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操行獎懲- 元培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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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十三週曠課累計達40節以上,以掛號信寄發通知家長,mail通知班導師、各系主任及系輔教官。

(四)學期結束後,進行操行成績結算並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依學生獎懲 ... 跳到主要內容區 宿舍服務 就學貸款業務 學雜費減免 兵役徵集 校內校外獎助學金 請假操行獎懲 學生保險 品德教育 座談週會 反詐騙宣導 智財權宣導活動           首頁 生活輔導組 請假操行獎懲   法規參考依據 大學學生獎懲辦法 進修學院學生獎懲辦法 專科進修學校學生獎懲辦法 學生請假要點 學生操行成績考評要點 學生獎懲建議表 曠缺課更正單 改過遷善(愛校服務)申請單 公假單 (務請事前申請)   請假業務 缺曠查詢網頁(請點選學生資訊系統) 進入校務系統>>>查詢>>>學生個人缺曠請假明細表 缺曠通知執行狀況 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六條第七款規定:曠課累計達10小時,應通知家長。

因此分別將於第五週、第九週及第十三週發送曠課預警通知。

(一)第五週曠課累計達10節以上,以平信寄發通知家長,mail通知班導師、各系主任及系輔教官。

(二)第九週曠課累計達20節以上,以平信寄發通知家長,mail通知班導師、各系主任及系輔教官。

(三)第十三週曠課累計達40節以上,以掛號信寄發通知家長,mail通知班導師、各系主任及系輔教官。

(四)學期結束後,進行操行成績結算並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依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事項,以雙掛號方式郵寄留校察看及重大懲處通知家長,mail通知班導師、各系主任及系輔教官。

請假規定 (一)依規定於7天內完成假單申請並上傳相關證明後送出,系統將依請假節數、天數自動送至相關師長簽核,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請假程序,將列為缺曠,無法事後補請假,逾期不予受理。

(二)請同學送出假單後,務必至校務系統確認個人假單核准狀況,以維護個人權益。

查詢路徑:登入校務系統>>>申請>>>學生請假作業>>>查詢申請進度。

(三)家長可多加利用「家長線上查詢系統」,以利確認學生個人請假缺曠情形,查詢路徑:學校首頁>>>家長>>>家長線上查詢系統>>>登入查詢。

(四)公假單請列印紙本並經導師及系主任簽核後送至生輔組,務必事先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公假單請至生輔組下載專區列印。

請假網頁(請點選學生資訊系統) 進入校務系統>>>申請>>>學生請假作業 ★請假步驟請參閱「學生線上假單申請步驟」 ◎假單簽核流程: 【兩節(含)以下】:導師核准。

【三節(含)以上】:導師+系教官核准。

【二日(含)】:導師+系教官+生輔組長核准。

【三日(含)以上】:導師+系教官+生輔組長+學務長核准。

★期中考與期末考期間學生請假,請具備請假證明,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請假,方為有效。

操行業務 操行查詢網頁(請點選學生資訊系統) 進入校務系統>>>查詢>>>歷年操行查詢 獎懲業務 獎懲查詢網頁(請點選學生資訊系統) 進入校務系統>>>查詢>>>學生個人獎懲請假明細表     【學生請假】本學期開始不用列印假單囉!!趕快點進來看看要怎麼請假吧! 【公告】修正「學生改過遷善實施要點」,即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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