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屏東縣政府教育處臨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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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 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 官職等. 月支薪資23,800元. 職稱. 臨時人員.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屏東縣政府.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公告公告編號:B109001625發布日期:109年7月23日 [徵才]屏東縣政府教育處臨時人員 內容 徵才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 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 官職等 月支薪資23,800元 職稱 臨時人員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屏東縣政府 工作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一、學歷:高中(職)以上。

二、熟悉WORD、EXCEL操作。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擔任教育處登記桌工作。

2.協辦教育處事務性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檢具文件及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報名表、照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經歷、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09年7月27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屏東縣政府教育處收(地址:900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聯絡電話:08-7320415轉分機3691,聯絡人:潘席琳),信封上加註應徵屏東縣政府教育處臨時人員。

二、甄選方式:參加甄選人員依資格審查成績排序,必要時須經面試。

辦理面試時,將另行通知符合資格者,面試之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甄選簡章請連結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s://www.ptc.edu.tw/詳閱】 附件  屏東縣政府臨時人員公開甄選簡章(教育處公告1090723).doc(42.0KB)  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教育處)1090723.doc(62.5KB) 公告期間: 109年7月23日~109年7月27日承辦人員:處長室 潘席琳聯絡電話:   列 印       關 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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