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者,為何以道路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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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維護其他用路人及道路二側店家、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該行為視為「危險駕駛」並於第43條規範,處以新臺幣6,000元 ... 瀏覽人次:39757 ::: 網站導覽│回首頁│臺東縣警察局│臺東縣政府 警政消息活動訊息宣導專區路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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