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獎懲標準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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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警察人員平時考核獎懲種類如下:. 一、獎勵:嘉獎、記功、記大功。

二、懲處:申誡、記過、記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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