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申論題庫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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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說明法官迴避制度與訴訟權保障之關係,並評論前揭規定與憲法第16條保障訴訟權之意旨是否牴觸?(25分)〈附錄〉:行政訴訟法第19條第3款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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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空法師:【《俞淨意遇灶神記》的啟發-起心動念真能改變命運】
【名稱】
《憲法申論題庫彙編》147單元【科目】包括。
b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註】包括。
a。
另有選擇題
☆。
各年度考題☆。
。
110年(4)。
109年(7)。
108年(5)。
107年(7)。
106年(7)。
105年(7)。
104年(6)。
103年(8)。
102年(10)。
101年(12)。
100年(9)。
99年(12)。
98年(8)。
97年(8)。
96年(9)。
95年(7)。
94年(5)。
93年(7)。
92年(5)。
91年(4)(1)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律師。
99年。
98年。
97年。
96年。
95年。
94年。
93年。
92年。
91年(2)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
司法官。
99年。
98年。
97年。
96年。
95年。
94年。
93年。
92年。
91年(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二等考試。
各科別。
97年。
95年(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二等考試。
一般行政。
96年。
95年(5)
關務人員升官等簡任考試。
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108年。
106年。
104年。
102年。
100年。
98年。
96年。
94年。
93年。
91年(6)
公務人員升官等簡任考試。
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
108年。
106年。
104年。
102年。
100年。
98年。
96年。
94年(7)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110年。
109年。
108年。
107年。
106年。
105年。
104年。
103年。
102年。
101年。
100年。
99年。
98年。
97年。
96年。
95年。
94年。
93年。
92年。
91年(8)◎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
109年。
108年。
107年。
106年。
105年。
104年。
103年。
102年。
101年。
100年。
99年。
98年。
97年。
96年。
95年(9)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憲法與英文〉。
101年。
99年。
96年(10)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民間之公證人。
109年。
107年。
105年。
103年。
101年。
99年。
97年。
94年。
93年。
92年。
91年(11)軍法官考試。
101年。
100年。
98年。
97年(12)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入學考試~01第1類。
02第2類。
03第3類。
106年01-03。
105年01&02。
104年01-03。
103年01&02。
102年01-03。
101年01。
101年02。
100年01&03。
100年02。
99年01。
99年02。
98年01&03。
98年02。
97年01&03。
96年01&03。
95年第01&03。
94年01&03。
93年01。
93年02。
92年(13)
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01中將轉任
02少將轉任
03上校轉任。
110年02。
110年03。
109年01。
109年02。
109年03。
108年03。
107年01。
107年02。
107年03。
106年02。
106年03。
105年01。
105年02。
105年03。
104年02。
104年03。
103年01。
103年02。
103年03。
102年01。
102年02。
102年03。
101年02。
101年03。
100年02。
100年03。
99年01。
99年02。
99年03(1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二等考試。
移民行政〈憲法與英文〉。
110年。
109年。
108年。
107年。
106年。
103年。
101年(15)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03三等。
外交領事人員〈中華民國憲法與比較政治〉
04四等。
外交領事人員〈中華民國憲法概要與比較政治概要〉。
102年03。
102年04。
101年03。
101年04。
100年03。
99年03回目錄(13)〉〉回頁首〉〉110年(4)
11001。
b(13)110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少將轉任考試。
一般行政
110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7012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少將轉任考試【類科】一般行政(轉任退輔會)【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何謂「水平權力分立」?何謂「垂直權力分立」?又,在我國憲法中(含憲法增修條文),關於這兩種權力分立類型之規定有何特點,而值得說明?(30分)
二、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
就此,司法院釋字第784號及第785號解釋,針對學生與公務人員分別有重大宣示。
試問:這兩號解釋之共通點為何?其對於具有軍人身分之人民而言,是否亦有意義?(20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1002。
b(13)110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上校轉任考試。
各類科
110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考試試題8012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上校轉任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軍官甲執行訓練任務時,放任所屬下屬向旁邊民人購買冷飲,並導致部隊演訓未能按時完成。
直屬長官乙知悉事實後,遂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第15條第1項規定給予甲申誡二次之處分。
甲不服,向上級機關提出申訴,惟申訴機關仍維持原決定。
甲申訴經駁回後,本案即告確定。
試問:
一、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情形,公務人員是否因影響其權益之不當公權力措施,於申訴、再申訴後,不得續向法院請求撤銷,而違反憲法訴訟權保障?(25分)
二、甲針對陸海空軍懲罰法中,對於受申誡處分者不得提起司法救濟之規定,應如何向大法官聲請解釋?(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11003。
b(7)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20110
【等別】高考二級【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聲請人甲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下稱槍砲條例)等罪案件,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3年度原上訴字第17號刑事判決,於該判決中所適用之槍砲條例第20條第1項有關自製之獵槍部分規定、依同條第3項規定授權訂定之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3款規定與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之1第1項規定、第2項前段規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規定及同條第4項第4款等規定,侵害了原住民族之多元文化開展與在憲法上保障之基本權利,有牴觸憲法之疑義,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憲法。
請問:
(一)原住民族的多元文化開展,在憲法增修條文中已有肯定多元文化之相關規定。
請依司法實務、主要學說論述多元文化國對國家要求之義務。
(20分)
(二)假設你是甲的辯護律師,在釋憲聲請書上應如何論證:本案甲可以主張憲法上保障的基本權利為何?該基本權利在憲法上的依據為何?究屬個人權利或集體權利?(30分)
回目錄(14)〉〉回頁首〉〉11004。
b(14)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二等考試。
移民行政
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6013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等別】二等考試【類科組】移民行政【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第2項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
此一規定,限制人民那些基本權利?其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司法院釋字第802號解釋關於此等問題有何見解?試詳述之。
(25分)
二、憲法保障人民之基本權利,除主觀公權利功能之外,尚有所謂客觀法秩序之功能。
基本權利客觀法秩序功能之內容有那些?試詳述並舉例說明之。
(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9年(7)
10901。
b(13)10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中將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6022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中將轉任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憲法第24條規定:「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請問此一規定係「方針規定」或「憲法委託」?又本條係採國家「自己責任論」或「代位責任論」?請依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說明。
(25分)
二、憲法規定,針對立法院所通過的何種議案,行政院若認為窒礙難行,可以提起覆議?覆議程序為何?請說明之。
(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902。
b(13)10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少將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7022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少將轉任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現行國家賠償法第3條規定,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有欠缺的國家賠償責任,此一責任的性質,係過失責任或無過失責任?構成要件如何?又其侵害之標的,新法與舊法規定有何不同?(25分)
二、憲法第80條有「司法獨立」之規定,其意旨為何?司法獨立與司法中立有何不同?(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903。
b(13)10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上校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8012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上校轉任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人民對他人造成侵權行為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若侵害他人名譽權,並可要求侵權行為人公開道歉。
請問要求侵權行為人公開道歉本身是否涉及基本權的問題,此種要求公開道歉有何憲法上的限制?(25分)
二、憲法賦予司法院有審查法律是否違憲的權限,請問由司法機關審查法律是否違憲,是否有違民主原則?司法院大法官針對何種法律規定,應用何種審查標準,以判定法律是否違憲?(25分)
回目錄(8)〉〉回頁首〉〉10904。
b(8)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20110【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等別】二等考試【類科別】刑事警察人員數位鑑識組【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持外國醫學院學歷,報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牙醫師。
考選部依據相關法規,審認甲無繳驗國內醫療機構開立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證明,應報考牙醫師考試第一試,在第一試及格後,在國內醫療機構實習期滿及格證明後,始得應考牙醫師考試第二試。
請從憲法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論述考選部所適用之相關法規範(請以下列參考法條為依據),有無牴觸憲法之疑慮。
(30分)
【參考法條】醫師法第1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經醫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醫師證書者,得充醫師。
」
第4條規定:「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牙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牙醫師考試。
」
醫師法施行細則第1條之1規定:「……所稱實習期滿成績及格,指在經教學醫院評鑑通過,得提供臨床實作訓練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完成第1條之2至第1條之4所定之科別及週數或時數之臨床實作,各科別考評成績均及格,並持有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
考試院發布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規則規定:「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牙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但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牙醫學系、科畢業者,其實習期滿成績及格之認定標準,依……醫師法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
二、地方制度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鄉(鎮、市)民代表會置主席、副主席各一人,由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以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
」同法第46條規定:「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之罷免,依下列之規定:……三、……由出席議員……就同意罷免或不同意罷免,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關於地方議會正副議長選舉與罷免採取記名投票之法律規定,有無侵害憲法保障地方自治權以及有無牴觸選舉應採無記名投票之憲法規定?(20分)
【參考法條】憲法第129條規定:「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
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規定:「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二條至第一百十五條及第一百二十二條之限制:一、……三、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
」
回目錄(14)〉〉回頁首〉〉10905。
b(14)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二等考試。
移民行政
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8013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等別】二等考試【類科組】移民行政【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原為臺中市立某高級中學學生,因其於民國105年11月間叼含香菸,受記小過1次之處分;又因無照騎乘機車,於同年12月間受記大過1次之處分。
甲不服,循序提起救濟,經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訴字第219號及第220號裁定、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裁字第2146號裁定及107年度裁字第141號裁定,均認原處分未對學生憲法上受教育之權利或其他基本權利造成重大影響,依司法院釋字第382號解釋(下稱系爭解釋)駁回其訴。
甲因認確定終局裁定,所適用之系爭解釋,有牴觸憲法第7條及第16條之疑義,侵害其受憲法保障之訴訟權等基本權利,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暨補充解釋。
現在,你是主筆大法官,請論述解釋理由。
(25分)
二、甲因涉犯通姦罪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678號刑事判決判處罪刑。
甲上訴後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7年度上易字第350號刑事判決,以上訴無理由駁回確定。
是本件聲請,應以前開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為確定終局判決。
甲認前開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通姦罪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暨變更系爭解釋。
現在,你是主筆大法官,請論述解釋理由。
(25分)
三、中譯英:請回答下列5個劃底線的單字或詞在文內最為適當的英譯(每小題2分,共10分)
(一)永續發展成為近年來各國施政重點。
(二)國際移民組織宣布暫緩難民重新安置時程。
(三)海巡署查獲民眾違規從事潛水活動。
(四)歐盟高峰會未能達成共識。
(五)雇主聘僱外籍契約工須依據現行法令。
回目錄(10)〉〉回頁首〉〉10906。
(10)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民間之公證人
10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90430【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一)請依司法院釋字第499號解釋說明:憲法修改之界限為何?(20分)
(二)立法委員選舉之選舉人年齡,欲向下修正為18歲時,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應如何進行其程序?(20分)
二、依民國108年1月4日公布之憲法訴訟法第47條規定,法規範憲法審查案,得由國家最高機關聲請提起,請說明:
(一)本條所稱之「國家最高機關」為何機關?(15分)
(二)地方自治團體應依如何之要件、程序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案?(15分)
三、憲法第15條保障之工作權包含「職業自由」,依歷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對立法者立法限制職業自由,因其內容之差異採寬嚴不同之容許標準。
請對下列事例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說明其所採之標準及其理由。
(一)立法規定電子遊戲場設置地點,須與國中小學校等文教設施有一定之距離。
(15分)
(二)依銀行法第53條規定對銀行之設立採許可制。
(15分)
回目錄(7)〉〉回頁首〉〉10907。
b(7)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20110
【等別】高考二級【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依現行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副總統能否兼任行政院院長?請依相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分析之。
(25分)
二、A公司為菸品輸入業者,為支持藝文活動,出資贊助國外某著名交響樂團來臺演出,演出當天之節目單上亦出現A公司之英文簡稱。
後衛生福利部以A公司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26條第1項規定,對A公司處以新臺幣500萬元罰鍰。
A公司不服,經提起行政爭訟均敗訴確定後,主張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8款規定侵害其言論自由而違憲,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
請依相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附理由分析A公司之聲請是否成立?(25分)
【參考條文】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8款:「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八、以茶會、餐會、說明會、品嚐會、演唱會、演講會、體育或公益等活動,或其他類似方式為宣傳。
」同法第26條第1項:「製造或輸入業者,違反第9條各款規定者,處新臺幣5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
」
回目錄(13)〉〉回頁首〉〉108年(5)
10801。
b(13)108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上校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8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9022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上校轉任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依司法院釋字第585號解釋之意旨,立法院得行使調查權,請依立法權及監察權之本質,以及大法官相關解釋之意旨,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一)立法院得行使調查權之憲法依據及主要限制何在?
(二)立法院及監察院兩院行使調查權之範圍及對象有何不同?
二、A為經營電子遊樂場之業者,因放置賭博性電玩,遭B縣縣政府依該縣所制定之「B縣電子遊樂場管理自治條例」勒令停業,請問A不服B縣縣政府之處分,而提起行政爭訟時,行政法院之法官若認為「B縣電子遊樂場管理自治條例」有關勒令停業之規定,已違反比例原則,其可否拒絕適用?請依大法官相關解釋意旨論述之。
(20分)
回目錄(8)〉〉回頁首〉〉10802。
b(8)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20110【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等別】二等考試【類科別】各類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請依大法官相關解釋之精神,論述對言論得事前審查之要件為何?(35分)
二、請依大法官相關解釋之精神,論述對監獄受刑人權利保障之範圍為何?(15分)
回目錄(14)〉〉回頁首〉〉10803。
b(14)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二等考試。
移民行政
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8013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等別】二等考試【類科組】移民行政【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具公務人員身分之公立醫療機構之醫師,試問其可能涉及那些憲法基本權利保障之爭議?依我國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上述規定是否違憲?大法官認定其違憲或合憲之理由為何?請附理由申論之。
(25分)
【參考法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1條:「醫事人員人事事項,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第2項)公務人員於任用後,有前項第一款至第九款規定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
」
國籍法第20條第1項:「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
但下列各款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一、公立大學校長、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兼任行政主管人員與研究機關(構)首長、副首長、研究人員(含兼任學術研究主管人員)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或文化機關核准設立之社會教育或文化機構首長、副首長、聘任之專業人員(含兼任主管人員)。
二、公營事業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以外之人員。
……五、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
二、立法院於民國107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下稱本法),請問本法之內容具有那些重點?本法對於我國大法官審理案件制度及其憲法審查效力之影響為何?請附理由申論之。
(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10804。
b(7)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20110
【等別】高考二級【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有鑑於許多股市名嘴在電視財經節目上吹噓,誤導投資人,造成股票市場亂象。
假設立法院因此制定「證券分析師法」,規定證券分析人員應經國家考試及格,取得證券分析師執照方能進行證券投資分析工作;且為方便管理,證券投資分析工作僅能透過電視財經節目為之,不得透過網路等其他方式。
請問上述此一法律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之限制是否合憲?(25分)
二、A認為我國民主政治已無法面對國家發展的挑戰,乃申請設立甲政黨,並向主管機關備案。
甲政黨之黨綱主旨為透過修憲程序改變權力分立原則,立法院就預算及法律案之審查,僅為諮詢性質,行政權不受拘束。
主管機關認為甲政黨黨綱,已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精神。
請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大法官相關解釋之精神,論述主管機關得否以A的甲政黨違憲為由,廢止甲政黨之備案?(25分)
回目錄(5)〉〉回目錄(6)〉〉回頁首〉〉10805。
b(5)(6)108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簡任考試。
各類科
108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考試試題10120【等級】簡任【類(科)別】各類科-公務、各類別-關務【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為保護兒童及少年權益,衛生福利部擬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無業者在場看管之自動販賣機,因無法辨認或查驗消費者是否已滿18歲,機內不得放置含酒精成分之食品、飲料,以及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書籍與物品,供消費者夾取與購買。
甲為經營選物販賣機業者,主張其開業時並無此等禁令,現若果以此嗣後訂定之新法對其機具中原有放置之內容物相繩,將違反法令不溯及既往之法治國原則,顯屬違憲。
試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二、國家以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之組織形式,提供人民信件傳遞之通訊服務,或是商港港埠規劃、建設及經營管理業務,以提升彈性及效率。
試問:此等國營公司於業務範疇內對人民從事私法行為時,是否應受憲法平等原則之拘束?(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7年(7)
10701。
b(13)107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中將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7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7011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中將轉任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憲法第22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請問「環境權」是否可以從憲法第22條導出,其權利應有如何之基本內涵?(25分)
二、總統、副總統之「罷免」與「彈劾」事由與程序有何不同?請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分析之。
(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702。
b(13)107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少將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7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8011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少將轉任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何謂「象徵性言論」?在憲法上的評價為何?如果動物保護團體人士「裸體」在公共場所,以表達皮草業者大量殺害貂而取其毛皮,是否會成立足以構成「象徵性言論」?(25分)
二、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案件審理法之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聲請釋憲的管道有那些?(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703。
b(13)107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上校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7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9011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上校轉任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有關言論自由權的保障,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稱:「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司法院大法官為何認為言論自由應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另限制言論自由有「明白而立刻危險原則」?其具體化為何?請舉例說明。
(25分)
二、司法院釋字第567號解釋宣示:「關於限制人身自由之處罰,仍應以法律規定,且其內容須實質正當,並經審判程序,始得為之。
」其中所謂的「其內容須實質正當」,究何所指?(25分)
回目錄(8)〉〉回頁首〉〉10704。
b(8)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20110【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等別】二等考試【類科別】各類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司法院釋字第419號解釋中,以為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二者職務性質並非顯不相容之見解,於民國八十六年修憲之後,是否仍有適用之餘地?請申論之。
(25分)
二、論者稱:於我國當前釋憲制度下,於人民聲請釋憲之場合,雖然形式上看司法院大法官不能自行撤銷或廢棄原確定終局裁判,但司法院大法官仍有可能成為間接的第四審。
(一)其理由何在?(10分)
(二)又您是否同意此一看法?(15分)請從我國當下整體釋憲制度,並依據相關大法官解釋及學理,申論之。
回目錄(10)〉〉回頁首〉〉10705。
(10)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民間之公證人
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90430
【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關於基本權利保障,我國目前設有人民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的程序;近來司法院進行司法改革,擬修改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引進德國裁判憲法訴願程序。
試述兩者的異同。
(40分)
二、集會遊行法第8條第1項本文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同法第9條第1項但書與第12條第2項對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亦採取許可制。
請附理由說明該等規定是否合憲?(30分)
三、監獄行刑法第66條規定:「發受書信,由監獄長官檢閱之。
如認為有妨害監獄紀律之虞,受刑人發信者,得述明理由,令其刪除後再行發出;受刑人受信者,得述明理由,逕予刪除再行收受。
」該法條所涉監獄長官閱讀書信部分是否合憲?請敘明理由回答之。
(30分)
回目錄(14)〉〉回頁首〉〉10706。
b(14)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二等考試。
移民行政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8013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等別】二等考試【類科組】移民行政【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土地法第219條第1項規定,私有土地經徵收後,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徵收補償發給完竣屆滿一年之次日起五年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聲請照徵收價額收回其土地︰
(一)徵收補償發給完竣屆滿一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
(二)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者。
除此之外,本法與相關法令並無其他關於此一收回權行使之規定。
請依大法官相關解釋之意旨,論述上述規定是否合憲。
(25分)
二、根據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之意旨,關於人身自由之保障,針對傳染病防治法之「強制隔離」與入出國移民法之外國人受驅逐前由內政部移民署為「暫時收容」之解釋,有何異同之處?外國人受驅逐前由內政部移民署為暫時收容,未有即時司法救濟,以及逾越暫時收容期間之收容,非由法院審查決定,應屬違憲之理由為何?(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10707。
b(7)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試題20110
【等別】高考二級【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針對監獄行刑法第66條規定:「發受書信,由監獄長官檢閱之。
如認為有妨害監獄紀律之虞,受刑人發信者,得述明理由,令其刪除後再行發出;受刑人受信者,得述明理由,逕予刪除再行收受。
」請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說明「檢查書信」、「閱讀書信」及「刪除書信內容」,分別涉及何種憲法基本權利,以及是否違背憲法之意旨?(25分)
二、針對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34條第2項規定:「辦理智慧財產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之法官,得參與就該訴訟事件相牽涉之智慧財產行政訴訟之審判,不適用行政訴訟法第19條第3款之規定。
」請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說明法官迴避制度與訴訟權保障之關係,並評論前揭規定與憲法第16條保障訴訟權之意旨是否牴觸?(25分)〈附錄〉:行政訴訟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三、曾參與該訴訟事件相牽涉之民刑事裁判。
……」
回目錄(13)〉〉回頁首〉〉106年(7)
10601。
b(13)106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上校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6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8011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上校轉任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請問憲法上比例原則的意涵為何?並請舉出任一則曾「適用比例原則宣告法律違憲」的大法官解釋為例說明之。
(25分)
二、請說明總統制和內閣制的主要制度差異所在。
(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602。
b(13)106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少將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6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7021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少將轉任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我國憲法曾經多次修正,請說明現行我國修憲程序為何(包括機關、門檻等相關規定)?(25分)
二、依我國現行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那些政府機關人員應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那些政府機關人員應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由總統任命?(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10603。
a(12)106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37期(第1、2、3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106年警佐班第37期(第1、2、3類)招生考試試題【科目】憲法【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一)試述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憲法修改之程序為何?並請依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說明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憲政秩序存立基礎之原則計有哪些?(25分)
(二)試分別論述國民、公民與人民三者之概念及其範圍有何區別?並說明我國憲法所保障之人權究係以何者為主體?(25分)
回目錄(8)〉〉回頁首〉〉10604。
b(8)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20120【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等別】二等考試【類科別】刑事警察人員數位鑑識組、刑事警察人員犯罪分析組【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2項規定:「化粧品之廠商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於事前將所有文字、畫面或言詞,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向傳播機構繳驗核准之證明文件。
」同條例第30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24條……第2項規定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得由原發證照機關廢止其有關營業或設廠之許可證照。
」(併稱系爭規定)請問:前述系爭規定涉及何種憲法基本權利之限制?該限制是否合憲?(25分)
二、請問:司法院就人民聲請解釋憲法,宣告聲請人據以聲請之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令,於一定期限後失效者,各該解釋之聲請人是否均得就其原因案件據以請求再審或其他救濟?檢察總長是否亦得據以提起非常上訴?(25分)
回目錄(14)〉〉回頁首〉〉10605。
b(14)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二等考試。
移民行政
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8012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等別】二等考試【類科組】移民行政【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某國營事業機構招考新進人員,報名簡章規定預計錄取200人,其中男性150人,女性50人,甲認為女性名額過少,而侵害其基本人權。
請問:甲得主張其何種基本人權被侵害?請附理由詳述其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計程車駕駛人,於執業期間,犯竊盜、詐欺、贓物、妨害自由或刑法第230條至第236條各罪之一,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吊扣其執業登記證。
其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廢止其執業登記,並吊銷計程車駕駛人執有之各級車輛駕駛執照。
甲為計程車駕駛人,因與他人共同投資股票觸犯詐欺罪,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確定,遂遭主管機關先後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廢止其執業登記,並吊銷其各級車輛之駕駛執照。
甲主張其基本權被侵害,請附理由詳述其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10606。
b(7)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試題20110
【等別】高考二級【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對商業性言論之事前審查是否合憲?試就大法官歷來解釋之意旨及審查基準論述之。
(25分)
二、最高行政法院97年度裁字第3600號裁定稱:「公立學校係各級政府依法令設置實施教育之機構,具有機關之地位,業經司法院釋字第382號解釋在案。
是以公立學校聘用教育從事學術研究、教育工作,實具有公法法律關係之性質,公立學校教師之法律地位應等同公務人員,與公立學校自具有公法上勤務關係,為特別權力關係之範疇。
從而教師對公立學校之措施,如有不服,得否提起行政訴訟,依上述說明,自應以該措施是否足以影響其教師身分,或是否對其有重大影響以為斷;苟該措施並未影響其教師身分,或未發生重大影響者,則應認屬公立學校內部之管理行為,而非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行政處分,自不得對之提起行政訴訟。
」請依大法官相關解釋之精神,論述最高行政法院此一裁定是否合憲?(25分)
回目錄(5)〉〉回目錄(6)〉〉回頁首〉〉10607。
b(5)(6)106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簡任考試。
各類科
10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10120【等級】簡任【類(科)別】各類科-公務、各類別-關務【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A大學訂定外語畢業標準檢定辦法,規定學生必須通過外語能力畢業標準,經學系、學程主任核定始得畢業。
請依大法官相關解釋之意旨,闡明法律保留原則與大學自治之關聯,以及A大學訂定外語畢業標準檢定辦法是否已逾越大學自治之範圍?(25分)
二、依現行精神衛生法之規定,精神病患之強制治療,係由主管機關指定之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決定之。
請依大法官相關解釋之意旨,闡明精神病患之強制治療是否應適用法官保留原則?(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5年(7)
10501。
b(13)105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少將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5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7011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少將轉任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有關憲法基本權利之限制,請依據憲法本文及相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說明相關規定之內涵及限制要件。
(25分)
二、請依據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論述司法院之地位與職掌。
(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502。
b(13)105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上校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5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8011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上校轉任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有關人身自由權,請依憲法本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說明其內涵。
(25分)
二、有關社會安全之基本國策,請論述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之規定及其意涵。
(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503。
b(13)105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中將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5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6021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中將轉任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之基本權利,請依據憲法規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相關法律之規定,論述如何確保與實踐此項基本權利,並說明可否對其作必要限制之手段。
(25分)
二、請論述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之地位,並說明行政院院長如何產生及其主要法定職權。
(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10504。
a(12)105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36期(第1、2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105年警佐班第36期(第1、2類)招生考試試題【科目】憲法【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一)各國中央政府體制有採總統制,亦有採內閣制者,試舉我國憲法暨增修條文相關規定,分別說明其兼具兩種制度之特徵各有哪些?(25分)
(二)憲法第14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請問此一自由的意涵為何?司法院釋字第718號解釋(解釋日期:民國103年3月21日)關於集會遊行法的解釋要旨為何?並請申論「保障集會自由」與「維持社會秩序」之間如何平衡?(25分)
回目錄(8)〉〉回頁首〉〉10505。
b(8)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20120【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等別】二等考試類【科別】刑事警察人員電子監察組【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關於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就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得否獲知檢察官據以聲請羈押之理由,司法院大法官近期作出解釋。
請詳述:
(一)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意旨,相關刑事訴訟法之規定牽涉何等基本權利?各該基本權利之意義為何?(12分)
(二)對相關刑事訴訟法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主要依何等標準而為審查?其結論為何?(13分)
二、請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詳細說明:
(一)憲法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其意義與重要性為何?司法院大法官原則上肯定室外集會遊行採許可制之合憲性的考量為何?(12分)
(二)室外集會遊行採許可制應設例外之情形及理由為何?(13分)
回目錄(10)〉〉回頁首〉〉10506。
(10)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民間之公證人
10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90430
【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A為某國營事業之經理,因涉嫌圖利廠商,經最高法院判決認定A具有刑法上公務員之身分,故以公務員圖利罪將其判決定讞。
惟A得知與其同樣案情之另一國營事業之經理B,卻被最高法院判決認為B並非刑法上公務員,而以背信罪判決定讞。
A對於最高法院見解不一,且亦未採取統一見解之措施深感不服,乃決定向大法官討公道。
請分別論述A之個案是否符合下列要件:
(一)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
(15分)
(二)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7條聲請司法院大法官統一解釋法令。
(15分)
二、有關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之憲政議題,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有那些內閣成員毋須隨行政院院長同進退,其理由為何?(15分)
(二)不信任案得否於立法院臨時會中提出?(15分)
三、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五十公尺以上,而A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則規定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一千公尺以上。
請依大法官相關解釋之精神,論述A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有無違反下列原則?
(一)憲法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原則。
(20分)
(二)比例原則。
(20分)
回目錄(7)〉〉回頁首〉〉10507。
b(7)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試題20110
【等別】高考二級【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假設有人民A受刑事法院判決有罪並宣告有期徒刑2年確定(下稱原因案件)後,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上述判決所適用之法律規定(下稱系爭規定)違憲。
司法院大法官於2015年7月1日宣告系爭規定違憲,並諭知自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二年屆滿時,失其效力。
請依憲法規定及相關大法官解釋回答以下問題:
(一)就A已確定之原因案件有何救濟?(10分)
(二)主管機關於2015年8月1日查獲B有違反系爭規定的行為,於是移送該管地檢署,偵辦後發現B確有違法行為且證據明確,請問檢察官應如何處置?(10分)
二、假設有立法委員多人鑑於銀行一再發生重大弊案,於是在財政委員會提案,經委員會決議:1成立銀行重大弊案調閱專案小組。
2要求涉及某弊案的A銀行(純民股銀行)提供特定文件原本或影本。
3要求B地檢署提供A銀行涉嫌X弊案,目前進行中偵查之相關卷證影本,以及之前對A銀行偵查但不起訴確定的Y案卷證原本。
4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提供過去對A銀行的金融檢查記錄等相關文件原本。
(一)請依憲法規定及相關大法官解釋,扼要說明立法院行使調閱權的依據、要件及限制。
(15分)
(二)A銀行、B地檢署及金管會是否有依上述決議提供相關文件的義務?(1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4年(6)
10401。
b(13)104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少將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4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7011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少將轉任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工作權係憲法明文規定保障,憲法第152條規定:「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
」則人民失業時,可否直接依據本條規定,請求國家給予適當的工作機會?另國家對人民之經濟活動,管制之深度會隨著事項不同而有不同密度的規定。
若法律規定,「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或考試簡章規定,「具有色盲者,不得就讀警察大學」,請問此種規定對於工作權的限制是否會產生過度限制而有違憲之虞?(25分)
二、我國現行憲法有規定「倒閣權」與「解散國會權」。
請問其適用時機為何?法律效果為何?總統對於行政院院長提請解散立法院之請求,可否不接受?(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402。
b(13)104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上校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4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8011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上校轉任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立委選舉採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及所設政黨比例席次與5%政黨門檻之規定,是否會造成對小黨的不利,從而有違憲之虞?請就司法院大法官見解評述之。
(25分)
二、預算的法律性質為何?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的預算案,是否可以為增加預算的提議?何故?若立法院在不增加預算的前提下,僅在「預算科目」間作調整,是否屬憲法所許?(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10403。
a(12)104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35期(第1、2、3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104年警佐班第35期(第1、2、3類)招生考試試題【科目】憲法【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一)隱私權保護之意涵為何?人民在公共場所的活動,是否有隱私權保護之適用?警察對於特定人民在公開場所行為的攝、錄影,是否已干預人民的隱私權?請申論之。
(二)憲法保障人民的人身自由,其意涵為何?司法院釋字第690號及第708號解釋,對人身自由的保障,解釋重點有哪些?另警察為查證人民身分,將行為人帶往勤務處所,是否已干預其人身自由?請申論之。
回目錄(8)〉〉回頁首〉〉10404。
b(8)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20120
【等別】二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類【科別】各類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何謂「法官保留」?何以需要法官保留原則?現行制度中,何種事項係屬法官保留事項?試從基本權的保障回答此一問題?(25分)
二、立法院具有法律案審議權,請問依我國現行憲政體制,行政院如果認為立法院所通過的法案窒礙難行,可否直接拒絕執行?如果行政院不執行該法案內容,應如何處理?如果立法院堅持該通過的法律,應無條件被執行,行政院最後應如何處理?可否以立法院無理而主動請求總統解散立法院?(25分)
回目錄(5)〉〉回目錄(6)〉〉回頁首〉〉10405。
b(5)(6)104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簡任考試。
各類科
10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等級】簡任【類科(別)】各類科-公務、各類別-關務【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我國憲法直到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才規定婦女人格尊嚴,同時司法院大法官也在多號解釋中提及人性尊嚴,試問人性尊嚴其內容為何?又在我國憲法秩序中是否具憲法拘束力?並敘明其理由。
(25分)
二、試從「責任政治」觀點分析我國憲法上總統、行政院及立法院之關係。
(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10406。
b(7)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20110
【等別】高考二級【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一、為保障人民自由權利,就其限制除依憲法第23條應符法律保留、比例原則外,晚近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更強調應踐行「正當法律程序」與「正當行政程序」,請分別回答下列:
(一)正當法律程序內容有那些?試扼要說明之;(10分)
(二)大法官解釋中針對「司法審理程序」強調「正當法律程序」有那些解釋?試舉二例並說明之;(8分)
(三)大法官解釋中針對「行政程序」強調「正當行政程序」有那些解釋?試舉二例並說明之。
(8分)
二、司法獨立即審判獨立,為了確保法官審判獨立,憲法本文,增修條文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曾分別從法官的身分(8分),法官的職務(8分),與法院(司法)的預算(8分)等角度予以制度性設計與解釋,試分別說明之。
回目錄(12)〉〉回頁首〉〉103年(8)
10301。
a(12)103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34期(第1、2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103年警佐班第34期(第1、2類)招生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一)案例說明:某日晚間7時許,大學生A、B騎乘改裝機車,遭警員甲、乙攔檢,A生出示證件時,B生隨即拿出手機對甲、乙錄影反蒐證。
甲檢查機車時按了一下喇叭,A生大聲對甲說:「要有搜索票才可以動我的車。
」乙此時對B生說:「你如果再錄影就違反偵查不公開。
」並要求停止拍攝,但B生不從。
甲、乙二人見A生、B生口氣與態度不佳,而且不聽勸阻繼續拍攝,遂將A生、B生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現行違序人強制到場調查,並函送地方法院簡易庭。
法官認為A生、B生質疑警方作法以及對警察蒐證係屬合法防衛,裁定不罰,並認為隱私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警察是民眾在主張基本權時被拘束的對象,不應對人民主張有基本權。
請問:
1.何謂「基本權」?(10分)
2.我國憲法本文或增修條文均無保障隱私權之具體明文,案例中法官所稱「隱私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應如何解釋?(10分)
3.警員乙對B生說「你如果再錄影就違反偵查不公開」,請析論此一說詞的法理性?(5分)
(二)試分別從「事前保障」、「事後保障」以及「憲法解釋或違憲審查」三個方面申論我國人權保障制度。
回目錄(13)〉〉回頁首〉〉10302。
b(13)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中將轉任考試。
各類科
及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6021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中將轉任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文〉〉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關於國會議員之「言論及表決」,如何界定其受保障之範圍,請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說明。
(25分)
二、請分別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說明我國「領土變更」之規範設計。
(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303。
b(13)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少將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7011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少將轉任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請說明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規定之內容。
(25分)
二、關於憲法「最高性」之特徵,憲法條文及司法院解釋有無具體規定與說明。
(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304。
b(13)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上校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3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80210【考試別】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上校轉任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請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說明集會遊行法申請許可規定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之部分,是否合憲?(25分)
二、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說明司法院大法官之法定人數及成員種類、任期計算及保障,並分析其職權。
(25分)
回目錄(8)〉〉回頁首〉〉10305。
b(8)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20120
【等別】二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類科】各類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張甲涉嫌犯罪,因逃亡而遭通緝,旋即被捕。
經法院裁定而入看守所受羈押。
嗣因赴檢方提訊途中遭使用手銬。
張甲要求免用手銬未果,又向所方申訴,亦遭拒絕。
張甲不服而欲向法院請求救濟。
請依憲法之規定及大法官所為之憲法解釋回答下列問題:
(一)張甲有無憲法上基本權利受到限制?(15分)
(二)法院得因所謂「特別權力關係」理論而依照法律規定拒絕受理嗎?(15分)
(三)請說明此一理論在憲法上能否成立?(10分)
(四)張甲如何得向法院請求救濟?(10分)
回目錄(10)〉〉回頁首〉〉10306。
(10)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民間之公證人
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90430
【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與數十名彼此不認識之人不約而同地到經濟部前關心某項公共議題之發展,眾人當場決定就地靜坐抗議,要求經濟部長出面回應。
甲自告奮勇於現場維持秩序,以避免抗爭活動妨害交通。
該管警察機關迅即以該抗爭活動未依集會遊行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事前申請許可而擅自舉行,乃屬非法集會活動,遂依集會遊行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三次舉牌命令解散,而在場群眾仍拒不離去,警察最後強制驅離眾人,並依集會遊行法第29條之規定,以甲為非法集會之首謀移送法辦,甲終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確定。
甲認為其受憲法所保障之集會自由受到集會遊行法相關規定之違憲侵害,遂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分)參考法條集會遊行法第8條第1項:「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第9條第1項:「室外集會、遊行,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載明左列事項,於六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成目的者,不受六日前申請之限制…」第25條第1項:「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該管主管機關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一、應經許可之集會、遊行未經許可或其許可經撤銷、廢止而擅自舉行者。
…」第29條:「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從,首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二、立法院三讀通過A法律案後隨即休會,行政院認為該法律有諸多窒礙難行之處,難以實施。
依據現行憲法之規定,行政院應如何就該法律案為體制上之爭執?該法律案之效力將如何發展?總統於此憲政程序中有何權限?(25分)
三、民國81年修正施行的監察法第5條規定:「監察院對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時,依憲法第30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15條第5項之規定辦理。
」請從現行憲法之規定,分析此一法律規定之意義與效力。
(25分)
四、行政機關推行給付性行政措施,是否受法律保留原則之制約?其內容是否受憲法平等原則之拘束?(25分)
回目錄(14)〉〉回頁首〉〉10307。
b(14)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二等考試。
移民行政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52120【考試別】移民行政人員【等別】二等考試【類科組】移民行政【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為因應司法院釋字第690號、第708號及第710號解釋之意旨,提審制度重新修訂,行政訴訟法亦因此增訂收容聲請事件專章,請回答以下問題:
(1)行政訴訟法收容聲請事件專章中,對於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地區人民之暫予收容、續予收容及延長收容處分是否均採法官保留原則?(15分)
(2)請依第一審管轄法院之不同,論述行政訴訟法之收容聲請事件與提審法規範之提審制度的差異性。
(10分)
二、甲為某鄉公所清潔隊員,因收受廠商賄款,經最高法院判決認定甲具有刑法上公務員之身分,故以貪污罪將其判決確定。
惟甲得知與其同樣犯罪情節之清潔隊員乙,卻被最高法院另一判決認為乙不具有法定職務權限,故非刑法上之公務員,而以背信罪判決確定。
請回答以下問題:
(1)甲對於最高法院將其認定為刑法上公務員之判決見解深感不服,乃決定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其是否符合聲請解釋憲法之要件?(12分)
(2)甲對於最高法院對清潔隊員是否為刑法上公務員見解不同之不同判決,亦未採取統一法律見解之措施深感不服,乃決定聲請大法官為法令統一解釋,其是否符合聲請大法官法令統一解釋之要件?(13分)
回目錄(7)〉〉回頁首〉〉10308。
b(7)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試題20110
【等別】高考二級【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雖家財萬貫,生活豪奢,但卻常年逃稅,積欠國稅局稅款數千萬元而不願繳納。
政府決定採取「關人討債」的策略,欲將甲處以管收處分,以迫使甲繳交積欠稅款。
請問:
(一)國家可否以管收方式迫使人民繳稅?若要使此類管收處分合憲,立法者應建制那些基本規定來保障人民權利?(15分)
(二)若甲因積欠稅款而被處以管收處分時,甲提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任何人不得僅因無力履行契約義務,即予監禁。
」作為抗辯。
請問該公約的國內法效力為何?該公約與國內法律競合時應如何處理?本案中甲的抗辯能否成立?(10分)
二、何謂權力分立原則?(10分)又司法院大法官如何詮釋此原則?請以大法官有關權力分立原則的解釋為基礎,詳述該原則在我國現行法中之法律地位與其主要內涵。
(1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102年(10)
10201。
a(12)102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33期(第1、2、3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102年警佐班第33期(第1、2、3類)招生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一)政府強制人民按捺指紋並予錄存,此係限制人民何種權利?依司法院大法官多數意見之論點,建置指紋資料庫之相關法制應具備哪些內容,方符合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本旨?
(二)民國101年5月18日司法院作成釋字第699號解釋,關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而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
該規定是否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請分析大法官多數意見之論點,並提出您的看法。
回目錄(14)〉〉回頁首〉〉10202。
b(14)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二等考試。
移民行政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42120
【等別】二等移民行政人員考試【類(科)別】移民行政【科目】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
一、設籍於金門縣之中華民國公民A男為身心障礙者,3年前與在臺北市補習班教英文之美國公民B女同居後,在臺中市產下非婚生子C。
女今年3月8日因逾期居留遭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暫時收容,則依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在我國有法律效力的國際人權公約以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A、B、C得分別享有那些人權?試分析之。
(25分)
二、我國司法審判機關有那幾種?又其分成多少審級以掌理那些司法事務?試依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分述之。
(25分)
三、英譯中:請將下列英文譯為中文(10分)
“What,indeed,isaNewYorker?IsheJewishorIrish?IsheEnglishorGerman?IsheRussianorPolish?Hemaybesomethingofallthese,andyetheiswhollynoneofthem.Somethinghasbeenaddedtohimwhichhehadnothadbefore.Heisendowedwithabrisknessandaninventionoftenalientohisblood.Heisquickerinhismovement,lesstrammeledinhisjudgment.Thechangeheundergoesisunmistakable.NewYork,indeed,resemblesamagiccauldron.Thosewhoarecastintoitarebornagain.”
四、中譯英:請將下列中文譯為英文(15分)
以前人們一提到西班牙,總想到地中海的陽光和精緻美食,但現在最常與西班牙聯想在一起的卻是經濟危機與高失業率。
西班牙曾是歐洲擁有最多移民人口的國家,但如今在西班牙的移民已難謀生計。
今年1月,有4萬多名外籍勞工停止繳納社會保險,這意味著他們不是失業、就是離開了西班牙。
土生土長的西班牙人也好不到那裏去,許多年輕人選擇離鄉背井,到北歐國家打零工。
五、英文作文:(25分)
無論有無出國經驗,在多元文化的現實情境中,每個人都有「文化衝擊」的經歷。
請使用大約3百字,敘述一個親身經歷的文化衝擊,描述其原因、過程及感想。
回目錄(13)〉〉回頁首〉〉10203。
b(13)102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少將轉任考試。
一般行政
1102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62110
【等別】少將轉任考試【類(科)別】一般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國家得以公權力之強制手段,向人民課徵無報償性質之金錢或具有金錢價值之給付,請參照憲法等相關規定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論述對人民特別公課與規費之納稅義務以及租稅法定主義。
(25分)
二、國家賠償責任係指當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時,人民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之一種基本權利,請參照憲法與相關法律規定,論述其法源依據及適用範圍。
(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204。
b(13)102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中將轉任考試。
一般行政
102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61110
【等別】中將轉任考試【類(科)別】一般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依據憲法規定,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
而立法委員在身分上擁有一些特權,請參照憲法等相關規定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論述言論免責權與不受逮捕特權。
(25分)
二、憲法採納獨立之考試權制度,係實踐國父孫中山先生之思想,請參照憲法相關規定,論述考試院之地位與執掌。
(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205。
b(13)102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上校轉任考試。
各類科
1102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63110
【等別】上校轉任考試【類(科)別】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依第16條規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請參照憲法等相關規定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論述憲法保障訴訟權之理念以及請願、訴願之概念。
(25分)
二、憲法第20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依照文義解釋應指不論男性或女性國民皆有此義務,請參照憲法等相關規定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論述為何現行兵役制度僅規定男性國民有此義務。
(25分)
回目錄(8)〉〉回頁首〉〉10206。
b(8)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20120
【等別】二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類科】各類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之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應由警察機關依法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某政府要員甲爆發婚外情醜聞,某報紙採訪記者丙遂日夜於公開場所跟追疑為該政府要員外遇對象乙,企圖取得獨家報導素材。
乙數度要求丙停止跟追未果,遂向警察局報案。
請從憲法人權保障的角度,並依據司法院解釋之意旨,分析該條文是否合憲。
(25分)
二、我國漁船遭菲國海巡船射殺事件發生後,假設立法委員不滿政府的因應態度與措施,遂提案於院會中作成決議,要求行政院院長應命外交部召回在菲外交使節、驅逐菲國在臺辦事處負責人,並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立即停止引進菲籍勞工。
請依憲法本文及現行憲法增修條文之相關規定,分析此等決議是否拘束行政院與各部會。
(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10207。
(15)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三等考試。
各類別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試題10160【考試別】外交領事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各組【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比較政治【考試時間】2小時
一、法治國家要求依法治理,以避免人治所產生對基本權的恣意侵害。
其中憲法屬於法律的一環,因此,依法治理當然包括依憲法來治理國家。
請嘗試從憲法最高性逐一地推導出法治國的所有具體內涵。
(25分)
二、臺灣正邁向現代的多元社會,對於不同精神思想、政治意識以及文化認同的看法、現象與行為,臺灣人民或群體都可能有其差異性的對立。
這樣的文化差異或文化多樣性在臺灣的開展,其實也是我們文化成長及進步的泉源。
在憲法上肯定多元文化之後,多元文化國的保障自然成為國家的義務,請嘗試論述多元文化國的國家義務。
(25分)
三、有關美國1973年「戰爭權力法」(WarPowersResolutionof1973),試討論:
(一)法案內容。
(10分)
(二)總統通常如何規避法案的規範(可舉歷屆總統為例說明之)。
(15分)
四、拉丁美洲左派的興衰深深影響拉丁美洲各國的政治情勢、選舉結果與公共政策,試從國際因素(10分)與國內因素(15分)分析之。
回目錄(15)〉〉回頁首〉〉10208。
(15)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四等考試。
外交行政人員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試題20160【考試別】外交行政人員【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外交行政人員【科目】中華民國憲法概要與比較政治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試以憲法第7條規定為例,簡述平等權之內容並列舉憲法相關條文例證一則以對。
(10分)
二、試論憲法第23條有關限制人民自由權利之情形及行政行為所應符合的原則為何?(10分)
三、試簡述第七次憲法增修條文中有關中央政府體制改革的主要重點為何?(10分)
四、全國性公民投票的適用事項有那些?其進行的種類及方式又是如何?試加以說明之。
(10分)
五、試比較並說明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有關覆議制度規定之變革重點為何?(10分)
六、內閣集體負責的精義表現在“eachforall,andallforeach",請加以說明。
(25分)
七、美國外交決策有所謂「兩黨外交(BipartisanConsensusForeignpolicy)」模式,請加以說明。
(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10209。
b(7)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20110-23510
【等別】二級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我國憲法條文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為憲法整體基本原則及修憲界限之所在,乃現行憲法規範秩序賴以存立之基礎者,凡憲法機關均有遵守之義務。
這些憲法之基本原則為何?請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說明之。
(25分)
二、某甲為經登記領照執業之藥師,其先以藥師身分登記執業於嘉義縣A藥局,後兩度申請至臺中市B藥局支援調劑工作,卻皆為嘉義縣政府依據藥師法第11條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予以否准,某甲不服,迭經訴願及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因而主張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前開規定有違憲之疑義聲請釋憲,對此問題司法院大法官有何相關解釋與說明?(25分)
三、英翻中:請將下列英文翻成中文。
(10分)
Single-parentfamiliescurrentlyaccountforonly7.6%ofallhouseholds(560,000),butthatproportionhasgrownby50%overthelastdecade.Theincreaseinsingle-motherfamilieshasbeenparticularlypronounced:theyaccountfor74%ofhouseholdsofthistype,upfrom65%adecadeago.
四、中翻英:請將下列中文翻成英文。
(10分)
健康減重必須找到新的生活平衡點,如改掉吃美食的習慣,或由開車通勤改成走路、騎腳踏車等,從生活作息的改變,減少熱量攝入、增加熱量消耗,才是根本之道。
五、英文作文:(30分)
Whichismoreimportant?Familyorcareer?Writeanessayofabout250.wordstoexpressyouropinion.
回目錄(5)〉〉回目錄(6)〉〉回頁首〉〉10210。
b(5)(6)102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簡任考試。
各類科
10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2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2年交通事業郵政、港務、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10120【等別(級)】簡任【類科(別)】各類科-公務、各類別-關務【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考試時間】2小時【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何謂「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和憲法有何關聯性?並請具體舉例說明之。
(25分)
二、外國勞工薪資與本國勞工薪資是否應相同或脫鈎,向來有不同之爭論,有的以國內經濟發展角度出發,有的以國際人權角度出發,都有各自可能合理的論點。
請問以上「各該贊成或反對論點的內容」和「憲法」有什麼關聯性?請從憲法的角度提出自己的論點。
(25分)
回目錄(14)〉〉回頁首〉〉101年(12)
10101。
b(14)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二等考試。
移民行政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40120
【等別】二等移民行政人員考試【類(科)別】移民行政【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為日本籍人士,於來臺觀光時適遇某團體舉行反核遊行。
由於甲感於日本「311大地震」時核電廠受損所造成的嚴重災害,因而情緒激動,甚至在群眾鼓動下上臺發表相關反核言論,此舉為主管機關所察覺。
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本案涉及甲憲法上的何種基本權利?(10分)
(二)在判斷本案是否該當於「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6條以及第18條或第29條之情形時,如果就此以憲法的觀點思考,對本案的評價有何差別?(15分)
附錄法條~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六款)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強制驅逐出國。
但其涉有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者,應先通知司法機關:
二、入國後,發現有第十八條禁止入國情形之一。
六、違反第二十九條規定,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之活動或工作。
第十八條(第一項)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禁止其入國:
一、未帶護照或拒不繳驗。
二、持用不法取得、偽造、變造之護照或簽證。
三、冒用護照或持用冒領之護照。
四、護照失效、應經簽證而未簽證或簽證失效。
五、申請來我國之目的作虛偽之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
六、攜帶違禁物。
七、在我國或外國有犯罪紀錄。
八、患有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安寧之傳染病、精神疾病或其他疾病。
九、有事實足認其在我國境內無力維持生活。
但依親及已有擔保之情形,不在此限。
十、持停留簽證而無回程或次一目的地之機票、船票,或未辦妥次一目的地之入國簽證。
十一、曾經被拒絕入國、限令出國或驅逐出國。
十二、曾經逾期停留、居留或非法工作。
十三、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
十四、有妨害善良風俗之行為。
十五、有從事恐怖活動之虞。
第二十九條
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之活動或工作。
但合法居留者,其請願及合法集會遊行,不在此限。
二、總統某甲連選連任成功後,為弭平朝野紛爭並凝聚共識,因此擬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但有立法委員認為,若總統要來報告,就應該接受質詢。
請依憲法規定及相關法理,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就此一規定,主動權係在立法院、抑或總統?抑或二者皆有可能?(7分)
(二)對於總統主動要求至立法院報告,立法院可否拒絕?(10分)
(三)立法委員對於總統至立法院報告,可否「質詢」總統?(8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102。
b(13)101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少將轉任考試。
一般行政
101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80110
【等別】少將轉任考試【類(科)別】一般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國家的構成要素有四,除「政府」外,其餘三要素,可見諸我國憲法第一章總綱,試援引總綱之相關規定詳予敘明之。
(25分)
二、試比較解釋下列各組名詞:(25分)
(一)復議與覆議
(二)預算與決算
(三)通則與細則
(四)糾舉權與糾正權
(五)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
回目錄(13)〉〉回頁首〉〉10103。
b(13)101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上校轉任考試。
各類科
101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90110
【等別】上校轉任考試【類(科)別】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國軍轉任公務員,我國現行憲法有何規定可以作為適用依據?試臚列相關條文詳予敘明之。
(25分)
二、試比較解釋下列各組名詞:(25分)
(一)補償與賠償
(二)請願與訴願
(三)大赦與特赦
(四)憲章與憲律
(五)欽定憲法與協定憲法
回目錄(12)〉〉回頁首〉〉10104。
a(12)101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32期(第1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101年警佐班第32期第1類招生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一)何謂資訊隱私權?司法院大法官基於哪些理由將之納入憲法第22條保障之基本權利中?(25分)
(二)「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之行為。
此規定旨在保障人民哪些憲法基本權利?若適用於新聞記者之採訪跟追行為,是否牴觸憲法第11條保障之新聞自由權?(25分)
回目錄(8)〉〉回頁首〉〉10105。
b(8)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20120
【等別】二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類科】各類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依現行集會遊行法第8條規定,除但書列舉之情形外,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立法委員甲認為此項事前許可制違憲侵害憲法第14條保障之集會自由,因此主張廢除許可制,讓人民可以不用經過任何先行程序即可行使集會自由。
但立法委員乙認為,集會與遊行除涉及人民之基本權利外,亦涉及交通安全、公共秩序以及其他用路人之權利,仍應有所限制,因此主張集會、遊行應由負責人於三日前以書面向主管機關報備,以方便主管機關提供適當協助。
請附理由說明何種立法選擇最符合憲法對集會自由之保障?(25分)
二、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2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1款規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
試問,總統之國情報告與行政院之施政報告有何不同?立法委員對於總統之國情報告或行政院之施政報告,是否得向總統或行政院院長行使質詢權?(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10106。
a(12)101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32期(第2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101年警佐班第32期(第2類)招生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一)警察為維護治安考量,在一般公共場所或道路上,設有許多監視器。
請問此措施會干預人民何種之基本權利?從正當法律程序之觀點,主管機關對於路口之監視器,應如何管理與使用所錄存之影像?請申論之。
(二)集會自由之意涵為何?集會自由與個人表現自由,二者有何不同?對舉行集會遊行之相關法規範,有所謂許可制與報備制二種,請說明、比較此二者之特點與其差異性為何?
回目錄(10)〉〉回頁首〉〉10107。
(10)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民間之公證人
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暨第二次社會工作師考試試題90430
【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憲法設有「彈劾」與「罷免」總統、副總統之制度,請問二者有何本質上的不同?其憲法規定如何?如果立法院決定要彈劾總統,是否必須連同副總統一併彈劾?如果總統因為發表特定「經濟政策」,反對黨立法委員認為其發言不妥,為了調查事件的影響,擬成立「○○事件調查委員會」作為彈劾總統調查事實之準備,請問:立法院針對特定事件可否成立類此委員會以進行調查?界限如何?(25分)
二、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前段規定,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同條第1項第1款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同條例第67條第2項前段復規定,汽車駕駛人曾依第35條第4項前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又中華民國94年12月14日修正公布之同條例第68條另規定,汽車駕駛人因第35條第4項前段規定而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
按此些規定,若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測會受到的處罰,此類處罰可能涉及憲法所保障的那些基本權?憲法上司法院的解釋對之有何評價?請問您對司法院的解釋,有何見解?(25分)
三、何謂「基本權第三人效力」?請舉例說明。
(25分)
四、學理上,司法權有其無法裁判的問題,會構成司法權界限,請問「司法權界限」為何?(25分)
回目錄(9)〉〉回頁首〉〉10108。
b(9)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二等考試。
電信工程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試題70120【考試別】專利商標審查人員【等別】二等考試【類科組】電信工程【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3條明定,家庭作為社會之自然基本的單位,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該規定於法官審判時有無適用餘地?請依照憲法及司法院憲法解釋與相關法律闡明之。
(25分)
二、司法院憲法解釋,曾將工作權區分為「自由選擇工作及職業」、「從事工作方法」而予以不同之違憲審查標準,試舉例並具己見說明之。
(25分)
三、中譯英:(15分)
這是宏達電(HTC)對蘋果提起的一樁反訴。
宏達電指控蘋果侵犯了該公司的五項專利,要求禁止蘋果在美國市場上進口和銷售其廣受歡迎的幾款行動裝置。
回目錄(11)〉〉回頁首〉〉10109。
(11)101年軍法官考試
101年軍法官考試試題90130【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在SARS流行期間,防疫機關依據當時之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規定:「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由該管主管機關予以留驗;必要時,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或施行預防接種等必要之處置。
」將某醫院員工強制集中隔離14日。
試依憲法及司法院憲法解釋,回答下列問題:
(一)上開規定僅概括授權行政機關得對人民實施必要之處置,是否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25分)
(二)上開規定若授權行政機關得對人民作成強制隔離處分,是否有違比例原則?(25分)
二、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7款規定,教師有「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依同條第3項規定,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其已聘任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公立大學已婚之教師甲與數名學生鬧出不倫戀而登上報紙頭條,校方認定其符合上開規定予以解聘。
甲不服,經提起行政救濟遭駁回確定後,認為上開規定侵害其工作權,隨即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請問:
(一)上開規定是否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25分)
(二)上開規定是否有違比例原則?(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10110。
b(7)10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10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20110
【等別】二級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依憲法第78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我國司法院大法官之產生、任期及職權為何?大法官是否為憲法上之法官?就此問題大法官有何解釋及說明?(25分)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前段規定,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同條第1項第1款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同條例第67條第2項前段規定,汽車駕駛人曾依前開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同條例第68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因第35條第4項前段規定而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銷其執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
請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分析上述法律規定是否合憲?並說明理由。
(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10111。
(15)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三等考試。
各類別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外交行政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試題【考試別】外交領事人員1016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各組【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比較政治【考試時間】2小時
一、請參酌憲法與大法官相關解釋,簡述以下規定是否牴觸憲法所保障之言論自由?理由為何?
(一)人民團體法規定,人民組成社團,不得以宣揚共產主義為宗旨。
(5分)
(二)刑法上之誹謗罪。
(5分)
(三)民法規定,其名譽被侵害者,除損害賠償外,「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5分)
(四)廣播電視法規定:「廣播、電視評論涉及他人或機關、團體,致損害其權益時,被評論者,如要求給予相等之答辯機會,不得拒絕。
」(10分)
二、憲法第52條所規定之總統刑事豁免權,其目的與範圍為何?其豁免範圍是否及於憲法上所規定之「彈劾」?(25分)
三、民主國家國會選舉的選舉制度主要可分為那些類型?(17分)選舉制度的不同會有怎樣的政治影響後果?(8分)
四、說明下列名詞含意與相關問題:
(一)何謂「公民投票(referendumorplebiscite)」?(6分)與選舉投票有何異同?(4分)
(二)何謂「法治(ruleoflaw)」?(6分)與「依法治理(rulebylaw)」有何異同?(4分)
(三)邦聯制(Confederation)與聯邦制(Federalsystem)的意義與區別?(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10112。
(15)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四等考試。
外交行政人員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外交行政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試題【考試別】外交行政人員20160
【等別】四等考試【類科組】外交行政人員【科目】中華民國憲法概要與比較政治概要【考試時間】1小時30分
一、立法院對於總統提名之監察委員,消極不行使同意權,將有違何種憲法義務要求?(25分)
二、根據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行政院應如何對立法院負責?(25分)
三、請分別說明內閣制、總統制,及雙首長制(或稱半總統制)之特質;並從「外交權」的角度,比較這三者的異同。
(25分)
四、現代主權學說,大體可分成「國民主權」及「議會主權」兩大類,請問其意義各為何?我國依憲法,應屬那一類?具體落實的制度安排有那些?(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0年(9)
10001。
b(13)100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上校轉任考試。
社會行政、政風
100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上校轉任考試【類(科)別】社會行政、政風【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我國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66號解釋文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一項第一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與憲法第7條之「平等原則」有違,亦有大法官於協同意見書認為該規定不符合「比例原則」。
請分別說明「平等原則」與「比例原則」之主要內涵及該規定違憲之理由各為何?(25分)
二、請說明警察臨檢,影響人民在憲法上所保障的那些權利?並請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意旨,說明如何在執法上取得保障人權與維護公益之衡平?(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10002。
b(13)100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少將轉任考試。
一般行政
100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少將轉任考試【類(科)別】一般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為保障人民基本權利,我國憲法第23條設有基本規定,請說明該條規定包括那些主要原則與內涵?並請舉司法院大法官相關釋憲案為例說明之。
(25分)
二、信賴保護原則攸關憲法上人民權利之保障,公權力行使涉及人民信賴利益而有保護之必要者,不限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即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亦有其適用。
請說明何謂「信賴保護原則」?並請舉司法院大法官對之解釋例,說明信賴保護原則之內涵與運用為何?(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10003。
a(12)100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31期(第1、3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100年警佐班第31期(第1、3類)招生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1.我國憲法對於人民身體自由提供哪些制度性保障規定,試論述之。
2.警察對行政違規者(含違反交通、保安、正俗法令)實施調查性留置,是否須先取得法官簽發之留置票?請就我國憲法對於人身自由保障之意旨,分析評述之。
回目錄(8)〉〉回頁首〉〉10004。
b(8)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試題20120
【等別】二等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類科】各類組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警察勤務條例第11條規定警察勤務方式包括臨檢,同條第3款規定臨檢為:「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
」請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說明上述臨檢規定應如何執行,始屬合憲?(25分)
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
」請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分析上述法律規定是否合憲?並扼要說明合憲或違憲的理由。
(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10005。
a(12)100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31期(第2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100年警佐班第31期第2類招生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題擇,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範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關係,其中對於行政機關組織法之規範密度有何規定?其理論基礎何在?警察教育條例規定警察教育機關之組織應以法律定之,是否符合此意旨,請提出你的看法。
(二)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之救濟權。
但社會秩序維護法採聲明異議之特殊救濟制度,使人民無法提起行政訴訟。
請分析此種立法之合憲性。
回目錄(11)〉〉回頁首〉〉10006。
(11)100年軍法官考試
100年軍法官考試試題60130【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軍事審判法第10條第2項規定:「本法稱軍法官者,謂軍事法院院長、庭長、軍事審判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主任軍事檢察官、軍事檢察官。
」試依據憲法及相關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簡要回答下列問題:
(一)該條所載人員中,孰者係擔任審判職務之職位,孰者非係擔任審判職務之職位,孰者有憲法第80條之適用,孰者無憲法第80條之適用?適用或不適用該條之依據及理由分別為何?(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30分)
(二)擔任審判職務者與不擔任審判職務者,在憲法權力分立制度上之功能有何不同?(請指出至少兩點不同。
)(20分)
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36號解釋云:憲法對於軍事審判之建制,雖無明文規定,而得以法律定之,「惟軍事審判機關所行使者,亦屬國家刑罰權之一種,其發動與運作,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最低要求,包括獨立、公正之審判機關與程序,並不得違背憲法第77條、第80條等有關司法權建制之憲政原理;規定軍事審判程序之法律涉及軍人權利之限制者,亦應遵守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規定:「任何人受刑事控告或因其權利義務涉訟須予以判定時,應有權受獨立無私之法定管轄法庭公正公開審問。
」試依憲法保障基本人權之意旨回答下列問題:
(一)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36號解釋與1976年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何關係?(20分)
(二)試述應於軍事審判適用之憲法上正當法律程序最低要求之涵義。
(30分)
回目錄(7)〉〉回頁首〉〉10007。
b(7)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20110
【等別】二級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罰鍰。
」某報社記者為跟追中央機關某部之部長可能涉及的收受賄賂醜聞,一直跟追該部長公開行程及其與其他人在公共餐廳見面的情景,並拍錄下來。
該部長認為,記者跟追的行徑,造成其隱私權的侵害,遂發存證信函要求該報社命其全部記者不得再繼續跟追其行蹤。
但該記者堅信,為實現「公義」,必須繼續跟追,且應把此一實情公開出來。
但由於該部長認為,記者的跟追造成其生活上莫大的困擾,遂報警查辦,警察局查證屬實,遂處罰該記者。
請問:部長在公開場域,包括在餐廳的私人接觸活動,可否主張受隱私權之保障?此事如果發生在私人大企業老闆身上,是否有不同結果?司法院大法官對此有何解釋?(25分)
二、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請問「訴訟權」所保障的範圍為何?在看守所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接見律師時,如果看守所予以錄影及錄音,以後將該錄影及錄音的結果作為證據,是否會對被羈押之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造成侵害?又,司法院大法官就上開問題有何解釋?(25分)
回目錄(5)〉〉回目錄(6)〉〉回頁首〉〉10008。
b(5)(6)100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簡任考試。
各類科
100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0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10120
【等別】簡任【類科】各類科(公務)、各類別(關務)【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依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2項之規定,考試院院長、副院長以及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若以上相關人員任期屆至,總統重新提名,但立法院以其人選不妥為由,拒絕排入議程進行同意權之審查,並要求總統撤回全部提名人選,重新提名。
但總統則認為,立法院必須先行審議並投票否決提名人選,而非拒絕審查。
雙方僵持不下,現任之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即將任期屆滿。
為避免憲政空窗,考試院擬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依憲法規定、憲法原理,以及大法官相關解釋之意旨,本件爭議應如何處理?(25分)
二、軍事院校甄選入學招生簡章中有關體格檢查之規定,明定「身體任何部分有刺青者,不得報名」。
試問此一規定是否違憲而侵犯了有意報考軍校,但身有刺青者之憲法權利?試依憲法規定與相關大法官解釋意旨分析之。
(25分)
回目錄(15)〉〉回頁首〉〉10009。
(15)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三等考試。
各類別
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及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試題20160【考試別】外交領事人員、國際新聞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各組【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比較政治【考試時間】2小時
一、依我國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請問立法院是否享有調查權?如有,其行使有何限制?(25分)
二、甲於其經營的書店中陳列、販賣內含男女性行為照片的書籍雜誌,但均以封套包裝,上有文字說明其內容,並警示未成年人不得購買。
嗣後有人向檢察官告發甲違反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規定。
請問:依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意旨,甲販售之上述刊物是否屬於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25分)
三、1990年代以來,為數不少的國家在向民主化過渡時,以「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ism)做為其制度選擇。
對於半總統制國家之間的制度差異,有學者提出「總理-總統制」(Premier-PresidentialRegime)和「總統-國會制」(President-ParliamentaryRegime)兩種次分類。
請試說明「半總統制」的特質。
(10分)以及「總理-總統制」和「總統-國會制」兩者差異。
(10分)並探討那些制度設計,會決定國家在半總統制之下的次分類歸屬。
(5分)
四、美國總統和國會議員的「直接初選」(directprimaries)制度,向為各民主國家中選民參與程度最高者。
其中有「開放式初選」(openprimaries)和「封閉式初選」(closedprimaries)兩種類型,請說明「直接初選」、「開放式初選」和「封閉式初選」其特質為何?(18分)同時,請探討直接初選對於美國政黨體系和行政立法互動的影響。
(7分)
回目錄(9)〉〉回頁首〉〉99年(12)
9901。
b(9)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二等考試。
生物技術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試題62120
【等別】二等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類(科)別】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憲法第52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是為總統的「刑事豁免權」。
請問:對於現任總統如果有涉及犯罪,檢察官可否進行偵查與起訴?(10分)我國大法官有何相關的解釋?(15分)
二、我國憲法本文及現行憲法增修條文對於修憲的內容有無限制之規定?(5分)司法院大法官對此有無相關的解釋?(20分)試申論之。
回目錄(13)〉〉回頁首〉〉9902。
b(13)9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中將轉任考試。
一般行政
9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91110
【等別】中將轉任考試【類(科)別】一般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何謂「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ism)?我國現制是否屬於「半總統制」?行政院院長因立法院通過不信任案而辭職時,可否「不」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行政院院長因立法院通過不信任案而辭職,並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時,總統可否「不」解散立法院?(25分)
二、我國現制下,監察院為行使監察權得否「約談」總統(通知其就指定地點接受詢問)?(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9903。
b(13)9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少將轉任考試。
一般行政
9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92110
【等別】少將轉任考試【類(科)別】一般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何謂「消極自由」(negativefreedom)?何謂「積極自由」(positivefreedom)?試舉例說明之。
(25分)
二、某甲與某乙於民國62年結婚,後以感情日漸惡劣,經某甲訴請高雄地方法院判准離婚確定,並於民國77年6月辦妥離婚登記。
嗣某甲於同年7月與不知情之某丙結婚。
詎某乙以某甲明知其住所,竟指為所在不明為由,提起再審之訴,獲得再審勝訴判決,廢棄原離婚確定判決後,更提起確認某甲與某丙婚姻無效之訴,經民國81年最高法院判決確認某甲與某丙之婚姻無效定讞。
某甲不服,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試問:前述最高法院確認某甲與某丙之婚姻無效判決所依據之舊民法第988條第2款(「結婚違反同法第985條不得重婚之規定者,無效」)適用於聲請人(某甲)之確認婚姻無效案件,有無牴觸憲法?(25分)
回目錄(13)〉〉回頁首〉〉9904。
b(13)9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上校轉任考試。
社會行政
99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93110
【等別】上校轉任考試【類(科)別】社會行政【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申論題部分:(50分)
一、何謂「雙首長制」?其建置原理為「時而分權,時而分工」,與我國現制運作之比較為何?(25分)
二、憲法是否保障「資訊隱私權」?並請試就憲法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意旨,加以申論之。
(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9905。
a(12)99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30期(第1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99年警佐班第30期第1類入學考試試題【科目】憲法【注意事項】1.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1.集會自由為現代之重要基本人權,其具有何種之意義與功能?在我國之大法官會議解釋中,針對集會遊行法有作出何解釋重點?請加以申論。
2.「居住遷徙自由」涉及到人民之自由移動,此項權利為憲法所明定。
請申述其意涵?在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58號解釋中,對保障人民之居住遷徙自由有何重要釋示?
回目錄(8)〉〉回頁首〉〉9906。
b(8)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警察各類別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試題20130
【等別】二等考試【類科】警察各類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我國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係採相對保障而非絕對保障,試從下列三子題詳予說明之:
(一)革命民權(7分)
(二)憲法保障之概括規定(8分)
(三)事前保障與事後保障之憲法依據(10分)
二、試以「財政監督權」為焦點,引述憲法相關規定,比較說明立法院、行政院與監察院之關係。
(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9907。
b(2)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
司法官
99年第二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13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中華民國憲法部分:(70分)
一、司法院大法官在釋字第649號解釋中,認為2001年11月21日修正公布之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37條第1項前段:「非本法所稱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之規定違憲。
請依據這號解釋意旨(注意:不要依據學說),分析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8條規定:「公益彩券經銷商之遴選,應以具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低收入單親家庭為優先;經銷商僱用五人以上者,應至少進用具有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低收入單親家庭一人。
」是否違憲?理由為何?(25分)
二、某甲涉嫌竊盜,於檢察官偵訊後在筆錄上簽名。
嗣經提起公訴,辯護人主張偵查筆錄記載某甲之答問有誤,所記載者為被告未為之陳述,被告否認偵訊筆錄之記載,乃請求勘驗錄音帶藉之更正筆錄錯誤。
一審法院則以某甲業已署名其上而認無勘驗筆錄正確性之必要,不予勘驗錄音帶。
嗣並不問辯護人爭執筆錄記載是否錯誤,逕依筆錄之記載而為某甲有罪的判決。
某甲乃提起上訴,其上訴主張包括以下之理由:
1.刑事訴訟法第41條第4項規定:「筆錄應命受訊問人緊接其記載之末行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加課受訊問之被告驗證筆錄正確性之義務,業已違反憲法保障刑事訴訟被告享有緘默權之意旨。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9號解釋:「裁判如有違憲情形,在訴訟程序進行中,當事人自得於理由內指摘之。
」按刑事訴訟法第41條第4項既為違憲,據之而為之裁判亦屬違憲。
故以之為上訴理由,請求上訴法院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71號解釋(附一)意旨,停止訴訟程序,聲請解釋刑事訴訟法第41條第4項之規定為違憲。
2.依最高法院93年台非字70號判決(附二),刑事訴訟法第41條第4項規定並非課受訊人簽署筆錄之義務。
法院乃應就該條為合憲性解釋:檢方並未於被告簽署筆錄之前告知被告簽署筆錄是其權利,被告並無簽名之義務;亦因已違反正當程序,法院乃不得以被告已於筆錄上簽名為由而以勘驗偵訊錄音帶為不必要,而應命勘驗錄音帶。
檢方則基於以下理由置辯:
1.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並未規定法官應適用憲法審判。
由於憲法之規定過於抽象,故法官不得拒絕適用法律,直接適用憲法裁判。
釋字第9號解釋只謂當事人得以裁判違憲為由提起上訴,非指上訴法院即得逕行適用憲法裁判。
刑事訴訟法第41條第4項之規定意思明確,並無聲請釋憲之價值。
2.法院既不得逕行適用憲法裁判,自亦無依憲法為合憲性解釋之理由。
又本案中被告既已於偵訊筆錄上簽名,上訴人所引之最高法院判決即與本案無關,依法檢方並無告知受訊人是項裁判之義務。
本案無另行勘驗錄音帶之必要。
如果您是本案高等法院合議庭法官,請說明針對下列爭點將持何種見解據之而為裁判:
(一)依據憲法及憲法解釋,法院於審判中應否適用憲法裁判?(10分)
(二)何謂合憲性解釋?本案中刑事訴訟法第41條第4項之規定,法院有無為合憲性解釋之餘地?(10分)
附一、釋字第371號解釋:
【解釋文】 憲法為國家最高規範,法律牴觸憲法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而須予以解釋時,由司法院大法官掌理,此觀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七十八條及第七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甚明。
又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憲法第八十條定有明文,故依法公布施行之法律,法官應以其為審判之依據,不得認定法律為違憲而逕行拒絕適用。
惟憲法之效力既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之義務,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憲法,以求解決。
是遇有前述情形,各級法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本院大法官解釋。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與上開意旨不符部分,應停止適用。
【解釋理由書】 採用成文憲法之現代法治國家,基於權力分立之憲政原理,莫不建立法令違憲審查制度。
其未專設違憲審查之司法機關者,此一權限或依裁判先例或經憲法明定由普通法院行使,前者如美國,後者如日本(一九四六年憲法第八十一條)。
其設置違憲審查之司法機關者,法律有無牴觸憲法則由此一司法機關予以判斷,如德國(一九四九年基本法第九十三條及第一百條)、奧國(一九二九年憲法第一百四十條及第一百四十條之一)、義大利(一九四七年憲法第一百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六條)及西班牙(一九七八年憲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至第一百六十三條)等國之憲法法院。
各國情況不同,其制度之設計及運作,雖難期一致,惟目的皆在保障憲法在規範層級中之最高性,並維護法官獨立行使職權,俾其於審判之際僅服從憲法及法律,不受任何干涉。
我國法制以承襲歐陸國家為主,行憲以來,違憲審查制度之發展,亦與上述歐陸國家相近。
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第七十八條又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第七十九條第二項及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二項則明定司法院大法官掌理第七十八條規定事項。
是解釋法律牴觸憲法而宣告其為無效,乃專屬司法院大法官之職掌。
各級法院法官依憲法第八十條之規定,應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故依法公布施行之法律,法官應以其為審判之依據,不得認定法律為違憲而逕行拒絕適用。
惟憲法乃國家最高規範,法官均有優先遵守之義務,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憲法以求解決,無須受訴訟審級之限制。
既可消除法官對遵守憲法與依據法律之間可能發生之取捨困難,亦可避免司法資源之浪費。
是遇有前述情形,各級法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本院大法官解釋。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與上開意旨不符部分,應停止適用。
關於各級法院法官聲請本院解釋法律違憲事項以本解釋為準,其聲請程式準用同法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
附二、最高法院93年台非字第70號判決要旨:「訊問被告、自訴人、證人、鑑定人及通譯所當場製作之筆錄,應命受訊問人緊接其記載之末行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一條第四項定有明文,該規定之目的,在於保證其記載之正確性,至於訊問筆錄向受訊問人朗讀或令其閱覽,詢以記載有無錯誤後,受訊問人因種種因素而拒絕簽名,不得強迫其簽名。
」
三、根據報導顯示,國民中小學學生中,新近移民子女占全體學生將近1成的比例,但不少新近移民家長卻因擔心社會上對其仍有偏見、甚至擔心小孩在同儕間被歧視,因而不讓小孩承認其來自新移民家庭,甚至有些新近移民家長完全不到學校,以免小孩身分曝光。
但是,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台灣應屬一多元文化國家。
請問:憲法增修條文有關多元文化國規定的憲法規範性質為何?在我國的規範效力範圍為何?(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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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律師
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試題90130【類科】律師【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依據精神衛生法第41條第2、3項之規定,經專科醫師診斷為應全日住院治療的精神疾病嚴重病人,於其拒絕接受時,地方主管機關得指定精神醫療機構對該嚴重病人予以緊急安置,並指定二位以上之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
強制鑑定結果,若仍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即可依據法定程序向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所設之「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住院。
另依據同法第42條第1、2項之規定,緊急安置期間最長可達5日,強制住院期間最長則可達60日;若經二位以上由地方政府指定之專科醫師鑑定有延長之必要,並報經審查會許可者,得延長強制住院期間;每次延長期間以60日為限,但並無延長次數之限制。
請從精神疾病嚴重病人之憲法權利保障的觀點,析論精神衛生法第41條第2、3項,以及第42條第1、2項有關「緊急安置」與「強制住院」之規定,是否牴觸憲法?(25分)
【參考條文】精神衛生法第41條
(第1項)嚴重病人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經專科醫師診斷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其保護人應協助嚴重病人,前往精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
(第2項)前項嚴重病人拒絕接受全日住院治療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精神醫療機構予以緊急安置,並交由二位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
…
(第3項)前項強制鑑定結果,仍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經詢問嚴重病人意見,仍拒絕接受或無法表達時,應即填具強制住院基本資料表及通報表,並檢附嚴重病人及其保護人之意見及相關診斷證明文件,向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住院;強制住院可否之決定,應送達嚴重病人及其保護人。
第42條
(第1項)緊急安置期間,不得逾五日,並應注意嚴重病人權益之保護及進行必要之治療;強制鑑定,應自緊急安置之日起二日內完成。
經鑑定無強制住院必要或未於前開五日期間內取得強制住院許可時,應即停止緊急安置。
(第2項)強制住院期間,不得逾六十日。
但經二位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專科醫師鑑定有延長之必要,並報經審查會許可者,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每次以六十日為限。
強制住院期間,嚴重病人病情改善而無繼續強制住院必要者,指定精神醫療機構應即為其辦理出院,並即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強制住院期滿或審查會認無繼續強制住院之必要者,亦同。
二、目前本國人民在我國想要取得中醫師資格有兩種途徑,其一是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規則之規定,經中醫師高考及格,其應考資格主要是曾就讀我國中醫學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其二則是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規則之規定,經中醫師特考錄取後,並經訓練一年六個月,期滿成績及格,其應考資格為參加中醫師檢定考試及格者。
民國88年修正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3條第2項規定:「中醫師檢定考試於本法修正公布施行後五年內繼續辦理五次;部分科目不及格者,准予三年內繼續補考三次。
」考選部於民國94年舉行最後一次的中醫師檢定考試,於民國97年舉行最後一次的中醫師檢定考試補考。
民國91年修正之醫師法第3條第3項則規定:「經中醫師檢定考試及格者,限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以前,得應中醫師特種考試。
」考選部爰依程序決定在民國100年舉行最後一次的中醫師特考。
因此在民國100年以後想取得中醫師資格,只有經中醫師高考及格的途徑,這種對於取得中醫師資格的管制措施,屬於對於人民職業選擇自由主觀條件的限制。
請依據(一)相關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二)憲法學理討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3條第2項暨醫師法第3條第3項之規定是否不當的侵害人民的工作權?(25分)
三、近日來發生數起法官倫理或風紀事件,請問此些事件是否與我國當前法官選任、訓練及遷調等法官人事制度之問題有關?而在法官人事制度不變情況下,如採所謂「一元單軌」制度,是否會加重、減輕或不影響此法官人事問題?請從司法獨立、司法行政制度設計與人民訴訟權保障等角度分析申論之。
(25分)
四、中華民國憲法第63條規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此所謂議決國家其他重要事項,其意涵為何?試從學說與實務見解(包含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角度,說明之。
(25分)
回目錄(10)〉〉回頁首〉〉9909。
(10)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民間之公證人
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試題90430
【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某甲老師在校園網站上爆料,指某乙老師有婚外情,乙以侵害名譽告上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並在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地方法院認定確已構成名譽侵害,判令甲賠償十萬元,並應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一天,甲認為判決違憲,你(妳)如果是甲的朋友,會給他什麼建議?(25分)
二、民法第166條之1規定:「契約以負擔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之義務為標的者,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
未依前項規定公證之契約,如當事人已合意為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而完成登記者,仍為有效。
」有人認為此一規定已構成違憲,請問這裏可能涉及什麼基本權利的限制,有沒有達到違憲的程度?(25分)
三、依照我國憲法,總統是否享有犯罪行為的免責權?如果犯罪的是總統的家屬,總統是否也可豁免作證義務?(25分)
四、下面那些兼職是憲法不許可的?請簡述理由。
(25分)
(一)總統和行政院院長
(二)立法委員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三)監察委員和律師
(四)臺北市議員和建築師
回目錄(7)〉〉回頁首〉〉9910。
b(7)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20110
【等別】二級考試【類科】各類科(組)【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我國憲法第4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試申論下述之問題:
(一)我國領土的「固有疆域」解釋為何?(10分)
(二)關於我國領土的界定,應當由何機關來決定之?並請評論之。
(15分)
二、我國司法院大法官負有解釋憲法之職權,試問:
(一)請由憲法或相關法律之規定,說明大法官是否擁有行使「暫時處分」之權力?(10分)
(二)大法官迄今有無作出承認此權力之解釋,試分析之。
(1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9911。
a(12)99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30期(第2類)入學考試
99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30期(第2類)招生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題擇,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1.隱私權之意涵為何?其是否為憲法所保障之權利?依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明確指出國家蒐集人民個人資料,應遵守哪些原則?請申述之。
2.請從憲法觀點申論「大陸地區人民」之法律地位?對於限制大陸地區人民相關權利,大法官釋字第618號解釋提出何種論點?請說明並申論己見。
回目錄(15)〉〉回頁首〉〉9912。
(15)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三等考試。
各類別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考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及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試題【考試別】外交領事人員、國際新聞人員【等別】三等考試【類科組】各組【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比較政治【考試時間】2小時
一、請依據憲法及大法官會議解釋,回答下列問題:
(一)憲法所稱之條約所指為何?(8分)
(二)那些已締結之國際書面文件應送立法院審議?(8分)
(三)依據憲法程序所締結之條約是否有國內法效力?如果有的話,其法律位階為何?(9分)
二、請依據憲法及大法官會議解釋,回答下列情形是否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權/平等原則之保障:
(一)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修正公布之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五項規定:「本條例修正施行後,主管機關或農業金融中央主管機關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時,該金融機構非存款債務不予賠付」。
(6分)
(二)受無罪判決確定之受害人,因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致受羈押者,不得依據冤獄賠償法請求賠償。
(6分)
(三)法律規定非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7分)
(四)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碩士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規定色盲無法取得入學資格。
(6分)
三、委員會是國會運作的重要設計,透過委員會,國會議員可以依各自興趣與專業進行分工,也使院會的運作較為順暢。
但國會中的委員會也有不同的類別與功能,如「全院委員會」、「常設委員會」、「特別委員會」、「聯席委員會」等,有些國家甚至還設有「小組委員會」。
請分別說明,這些委員會的職權與功能,及其對國會運作的重要性。
(25分)
四、對民主國家而言,選舉制度的重要性不亞於憲政設計,因為後者決定國家權力的分配,前者則決定何人可以使用這些權力。
但各民主國家所採用的選舉制度卻常不相同,目前較廣泛被各國採用的選舉制度約有以下三類:「比較多數制」、「比例代表制」、「絕對多數制」。
請說明這三類制度的設計或特質,以及它們在政黨生態上常產生何種可能的影響?(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98年(8)
9801。
a(12)98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29期(第1、3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98年警佐班第29期(第1、3類)入學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題擇,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1.某公務員受免職之處分,應如何救濟?此種救濟與人民遭受行政罰之救濟途徑有何不同?
2.我國選舉制度有何改變?試比較新舊立法委員產生方式之不同。
回目錄(8)〉〉回頁首〉〉9802。
b(8)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警察各類別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二等考試【類科】警察各類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何謂「人權」?(5分)何謂「人身自由」?(5分)請簡要說明我國憲法第8條規定人身自由保障之內容。
(15分)
二、何謂「權力分立原則」(thedoctrineofseparationofpowers;或thedoctrineofseparatedpowers)?(5分)何謂「雙首長制」(hybirdsystem)?(5分)1997年我國第四次修憲後,中央政府體制已進行調整,但在朝與在野仍有爭議,請問您認為我國目前中央政府體制採取那一種政府體制?其主要理由為何?(15分)
回目錄(2)〉〉回頁首〉〉9803。
b(2)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
司法官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13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中華民國憲法部分:(70分)
一、何謂憲政主義(constitutionalism),主要精神為何?中華民國憲法的運作如何體現憲政主義的精神?為何有些國家,雖有成文憲法卻沒有被列入憲政民主(constitutionaldemocracy)的國家?請討論之。
(20分)
二、(一)憲法第8條第1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
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
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上述規定的保障對象通常是指刑事被告,試問行政法上人身自由之剝奪是否也應遵循此項規定?(10分)
(二)再者,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條有「行政收容」之規定,是否符合憲法第8條所稱「法定程序」,試抒己見。
(15分)
【參考法條】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條規定:「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暫予收容,並得令其從事勞務:一、受驅逐出國處分尚未辦妥出國手續。
二、非法入國或逾期停留、居留。
三、受外國政府通緝。
四、其他在事實上認有暫予收容之必要。
前項收容以六十日為限;必要時,入出國及移民署得延長至遣送出國為止。
受收容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法定代理人、兄弟姊妹,得於七日內向入出國及移民署提出收容異議。
受收容之外國人無法遣送時,入出國及移民署得限定其住居所或附加其他條件後,廢止收容處分。
外國人涉嫌犯罪,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者,其收容於第三十九條收容處所之日數,以一日折抵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日或刑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第六項裁判所定之罰金額數。
前項規定,於本法修正施行前尚未執行完畢之外國人,亦適用之。
」
三、行政權、立法權的分立與制衡,原屬憲政的重要原理,特別在總統體制的國家,強調政府權力之間的相互牽制與平衡,以防止權力的過於集中,避免行政獨裁的危險,而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
惟立法與行政,本為政府職能一事之兩端,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唯互相合作才能表現政府職能。
請問在我國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中,最有可能造成行政與立法之間的僵局而妨礙政府職能者為何?最有可能用來解除行政與立法之間僵局而發揮政府職能者為何?請分別指明具體依據條文,並論述其理由。
(25分)
回目錄(11)〉〉回頁首〉〉9804。
(11)98年軍法官考試
98年軍法官考試試題60130【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附理由說明下列政府官員是否有出席立法院院會並接受質詢的義務?
(一)參謀總長(10分)
(二)行政院政務委員(10分)
(三)考試院秘書長(10分)
(四)高雄地方法院院長(10分)
(五)審計長(10分)
二、羈押法第23條第2項規定:「看守所長官於准許接見時,應監視之。
」民國98年5月修正前同條第3項規定:「律師接見被告時,亦適用前項之規定。
」又修正前羈押法第28條規定:「被告在所之言語、行狀、發受書信之內容,可供偵查或審判上之參考者,應呈報檢察官或法院。
」依司法院釋字第654號解釋之意旨,請問:
(一)上述規定限制了受羈押被告的那種憲法上權利?(10分)
(二)修正前羈押法第23條第3項規定是否合憲?大法官解釋所持理由為何?(20分)
(三)修正前羈押法第28條規定是否合憲?大法官解釋所持理由為何?(20分)
回目錄(1)〉〉回頁首〉〉9805。
(1)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律師
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試題90130
【類科】律師【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87號解釋,行政院院長之變動影響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之去留。
請依現行憲法規定說明,行政院院長去職之原因為何?(25分)
二、甲因欠稅達新臺幣80萬元,經財政部於97年7月30日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
當年8月13日,稅捐稽徵法第24條修正公布,甲對限制出境不服,經訴願駁回後,向高等行政法院起訴。
甲主張:該條第3項已修正為欠稅達新臺幣100萬元始限制出境,且新增第4項明定稽徵機關未為物之保全前,不得限制出境。
被告機關抗辯:限制出境處分作成在修法之前,新法尚無適用餘地。
如就憲法觀點,甲得為何種主張,試分析之。
(25分)
三、「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亦即人民獲悉政府機關所持有之資訊之一般性權利(ageneralrightofaccesstoinformationheldbypublicauthorities),應否為憲法第22條所稱之「其他自由及權利」?(25分)
四、我國司法院大法官作成解釋,對於法「無明文規定」的事項宣示應如何處理,則該解釋本身,可否作為人民請求權的依據?例如釋字第400號解釋稱:「既成道路符合一定要件而成立公用地役關係者,其所有權人對土地既已無從自由使用收益,形成因公益而特別犧牲其財產上之利益,國家自應依法律之規定辦理徵收給予補償,各級政府如因經費困難,不能對上述道路全面徵收補償,有關機關亦應訂定期限籌措財源逐年辦理或以他法補償。
」請問:該號解釋意旨,可否作為既成道路所有人請求徵收或補償的依據?(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9806。
a(12)98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29期第2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98年警佐班第29期(第2類)入學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1.台灣不久前遭到「新型流感(H1N1)」疫情侵襲,去年亦遇「世界金融海嘯」波及正常經濟活動;這兩件影響台灣社會的事件,都曾引發民心浮動,至今仍未完全平息。
對此,曾經有人建議總統應該發布緊急命令以為因應。
請問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之情事與法定程序為何?總統發布之緊急命令亦受何種條件之限制?
2.大法官解釋認為「對於言論自由有最大維護之必要」;但「個人名譽權亦為人性尊嚴所必要」。
若有媒體刊播內容被個人認為妨礙名譽權時,媒體自稱係屬「言論自由」之範圍;個人則認為「名譽被侵害而請求回復名譽」。
請問,大法官解釋對系爭之主張,有何論點?並以您的見解,分析大法官之解釋。
參考解釋意旨:
A.「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11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見司法院釋字第509號)。
B.「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第11條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見司法院釋字第364號)。
C.「名譽權旨在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完整,為實現人性尊嚴所必要,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見司法院釋字第656號)。
回目錄(7)〉〉回頁首〉〉9807。
b(7)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
【等別】二級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正當法律程序」(dueprocessoflaw)在我國憲法上大致表現在那些條文或規定?有關刑事訴訟、公務員懲戒的司法解釋,所詮釋的正當法律程序意義為何?又如何研判程序規範是否正當合理?(25分)
二、第七屆立法委員(97年2月起)形成一黨獨大或「一致政府」的政局。
何以第三黨無問政空間?又此時的國會,如何改造及監督?(25分)
回目錄(5)〉〉回目錄(6)〉〉回頁首〉〉9808。
b(6)98年公務人員升官等簡任考試。
各類科
98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等別】簡任【類科】各類科(公務)、各類別(關務)【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申論部分:(50分)
一、國內A知名拍賣網站販售「電車之狼」模擬暴力性侵害遊戲軟體,主管兒童及少年福利、性侵害犯罪的內政部兒童局、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均未有查察之失職行為,而經濟部對於拍賣網站登記,也只有書面審查致未能及時阻止非法色情、暴力商品在網路上散布,影響青少年身心發展。
經公益社團法人之B基金會向監察院檢舉,則監察院應如何處理?試依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及相關法律規定分析說明之。
(25分)
二、今年4月22日總統公布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2條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該法第4條又規定:「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
此值得公務員注意之兩公約關於人權保障之規定與我國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有何不同?試分析說明之。
(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97年(8)
9701。
b(3)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二等考試。
各科別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二等考試【科別】各科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現行憲法(含增修條文)如何規定總統、立法院與行政院三者間之互動關係?試列述敘明之。
(25分)
二、保障人民權利之方法,可分為事前保障與事後保障兩方面,試就憲法本文相關規定詳予敘明之。
(25分)
回目錄(8)〉〉回頁首〉〉9702。
b(8)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警察各類別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二等考試【類科】警察各類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43條之限制。
但須於發布命令後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請從國家緊急權規範設計之性質、決定權歸屬與監督功能等面向評釋之。
(25分)
二、立法委員甲向交通部提出質詢,質疑廠商A以不合法之手段(極可能是賄賂)取得交通部某公共工程之承包權,為突顯質詢之效果,甲同時將質詢稿交給某媒體,並於當天晚報中刊出質詢內容。
A知悉後十分憤怒,要求甲道歉,甲認為其提出者為事實,並無辯論及道歉之必要。
甲並於公開記者會中強調,願意放棄言論免責權,希望A到法院提出訴訟,讓法院來釐清事實真相。
試問立法委員之言論免責權,甲自己宣布拋棄之效力為何?(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9703。
b(2)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三等考試。
司法官
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13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中華民國憲法部分:(70分)
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7條第2項規定,全國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選舉當選名額之分配,依下列規定,其中第5款明定,各該政黨之得票比率未達百分之五以上者,不予分配當選名額;其得票數不列入第1款(即政黨得票數及政黨得票比率)計算。
請問此一規定的法理根據為何?是否違反平等原則?試舉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論述之。
(25分)
二、何謂獨立機關?試就相關法規申明其義(5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及全國性公投審議委員會兩者在「政府組織」上(5分)以及「委員產生之方式」有何異同(15分)?試就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13號解釋以及第645號解釋說明之,並闡述立法權與行政權對於委員人事決定權行使之界限。
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05號解釋理由書明示:「立法院行使立法權時,雖有相當廣泛自由形成空間,但不得逾越憲法規定及司法院所為之憲法解釋。
」此項明示對違憲審查有何影響?婚姻與家庭應受憲法保障,憲法本無明文,司法院憲法解釋由何推論至婚姻家庭應受憲法制度性保障,並適用於何具體公法案件?(20分)
回目錄(11)〉〉回頁首〉〉9704。
(11)97年軍法官考試
97年軍法官考試試題【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憲法第8條第1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
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
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同法第77條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軍人之過犯,不涉及刑事範圍者,由軍事長官行使懲戒權,是否符合憲法之意旨?(25分)
(二)對於軍事長官所為之懲罰處分,法律規定僅得向上級申訴救濟,是否符合憲法之意旨?(25分)
二、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同法第14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
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現役軍人是否享有集會遊行之自由?(25分)
(二)法律規定現役軍人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是否違憲?(25分)
回目錄(1)〉〉回頁首〉〉9705。
(1)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律師
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90130
【等別】高等考試【類科】律師【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甲男於網路聊天室中以「等待有緣人」為名張貼訊息:「我很寂寞,想認識妳,與妳做朋友,共度快樂時光,大家可以互相幫忙……」等語,為警察所看到,移送檢察官。
檢察官認為某甲雖然文字上未明白表示想要性交易或援交,但「等待有『緣』人」就是想「『援』交」;同時自全文觀察,既稱「寂寞」、「共度快樂時光」以及「互相幫忙」等等,顯然均係「暗示」為性交易之訊息;而將此一訊息刊登於開放式的網路聊天室中,一般人均得知悉,亦易聯想係以性服務作為交易之標的,而不是想要單純交朋友,故認為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將某甲提起公訴。
某甲認為其根本沒有性交易的想法,純粹是想認識朋友;就算是想找人從事性行為,只要你情我願、不違反相關法令又何妨,同時所謂「大家互相幫忙」也不代表什麼。
某甲認為該法條文字含義不明,幾乎所有網路上的類似對話都可能可以被涵蓋進去,事實認定過於誇張,這個法條更是違憲的。
雖然先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23號解釋中認為該法條並不違憲,但某甲仍然想要請大法官解釋這個案件。
現假設你(妳)是某甲的委任律師,除了一方面替某甲辯護無罪外,請問:
(一)在法院審理中,你(妳)會提出如何的憲法觀點,以說服法官去聲請釋憲?(13分)
(二)你(妳)如何告訴某甲,在本案中法官聲請釋憲應具備何種要件;亦請分析假設法官真的聲請釋憲,大法官是否會(或:如何能)受理這個案件?(12分)
【參考法條】
1。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2。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3。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23號解釋(解釋文節錄)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日修正公布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乃以科處刑罰之方式,限制人民傳布任何以兒童少年性交易或促使其為性交易為內容之訊息,或向兒童少年或不特定年齡之多數人,傳布足以促使一般人為性交易之訊息。
是行為人所傳布之訊息如非以兒童少年性交易或促使其為性交易為內容,且已採取必要之隔絕措施,使其訊息之接收人僅限於十八歲以上之人者,即不屬該條規定規範之範圍。
上開規定乃為達成防制、消弭以兒童少年為性交易對象事件之國家重大公益目的,所採取之合理與必要手段,與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比例原則,尚無牴觸。
……」
二、2008年5月20日新總統與新內閣就任後,發生「總統該站在第幾線?」的爭議,亦即總統是否應積極出面作出指示、指導、指摘、決定等,而不是任由行政院團隊站在第一線。
試從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之有關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論證我國現行政府體制之下,總統在施政上與行政院院長應有如何之分權?本題目之討論不包括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有關事項。
(25分)
三、憲法第78條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至於司法院釋憲權限之行使則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加以規定。
該法第5條第1項第2款:「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上開條文中所稱「確定終局裁判」究何所指?又「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一詞,其範圍為何?均試從大法官歷來解釋先例中,歸納其答案。
(25分)
四、臺灣漁船在釣魚台附近海域遭日本巡防艦撞沈,相關單位未採取任何措施,引發民怨,部分民間團體發起向政府抗議的示威遊行。
任教於A私立大學的教師甲,利用課餘時間參加某次未經許可之抗議活動,在行經總統府附近時,甲以麥克風痛斥主政者為「縮頭烏龜」,並多次強力呼籲主管機關應負起保護漁民的責任。
未幾,A私立大學以甲該日之言行舉止嚴重失當,有損師道為由,依據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經教育部核准後,將甲解聘。
甲不服,認為A私立大學此舉已侵害其憲法上權利,解聘行為係違法違憲而無效,遂向民事法院提起確認聘任關係存在之訴。
試問:承審法院於審究本案相關主張時,應否、以及如何納入那些憲法基本人權保障之思考?請從憲法觀點詳加說明之。
(25分)
【參考法條】
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六、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
回目錄(10)〉〉回頁首〉〉9706。
(10)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民間之公證人
9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90430
【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何謂「象徵性言論」?請舉例說明之。
司法院大法官對於「言論自由」保障的法理,有何重要的解釋?如果法律(刑法或行政法)對特定言論有處罰的規定,從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角度來看,應對該些處罰規定為何種解釋?(30分)
二、一般民主憲政國家中,多設有「司法審查制度」,我國亦採之。
但「司法審查制度」有所謂「集中審查制」及「分散審查制」,請問各何謂也?我國採取何種制度?又,從司法審查的機制來看,「司法審查制度」可分為「具體規範審查」與「抽象規範審查」,請問各何謂也?我國採取何種制度?再,「司法審查制度」中有所謂「重要關聯性理論」,請問何謂也?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憲法解釋實務上,是否有類此情形?(30分)
三、某私立大學對於其所屬專任教師經常上電視參加政論性節目,認為有所不妥,遂透過校務會議制定「○○大學專任教師校外兼職辦法」(以下簡稱「名嘴條款」)。
假如該「名嘴條款」有規定:1。
專任教師參加電視或廣播節目的次數每月以二次,且每次以二小時為限;2。
專任教師參加電視或廣播之現場直播節目,僅於晚間及例假日始得為之;3。
違反該規定,經學校警告制止而再犯者,得予以解聘。
請就憲法規定及基本權保障之法理,回答下列問題:
(一)大學基於何種規定,可以制定類此規定?(10分)
(二)私校教師對上開規定,如何主張其基本權?(10分)
(三)如果某教師因違反該規定,受到解聘,如何提起救濟?(10分)
(四)教育部對該大學之制定「名嘴條款」,可以作何種行政監督?(10分)
回目錄(7)〉〉回頁首〉〉9707。
b(7)9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9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
【等別】二級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試述監察院之職權及其性質。
(25分)
二、我國憲法第24條關於國家賠償責任之規定,其規範性質如何?(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9708。
a(12)97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28期(第1、3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97年警佐班第28期(第1、3類)入學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1.我國憲法對人民身體自由的權利,提供何種制度性的保障?
2.依我國憲法暨增修條文之規定,總統有發布命令之權,其得發布之命令有幾種?其程序各如何?
回目錄(1)〉〉回頁首〉〉
96年(9)
9601。
(1)9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律師
96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高等考試【類科】律師【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假設甲男於本年度報名參加警察人員特種考試,筆試成績高居榜首。
甲依規定赴指定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卻因胸口刺有裸體人形及「愛妳愛在心坎裏」的紋身及刺青,被認為違反考試院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之授權所訂定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9條第10款:「本考試體格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前9款略)十、有幫派、色情等不雅之紋身或刺青者,但原住民基於傳統禮俗及現役、退除役軍人基於忠貞象徵而有紋身或刺青之圖騰者,不在此限。
(第11至13款略)」之規定,因此被判定體格檢查不合格。
試務機關依上述規則第8條第1項規定,拒絕將甲分配訓練,致甲無從取得警察任用資格。
甲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主張其胸口刺青是為紀念年輕時的一段戀情,並非色情、不雅之紋身或刺青,但均敗訴確定,甲因此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請以甲之代理律師的觀點,並參考相關大法官解釋,針對本案之實體爭點,扼要提出甲得主張的違憲理由。
(25分)
【附現行相關規定】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3項:「高等、普通、初等考試及特種考試規則,由考試院定之。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1條第1項:「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規定訂定之。
」第7條第1項:「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始完成考試程序,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內政部或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依序分發任用。
」第8條第1項:「本考試應考人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之日起14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
」
二、某甲因觸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入監服刑後,獲假釋出獄並交付保護管束。
觀護人因某甲有夜間犯罪之習性,依法報請檢察官許可,施以宵禁並輔以定位科技設備為遠距之監控。
某甲認為以科技設備所為監控措施之決定與執行,不法侵害其憲法所保障之權利。
假設某甲已用盡救濟途徑仍無效果,並認為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相關規定牴觸憲法,欲聲請釋憲。
您若是甲所委任之律師,會提出何種釋憲主張?請附具理由闡明之。
(25分)
【參考法條】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0條第2項第5款規定,觀護人對於「受保護管束之加害人有於夜間犯罪之習性,或有事實足認其有再犯罪之虞時,觀護人得報請檢察官、軍事檢察官許可,施以宵禁。
」依同條第3項規定,觀護人對於受保護管束加害人,「得報請檢察官、軍事檢察官許可後,輔以科技設備監控。
」
三、若謂依我國現行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規範的憲政體制,總統、而非行政院院長,擁有決定國防、外交及兩岸事務的權限。
這種見解似乎頗為盛行。
請問:
(一)請由「肯定」此見解的立場,分析其憲法及法理之依據。
(10分)
(二)請由「反對」此見解的立場,分析其憲法及法理之依據。
(10分)
(三)在外國的憲法例中,有無類似「肯定論」的憲法例?(5分)
四、關於司法院大法官,請回答以下問題:
(一)立法院是否可以重新制定曾被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憲之內容相同的法律?實務上見解如何?(12分)
(二)司法院大法官能否對立法機關為限期修法之諭知?該諭知是否侵越司法權與立法權之界限?試從學理與實務見解說明之。
(13分)
回目錄(2)〉〉回頁首〉〉9602。
b(2)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三等考試。
司法官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16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
甲、中華民國憲法部分:(70分)。
一、為防止過量的汽、機車於市區行駛造成重大空氣污染,環保署遂於空氣污染防制法中增訂一條規定「人口超過五十萬之直轄市、市及鄉鎮(市)得於市區內劃定空氣污染防制專區。
汽、機車非經繳交特許費,不得駛入該專區。
前項空氣污染防制專區之劃定由環保主管機關公告之。
特許費之費率應依汽、機車之排放量、排放污染物之種類及濃度由環保署公告之。
」此規定並經立法院一讀通過。
某甲為貨車司機,進出市區頻繁,認為該規定造成其生計困難,侵害其權利,試問:
(一)您如為甲之律師,應於何時依據何種要件與程序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又有權聲請釋憲之主體為何?並述明理由。
(15分)
(二)您如為司法院大法官就該法案規定之實質內容為審查時,其是否具合憲性?並述明理由。
(10分)
二、有關我國行政院院長的任命,憲法第55條原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
刪除了經立法院同意之規定。
請比較兩者在制度上的特色(10分)及其對行政院、立法院間憲政關係運作之影響?(15分)
三、憲法第22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此一條文可稱為「概括基本權」規定。
請問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不屬於憲法第7條至第18條及第21條,但可列入第22條所保障者,有那些基本權利?(12分)
大法官的論述共通理由為何?(3分)依您所見,除大法官所列者外,其他可能列為基本權利者,尚有那些?其法理依據為何?(5分)
回目錄(4)〉〉回頁首〉〉9603。
b(4)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二等考試。
一般行政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20150
【等別】二等考試【類科】一般行政【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我國憲法本文前言揭示,制憲的主要目的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四句,試援引憲法有關規定,每句各舉一例說明其意涵。
(25分)
二、何謂「法治原則」?何謂「社會福利原則」?二者之關係為何?試析述之。
(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9604。
(5)96年關務人員升官等簡任考試。
各類科
96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等別】簡任
一、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中曾提及「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釋字第三六四號解釋)、「資訊隱私權」(釋字第六○三號解釋)、「通訊傳播自由」(釋字第六一三號解釋)等與資訊有關之權利,試析論各該權利間之關係?(34分)
二、立法院以監督行政院為主要理由,積極爭取「調閱文件權」、「國會調查權」等權限。
對此,大法官曾作那些相關而重要之解釋?試評析之。
(33分)
三、若有在我國取得永久居留權之外國人,向主管機關爭取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投票權。
請從對外國人基本權利保障或限制之理論與實際,申論該主張之妥當性。
(33分)
回目錄(6)〉〉回頁首〉〉9605。
b(6)96年公務人員升官等簡任考試。
各類科
96年公務人員、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等別】簡任【類科】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
甲、申論題部分: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就該規定中「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之用語,於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中亦多次提及(例如釋字第四九九號、第六一八號解釋),該用語之實質內涵為何?試申論之。
(25分)
二、我國人民日益重視環境生態,希望由憲法直接保障之,因而提議將「環境權」納入憲法第二章之人權清單中。
試申論環境權之重要內涵、修憲之程序及其可行性。
(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9606。
b(7)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9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
【等別】二級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基本權利的保護法益,是透過基本權利作為主觀權利,以及作為客觀法的法特徵而作用,也就是基本權利的主觀權利與客觀法功能,所交織而成各種不同的基本權利作用方式,藉此建構憲法上實現基本權利的最大可能保護網。
釋憲者應盡可能透過基本權利的功能建構,強化基本權利的保護法益,在合憲秩序之下,促成人的最大可能自我實現。
請嘗試由基本權利的主觀權利與客觀法功能,建構基本權利的保護法益。
(30分)
二、每一個法律規範均需解釋,因法律用語或多或少有不明確之處,所以要透過解釋釐清,而其中憲法最為抽象,也就更需要解釋。
憲法的解釋並非全憑直覺,而是依據嚴格的學術標準。
相較於一般的法律解釋,請嘗試論述憲法解釋的特別方法。
(20分)
回目錄(8)〉〉回頁首〉〉9607。
b(8)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警察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二等考試【類別】各類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憲法第52條規定總統「免追訴」之特權,請分別回答下述各項問題:
(一)本制度的內容為何、目的何在?(10分)
(二)請評析此制度的妥當性,以及能否確實達到制度的目的。
(10分)
(三)總統可否放棄此特權?大法官對此有無解釋?(10分)
二、立法院依憲法第63條有議決預算案之權限,請問:
(一)立法院對於此預算審議權,還有無其他之限制?(10分)
(二)立法院通過預算案後,行政院有無受其拘束而必須執行之義務?請依大法官之見解評述之。
(10分)
回目錄(9)〉〉回頁首〉〉9608。
b(9)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二等考試。
生物技術
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二等考試【類科】生物技術【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請分析其在憲法第2章「人民之權利義務」之地位?(25分)
二、請檢討我國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中關於國家緊急權規範設計之缺失。
(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9609。
a(12)96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1、3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96年警佐班第27期(第1、3類)入學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1.憲法第8條第一項所稱「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之「警察機關」,係何所指?所稱「法定程序」之「法」,所指為何?試依我國現行法制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見解闡述之。
2.何謂內閣制?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的規定中具有內閣制特徵者有哪些?依您之見,我國中央政府體制是否適合採行內閣制?
回目錄(1)〉〉回頁首〉〉95年(7)
9501。
(1)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律師、民間之公證人
95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考試試題
【等別】高等考試【類科】律師、民間之公證人【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政黨應負有對國家及憲法忠誠的義務,因此產生「政黨違憲審查」之制度。
請分別回答下列數子題:
(一)我國現今法規(憲法及法律)的具體規定如何?(10分)
(二)本制度的理論依據,以及實際實施之成效如何?(10分)
(三)由何機關來決定一個政黨的違憲?且違憲決定後,效果如何?(5分)
二、我國立法院調查權的權限根據為何?其調查權限的行使與其他國家機關(行政、司法、考試、監察機關)權限行使的界限如何劃分?試從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論述之。
(25分)
三、司法院大法官曾在多號解釋中,引用國際條約(含公約或協定等)作為論證理由之一。
請舉例說明該種解釋方式的意義,並析論其是否與憲法第80條及第170條之規定有所扞格?(25分)
【參考條文】
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
憲法第170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
四、A為私立大學學生,成績甚差,因其父是月薪高達十餘萬元之法官,故每年仍獲得七萬餘元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可以繳納高昂的私校學費。
為原住民,是A之同班同學,成績中等,另有兄、妹二人,家庭收入來源是其單親母親擔任飯店工友,每月不到兩萬元之薪資。
因不能獲得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而需仰賴將來應攤還本息之學生助學貸款,以支應學費。
以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發放,偏向特定身分人員且無法律依據,認為其憲法上受教育之權利受到傷害。
試問,B可否請願?
請依請願法、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及立法院於公元2002年12月31日議決通過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盟約中有關教育權理念之規定,分析說明之。
(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9502。
b(2)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
司法官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甲、中華民國憲法部分:(70分)
一、某甲因反對核四興建,得知近日將復工,所以某甲聚集反核人士駕駛漁船數十艘,於廠區外之海域阻擋相關工作人員與設施由海上裝設,另一方面某乙號召反核人士於海灘裸體抗議,請回答以下問題:(25分)
(一)某甲等人主張此乃憲法所保障之集會遊行自由,所以無須申請,在進行海上抗議時,因內政部警政署以八五警署保字第八四三九六號函認定海上聚眾活動不適用集會遊行法,所以海巡隊以海岸巡防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五款認定有危害海域秩序行為或影響安全之虞,直接扣押某甲船隻,試問某甲何種基本權受到限制?又該限制是否具合憲性?試從憲法理論及實務之觀點述明之。
(二)如某乙於海灘上雖有申請集會遊行,但集會中因全身裸體,警察先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命其解散,再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以其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告,處以六千元罰鍰,試問某乙等人士之何種基本權受到限制?是否具合憲性,試述明理由。
(三)某甲及某乙等人士主張核四興建侵害到人民之環境權,試從憲法學理論證此所謂「環境權」之本質。
【參考法條】海岸巡防法
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一十五條
第四條
巡防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一、海岸管制區之管制及安全維護事項。
二、入出港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之安全檢查事項。
三、海域、海岸、河口與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執行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及其他犯罪調查事項。
四、海域及海岸巡防涉外事務之協調、調查及處理事項。
五、走私情報之蒐集,滲透及安全情報之調查處理事項。
六、海洋事務研究發展事項。
七、執行事項:
(一)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事項。
(二)海上救難、海洋災害救護及海上糾紛之處理事項。
(三)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之維護事項。
(四)海洋環境保護及保育事項。
八、其他有關海岸巡防之事項。
前項第五款有關海域及海岸巡防國家安全情報部分,應受國家安全局之指導、協調及支援。
第五條
巡防機關人員執行前條事項,得行使下列職權:
五、對航行海域內之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如有損害中華民國海域之利益及危害海域秩序行為或影響安全之虞者,得進行緊追、登臨、檢查、驅離;必要時,得予逮捕、扣押或留置。
二、假設某隸屬於行政權的國立研究機構,為了執行某個由衛生署核撥經費之為期三十年的生物醫學研究,規劃建立「台灣人基因資料庫」,預定在未來三十年期間內,串連使用戶籍資料、個人病歷資料與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之資料,並根據衛生署發布之「研究用人體檢體採集與使用注意事項」,選定數個特定地區與族群,採集個人血液樣本,並持續追蹤個人生活與健康狀況,以便於上述基因資料庫之建置與營運,以及相關生物醫學研究之進行。
試問上述假設案例可能涉及之憲法爭議為何?請具理由說明分析之。
(20分)
三、監察院正副院長暨所有監察委員任期屆滿後,立法院遲遲未就總統所提名之監察委員行使同意權,以致於新任監察委員未能及時產生。
請分析討論以下因應措施之合憲性。
(一)立法院修正監察院組織法,明文規定新任監察委員因故未能產生時,應由任期已屆滿之監察委員繼續行使職權至新任委員產生時。
(8分)
(二)立法院修正監察院組織法,明文規定原監察委員任期屆滿後,新任監察委員依憲法規定產生前,監察院之彈劾權與糾舉權應由立法院代為行使。
(8分)
(三)原任監察委員於其任期屆滿前於院會中決議,為避免監察院職權之行使陷於停頓,於新任監察委員產生前,凡法律規定應由監察院受理或主管之事項(如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利益衝突迴避法與政治獻金法等),仍應由監察院下各相關處室以監察院名義為之。
原任監察委員任期屆滿後,新任委員產生前,監察院各相關處室於有對外行文之必要時,即逕以監察院名義,且無監察院長署名之公函為之。
(9分)
回目錄(4)〉〉回頁首〉〉9503。
b(4)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二等考試。
原住民族行政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20140
【等別】二等考試【類科】原住民族行政【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憲法第22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礙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試申其義並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為例,舉出兩種憲法第22條保障之自由權利。
(25分)
二、為進行國會改革,立法委員之產生自第七屆起適用「單一選區兩票制」,試說明其內容及意義。
(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9504。
b(7)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類科
9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
【等別】二級考試【類科】各類科【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人民有服從國家法律之義務(守法義務),然而憲法學上有所謂的「抵抗權」,請問:
(一)此權利的概念為何?(10分)
(二)那些國家的憲法有此規定,試舉一個國家的例子說明之。
(10分)
(三)我國憲法有無承認此人權之餘地?(10分)
(四)「抵抗權」與所謂的「市民不服從」(和平抵制權,CivilDisobedience)有何差異?(10分)
(五)我國政府及政府人員近年來,有無發表類似的主張?請試評論之。
(10分)
回目錄(8)〉〉回頁首〉〉9505。
b(8)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二等考試。
各類別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二等考試【類別】各類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立法院享有調查權,為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所確認,試分別說明下列:
(一)有關調查權之行使,憲法及增修條文賦予了何種機關?(5分)
(二)立法院享有調查權,為憲法明訂或基於何種理由而享有?(10分)
(三)「…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釋字第585號),試說明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有那些?(10分)
二、何謂基本權利制度性保障?對立法者而言,有何意義?司法院大法官迄今有何解釋,指出制度性保障之案例,試舉出四例以明之。
(25分)
回目錄(3)〉〉回頁首〉〉9506。
b(3)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二等考試。
各科別
9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防部文職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二等考試【科別】各科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何謂「資訊隱私權」(informationprivacy)?(10分)
戶籍法第八條要求人民請領國民身分證時,應捺指紋並錄存之規定,是否侵犯人民之資訊隱私權?(20分)
二、何謂「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system)?我國當前政府體制是否為「半總統制」?(20分)
回目錄(12)〉〉回頁首〉〉9507。
a(12)95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1、3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95年警佐班第26期(第1、3類)入學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1、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若通過,總統與行政院院長應如何處置?又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何以一年內立法院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試說明之。
2、近來有關地方警政首長之任命,又再度引發中央與地方之爭議,其原因何在?對此一問題我國憲法與地方制度法有何規定?而又應如何加以解決?請試就己見析論之。
回目錄(6)〉〉回目錄(5)〉〉回頁首〉〉94年(5)
9401。
(5)(6)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簡任升官等。
各類科(公務)各類科(關務)
9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94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等別】簡任升官等考試【科別】各類科(公務)各類科(關務)【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選舉應嚴禁威脅利誘。
選舉訴訟,由法院審判之。
」有關選舉、罷免訴訟之管轄法院,我國相關法律如何規定,試述之。
(25分)
二、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對於我國設置中央行政二級機關規定如何?其與未來修正行政院組織法有何關聯性,試述之。
(25分)
三、何謂隱私權?憲法有無保障之規定,戶籍法規定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按指紋並錄存,否則不予發給,此一規定是否違憲,試就司法院釋字第603號解釋申論之。
(25分)
四、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而憲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原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此一改變後,對我國憲政之運作有何影響?又對總統提名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及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與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須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其理由何在?(25分)
回目錄(2)〉〉回頁首〉〉9402。
(2)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
法官
9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160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高雄捷運發生泰國勞工受到非人生活待遇,導致暴動抗爭事件後,以A為首之泰國勞工五百人與以B為首之印尼勞工四百人及以C為首之菲律賓勞工三百人,分別向主管機關申請成立泰勞工會、印尼勞工協會及菲律賓勞工聯盟。
此外,A、B、C等所帶領之各國勞工並申請聯合舉辦聲援泰國勞工爭取權益之罷工與集會活動。
請問:
(一)主管機關可否不准A、B、C等之結社請求?(6分)
(二)主管機關可否以管理方便為由,要求A、B、C等工人共同成立並參加名為「台灣外勞協會」之組織?(6分)
(三)主管機關可否以高雄捷運泰勞抗爭事件,只涉及泰勞權益,而不准B與C所帶領之印尼、菲律賓勞工參與A、B、C等聯合申請舉辦之罷工與集會活動?(6分)
(四)主管機關如對A、B、C等之上述申請均拒絕時,A、B、C等有無法律救濟途徑?(7分)
以上問題,試依中華民國憲法及適用於我國之國際人權公約如「世界人權宣言」、「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盟約」及大法官相關解釋分析解答之。
二、以下法律規定,是否合憲,試具理由析論之:
(一)公務人員撫卹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範公務人員遺族領受撫卹金之第一順位為:「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
但配偶及寡媳以未再婚者為限。
」(12分)
(二)所得稅法第4條之1:「自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
」(13分)
三、依照我國憲政體制,立法院有那些職權可促使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有那些職權可以對總統發揮監督作用?那些職權尚應健全法制、加強運作?那些職權難有實效,不宜行使?試分析說明之。
(25分)
四、在今(94)年的修憲過程中,依據89年4月25日總統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之規定,採比例代表制選出「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三百人,對立法院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進行複決投票。
但是甲方政黨代表主張對憲法修正案進行辯論並逐條表決,而乙方政黨代表則主張代表之投票須接受選民之訓令(instruction),並無辯論及逐條表決之必要,而堅持通案一次表決。
請問:甲乙二方之主張,孰是孰非?如果甲方訴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本次修憲為無效?而你是大法官,將作何解釋?請從議會的性質(代表之性質)或代議政治之理論解析之。
(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9403。
b(7)9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
各科別
9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20110-21010
【等別】二級考試【科別】各科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2小時
一、自18世紀以來至今,人權之內涵與演變趨勢為何?試舉各世紀中之重要人權文獻分別說明之。
(25分)
二、何謂行政權?又行政權如何向人民負責?試依憲法本文及憲法增修條文相關規定說明之。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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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律師、民間之公證人
94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考試試題
【等別】高等考試【類科】律師、民間之公證人【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2小時
一、位於台南地區的台鹼安順廠(以下簡稱「台鹼廠」),為政府於1946年所設之台灣製鹼公司台南廠,於當年12月25日開工生產,1951年更名為台灣鹼業公司安順廠,1982年6月因經濟因素關廠並與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公司)合併。
台鹼安順廠生產鹼氯近40年,產生了許多汞污泥廢料,而其在民國53年試製成功五氯酚鈉,58年實施五氯酚鈉增產計畫,並興建當時號稱東亞最大可日產4公噸的五氯酚鈉工廠,五氯酚鈉本身即帶有劇毒,其所產生之副產品-戴奧辛,更有世紀之毒之稱。
在當時,此些廢棄物均未被妥善處理,遭隨意棄置於廢棄的空地、儲水池,甚至放置在附近的鹿耳門溪,造成嚴重之污染。
根據2001年成功大學環境微量毒物中心所作一連串之研究計畫顯示台南市安南區台鹼安順廠附近的一位婦女,在近日,被驗出血液中戴奧辛的含量,高達300皮克,這是目前台灣測得的最高數據,也創下新的世界公害紀錄。
另外,民國93年1月根據台南市衛生局的調查,民國88年至92年顯宮里死亡人數共61人,死於惡性腫瘤人數為24人,惡性腫瘤死亡率高達39.34%,高於行政院衛生署所公布民國90年國人十大死因,因惡性腫瘤死亡率為25.5%。
上述之現象,其肇因均指向污染源-台鹼安順廠。
試問:(25分)
(一)上述受污染人民可否基於憲法保障之權利受侵害來為請求?試說明我國憲法之依據及理由何在?
(二)如污染之工廠為私人所有,憲法基本權對此能否有其保障作用,試說明之。
二、某宗教團體甲之管理人A與某政黨乙之主席B為世交,從小就是兄弟交情。
立法委員選舉期間,A以甲宗教團體之名義捐贈新台幣(下同)100萬元給乙政黨。
後為人檢舉,主管機關依政治獻金法第26條對甲處200萬元之罰鍰,並依第24條對乙政黨處100萬元之罰鍰,同時沒入甲對乙之100萬元政治獻金。
甲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但敗訴確定,因而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
請參後附條文,分析政治獻金法「限制宗教團體不得捐贈政治獻金並予罰鍰」之規定的合憲性。
(25分)
【參考法條】政治獻金法第7條
第1項:「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不得收受下列對象之政治獻金:一~三(略)。
四、財團法人。
五、宗教團體。
六~十二(略)」第2項:「前項第5款所稱宗教團體,係指從事宗教群體運作及教義傳佈與活動之組織,分為下列三類:一、寺院、宮廟、教會。
二、宗教社會團體。
三、宗教基金會。
」
第9條:「第7條第1項各款所列事業、廠商、團體、機構、法人、個人不得為政治獻金之捐贈。
」
第24條第1項:「違反……第7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規定收受政治獻金者,按其收受金額處同額之罰鍰。
」第2項(略)第3項:「前2項違法收受之政治獻金,沒入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入時,追徵其價額。
」
第26條:「違反……第9條……規定捐贈政治獻金者,按其捐贈之金額處2倍之罰鍰。
」
三、為貫徹國會改革,我國憲法增修條文將立法委員產生之選舉制度改變為「單一選區兩票制」,試回答下列問題:(25分)
(一)「單一選區兩票制」之意義及內容。
(二)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選出立法委員73人。
每縣市至少1人。
甲縣有縣民28萬人,依規定僅能選出一名立法委員;相鄰之乙縣僅有縣民8萬人,但因憲法增修條文之保障,亦可選出一名立法委員。
甲縣認為此項規定違反平等選舉原則,試評述甲縣之看法。
四、試從憲法本文與現行增修條文之規定分別回答下列:
(一)司法院大法官、監察委員與考試委員之產生方式。
(8分)
(二)司法院院長、監察院院長與考試院院長之產生方式。
(8分)
(三)就「獨立行使職權」觀之,對司法院大法官、監察委員與考試委員如何規定。
(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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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94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1、3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94年警佐班第25期(第1、3類)入學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1.何謂單一選區兩票制?其對我國政黨政治之影響為何?(25分)
2.試分析說明憲法第23條規定之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之內涵?(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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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
(10)9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民間之公證人
九十三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試題90130
【等別】高等考試【類科】民間之公證人【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試從基本權主觀權利本質與憲法客觀價值秩序之決定觀點,分析下列行為之合憲性,並述明其理由:(25分)
甲、在訴願決定後,放棄上訴行政法院之權利。
乙、於投票時亮票,放棄憲法保障秘密投票之權利。
丙、於警察違法臨檢時,自願按壓指紋,以求得放行。
二、試申述我國憲法前言是否為憲法之一部分,其本質與效力為何?又我國基本國策之效力性為何?試述明之。
(25分)
三、執業律師某甲,兼任民間之公證人,因擅為當事人公證結婚而違反公證法第三十七條,遭受民間之公證人懲戒委員會處分撤職。
試依大法官相關憲法解釋說明:
此一懲戒處分性質上為司法處分或行政處分,其憲法論理依據為何?(10分)
此一處分是否構成職業自由之限制?公證法相關規定是否構成職業自由之限制?若已構成限制,應採何種審查基準加以審查?(40分)
(公證法與本題有關之基本規定,請參閱參考資料)
【參考法條】公證法:
第三十七條
民間之公證人具有律師資格者,不得執行律師業務。
但經遴任僅辦理文書認證事務者,或因地理環境或特殊需要,經司法院許可者,不在此限。
律師兼任民間之公證人者,就其執行文書認證事務相關之事件,不得再受委任執行律師業務,其同一聯合律師事務所之他律師,亦不得受委任辦理相同事件。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民間之公證人不得兼任有薪給之公職或業務,亦不得兼營商業或為公司或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代表人或使用人。
但與其職務無礙,經司法院許可者,不在此限。
第五十五條
民間之公證人懲戒處分如下:
一、申誡。
二、罰鍰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
三、停職二月以上二年以下。
四、撤職。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之處分得同時為之。
第五十七條
民間之公證人懲戒委員會,由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法官四人及民間之公證人三人組織之,主任委員由委員互選之。
民間之公證人懲戒覆審委員會,由最高法院法官五人及民間之公證人四人組織之;主任委員由委員互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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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
司法官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30160【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依據我國現行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兩者所規定之「覆議制度」有何異同?行政院、立法院對於覆議案之內容可否變更?試分別詳述之。
(25分)
二、立法委員甲向交通部提出之書面質詢中,質疑廠商A以不合法之手段(極可能是賄賂)取得交通部某公共工程的承包權,為突顯書面質詢之效果,甲同時將質詢稿交給某媒體,並於當天晚報中刊出質詢內容。
A知悉後十分憤怒,要求與甲公開辯論及甲道歉,甲認為其提出者為事實,並無辯論及道歉之必要。
甲並於公開記者會中強調,願意放棄言論免責權,希望A到法院提出訴訟,讓法院來釐清事實真相。
A忍無可忍,因此到法院控告甲誹謗並要求一億元之損害賠償。
試問法院應如何處理?(25分)
三、自來水法第11條第一項規定,「自來水事業對其水源之保護......得視事實需要,申請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劃定公布水質水量保護區,依本法或相關法律規定,禁止或限制左列貽害水質與水量之行為:......十一、其他足以貽害水質、水量,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
」主管機關依此授權訂定公告之「水庫集水區遷村作業實施計畫」規定,「有關安遷救濟金領取對象,依據當地鄉公所造送之安遷戶名冊為準,其條件為水庫完工前一年以前設籍於當地,經當地戶政機關查證有居住事實及合法房屋並經全部拆除完畢之所有權人。
」
某甲事實上居住於該遷村措施實施範圍之內,在該地擁有合法房屋,並業經拆除完畢,僅因未設籍該處,其安遷救濟金之申請遂遭駁回,遞經提起訴願、行政訴訟亦經駁回確定。
某甲主張終局裁判所適用之前開「水庫集水區遷村作業實施計畫」規定有牴觸憲法第15條與第7條保障人民財產權與平等權之疑義,聲請大法官解釋。
試問某甲之聲請是否合法?有無理由?(25分)
四、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告「瘦身美容業廣告規範」,同年六月一日起實施。
該廣告規範第二點規定:「純屬個案性質之真人實證廣告,易引起誤解,應於廣告時註明『此為個案並非每個人均可達到』等類似詞句。
平面廣告應以適當大小字體刊登於明顯處,電視廣告應刊登適當大小字幕於廣告內容明顯處,使消費者易於閱讀完該註明之字幕;廣播廣告亦需播出類似詞句。
」按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曾就菸害防制法第8條第一項(「菸品所含之尼古丁及焦油含量,應以中文標示於菸品容器上。
」)及其相關規定,做出釋字第577號解釋。
請參照釋字第577號解釋之意旨,分析討論上述廣告規範「實質內容」之合憲性。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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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9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科別
九十三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20110~21010【等級】二級考試【科別】各科別【科目】憲法與英文〉〉英文題庫【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中華民國憲法第23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試申其義。
(25分)
二、何謂「憲法之優位性」?如何保障「憲法之優位性」?(25分)
回目錄(1)〉〉回頁首〉〉9304。
(1)9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律師
九十三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考試試題90130
【類科】律師【科目】中華民國憲法
一、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請依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扼要分析回答下列二個問題:(25分)
是否政府只要符合該條規定,即得以法律限制憲法所保障之自由權利?
政府對憲法所保障之自由權利之限制,是否僅得以法律直接規範之,而不得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予以規範之?
二、某甲駕駛自用小汽車經過高雄市愛河邊,因見路旁警車起火燃燒,一時情急,於是在行駛道路時,即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撥打電話向消防隊報火警,不料為前方路口值勤中之交通警察照相採證。
兩週後,甲收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被主管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一項:「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之規定,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之罰鍰。
甲不服,依法定程序進行救濟,最後法院仍然裁定上述罰鍰處分確定。
甲再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解釋,如果妳/你是大法官,請問妳/你會如何解釋本案,並申述其理由。
(25分)
三、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通過之前,中華民國憲法所規定的中央政府體制,性質上傾向內閣制的設計,試述中華民國憲法本文有那些規定顯示出內閣制的色彩。
另一方面,在憲法增修條文制定後(尤其是一九九七年第四次修憲通過的增修條文),中央政府體制在性質上則傾向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system),試述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有那些規定顯示出半總統制的色彩。
(25分)
四、地方自治為憲法所保障之制度,國家不得侵害地方自主權核心領域。
試問何謂地方自主權核心領域?請從組織人事自主權及財政自主權分別闡明之。
(25分)
回目錄(5)〉〉回頁首〉〉9305。
(5)93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簡任升等。
關務、船舶駕駛
九十三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各類科-40
【等別】簡任升等考試【類科】關務、船舶駕駛【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平等原則要求合理的差別,請問:(25分)
1.如何判斷合理的差別?其判斷程序為何?
2.請問以下案例是否合乎平等原則:
3.子女原則上從父姓的規定
4.妻須以夫之住所為住所
5.請問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的規定,是否違反平等原則,請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八五號解釋說明之。
二、制憲與修憲有何不同?修憲是否應有界限?如果應有界限,何者為修憲之界限?(25分)
三、「一事不兩罰」係民主法治國家的原則,司法院大法官有如何之解釋?何謂「一事」的「事」?究指一個行為或一個義務,如何判斷?「兩罰」的「罰」究何所指?在刑法以及行政法上,各有何不同之判斷標準?下列事例,如何處罰?(25分)
1.一輛路邊違規停放的車輛,停了七日,算是幾個行為?交通警察可以如何處罰?
2.未有營業登記的特種營業,所有的收入都沒有開立發票,並涉及逃漏稅,請問該營業行為如何處罰?
四、法治國家要求「法律保留原則」,何謂法律保留原則,有何重要內涵?又何謂「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有何關係?如何判斷法律授權明不明確?司法院大法官就之有如何解釋?請闡釋之。
(25分)
回目錄(12)〉〉回頁首〉〉9306。
a(12)93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1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93年警佐班第24期(第一類)入學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貳、申論題(50分)
一、我國憲法中,有關基本人權之規定最多為「自由權」,亦為規定最為詳細之權利,試對我國憲法有關「人民之自由權」加以析論說明之。
(25%)
二、監察院之職權,有關「彈劾權」、「糾舉權」與「糾正權」三者究竟有何區別?試從「行使對象」、「提起原因」、「提議、審查之決定」、「受理機關」與「效力」等觀點比較說明之。
(25%)
回目錄(12)〉〉回頁首〉〉9307。
a(12)93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第3類)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93學年度警佐班第24期(第3類)入學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1.我國憲法有關人民權利與義務之規定究竟有那些法條析述?試申論說明之。
2.依憲法與增修條文規定,現行立法院的職權究竟有那些?試析述說明之。
回目錄(6)〉〉回頁首〉〉92年(5)
9201。
(6)9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簡任升官等。
各類科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等別】簡任升官等考試【科別】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行政院得否依職權停止法定預算之執行,試申論之。
(30分)
二、試由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說明行政機關於作成公務人員免職處分時應踐行之正當法律程序。
(20分)
三、試簡要回答以下問題:(20分)
1.按照憲法(含增修條文)之規定,總統發布何種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2.何謂「直接民主」?其有那些形式?
四、憲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試依據憲法(含憲法增修條文)、有關法律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說明現行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權之內容?(30分)
回目錄(2)〉〉回頁首〉〉9202。
(2)9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三等考試。
司法官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我國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立法院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請問:(25分)
(一)一般人民有無出席備詢之義務?
(二)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人員有無出席備詢之義務?那些人可以免此義務?
(三)司法院大法官有無做出相關的解釋?
二、總統提名大法官,日前業經立法院同意,試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一)為何曰大法官非第四審?(8分)
(二)大法官是不是法官?理由安在?(8分)
(三)新任大法官是否均享有終身職待遇?憲法增修條文如何規定?此規定之背景如何?(9分)
三、民國八十一年修正之國家安全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人民入出境,應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請許可。
未經許可者,不得入出境。
」第六條:「違反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入出境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請依憲法規定及相關大法官解釋,分析上述規定的合憲性及其效力。
(25分)
四、何謂外國人?外國人之基本權利保護是否應與本國人民相同?試舉例,並依中華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說明之。
(25分)
回目錄(10)〉〉回目錄(1)〉〉回頁首〉〉9203。
(1)(10)9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律師、民間之公證人
九十二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試題
【類科】律師、民間之公證人【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召開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就「司法院定位」議題作成決議:以「一元多軌」為近程目標,以「一元單軌」為終極目標。
嗣司法院擬定三階段改革時程,預計分兩階段達成「一元多軌」目標,再以一階段完成「一元單軌」目標。
1.請說明上述「一元多軌」與「一元單軌」兩目標、三階段之內容。
(10分)
2.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三○號解釋(90/10/05)有謂:「為期符合司法院為最高審判機關之制憲本旨,司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檢討修正,以副憲政體制」。
設若立法院於審議「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後,僅修正通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與「行政法院」之合併(成立「行政訴訟及懲戒法院」),並明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行政機關。
試析論立法院如上修法是否合憲。
(15分)
二、某甲因近來經濟不景氣,失業在家,又繳不出健保費,使全家無法獲得健保給付,因此經濟陷入困境,於家中翻閱我國憲法時,發現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之生存權及工作權,一方面乃向台北市政府主張基於生存權保障,要求台北市政府補助健保費及日常生活費,另一方面乃以書面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一份月薪三萬元的工作。
台北市政府以其不符合法定補助規定,而拒絕其請求,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則以公函回復此非屬該會之權限,但告知某甲可參加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各地舉辦之職業訓練,試問:
1.憲法保障之生存權與工作權在此之關聯性為何?(15分)
2.甲可否依憲法第十五條向台北市政府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上述兩項請求權?理由為何?(10分)
三、某甲為抗議美國對伊拉克發動戰爭,參加在台北市舉行之反戰遊行。
在遊行時,甲於美國在台協會前的馬路旁公開焚燒美國及我國國旗,後為檢察官以甲違反刑法第160條第1項之罪,將甲起訴。
焚燒美國國旗部分,因美國政府未提起請求,故未起訴。
案經法院依刑法第160條第1項判處甲拘役30天確定。
甲有意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請從律師的觀點,分析說明聲請人甲所得主張的違憲理由。
(25分)
【參考法條】
刑法第160條第1項:「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刑法第118條:「意圖侮辱外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外國之國旗、國章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刑法第119條:「第一百十六條之妨害名譽罪及第一百十八條之罪,須外國政府之請求乃論。
」四、學者將權力分立區分為「垂直面向」與「水平面向」,其內容分別為何?孫中山先生所稱「均權」與何一面向相關聯?憲法對均權發生爭議解決之規定,學者有何批評?(25分)
回目錄(7)〉〉回頁首〉〉9204。
(7)9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科別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等級】二級考試【科別】各科別【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大法官在釋字第五0九號解釋謂,言論自由有監督政治與社會活動功能。
試據此說明你(妳)對政府與政黨應否擁有或經營大眾傳播媒體的看法。
(二十五分)
二、應考人某甲參加某國家考試落榜,懷疑閱卷不公,乃向其選區選出之立法委員某乙陳情。
某乙接受陳請,準備就此事向考選部提出質詢,乃以立法委員某乙名義發函要求考選部提供某甲之試卷。
試問,某乙要求是否有理由?(二十五分)
三、立法委員某丙質詢部長某丁時,根據街坊流言,指控部長丁對其部屬有性騷擾的行為,並要求某丁辭職,某丁否認,認是政敵造謠。
丙見丁否認,乃罵其「寡廉鮮恥」。
丙質詢完畢,隨即於立法院院區內召開記者招待會,向大眾指控丁有性騷擾行為,並不適任部長一職,要求丁辭部長職。
某丁認為某丙罵其寡廉鮮恥,並向記者指控其有性騷擾行為,已構成侮辱及毀謗,乃提起訴訟。
丙則以言論免責抗辯之。
試問,丙主張言論免責是否有理?(二十五分)
四、某市立游泳池為彌補虧損,乃決定爾後學生半價優待不再適用於私立學校學生與各大學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私校生某戊與某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EMBA)學生某己以平等權受侵害為由告到法院。
試問某戊與某己的主張是否有理由?(二十五分)
回目錄(12)〉〉回頁首〉〉9205。
a(12)92年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入學考試
中央警察大學九十二學年度警佐班第二十三期入學考試試題【科目】憲法
【註】本試題共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單一選擇題,第二部分為申論題。
二、申論題(共50分)
1.第三屆國民大會於民國八十八年九月所通過之第五次修憲案,後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以第499號解釋,宣布該次修憲條文失其效力,大法官會議做出此種決議之主要理由為何?試說明之。
2.憲法第108條將警察制度規定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另於第109條將省警政之實施,規定由省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縣執行之,第110條又規定對於縣警衛之實施,交由縣立法並執行之,此外,於地方制度法中亦將地方警政、警衛之實施列為地方自治事項,上述憲法與法律之規定,對我國警政體系之建立與運作究竟造成那些影響?又其中是否有扞格之處?若有,則應如何加以調整?
回目錄(7)〉〉回頁首〉〉91年(4)
9101。
(7)9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
各科別
九十一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
【等級】二級考試【科別】各科別【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若欲制定公民投票法,我國現行憲法有何相關規定?試列述之。
(二十五分)
二、試就憲法之修改,回答下列問題:
1。
我國現行憲法原初的設計為何?(八分)
2。
若現在欲進行修憲,必須有何配套措施?修憲根據何在?(八分)
3。
大法官會議第499號解釋之旨趣。
(九分)
三、試以國家之財政監督為焦點:
1。
引述憲法上行政、立法與監察三院之相互關係及其權責來源之條文依據。
(十五分)
2。
說明司法概算之處理程序。
(十分)
四、比較解釋下列各組名詞:
1。
社會權與社會役。
(八分)
2。
糾舉與糾正。
(八分)
3。
緊急命令與緊急處分令。
(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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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9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律師、民間之公證人
九十一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考試試題
【類科】律師、民間之公證人【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試回答下列有關工作權之各項子題:
1.對一般人民及公職人員之工作權,我國憲法本文有何保障及限制規定?試列述之。
(十分)
2.憲法增修條文對就業方面又有如何之規定?試敘明之。
(七分)
3.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10號及第514號解釋之要旨為何?試扼述之。
(八分)
二、試從權力分立說明「憲法機關忠誠」。
在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歷年解釋中可否找出類似「憲法機關忠誠」之軌跡?試述之。
(二十五分)
三、何謂制度性保障?與基本權利保護有何區別?大法官於許多號解釋中亦提及制度性保障,試就財產權、訴訟權、學術自由、言論自由與地方自治之保障等領域論述之。
(二十五分)
四、選戰離正式開打還有三個多月,各政黨提名的候選人早已各就各位。
A報刊登一篇記者某甲分析各候選人實力的文章,關於B黨候選人某乙部分,文中一段提到某乙實力雄厚,最具勝選相,「但近日坊間開始傳聞某乙有婚外情,並育有私生子,該傳聞對某乙的顧家、清新形象極具殺傷力,一旦選戰加溫,某乙如不能即時澄清,聽任傳聞持續發酵,對選情恐有不利影響。
」某乙閱報,一怒之下狀告某甲毀謗。
庭訊中,某甲坦承無法證實某乙婚外情與私生子之事為真實,也坦承未親向某乙或其身邊親友查證,但強調該報導絕非空穴來風,子虛烏有,而是坊間傳聞,並舉不相干市民某丙為證,表示消息來自某丙。
經傳訊某丙,某丙坦承該消息是由其告知某甲,也承認無法證實該消息為真,該消息也是從他人處得知的。
如果您是承審法官,在調和言論自由與名譽權衝突的基礎上,是否認為某甲應負毀謗罪之刑責?(二十五分)
【參考法條】
刑法第310條第一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毀謗罪。
」第三項「對於所毀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回目錄(2)〉〉回頁首〉〉9103。
(2)9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司法官
九十一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
【等別】三等考試【類科】司法官【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某甲因案提起國家賠償訴訟,獲判不予賠償確定後,以國家賠償法對審判管轄之規定及所採訴訟程序,顯已侵害其訴訟權為由,擬聲請大法官解釋。
請以司法院大法官所作相關解釋為例,闡明「訴訟基本權」之內涵與功能,並據以評析某甲聲請釋憲之理由。
(二十五分)
二、以醫學最新發現為基礎所研製的健康食品A尚未在我國上市,A的台灣代理商甲即製作大幅廣告極力鼓吹該項醫學發現,預告A即將正式輸入台灣「限量販售,預訂從速,以免向隅」,並洽購國內各大報全頁彩色版面準備刊登。
結果,部分報社以廣告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為由拒絕刊登,另一部分報社刊登後以遭主管機關處罰為由,要求甲於原定廣告價格之外另行支付其因此所受損失;少數刊登而遭處罰的報社,則與甲分別控訴主管機關違法侵害營業自由及言論自由。
案經訴願、行政訴訟,均遭駁回。
甲擬與遭處罰報社共同委任律師聲請大法官解釋,促其宣告健康食品管理法有關廣告限制規定(詳如參考法條)違憲。
請問:遭處罰報社部分,聲請解釋事由及其理由應敘明那些重點?甲的部分,聲請解釋事由及其理由,除與報社部分相同者外,又應另行補敘那些重點?
(與本件聲請案無關者,縱屬論理有據亦不予計分)(二十五分)
【參考法條】健康食品管理法
第7條:「製造、輸入健康食品,應...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第一項)
第15條:「傳播業者不得為未依第七條規定取得許可證之食品刊播為健康食品之廣告。
」(第一項)
第24條:「傳播業者刊播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廣告...者...應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第四項)
大法官釋字第414號解釋:「藥物廣告係為獲得財產而從事之經濟活動,涉及財產權之保障,並具商業上意見表達之性質,惟因與國民健康有重大關係,基於公共利益之維護,應受較嚴格之規範。
藥事法第66條第一項規定:藥商刊播藥物廣告時,應於刊播前將所有文字、圖畫或言詞,申請...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旨在確保藥物廣告之真實,維護國民健康,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1條及第15條尚屬相符。
」
三、立法委員某甲接受民眾某乙陳情,指控副總統某丙曾於日前與友人之聚會中,對某乙有所謂「性騷擾」之舉動,遂於立法院內召開記者會公布此一檢舉,並於院會中要求行政院院長調查,如涉及刑責,並應追究之。
為避免發生官官相護,某甲又提案主張於立法院內成立跨黨派之調查委員會,並依其決定,作為日後是否彈劾副總統某丙之依據。
請分析本案可能涉及之憲法問題。
(二十五分)
四、大法官於第419號解釋關於副總統能否兼任行政院院長之解釋案件之解釋理由書中指出:「設置憲法法院掌理違憲審查之國家(如德國、奧地利等),其憲法法院從事規範審查之際,並非以合憲、違憲或有效、無效簡明二分法為裁判方式,另有與憲法不符但未宣告無效、違憲但在一定期間之後失效、尚屬合憲但告誡有關機關有轉變為違憲之虞,並要求其有所作為予以防範等不一而足。
」其中「與憲法不符但未宣告無效」與「尚屬合憲但告誡有關機關有轉變為違憲之虞,並要求其有所作為予以防範」,兩者之裁判方式其法理依據為何?又大法官第419號與第520號(關於核四預算停止執行)兩號解釋之結果究屬違憲?合憲?或前述其他三種裁判(宣示)方式之那一種?試說明之。
(二十五分)
回目錄(5)〉〉回頁首〉〉9104。
(5)91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簡任升等。
關務
九十一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
【等別】簡任升等【類科】各類科【科目】中華民國憲法【考試時間】二小時
一、請依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之規定,檢驗下列三則事例:(二十五分)
1。
警察對夜歸者實施臨檢。
2。
警察對意圖自殺者加以管束。
3。
警察對違法者予以拘留之處罰。
二、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之要件與程序為何?執行機關得否發布行政命令補充之?(二十五分)
三、請說明大法官解釋與行政法院裁判之效力有何不同。
(二十五分)
四、中央政府對地方自治團體有關自治事項之決定有意見時,依法應如何處理?又地方自治團體如不接受時,應如何救濟?(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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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1.「*」考選部巳更正測驗題答案。
2.本超連結檔以考選部最近公告為依據,提供學習與參考為原則。
如有發現待更正部份及您所需未收編之科目,敬請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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