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創業投資產業之趨勢與管理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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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競爭加劇且國際金融開放的環境,國內創業投資產業後續發展趨勢為何?隨之而來的管理課題為何?本研究依據對國內創投產業所有公司的問卷調查與實地訪談,歸納整理台灣 ... Oct1998,中華管理評論 Vol.1,No.1 台灣創業投資產業之趨勢與管理課題 俞慧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E-mail:[email protected] 表索引 表1 表2 表3 表4 [回論文目錄] 一、緒論   創業投資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與製造,只以間接的方式協助企業家創造新事業或提升現有的經營層級。

而創業投資活動與傳統投資活動間最大的差異,在於其投資對象往往是沒有任何績效記錄的新創事業,而且因投資而取得的股權短期缺乏流通性,且需在投資回收前持續不斷的融資。

  在先進國家中,創業投資事業有相當的歷史,而國內對創業投資事業引進較晚,然而近年來科技產業的持續發展,加上創業投資公司獲利可觀,使得新創業投資公司紛紛湧入,造成市場的競爭狀況激烈,也促成創業投資產業更加蓬勃發展。

  面對競爭加劇且國際金融開放的環境,國內創業投資產業後續發展趨勢為何?隨之而來的管理課題為何?本研究依據對國內創投產業所有公司的問卷調查與實地訪談,歸納整理台灣創業投資產業的趨勢與衍生的管理課題,以提供政府制定相關政策與業者參考。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之目的在探討創投產業的演變趨勢,以及因此衍生的管理課題。

截至1998年3月於台北市創投公會登記之創投公司計有91家。

但實際經營與制定投資決策之創投或管理公司計48家。

本研究以普查的方式,電話詢問各創投之受訪意願,共傳真發出問卷39份,回收21份,回卷率為53.8%。

問卷的內容主要在詢問受訪者有關創投產業在國內未來三年的演變趨勢,以及創投公司面對產業演變趨勢之因應策略。

三、創業投資產業的演變趨勢   本研究整理國內創投產業近年來的產業演進趨勢,包括家數、規模、投資地區、投資階段、附加價值等。

分別說明如后。

家數:台灣的創業投資事業發展,從民國72年11月的「創業投資管理規則」頒布,73年宏大創業投資公司成立,迄今約有十五年的歷史。

民國73年到75年是創投事業的萌芽階段;77年到79年為創投事業的發展時期,台灣創投公司由原本的9家激增為20家;民國80到81年,為創投事業的低潮期;然而82年,創投事業又開始活絡,至民國87年3月止,台灣創投公司的累計家數已達91家。

本研究之樣本創投公司的成立時間介於民國76年至87年。

其中又以設立於民國86年的創投最多(31.6%),正可反映近年國內創投家數大幅增加的現象。

投資規模:國內創投之投資基金平均規模為8.64億元(最小為4.5億元;最大為25億元)。

此與85年林盟杰所做調查的5億元略顯增加,反映國內創投之投資規模有擴大的趨勢。

投資產業:國內創投之投資產業在過去三年有81.3%集中於電子資訊等高科技產業;未來三年亦將有71.4%集中於電子資訊等高科技產業,創投之投資觸角將延伸於通訊、軟體和高級材料等產業的投資。

投資地區:過去三年有87.5%的創投公司投資活動集中於台灣地區。

未來三年投資地區則有78.6%依舊集中於台灣地區,其餘則以亞洲和美國為國內創投另一積極開發的市場。

成長趨勢:國內創投之投資基金在未來三年有77.8%的創投認為會增加,僅有22.2%之創投基金會維持現狀。

平均投資基金成長的幅度為88.0%,代表國內創投仍處於成長期的階段。

投資階段:創投所投資的事業階段可區分為:種子期、創建期、擴充期、成熟期以及重整期。

創投公司所投資個案的事業階段分佈整理如表1所示。

從表1不難發現,與美國創投不同的是,以國內創投平均既有專業人員7-8人的規模而言,國內創投極少介入經營已陷困難的被投資公司。

同樣地,過去創投也較少在種子期即參與被投資公司的經營。

對照張啟禎(民85)的研究發現,台灣創投公司的投資普遍以擴充期與成熟期為主。

本研究發現顯示,在85-87年間國內創投的投資係以創建期與擴充期為主(80%);而在未來三年國內創投主要投資的事業階段將涵括種子期、創建期與擴充期(84.9%)。

顯示國內創投隨著競爭加劇,案源開發困難,創投介入被投資公司的事業階段,的確有向早期階段發展的趨勢。

表1 創投所投資事業階段的演變   過去三年 未來三年   家次 百分比 家次 百分比 種子期 2 6.7 6 18.2 創建期 14 46.7 13 39.4 擴充期 10 33.3 9 27.3 成熟期 2 6.7 3 9.1 重整期 2 6.7 2 6.1   產業競爭:國內創投發展至今亦有十多年的歷史,產業競爭程度發生的變化如表2所示。

95%業者一致認為未來創投產業的競爭將益發激烈,同時產業內資訊交換與互動更趨頻繁。

此外,有六成的業者認為產業將持續成長,使得競爭雖然激烈,但業者撤出者不致太多。

但因競爭者增加,被投資公司的可選擇方案變多,議價力提高,將進一步擠壓創投產業的獲利空間。

  表2 國內創投產業之環境趨勢 環境變化 同意 普通 不同意 平均 家次 % 家次 % 家次 % 產業內資訊交換更頻繁 19 95 0 0 1 5 4.30 產業競爭激烈 19 95 1 5 0 0 4.30 被投資公司的議價力提高 12 60 4 20 4 20 3.45 產業獲利平均下降 6 30 10 50 4 20 3.20 市場佔有率集中 6 30 11 55 3 15 3.10 產業成長趨緩 2 40 0 0 3 60 2.80 同業撤出者增加 2 10 6 30 12 60 2.35 註:非常同意5分,同意4分,普通3分,不同意2分,非常不同意1分   創投角色:創投公司對被投資公司所提供的附加價值的重要程度,依序為提供經營管理支援、協助股票上市規劃,以及擴充被投資公司之網絡關係,尋求合適的購併或聯盟對象。

此與創投所投資事業階段偏向創建期和擴充期相呼應。

展望未來,創投對被投資公司所提供的附加價值的重要性並沒有太大的改變。

但如前所述,國內創投將增加開發處於種子期或創建期之早期投資案源,因此國內創投提供技術移轉諮詢的服務以及監督經營將更為重要(如表3所示)。

  表3 國內創投公司附加價值的演變 附加價值 過去三年 未來三年 提供經營管理支援 4.16 4.10 協助股票上市規劃 4.05 4.20 豐富被投資公司之網絡關係 4.00 4.15 資金提供 3.95 3.70 監督經營 3.63 3.90 提供技術移轉諮詢 3.63 3.90 增加金融機構貸款 3.11 3.15 註:非常同意5分,同意4分,普通3分,不同意2分,非常不同意1分   顧客需求:被投資公司對創投的需求,除了創投之基本服務項目-提供資金外,藉由創投主持人或合夥人在產業中綿密的網絡,建立與其它企業的關係,亦是被投資公司重視的服務項目。

此外,創投公司之市場行銷能力、獲取重要技術的能力、以及與海外創投公司的關係日益受到被投資公司的重視(如表4所示)。

  表4 被投資公司對創投需求的演變 對創投的需求 過去三年 未來三年 資金提供 4.10 3.90 建立與其它企業的關係 4.05 4.10 金融財務能力 3.95 3.85 政商關係 3.45 3.60 獲取重要技術的能力 3.45 3.80 市場行銷能力 3.35 3.60 參與經營管理 3.10 3.35 產業背景知識 3.05 3.60 與海外創投公司的關係 2.60 3.35 註:非常同意5分,同意4分,普通3分,不同意2分,非常不同意1分 四、創業投資公司的管理課題   隨著產業所處生命週期階段的不同,企業的管理重點亦需配合調整。

創投產業在國內已有15年的歷史,從以上演變趨勢,如家數增加且快速成長,不難發現創投產業在國內已從導入期邁向成長期。

國內創投除了繼續開發案源、提供融資的傳統功能外,隨著被投資公司的議價力提高、需求服務的多元化,筆者提出以下創投公司面對的經營挑戰,以供參考。

1.創業投資家的培育   根據法規創業投資事業的創業,最重要的條件即在於兩億元的資金與合乎條件具專業管理能力的管理團隊。

在資金條件方面,由於政府的支持與獎勵措施,資金募集較不成問題,而創業投資事業所需的經濟規模並不大,其投資基金的規模大小,對經營管理績效並無直接關連。

  隨著產業競爭激烈,創業投資事業的真正難題在人才難尋。

一個優良的創業投資家除了擁有足夠的技術背景,更要有財務分析的素養,以及對市場需求的掌握,而最重要的是必須能對被投資公司的管理-特別是經營者的人品與能力作出正確的評估。

國內具備這些條件,而又有實際經驗的人才實在是鳳毛麟角。

限於專業人才不足的問題,在大量創業投資公司成立後,對專業經理人的需求將更為迫切。

  人才的缺乏將直接對產業的健全與發展有不利的影響。

此外,專業人力的養成需要經驗的累積,絕非一朝一夕可以大量培育,更加凸顯專業人才養成實需及早規劃。

創業投資公司是中小型科技企業最好的朋友,最便宜的資金、最善意的股東,科技產業的發展靠創投,創投的發展則靠創投專業人才。

因此不論從鼓勵創投產業發展的政策觀點或從創投公司自利的策略觀點,創投專業人才有系統的培育養成應得到政府與業者更多的重視。

2.創投服務差異化   由於高科技產業以及創投公司所投資事業多屬於種子期或創建期階段的特性,一般投資大眾很難在資訊對稱的情況下,對高科技產業中的創業公司進行理性正確的投資。

創投的設立即在彌補此一缺口,善用創投自身的技術、產業、市場和財務等專業知識,協助一般投資大眾對真正有潛力的新事業進行投資,進而協助新事業的發展與進步。

  但「靈活的財務金融調度,協助被投資公司獲得資金浥注」此一創投提供的基本功能,已愈來愈難作為創投公司競爭決勝的關鍵。

從長遠看,「專業」還是創投公司所應憑以競爭求勝的根本利器。

隨著資本市場發達,融資機構增加,以及各種融資機構漸漸接受高風險投資,議價優勢似乎從創投公司轉移到科技公司。

現在的科技公司在尋找創投公司時,不僅考慮創投公司投資的股數與價格等條件,更重視創投公司的專業程度以及是否提供高附加價值的服務,包括獲取重要技術的能力、與海外創投公司的關係、以及市場行銷能力等。

因此創投公司應更重視本身能提供給被投資公司的網路資源、專業能力等,將公司整體的價值最大化,並形成競爭利器,增加本身的競爭優勢。

  其中建立與海外創投關係一項,由於國內創投已逐漸將經營觸角延伸至國外;另一方面被投資公司對創投公司的需求中,提供技術移轉諮詢以及獲取重要技術的能力都受到愈來愈多的重視,因此不論從創投拓展海外市場的角度;或是從提供被投資公司更佳服務的觀點,國內創投建立與海外創投聯盟關係的重要性已不可忽略。

特別是在技術發展日趨快速,市場全球化的潮流下,藉由廣泛的合作聯盟關係,掌握先進技術的發展,有效協助被投資公司獲取技術的能力儼然已是創投公司未來重要的競爭武器。

3.適度區隔競爭,擴大發展空間   「亦敵亦友」係台灣創業投資產業內的競爭狀況,對於屬於擴張期或成熟已近上市的投資案件,競爭程度較高,但是對於較早的創建期案件,則又採共同投資的方式分散風險。

目前創業投資公司的家數不但呈倍數成長,在資金過多、案源不足的情況下,創業投資事業的競爭程度已有增高的趨勢。

因此,創業投資公司專攻有利本身的利基市場,如管理導向或科技導向的創業投資公司,或以投資產業別來區隔彼此的市場,對於創業投資事業來說,成長的空間仍相當大。

4.創投類型與投資後管理活動   不同的創投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經營管理的涉入程度有明顯的差異。

國內創業投資公司中,可粗略分為專業的創業投資公司與大公司轉投資之創業投資公司兩種。

前者多由私人出資而成,其成立目的即在於將資金、人才與技術相結合,獲取最大利潤;而後者係為了垂直、水平整合或租稅減免等因素而轉投資設立。

最常見創投的管理方式係以取得董事的席次進行直接監督,並以嚴謹的投資協議確保創業投資公司的權益與獲利機會。

一般而言,投資評估程序進入投資協議階段時,創業投資公司即開始與被投資公司洽談投資條件,協議內容包含創業投資公司的投資方式、投資股價、脫出方式、年限,以及未來創投公司參與管理之方式與範圍等。

但創業投資公司與被投資公司之間的代理問題,如創業投資公司的逆選擇問題與被投資公司的道德危險問題等,仍非協議內容可以完全規範,因此與被投資公司建立信任的互動關係仍是創投公司重要的管理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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