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成人頭帳戶怎麼辦?,本人今年19歲12月初的時候因為想找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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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人頭帳戶怎麼辦? · 1、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您交出提款卡是正常的交易流程。

· 2、如果獲不起訴代表不構成犯罪,不用特地跟被害人和解。

· 3、如果預算不夠,可以委請律師撰 ... 目前為列印預覽模式可選擇列印本頁或回前畫面: 列印本頁 回前畫面   關閉[X] 目前線上:70845人,瀏覽人次:223884186 回首頁 │會員中心 │加入最愛 │會員登入 │免費加入會員 找律師 法律資料 裁判書 法規查詢 行政令函 書狀例稿 律師諮詢 互助討論 新聞快訊 法律知識+ 專案諮詢 律師經驗 律師專欄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律師諮詢>詐騙、背信>變成人頭帳戶怎麼辦? 變成人頭帳戶怎麼辦? 發表新文章│友善列印 Mia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10-12-2910:19  文章人氣:560 個人積分:4 本人今年19歲12月初的時候因為想找家庭代工被騙,傻傻把提款卡寄出去,並把密碼告訴詐騙,導致變人頭帳戶,在詐騙告訴我卡不見時有第一時間打電話到銀行掛失卡(那時還沒發現是詐騙)銀行那時有跟我說帳戶在警局有紀錄,可以打電話去了解(但是我當時認為警局紀錄是卡不見詐騙有在警局報案,沒打去問),之後在銀行發現被騙時,有把帳戶註銷,也在當天去警局做筆錄(筆錄是寫被害)但是好像早就變警示帳戶了,被害者目前有兩個現在手上有line聊天記錄截圖,在遇到詐騙之前詢問其他家代工的截圖,網路銀行密碼輸入錯誤鎖起來的簡訊(詐騙說為了他們資金的安全會先把我網銀鎖起來,之後他們就輸入密碼錯誤,把我網銀鎖起來了)詐騙騙我讓我先把錢轉走的轉帳紀錄,從開戶到現在所有的電子對帳單,把卡寄出去時的收據照片(當時有拍照,但收據好像找不到了)現在好像在偵查程序,但是還沒收到警局或偵查庭傳票想請問有哪些可以當做證據的?律師可以提供什麼幫助?有需要直接委任律師嗎?如果想請律師協助預算又沒那麼高,建議可以請律師協助什麼?最有可能被判什麼?爭取不起訴有可能嗎?若是不起訴有需要跟被害者和解嗎?不跟被害者和解會影響到判決嗎?如果被判不起訴後被害者提民事賠償成功的可能性是多少?會要求賠償全部的金額還是部分呢?麻煩幫忙解答了,謝謝 張智凱(張智凱律師)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10-12-2910:34  文章人氣:0 個人積分:676 律師評價:164│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9597號 想請問有哪些可以當做證據的? 您所提的相關資料,都可做為證據,但建議提出前先跟律師討論。

律師可以提供什麼幫助?有需要直接委任律師嗎? 律師可以協助您整理案件事實、整理證據,讓您在偵查時說明的時候較為流暢;偵查中可以陪同,瞭解案件狀況及協助答辯;偵查後若有必要,也會協助撰擬答辯狀進一步協助答辯。

通常建議在案件一開始就委任律師協助。

最有可能被判什麼?爭取不起訴有可能嗎? 可能會以幫助詐欺及洗錢罪被起訴,依您所述的情況,可以爭取不起訴。

若是不起訴有需要跟被害者和解嗎?不跟被害者和解會影響到判決嗎?如果被判不起訴後被害者提民事賠償成功的可能性是多少?會要求賠償全部的金額還是部分呢? 民事及刑事案件,相互不受拘束,民事是否要賠償,法官有獨立判斷的權限。

但理論上,若刑事上不起訴或無罪確定,多少也會影響民事法官的心證。

但若不幸最後判賠,屬於共同侵權行為,會負連帶賠償責任,也就是說要對被害者負全部的損害金額。

律師專欄:https://yourlawyers.online聯絡電話:0928093279LINE:mars19850715 陳柏甫(陳律師)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10-12-2910:35  文章人氣:0 個人積分:28604 律師評價:11147│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您好,   1、您可能涉及幫助詐欺罪,可委請律師辯護或撰寫答辯狀,周全各項答辯理由,爭取最大之機會。

  2、刑事部分縱為不起訴處分,民事上仍可能有損害賠償責任,通常會移由民事庭來審理認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連結至本所網站(https://www.law-help-you.com/),透過LINE(ID:lawhelp24)、email([email protected])、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

(勿在這裡直接以留言回覆) 陳奕如(陳律師)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10-12-2910:38  文章人氣:0 個人積分:3878 律師評價:446│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您好: 一、本人今年19歲>>>具備完全行為責任二、12月初的時候因為想找家庭代工被騙,傻傻把提款卡寄出去,並把密碼告訴詐騙,導致變人頭帳戶:如有應徵及找工作相關的對話紀錄請留存三、在詐騙告訴我卡不見時有第一時間打電話到銀行掛失卡(那時還沒發現是詐騙)銀行那時有跟我說帳戶在警局有紀錄,可以打電話去了解(但是我當時認為警局紀錄是卡不見詐騙有在警局報案,沒打去問),之後在銀行發現被騙時,有把帳戶註銷,也在當天去警局做筆錄(筆錄是寫被害)>>>既然沒找律師陪同筆錄,那麼先請您筆記一下當天警詢的問答,與律師討論對策 四、但是好像早就變警示帳戶了,被害者目前有兩個:之後可能會跟這兩名被害人進行調解 五、現在好像在偵查程序,但是還沒收到警局或偵查庭傳票>>>之後警詢筆錄及報告、證據等資料會移送地檢署,一兩個月後會開偵查庭六、想請問有哪些可以當做證據的>>>看警詢當時您有沒有遺漏什麼對您有利的證據,要以書狀陳報給地檢署七、律師可以提供什麼幫助?有需要直接委任律師嗎?>>>預算範圍內您負擔委任或僅代撰書狀的費用八、最有可能被判什麼?爭取不起訴有可能嗎?>>>現階段先爭取不起訴及緩起訴九、若是不起訴有需要跟被害者和解嗎?不跟被害者和解會影響到判決嗎?>>>會十、如果被判不起訴後被害者提民事賠償成功的可能性是多少?會要求賠償全部的金額還是部分呢?>>>這部分要調解及開庭後始能評估 政大法律系學士/中正法研所公法組碩士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LineID:lawyerc手機:0966465007事務所:北市松江路87號11樓 黃崑雄(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10-12-2910:48  文章人氣:0 個人積分:33032 律師評價:3968│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依您陳述,按刑事訴訟法第5條: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是就刑事犯罪管轄地會以被告住居所地或犯罪行為地法院為管轄,此部分需釐清犯罪行為地在何處? 刑法第30條: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

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洗錢防制法第2條: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

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

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第3條:本法所稱特定犯罪,指下列各款之罪: 一、最輕本刑為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罪。

二、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二百零一條之一第二項、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三百四十四條、第三百四十九條之罪。

三、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條第一項之罪。

四、破產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百五十五條之罪。

五、商標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之罪。

六、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後段、第四十七條之罪。

七、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八、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第八十九條、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之罪。

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十五條之罪。

十、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十一、期貨交易法第一百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

十二、資恐防制法第八條、第九條之罪。

十三、本法第十四條之罪。

是實務上您可能會有幫助詐欺或共同正犯及洗錢防制法之適用,您可以聲請調查證據並將您與對方的對話紀錄保存,待檢察官開庭時作為證據;至於爭取度起訴會緩起訴須釐清有無證據可以證明您並無幫助或共同正犯之犯意?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洪維廷(洪律師)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10-12-2911:40  文章人氣:0 個人積分:4776 律師評價:688│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您好,就您所述目前首先可能會被檢方以詐欺幫助以及違反洗錢防治法等等罪名起訴以及名下所有帳戶將被凍結並且各地可能都會分案;您可一併請求合併偵查,後續可能再另遭被害人附帶民事求償(被害人因詐騙所損失金額),有無刑事答辯空間爭取不起訴處分或是和解爭取緩起訴空間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當初對話記錄應妥善保存,在法院裁判之前可先向地檢署聲請臨時帳戶使用,本所過去即有處理多起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line:justice0907739330mail:[email protected] 曹尚仁(曹律師)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10-12-2914:56  文章人氣:0 個人積分:43082 律師評價:13204│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您交出提款卡是正常的交易流程。

2、如果獲不起訴代表不構成犯罪,不用特地跟被害人和解。

3、如果預算不夠,可以委請律師撰擬答辯狀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

※電話:0961-365-252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顏寧(顏寧律師)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10-12-2915:46  文章人氣:0 個人積分:90858 律師評價:23575│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細心用心深得您心 誠懇實在值得信賴 房佑璟律師LINE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微信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Comingsoon 台北旗艦所:和暘AI12樓(捷運六張犁站出站30秒抵達) 台中旗艦所:冠德文心綻17樓(捷運文華高中站出站10秒抵達)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

無邊無限,無遠弗屆。

LINEID:@yen0988706305 廖淑華(廖律師)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10-12-2915:51  文章人氣:0 個人積分:1868 律師評價:112│律師證號:96臺檢證字第7300號 您好,本件可能涉及法條有: 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如有需要,建議與律師諮詢討論。

胡世光律師(阿光律師)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10-12-2920:14  文章人氣:0 個人積分:3196 律師評價:277│律師證號:106臺檢證字第13791號 您好,本人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多年,就您所述,因為您係求職而交付帳戶,加上您年紀尚輕,建議在地檢署偵辦階段就委託律師爭取不起訴處分,本人之前有處理過很多類似案件(可以參考以下部落格及粉絲團網址)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部落格:https://who776.blogspot.com/ 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ho776 可以時常至上開網址看看,吸收法律知識~ 高維志(高維志律師)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10-12-2920:54  文章人氣:0 個人積分:8864 律師評價:1199│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您好,我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 1、您提供帳戶可能遭認定為詐騙集團共犯,違反洗錢防制法洗錢罪與刑法幫助詐欺等罪遭檢警偵辦,綜合相關事證仍有爭取不起訴或無罪的空間。

2、將來如果遭起訴,匯款到您帳戶的所有被害人將對您提起附帶民事求償。

3、現階段建議盡快蒐集證據,將通聯紀錄、對話紀錄保存並列印下來,加LineID:lightkao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並考慮將來委任律師陪同到警局製作筆錄、開庭偵訊及辯護,以保障您的權利。

因平台詢問為匿名,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黃國政(黃國政律師)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10-12-2922:09  文章人氣:0 個人積分:5288 律師評價:392│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455號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一定要仔細、確實地蒐集、留存!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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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可以與我聯絡之後一併討論~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您隨時與我聯繫! (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E-Mail: [email protected]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ID:a121218 (請加我的LINE!傳訊、溝通更方便!具體案情,可以加入LINE之後討論…https://line.me/ti/p/vKab785QMV)   趙平原律師(趙平原律師)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文章日期:110-12-3008:50  文章人氣:0 個人積分:10130 律師評價:1030│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就閣下所陳述的問題,為確保自身之權益,建議聯繫-本律師團隊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0968-379565亦可鍵入LINEID(AK6789336)加入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幫助。

所長趙平原律師 關心您! 趙平原 第1/1頁 1 共13筆 諮詢分類 律師諮詢討論分類 全部文章 法律新聞解析(19) 交通事故(8937) 繼承與贈與(5251) 偽造文書、冒名(1564) 詐騙、背信(6464) 債權債務(6428) 婚姻、親屬 與監護(9160) 專利、商標、著作、營業秘密(1906) 買賣、消費糾紛(5855) 毀謗、侮辱、妨礙名譽(6632) 恐嚇、脅迫(1619) 房地產、租賃(6255) 鄰居、社區、公寓大樓管理(3319) 侵占、毀損(2983) 妨害電腦使用(508) 偷竊與強盜(1563) 傷害、強制、妨害自由(2179) 公司、勞資(3837) 稅務(279) 網路色情及違法性交易(1345) 契約審議擬定(652) 保險、票據(968) 醫療糾紛與藥事法(727) 法院程序與執行(1576) 其他刑事問題(6943) 法律意見文書(235) 其他民事問題(4209) 委託律師.諮詢費用(268) 問題已隱匿(519) 行政訴訟(545) 毒品、違禁品(2508) 未成年犯罪(883) 侵權行為(1351) 仲裁調解(242) 宗教教育(35) 文章編號 本月發問者滿意度排名 顏寧律師 INFINI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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