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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通過考試與實習者,得再報名司法官與法制職系公務人員之甄選。
③考試方式,考選部預計仍維持第一試測驗題型、第二試申論題型。
④新制下的 ...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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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司法國是會議「多合一考試」建議,法官、檢察官、律師及法制人員考試合而為一,改為「多合一考試」。考試院研擬「法律專業...
- 2大變革!司法、法制職公務員「一起考試再分流」 - 自由時報
現行法律人才考試分散在律師考試、法官檢察官考試、公務員法制類考試等,為呼應司改工程,考試院目前正研擬草案,改革法律人員考試制度,規劃改採「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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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討論:司律考試改制 - 法律人板 | Dcard
我猜,法職系公務人員應該是司法官司法特考的人員高考、普考的法律廉政/法制不過問題在於司法特考還有三四五等難道連四等/五等的人(例如:書記官、值達員 ...
- 5國考變革法、檢、律師及法制人員將採四合一考試| 政治 - 中央社
行政院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考試院表示,民國106 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 ... 施行後,依施行前法律已通過律師、司法官考試者,仍依舊制完成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