 陳占樓 何兆祥新修訂條例特點《政工條例》規範的是中國共產黨對軍隊實施政治、思想、組織領導和軍隊建設的一些根本性問題,是我軍進行政治工作的基本依據。
1995年修訂頒布的《政工條例》,在規範和指導軍隊政治工作,加強部隊思想政治建設,增強部隊凝聚力戰鬥力上,發揮了重要作用。
黨中央、中央軍委確定重新修訂頒布《政工條例》,是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加強和改進政治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促進政治工作法制化、規範化的重要步驟。
對這次修訂頒布《政工條例》,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總政治部非常重視。
軍委江主席、胡副主席和郭副主席、曹副主席親自審定修改方案,軍委常務會議對修訂稿進行了認真審議。
總政徐才厚主任擔任修訂小組組長,多次召開主任辦公會研究討論條例修訂的一些重要問題。
修訂中,組織課題組到不同類型部隊、院校和機關進行調研,先後兩次徵求全軍各大單位黨委和機關的意見,7次組織專家學者、部隊領導和機關的同志座談討論,並將修訂稿送軍內外知名專家學者徵求意見。
新修訂的《政工條例》,是充分發揚民主、集中全軍智慧的成果。
修訂後的條例具有鮮明的特點:一是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鮮明地寫進條例,體現在我軍的性質、任務和政治工作的指導思想、原則、要求、主要內容等條文中,把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各級黨委、政治機關和政治幹部的首要職責,牢固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我軍現代化建設中的指導地位。
條例還充分貫徹和體現了十六大報告和黨章中的新思想、新任務、新要求。
二是江主席國防和軍隊建設思想特別是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全軍各項建設的首位,回答和解決打得贏、不變質兩個歷史性課題,黨委工作“十六字”原則,堅持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增強政治工作的時代感和針對性、實效性、主動性等重要思想,在條例中得到了充分體現。
三是在繼承我軍政治工作優良傳統的基礎上,堅持與時俱進,對全軍部隊開展政治工作創造的新經驗、新做法,如加強“兩個武裝”、搞好“四個教育”、增強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開展學習成才活動、搞好心理疏導、開展“行政監察工作”、維護軍隊和軍人的合法權益等,進行了概括和吸收;四是體現了高技術戰爭對政治工作的新要求,強調政治工作要為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服務,明確提出政治工作“是構成軍隊戰鬥力的重要因素,是實現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和軍隊履行職能的根本保證”,要求圍繞軍隊現代化這箇中心開展工作、學習軍事高科技知識、造就高素質新型軍事人才,充實了發揮政治工作的作戰功能,開展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培育部隊的戰鬥精神,加強戰時政治工作的研究演練等內容。
條例還注意改變過去偏重陸軍編成的章節結構和內容設定,重視體現諸軍兵種合成的特點,儘量使用通用概念,強調共同職責,適應了信息化戰爭和聯合作戰的要求,加強了對各軍兵種和執行特殊任務部隊政治工作的規範和指導。
新修訂的《政工條例》,保持了原條例的框架結構,繼承了我黨我軍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保留了必須長期堅持的規定、制度和要求。
同時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一些內容基本相同的規定和要求進行集中表述,對鋪墊性、敘述性、議論性文字作了適當刪節,比原條例減少5節、18條、8400多字,結構更嚴謹、條理更清晰、文字更凝鍊。
(解放軍報2003年12月15日第1版) 相關搜尋《山海經》就書《金麟豈是池中物》《盜墓筆記》《聖經》《夫婦樂園》熱門詞條BleedingLoveBMOconservativekappakhuntoriapigWGS《雞排英雄》口譯塞班島夢幻之星2天才雷普利張偉支架斧頭曾愷玹林柏宏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貓妖的誘惑途勝關節炎雙面佳人香草莢龐貝城1949年AirJordan5AustinMahonecaptainInchWOW下體丹姿刑警的目光北乃紀伊古典制約因為我太傻小鎮姑娘母親的手科加斯羅東運動公園華南銀行豆渣餅轉換器鋁格柵818object國都大飯店聖境傳說烈車戰隊特急者違規鄭嘉穎陳思妤《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百科知識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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