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申請成立社會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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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人民團體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前項政黨法人之登記及其他事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民法關於公益社團之規定。 第47 條. 政黨以全國行政區域為其組織區域,不得成立區域性政黨。但得設分支 ...
- 2【人民團體答客問】 幾乎所有協會會遇到的問題,這兒都有 ...
工業會置理事、監事,均於會員代表大會時,由會員代表互選之,並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其名額規定 ... 三十三、請問社會團體理、監事會至少多久召開一次?
- 3內政部人民團體Q&A - 學會簡介與法規- 台灣數學教育學會- 台灣 ...
【新增】成立協會(社團法人)有什麼樣的規定? ... 一、確認是要成立地方性或全國性協會,若是地方性社會團體要與地方政府的社會局洽 ... 多久要報內政部核備?
- 4社會團體與社團法人設立登記注意事項(社團申請實務版) @ 愛玩 ...
因為工作的關係,組織要申請社團法人,從08年九月開始申請,到08年十二月 ... 當組織發起通過以後,內政部會來一張"成立許可"公文,這時才是真正的磨難 ...
- 5籌備成立社區發展協會工作流程圖(A004)
紀錄之分發同註三. 註五:成立大會及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會可同日舉行。 註六: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議應於大會後15 日內召開(含同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