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大專院校以下進修學校年齡逾二十八歲仍未畢業者不得緩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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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大專院校以下進修學校年齡逾二十八歲仍未畢業者不得緩徵 · 一、肄業學校未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

· 二、入學學籍未符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

·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 就讀大專院校以下進修學校年齡逾二十八歲仍未畢業者不得緩徵 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   民國100年10月31號第十五條修正條文,增加第四款規定如下: 應受現役徵集之在學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緩徵:一、肄業學校未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

二、入學學籍未符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未經內政部核定,再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   等級之學校。

四、就讀大專校院以下進修學校年齡逾二十八歲仍未畢業。

五、就讀前款以外學校年齡逾三十三歲仍未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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